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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各学院研究生分会每半年对本学院研究生分会干部的工作考核情况进行汇总,评定总分和等级,并将考核结果送至本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作为学期综合成绩加分依据。
第十一条
校研究生会每半年对校研究生会干部的工作考核情况进行汇总,评定总分和等级,报送研究生部,面向全校公示和公布,作为学期综合成绩加分依据。
第三章
校研究生会考核
第十二条研究生会要带头与学生一同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从严管理,优化管理结构,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引导学生争先创优,形成良好的学风。
第十三条考核工作由研究生部指导,由研究生会主席团及各部门具体实施,对象为全体研究生会干部。
第十四条考核实行评分等级制,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满分为100分,经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上为优秀,75—85分为良好,60—75分为及格。
第十五条对研究生干部的考核方式为平时考核(包括考勤和各项活动中的表现考核)和学期考核。
经自评(上交自我评价总结)、部门内部(部长及部门成员)评议,主席团和研究生部评议,最后综合评出等级。
第十六条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研究生干部及向党组织推荐的重要依据。
考核不及格的予以免职,优秀者推荐为换届候选人。
依据考核结果,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由研究生部审核确定,研究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由研究生会主席团审核确定,各部门内部成员由各部门部长和主席团审核确定。
第十七条考核内容:
按研究生干部现任职务所应具备的条件以德(思想作风)、能(工作能力)、勤(任职态度)、绩(工作绩效)四方面进行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一)德:
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
(20分)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不断加强理论修养。
(5分)
2、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为人诚实,实事求是,立场坚定,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及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
3、时间观念强,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有团结协作的精神,关心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以身作则并能在同学中间树立榜样形象。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礼貌待人,并能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
(二)能:
是指学习能力和完成本职工作的能力。
1、期末考试中不能存在挂科现象,对挂科或获得奖学金情况要酌情扣分或者加分。
2、熟悉本部职责,钻研本部业务,有朝气、有干劲。
工作积极主动,有爱岗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4分)
3、具有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制定较为详细、可操作性强的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
4、忠于职守,对所做的每项工作有计划,安排周密,方法妥当,工作效率高。
5、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具有全局观念,服从集体利益,在工作中能够很好地协调部门之间的关系。
6、有妥善处理同学之间发生的矛盾及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4分)
(三)勤:
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
(30分)
1、对于要求参加的例会及各项活动,相关部门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同时在活动开始之前,必须在组织部签到人员那里签到,请假情况具体如下:
1)事前请假:
①主席团会议,主席团成员如事情已知道无法出席,需提前一至两天向段老师及主席团成员商议,更改开会时间。
②先向该部门部长和分管主席请假,主席团成员需向主席请假,获得同意后再将假条交于组织部。
2)临时请假(活动当天请假):
①主席团会议,如临时有事需及时向朱老师请假,商议是否可更改时间,如实在无法更改,经批准后方可请假,否则不得缺席。
②若活动当天发生紧急情况需要临时请假,必需先向本部门部长和主席团请假,然后告知本次活动相关负责人,其相关工作交由部长协调本部门人员完成。
注:
活动结束后的两天内若未补交请假条,视为未到。
(8分)
2、在研究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各相关部门人员必须做好预先要求的工作任务,于活动开展时在各自岗位各司其职,需要请假的人员应事先向组织部请假,主席团成员需向主席团其他人员或组织部请假。
3、对于要求参加的会议,相关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同时在会议开始之前,必须在组织部签到人员那里签到,迟到10分钟以上,视为迟到,需要请假的人员应事先向分管主席出示请假条。
4、对于研究生会举行的各项活动,如果出现人手不够的情况,其它部门人员要积极配合其工作。
(6分)
根据组织部的每次会议或活动的签到表登记情况和每次活动的签到纪律对各人的出勤打分,最后到学年结束再总和后平均,平时考勤情况与期末考核成绩挂钩。
(四)绩:
是指各项工作的质量及成果(30分)
1、每学期开始都要制定关于本部门工作的学期计划作为部门在此阶段的工作依据,并根据计划对承担的工作和任务保质保量的完成,学期结束要有部门工作总结(10分)。
每学期无工作计划扣3分,无工作总结扣3分。
2、各部门承担组织的活动,在结束时要总结出一篇完整的工作报告。
3、在完成本职工作的过程中,不仅要保证其质和量,还要提出可行的合理建议,作为日后的工作借鉴。
(7分)
4、工作中能够考虑到其变化状况,并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对所做工作提出创新性建议。
5、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在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和校风、学风(含学术作风建设方面)好转中发挥一定作用,有一定贡献。
(3分)
第十八条备注(实施方法):
1、对于第三项(勤)的考核以例会及平时活动的考勤情况为标准(考勤表由组织部制定并妥善保存作为本项考核的主要评分依据),对于例会未请假缺勤超过5次的,作为不合格计算(扣除本项总分的40%)。
2、对于第四项(绩)的考核以研究生会成员活动考核表为主要评分标准(考核表由组织部制定并妥善保存),对于活动考核表的总得分不合格超过5次以上的,本项考核作为不合格计算(扣除本项总分的40%)。
3、对于外出实习或暂时无法在校从事校研会/科技协会工作的同学,应提前向上级领导请示,并做好交接工作,活动期间仍需辅助相关部门做好本职工作。
同时,校研究生组织也将根据情况,在学期综合成绩上视时间长短予以不同程度的扣分:
1个月至2个月:
扣0.2分;
2个月至3个月:
扣0.5分;
3个月至5个月:
扣1分。
一学期以上:
不予加分。
4、考核条例工作由研究生会主席团和组织部统一负责执行,平时考核作为学期考核的主要参考依据。
学期考核于学期末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向研究生部汇报。
5、考核工作要认真公正严格透明度,并定期向全体学生干部公布考核成绩,接受所有学生干部的监督。
第四章
各学院研究生分会考核
第十九条各学院研究生分会要带头与学生一同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从严管理,优化管理结构,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引导学生争先创优,形成良好的学风。
第二十条各学院研究生分会在所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在校研究生会指导下,(待定)由全院研究生同学自己选举并组建的研究生学生组织,它是学院党政部门联系研究生的桥梁与纽带,其宗旨、任务是全心全意为广大研究生同学服务,享有同级学生组织的一切权力并应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各学院研究生分会规模不能超过所在学院全体研究生人数的2.5%。
第二十二条各学院研究生分会接受校研究生会考核,应积极配合校研究生会工作,并及时汇报,参加由校研究生会承办的面向全体研究生的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二十三条各学院研究生分会根据本学院特点制定工作计划并开展工作,同时接受校研究生会和全院研究生同学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考核工作由研究生部指导,由校研究生会主席团具体实施,对象为各研究生分会。
第二十五条考核实行基准分+加(扣)分制度。
基准分包含各研究生分会必须履行的权利与义务,加(扣)分制度分别是根据各研究生分会超额完成任务或者未按指标完成任务的情况在所给出基准分的基础上酌情进行的。
基准分满分为100分。
第二十六条对各研究生分会的考核方式为学期综合考核。
经自评(上交自我评价总结),校研究生会主席团和研究生部评议,最后综合评出总分。
第二十七条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研究生分会及增加1名评优名额的重要依据。
(对于“优秀研究生分会”荣誉,只享受荣誉,不享受加分待遇,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
第二十八条考核内容:
按各研究生分会的自我建设、绩效考核、日常工作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一)常规工作(20分)
1、各学院研究生分会机构设置合理和例会制度完整(有会议记录)(6分)
2、有严格的值班制度(有值班记录)(2分)
3、有本院研究生分会组织条例等有关组织建设文件(6分)
4、各研究生分会队伍建设(6分)
(二)与校研究生会工作交流情况(20分)
1、及时上交学期工作计划与总结(6分)
2、日常活动计划和总结(6分)
3、及时上交考核初评成绩(8分)
(三)活动开展情况(50分)
1、参加校研究生会组织的活动(21分)
(1)面向全体研究生的文体活动(10分)
a.元旦晚会(5分)
各学院研究生分会所上报节目超出指标并有一定质量保证,可酌情加分;
相反达不到所规定指标就进行酌情扣分。
b.校运动会(5分)
各学院研究生分会上报足够运动员人数,并取得优异成绩可酌情加分;
相反达不到制定人数的酌情扣分。
(2)面向全体研究生的学术交流活动(6分)
(3)面向全体研究生的科技比赛(5分)
2、学院组织开展活动(14分)
(1)面向全体研究生的文体活动(8分)
迎新晚会/毕业生欢送晚会
各学院研究生分会对晚会计划周详,影响良好可酌情加分;
若晚会产生不良影响则进行酌情扣分。
(2)面向全体研究生的学术交流(3分)
(3)面向全体研究生的科技比赛(3分)
3、承办校研究生会活动(附加分,15分)
(1)面向全体研究生的学术交流(8分)
(2)面向全体研究生的科技比赛(7分)
“活动开展情况”项最高得分不得超过20分。
比赛类活动可根据比赛名次酌情进行加分。
(四)参加校研究生会各项工作考勤(10分)
参加校研究生会各项活动、会议,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缺勤一次扣1分。
主席团例会考勤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缺勤一次扣2分;
各部门部长会议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无故缺勤一次扣1分。
第二十九条各学院研究生分会参加校研究生会各项活动及会议出勤情况由校研究生会组织部统计,将统计结果送考核组,考核组不再单独进行检查。
第五章
未成立研究生分会的各学院研究生班级考核
第三十条未成立研究生分会的各学院研究生班级要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从严管理,优化管理结构,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引导学生争先创优,形成良好的学风。
第三十一条未成立研究生分会的各学院研究生班级在所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在校研究生会指导下,(待定)由全班研究生同学自己选举并组建的研究生学生组织,它是学院党政部门联系研究生的桥梁与纽带,其宗旨、任务是全心全意为广大研究生同学服务,享有同级学生组织的一切权力并应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未成立研究生分会的各学院研究生班级接受校研究生会考核,应积极配合校研究生会工作,并及时汇报,参加校研究生会举办或承办的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三十三条未成立研究生分会的各学院研究生班级根据本学院特点制定工作计划并开展工作,同时接受校研究生会和同学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考核工作由研究生部指导,由校研究生会主席团具体实施,对象为各未成立研究生分会的各学院研究生班级。
第三十五条考核实行基准分+加(扣)分制度。
基准分包含未成立研究生分会的各学院研究生班级必须履行的权利与义务,加(扣)分制度分别是根据各研究生分会超额完成任务或者未按指标完成任务酌情进行的。
第三十六条对未成立研究生分会的各学院研究生班级的考核方式为学期综合考核。
经自评(上交自我评价总结),研究生部和校研究生会主席团评议,最后综合评出总分。
未成立研究生分会的各学院研究生班级干部考核成绩由两部分组成,各学院考核分数占总分的60%,校研究生会考核分数占总分的40%。
第三十七条考核结果作为优先评选“优秀研究生团队”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八条考核内容:
按未成立研究生分会的各学院研究生班级的常规工作、与校研究生会工作交流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参加校研究生会各项工作考勤四方面进行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1、未成立分会的各学院研究生班级机构设置合理和例会制度完整(有会议记录)(6分)
2、未成立分会的各学院研究生班级学风建设(6分)
3、未成立分会的各学院研究生班级队伍建设(8分)
2、日常活动总结和工作简报(6分)
1、参加校研究生会组织的活动(27分)
(1)面向全体研究生的文体活动(14分)
a.元旦晚会(7分)
未成立分会的各学院研究生班级所上报节目超出指标并有一定质量保证,可酌情加分;
b.校运动会(7分)
未成立分会的各学院研究生班级上报足够运动员人数,并取得优异成绩可酌情加分;
(2)面向全体研究生的学术交流活动(7分)
(3)面向全体研究生的科技比赛(6分)
2、未成立分会的各学院研究生班级根据学院自身特点,举办特色主题活动,在活动后及时(1周内)将活动相关材料交到校研究生会。
(13分)
3、承办校研究生会活动(附加分,10分)
(1)面向全体研究生的学术交流(5分)
(2)面向全体研究生的科技比赛(5分)
“活动开展情况”项最高得分不得超过40分。
班长例会考勤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缺勤一次扣2分;
其他班委会议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无故缺勤一次扣1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研究生部。
附件一:
重庆邮电大学各学院研究生分会考核量化表
单位:
负责人:
考核时间:
项目
考核内容
最高分
具体说明
自评分
考评
分
实得分
总分共100分
常规工作
研究生分会机构设置合理和例会制度完整(有会议记录)(6分)
6
研究生分会部门设置合理得4分;
根据本学院研究生分会实际情况制定完整的例会制度得2分,例会无会议记录不得分。
有严格的值班制度(有值班记录)(2分)
2
根据本学院研究生分会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值班制度得2分,值班无值班记录不得分。
有本院研究生分会组织条例等有关组织建设文件(6分)
根据组织建设文件的合理性与可行性评分,最高6分。
研究生分会队伍建设(6分)
研究生分会各部门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得1分;
研究生分会积极开展内部的干部干事培训得1分;
注重同校研究生会及其他学院研究生会的交流合作得1分;
定期对研究生分会内部干部干事考核得1分;
按时召开学院学代会、换届选举得2分。
与校研究生会工作交流情况
及时上交学期工作计划与总结
10月初上交工作计划及各成员联系方式,学期末上交工作总结,按时上交得1分/项,否则不得分;
工作计划与总结内容真实,按其质量评分,最高3分。
及时上交干部考核初评(8分)
8
6月份准时向校研究生会递交其干部考核初评成绩(8分)
日常活动计划和总结(6分)
日常活动计划上交及时得1分,质量好得2分;
工作总结按其质量评分,最高3分。
活动开展情况(50分)
参加校研究生会组织的活动
(21分)
50
参加校研究生会组织的大型活动,据参加情况,参加活动得2分/次,遵守秩序得2分/次,最高21分
学院组织开展活动(14分)
各学院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情况视其效果评分,每次最高4分,每期累计得分不超过14分(学院合办活动同等加分)
承办校研究生会
活动
(15分)
承办校研究生会组织开展的大型活动,一次最高加4分(学院合办活动同等加分)。
“活动开展情况”项最高得分不得超过50分。
参加校研究生会各项工作考勤(10分)
参加校级活动考勤(3分)
3
参加校研究生会各项活动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缺勤一次扣1分。
例会考勤
7
主席团例会考勤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缺勤一次扣2分;
附件二:
重庆邮电大学各未成立分会的各学院研究生班级考核量化表
班级机构设置合理和例会制度完整(有会议记录)(6分)
班级班委设置合理得4分;
根据本学院班级实际情况制定完整的例会制度得2分,例会无会议记录不得分。
班级学风建设(6分)
根据本学院班级实际情况积极调动班级学风建设积极性得6分。
班级队伍建设(8分)
班委会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得1分;
班委会积极开展班干部培训得1分;
注重同校研究生会及其他学院班级或研究生分会的交流合作得2分;
定期对班委会内部干部干事考核得2分;
(27分)
参加校研究生会组织的大型活动,据参加情况,参加活动得3分/次,遵守秩序得2分/次,最高27分
学院组织开展活动(13分)
各学院班级组织开展的各种主题活动情况视其效果评分,每次最高4分,每期累计得分不超过13分(学院合办活动同等加分)
(10分)
承办校研究生会组织开展的大型活动,一次最高加3分(学院合办活动同等加分)。
班长例会考勤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缺勤一次扣2分;
其他各班委会议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无故缺勤一次扣1分。
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会
2010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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