精品流动儿童学校发展现状问题及其对策研究毕业论文设计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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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调查中,3到6周岁流动儿童入托比例为60.7%,低于城市户籍儿童入学率;
6周岁儿童中有46.9%没有接受入学教育;
且超龄现象也比较严重,有近20%的9周岁的儿童还只上小学一、二年级,13周岁和14周岁还在小学就读的占相应年龄流动少年的30%和10%。
中国流动人口在其整个发展过程中,从最初的“离土不离乡”到大规模的“民工潮”,其中一部分在流入地沉淀了下来,成为当地的常住人口,与当地人一样工作、纳税和生活,唯一不同的是他们没有城市户口(导致他们在就业、保障等方面与当地人的差异);
他们中的另一部分由于各种原因(如希望孩子在身边,家里没人照顾,希望孩子接受城里的教育等),由于他们中大多是青壮年,他们的子女正处于就学年龄,他们希望孩子在身边,同城里的孩子一样接受城里的教育,这样就产生了我们今天所讨论的流动儿童的受教育问题,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家庭的经济能力,昂贵的学费,繁烦的入学手续和程序等)的限制,他们中的大多数选择了收费比较低廉的流动儿童学校。
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分割更为明显,在大力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同时,农民工问题也日益凸显。
据资料显示,贵阳市有10余万的农民工子女,并且仍将以每年8000至10000的数量递增。
如何确保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问题,是贵州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一个十分重大的现实问题。
本课题拟采用理论研究和实际调研相结合的方法,在总结近年来其他学者对流动儿童教育和流动儿童学校所做的研究基础上,通过实地调研、深度访谈,分析流动儿童学校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具体问题,探讨改善流动儿童学校教学环境、提高教学质量的建设性对策。
二、理论分析
(一)相关研究文献回顾
针对流动儿童教育问题,国内最早对其研究的当属记者李建平于1995年1月21日在《中国教育报》刊登的“流动的孩子哪上学——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探讨”(张斌贤,2001)。
根据蔡霞教授的研究,从学术的角度探讨流动儿童子女教育问题始于1998年。
其认为目前的主要研究成果有:
(1)区域总体状况的调查报告。
如李雅儒等关于北京市流动人口及其子女教育状况的调查研究,马斌、郁建之关于江苏省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现状的分析对策建议,吕绍青、张守礼的《流动儿童教育:
逐步进入视野的研究课题》等;
(2)对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的全局性探讨。
研究成果主要有明庆华、刘亚玲的《浅谈流动人口的子女教育问题》,张铁道、赵学勤的《建立适应社会人口流动的内性教育城市化进程中的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研究》,汪明的《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与对策》,陈玉云的《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综述》;
(3)对流动儿童学校的状况调查。
这方面较有影响的有韩嘉玲的《关于流动人口的子女教育问题以北京市为例》,侯靖方、方展画、林莉的《杭州市民工子弟学校调查报告》;
(4)对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政策的理论分析。
以史柏年的《城市流动儿童少年就学问题政策分析》,朱晓斌的《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政策的价值分析》为代表;
(5)对流动人口子女家庭教育状况的分析。
其中主要的研究成果有赵娟的《城市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现状》,李悠的《流动人口家庭环境对子女道德认知发展影响的实证研究》;
(6)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公平问题的探讨。
主要有孙红玲的《浅谈轻型时期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公平问题》,郭彩琴的《城市中农民工子女受教育不公平现状透视》,杨娟的《让每个孩子都接受良好的教育浅谈公办学校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活动平等》等。
华中师范大学的华灵燕以义务教育为视角,对近年来关于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研究成果进行了综述。
其主要通过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对现行义务教育体制的挑战、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改革对策研究,分别阐述了最近几年来关于学术界对该问题的关注。
其认为,最近几年的主要研究成果有范先佐的《“流动儿童”教育面临的问题与对策》,李永道、林琳的《影响城市流动儿童教育的制度因素及对策探讨》,雷世平的《农民工子女教育困境的原因》,项继权的《农民工子女教育:
政策选择与制度保障关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调查分析及对策建议》,徐东的《进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及对策》,蒋国河、孙萍的《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改革反思》等。
贵州作为经济欠发达的省份,“三农”问题尤为突出,“第四农”的生存状况更为严峻,而城市第二代移民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更需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为加快贵州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在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同时,有效缓解“三农”问题,改善贵州的“第四农”问题(包括其子女的教育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基于省外人士对该问题的广泛关注,2005年5月,贵州民族学院常乐教授、徐佳音副教授,组织学生对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并于2006年出版了《我也有梦---贵阳市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状况调查》,这就为研究贵州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提供了大量的原始资料。
贵州财经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受贵州电视台的委托,自2007年1月起承担了《贵州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分析》,该调查历时两个月,调查范围涉及贵州省、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部分城市的企业,获得了500名贵州籍农民工在打工环境、受教育状况、培训程度、工种、保险、愿望、困难、维权、子女、对城市的认同程度等生存状况的全面反映资料,是目前我省较为科学、权威的农民工资料之一。
它为有关部门研究“农民工”问题、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详实具体的第一手资料和可靠的决策依据,另外在该报告中涉及的流动儿童子女教育问题也为我们本次研究提供了理论帮助。
与此同时,刘良在《贵阳市流动儿童学校的生存现状和发展空间》中,对流动儿童学校如何生存?
以及贵阳市实行“一费制”以后,流动儿童学校如何应对未来的变化,如何安置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总之,纵观以上省内外对该问题的研究,不管是从教育公平、政策理论,还是对区域总体状况的调查等详细状况的阐述,大家从不同的视角分析和透视了农民工子女接受教育的状况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这不仅为社会各界了解该问题构建了平台,为各级政府制订和调整相关法规提供了参考依据。
然而,这些研究大都集中在宏观层面上,对于微观层面的研究成果较少,加之在微观层面对该问题的研究,更多的是对事实的调查和现象的分析,而对如何有效解决流动儿童学校面临的主要问题,切实改善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环境等的探讨稍感欠缺。
基于此,本项目选取贵阳市流动人口聚集地“三坡”(大营坡、和尚坡、蛮坡)之一的“大营坡”的代表性乡镇——黔灵镇,对该城乡结合部的流动儿童学校发展的现状进行深入广泛的调查和研究,在调查资料的认真分析下,对该问题的解决提出有效对策。
(二)现行流动儿童子女教育的相关政策
1、国家有关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政策
随着流动人口大量地流入城市,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也日渐彰显。
一个专门的针对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问题的法律法规变得非常必要。
1995年,教育部开始着手调查研究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问题,1996年印发《城镇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办法(试行)》,并在京、津、沪、浙等六省市各选一区试行。
根据6区的试行结果,1998年教育部、公安部联合颁发《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规定流动儿童少年就学形式,以在流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借读为主,也可入民办学校及专门招收流动儿童少年的全日制公办中小学附属教学班或简易学校。
《暂行办法》规定,流动儿童少年的户籍所在地应当严格控制适龄少年儿童外流,只有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时,方可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
同时,为了尽快解决流动儿童少年的入学问题,《暂行办法》提出可酌情考虑放宽简易学校的设立条件,并由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给予扶助。
《暂行办法》一方面力图控制流动人口子女外流,另一方面也鼓励流入地采用多种办法解决流动人口子女的就学问题,在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问题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而各种流动儿童学校在1998年以后大量的涌现正是《暂行办法》出台的直接结果。
2001年5月《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提出:
要重视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对民办学校在招生、教师职务评聘、教研活动、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
该决定一方面确定了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问题以流入地管理为主,另一方面,保障了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使得流动人口子女可以在民办学校得到尽可能好的教育。
200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中央编办、公安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
该《意见》将农民工子女从“流动人口子女”中提出,这是首次直接把政策焦点对准农民工子女,关注这一弱势群体的教育问题。
《意见》指出:
流入地政府要建立完善机制保障进城就业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并使其教育环境得到改善;
应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范畴和重要工作内容;
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市社会事业发展计划;
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保障经费;
要根据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数量,合理核定接收学校的教职工编制;
价格主管部门要与教育行政部门等核定有关收费标准并检查学校收费情况。
在具体实施方面,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要求全日制中小学要充分挖掘潜力,尽可能多地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
在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经费筹措保障方面,规定“流入地政府财政部门要对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较多的学校给予补助;
城市教育费附加中要安排一部分经费,用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
《意见》明确了流入地政府的职责,并将职责具体化,促进了决策部门在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问题上的思想转变,有助于流动人口子女尽快实现受教育的权利,并最终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问题。
2006年3月27日,在温家宝总理直接主持下,国务院制定下发了国发[2006]5号文件。
国发[2006]5号文件第二十一条规定:
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输入地政府要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并按照实际在校人数拨付学校公用经费。
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向农民工子女加收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
输入地政府对委托承担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要在办学经费、师资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提高办学质量。
输出地政府要解决好农民工托留在农村子女的教育问题。
同时,200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使流动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工作步入法制轨道。
并且建立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考评制度,重点检查了农民工子女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农民工子女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情况,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收农民工子女就学情况,落实农民工子女教育收费与城市学生一视同仁和取消借读费情况,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情况等。
在改善农民工居住环境方面,指导企业合理设置农民工宿舍、食堂等基本生活设施,为农民工创造良好的作业生活环境。
加强农民工聚居的城乡结合部规划管理力度,加快“城中村”环境整治工作,改善农民工居住、服务、环境条件。
2、贵阳市有关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政策
2001年,贵阳市教委制发《关于加快发展贵阳市民办教育的意见(试行)》,《意见》从办学模式、资金筹措、业务管理、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补助、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了11条意见,引起了很好的反响。
同年,为规范审批管理,市教育局制发了《贵阳市举办民办中等学校审批暂行办法》的《民办流动儿童少年初中必备办学条件标准》。
2003年7月贵阳市制订了《贵阳市加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方案框架》,切实将外来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纳入“普九”工作范畴。
并且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贵阳市加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有效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把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全市‘两基’工作范畴,制定分年实施计划,限期实现‘以流入地政府负责,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工作目标。
并从今年9月1日新学期开始,取消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小学和初中阶段的入学借读费,实行“一费制”,做到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
同时,组织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专题调研,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缓解农民工子女入学难问题;
对于接收农民工子女较多的学校,拨出50万元专款补助学校的公用经费。
2004年7月,又制订了《贵阳市教育局关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的有关规定》,规定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就读公办中小学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
2004年在贵阳市举行的教育发展专题讲座上,贵阳市委副书记高文兵透露,贵阳市未来几年内原则上不再审批民办小学和初中,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公进民退”成为大趋势。
以后,贵阳市原则上不再批准国企子校市场化转制,将取缔城乡结合部的民工子弟学校,并将合理布局现有城区小学,重新整合教育教学资源;
对那些城区密集的小学将做新的规划调整,按照新的教育规划,该归并的学校将归并为集中的校区,使那些密集的区域腾出空间,用于发展其它社会公益事业,并减少教育教学资源的浪费,在城乡结合部的劳动力资源或外来人口聚集地段,要按照规划兴建一批公办小学或初中,招聘德才兼备的优质师资进入学校从教。
同时,贵阳市将积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幼儿和高中教育。
2005年6月,以筑教发[2005]86号文件印发了《贵阳市各级种类民办学校设置暂行标准》,提高和完善了新申办学校的准入条件。
2006年,贵阳市在云岩区、南明区、小河区三城区投入1231万元,对于7所公办学校,进行危房改造扩建,接纳4000多名流动儿童学生入读。
筑党发[2006]33号文件印发的《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贵阳市关于在筑工作或居住的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
凡年满6—15周岁,有学习能力,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筑连续居住3个月以上,且能提供以下材料的流动人口子女,可申请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不收借读费。
同时在第十二条中提出,市、区(市、县)要从城市教育费附加中安排部分经费,用于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对经审批承担流动人口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给予生均经费补贴。
2007年9月,贵阳市南明区教育局决定,但凡在该区就读的农民工子女,到暂住地所属片区的小学,初中报名读书,将不再收取借读费,所有学校都将必须按照政策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
(三)相关概念界定
1、流动人口
学术界对于流动人口的界定说法不一,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有:
流动人口是指流动于社会、无固定职业和住处的人员,主要是外地打工人员、寄居于亲朋好友家的人员、外地在本地工作或经商的人员、驻地部队家属、市区到乡村寄养的儿童等等(迟秀玲等,1995);
所谓“流动人口”通常是指未依法改变法定住址而在常住户口所在地以外滞留的人员(丁金城,2000);
流动人口是指城市中无城市户口而滞留从事各种活动的人口,包括暂住人口和非暂住人口,它是一种人口的空间位移(武萍、陶静,2001);
流动人口是指离开自己的户口所在地,到其它地方寻找工作和生活的人(邓正来、钱永中,2002);
流动人口是指常住地与户籍所在地分离的人口,其在流入地属于常住,他们既不属于定居,也不属于短期居住,其在流入地居住时间至少应在一年以上(陈玉云,2004);
流动人口是户籍不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段成荣)。
由于我国现行户籍制度的限制,尽管他们在城市里生产、在城市里生活,但他们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城里人”,因为他们在身份上仍然是农民,他们不拥有城市户口,因此他们被排除在城市之外。
而他们的大部分人已脱离了农业生产,他们所从事的职业已经不是农业,他们也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农民。
在此,我们根据研究的需要,就引入了“流动人口”这一称谓,并且认为流动人口就是户籍不在本地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即段成荣对于流动人口这一概念的界定)。
2、流动儿童
也称流动儿童少年。
关于流动儿童的定义,学术界至少有着十多种定义,而具代表性的主要有以下三种。
段成荣等发表于《人口研究》的《农民工:
一个跨越城乡的新兴群体》认为:
所谓流动儿童,通常是指户籍不在“本地”但在“本地”已居住相当长时间的儿童;
程燕等在《重视我国流动儿童少年的教育》中认为流动儿童是指某地区外来人口中14岁及14岁以下的儿童和少年人口群体;
而1998年国家教委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是这样定义的:
“流动儿童少年是指6至16周岁(或7至15周岁),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流入地暂时居住半年以上有学习能力的儿童少年”。
根据我们研究的需要,我们所称的流动儿童是指年满6—15周岁,有学习能力,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外连续居住3个月以上的儿童少年。
3、流动儿童学校
对于流动儿童学校的称呼,不同的学者有不同意见,有的称之为“打工子弟学校”,也有的称之为“农民工子女学校”或“民工子女学校”。
而目前学术界已有的研究中更多的是“打工子弟学校”,比如段成荣、梁宏在《关于流动儿童义务教育问题的调查研究》中认为,人们把专门招收流动儿童的学校称为打工子弟学校。
陈健在《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边缘化问题的对策》中认为,流动人口自办学校各地称呼不一样,有的称之为“棚户学校”,有的称为“打工子弟学校”,有正规的,也有非正规的,但是符合国家办学要求的占少数,且以小学为主。
张翼、风笑天在《社会不可忽视的一个新群体----论流动儿童所面临的畸形社会化》中认为,这种简易学校,因为其招收对象主要是流动儿童,所以也有人形象的将其称为“打工子弟学校”。
但我们在这里认为,还是应该称之为“流动儿童学校”最为合理,因为不管是“打工子弟”、“农民工子女”,或是“民工子女”,在字面理解上他们都还包了留守儿童即未随父母或监护人流入城市,留守在老家接受农村九年义务教育的儿童。
因此,我们觉得用“流动儿童学校”这一称谓来称呼这类学校是最为合适的。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范围
(一)研究思路
本课题从课题立项到课题结题,整个研究过程主要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是从课题立项到2006年12月下旬,主要工作是小组成员分工收集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问题研究方面已有的研究成果,找到本研究的起点和基础,同时收集国家和贵阳市有关流动儿童子女教育方面的政策,了解政策变化的脉络和趋势,为研究找到清晰的政策研究背景,从而使我们的研究更有针对性和时效性,以及确定整个课题研究的总体方案和课题调查问卷的设计、调查流程的确定及其小组内部分工与合作体系的完善。
2、第二阶段是从2007年1月上旬到7月下旬,我们进行了深入的实地调查,对贵阳市云岩区黔灵镇内的4所流动儿童学校(复兴学校、万江学校、世杰学校和华兴学校)的校长、老师、流动儿童及其家长进行了深入的访谈,深入地了解了当前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和流动儿童学校存在的一些问题:
如何改善流动儿童接受教育的环境?
如何改进流动儿童学校的教学质量以及它们如何面对在未来发展中的种种困境?
3、第三阶段是从8月上旬到10月中旬,我们对前面两个阶段的成果进行了总结,并通过深入的思考和研讨,对前期取得的资料进行了取舍和组织,并且在指导老师的大力支持和修改、完善后形成最终的研究报告。
(二)研究的基本假设
本课题的研究基于这样一种视角:
一个学校教学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其生源及未来的发展,即在发展过程中其与社会(包括他人、社区环境)是互动的。
本课题在研究过程中同时假设,衡量学校发展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教学质量的高低,而升学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学校的教学质量。
(三)研究方法
本课题的研究主要采用理论研究和实际调研相结合的方法,在总结近年来其他学者对这一问题所做研究的基础之上,了解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状况,同时利用实地调研,进行深度访谈,了解流动儿童学校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具体问题,重点是如何改善流动儿童学校教学环境,提高教学质量,最后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
(四)研究范围界定
本课题选取了贵阳市云岩区黔灵镇内的4所流动儿童学校作为样本,这4所学校为复兴学校、万江学校、世杰学校和华兴学校。
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制约以及自身条件的限制,我们无法从整个贵阳市依照严格的抽样方法选取样本,只能在流动人口和流动儿童学校都比集中的城乡结合部来进行研究。
我们所选取的这4所流动儿童学校所在的黔灵镇,是贵阳市流动人口和流动儿童学校最为集中的地区之一,最能反应出贵阳市流动儿童学校的一些基本特征的区域。
四、调查样本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和访谈主要涉及黔灵镇4所流动儿童学校、1名校长、1名教导主任、8名教师,并对该4所学校的369名学生做了问卷调查。
本次调查基于时间和经费的限制,我们选取了贵阳市云岩区黔灵镇内的专门招收流动儿童的4所学校发放问卷。
现场发放问卷369份,全部回收,回收率为100%,在统计问卷中发现,有一份问卷无效作废,故有效问卷为368份,有效率达99.73%。
(一)调查对象的学校分布
目前贵阳市招收流动儿童的学校有150余所,而这些学校更多的是小学部,本次调查所在区域黔灵镇有7所,我们选择其中4所作为调查的范围。
在369名调查对象中,世杰学校82名、占22.2%,华兴学校119名、占32.3%,复兴100名、占27.1%,万江学校68名、占18.4%。
(见表1)
表1
调查对象的学校分布表
样本分布
世杰学校
华兴学校
复兴学校
万江学校
合计
人数(人)
82
119
100
68
369
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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