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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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内冷水管≥10mm、热水管≥15mm,嵌入地面的管道不小于10mm。
嵌入墙体、地面或暗敷的管道应作隐蔽工程验收,开槽宽度至少应为管径的1.5倍开槽边缘必须凿毛。
1.1.9冷热水管道安装左热右冷,冷热水管间距≥200mm;
阀门的安装位置应便于维修及使用;
水管与燃气管之间,平行距离≥100mm,交叉距离≥50mm。
冷热水管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上方。
水管安装不得靠近电源。
冷热水管安装完毕,必须相互沟通。
1.1.10新装的给水管必须进行加压试验。
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未注明时,各种材质的给水管系统试验压力,均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多层建筑测试压力为0.6Mpa,高层建筑测试压力为0.8Mpa,加压试验应无渗漏,1小时左右压力损失不大于0.05Mpa。
1.1.11在通过试压及隐蔽工程验收前不得封闭管道,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1.1.12工程竣工后必须画出走位图或拍摄图片保存。
1.2燃气管道安装
1.2.1本规定适用于住宅燃气管道进表后燃气管道安装。
1.2.2燃气表具前的管道不得移动或更换,确需移动的应由业主征得有关部门同意,有专业施工队伍安装。
1.2.3室内装饰应在燃气表具后进行施工。
严禁私自移动燃气表具。
严禁业主燃气表具未安装,而私自接管在公用燃气管道上使用燃气。
1.2.4燃气管道不得暗敷,不得穿越卧室,不得封闭在管笼中,穿越吊顶的直管不得有接头,若长度≥10m的金属直管应设伸缩节。
1.2.5燃气管道应用活动木板包盖,不宜用水泥砖砌半暗敷(特别是管道接头处)。
1.2.6没有排气条件的房间严禁安排非密闭式燃具。
安装在浴室里的燃具必须是密闭式燃具。
1.2.7燃气管道使用镀锌钢管不宜小于6分,绞牙需绞八进五,不得有爆牙,接头用厚白漆,不可用生料带。
1.2.8安装完毕后,应及时用勾钉固定,管道与管件之间不得松动,管道必须固定(接头、弯头、阀门100mm处必须用勾钉固定),煤气管道应单独固定。
1.2.9燃气管道与在同一平面内的导线间距必须大于100mm,在与不同平面内的导线间距必须大于50mm,与电器开关、接头间距必须大于150mm;
燃气热水器不得安放在封闭的橱柜内。
1.2.10热水器安装与建筑物最小距离,上方间距400mm,侧方间距50mm,后方间距50mm,前方间距50mm。
脱排管道排放不应超过四个弯头,管道连接固定应牢固、可靠。
1.2.11严禁不规范使用燃气,安装专用连接软管时,不得长于3m。
不得有接头,两端连接处,应用专用连接件固定。
1.2.12燃气管道接好后必须通过U型表检测,竣工及隐蔽工程验收均需要对燃气进行泄漏检测。
1.2.13项目竣工后必须画出管道走向图或照片保存。
1.3洁具及设备安装
1.3.1本章适用于厨房、卫生间的洗涤、洁身等器具的安装。
1.3.2各种卫生洁具外表应洁净无损坏、安装牢固、排水畅通,各种洗涤盆、面盆盛水不小于缸深的1/3.检验。
1.3.3不得在多孔砖或轻型隔墙中使用膨胀螺栓固定,卫生器具或设备,特殊情况要进行加固处理。
1.3.4坐便器用专用橡胶密封圈或油石灰与土建预留排污管连接密封,坐便器与地面周便应用油石灰或硅胶密封。
1.3.5安装浴缸、敷贴墙面砖的流程,应是先安装浴缸,再敷贴墙面砖,墙面砖应压在浴缸裙边上,并用软性防霉材料嵌缝填实。
1.3.6浴缸排水必须用硬管连接。
卫生间台盆下严禁使用软性塑料管道连接,下水管道应呈S弯、P弯,并用软性材料嵌缝。
1.3.7浴缸安装时应至少砌筑三道砖支撑,压克力浴缸应垫好黄沙;
钢板浴缸宜垫黄沙;
浴缸下水一侧应留有检修口。
浴缸下水检修孔尺寸应为160mm-200mm以上,可用磁性连接件连接。
1.3.8大容量的用水设备(浴缸、污水盆)排水管的管径应不小于40mm,普通排水的管径不小于32mm。
排水管的连接处必须牢固,不渗水;
排水管与排水口的连接必须密封不渗水。
1.3.9卫生器具的水平度应控制在2mm,垂直度控制在3mm内。
1.3.10设计无要求时,淋浴龙头安装离地高度宜在1.15m左右;
固定式淋浴龙头安装在离地高度宜在2.05~2.25m,一般为2.1m;
浴缸龙头高度一般为0.6m,台盆的安装离地高度宜在800±
10mm。
1.3.11地漏高度须在地面最低处,其地漏面板顶面应低于设置处地面顶面1~2mm地漏面及开孔大小准确,安装好后应做导通水、泛水、渗漏试验。
1.3.12按摩浴缸电源应用插座连接,严禁直接接电源,电机试水宜先放水后开机,连接处无渗漏。
1.3.13各种洁具及设备安装,必须依照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安装。
1.4电路布置及电器安装
1.4.1本章适用于住宅单相入户配电箱户表后的室内电路布线及电器、灯具安装。
1.4.2未经供电或物业部门允许,配电箱不得移位。
严禁破坏避雷带的完整连接。
1.4.3电气安装施工人员应持有效证件上岗。
1.4.4临时照明灯必须安装插头或用开关控制,不得浮装和乱拉乱接。
1.4.5每户的分户配电箱内应设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应具有过载保护、过电压保护功能,并且分出数据出线,各分路线的容量不允许超过进户线的容量。
1.4.6分路原则为:
插座、照明、厨房、卫生间、空调为独立回路;
对于大功率用电设备,每个设备都应设为一个独立回路,分别用一个空气断路器进行控制。
各回路断路同时断开相线零线。
1.4.7应根据用电设备位置,确定管线走向、标高及开关、插座的位置,弹线开槽排管,电线管道应横平竖直。
1.4.8配线时,相线与零线的颜色应不同;
同一住宅相线(L)颜色应同统一(红、黄、绿),零线(N)宜用(浅)蓝色,保护线(PE)必须用黄绿双色线。
电线截面使用为照明1.5mm,插座2.5mm,空调4mm。
1.4.9室内强、弱电线应穿管敷设,严禁将导线直接埋在墙、抹灰层中或吊顶及护墙板内。
采用单股铜芯导线,PVC电线管壁厚不小于1.2mm。
1.4.10同一回路电线应穿入同一根管内,但总管根数不得超过8根,每根电线管里的电线总截面积(包括绝缘外皮),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管内导线不得有接头和扭结,强电、弱电导线不得同管敷设、同出线盒。
1.4.11不同用途的导线不得穿入同一管道内,电线管道应尽可能从墙面上走,以减少对龙骨、水泥地面的破坏,卫生间地面不允许走任何的强电。
强弱电管交叉应采用垂直相交。
1.4.12面向插座,相线和零线的位置为左零右相,还要注意相线进开关,螺口灯头外壳要接零保护。
1.4.16开关安装高度宜为1.3m与门框距离150mm-200mm,插座安装高度不低于200mm,同一区域内的同类面板高度应一致,线盒内导线余量宜为150mm。
潮湿场所宜选用防溅式插座。
1.4.17吊灯内的电器配管,应按照明管的要求,不得随意固定在平顶的吊架和龙骨上,灯头盒、接线盒位置应便于检修并加盖板,使用软管接到灯位的,其长度不超过1m,软管两端应用专用接头与接线盒及灯具连接;
各种强弱电导线均不得在吊顶内出现裸露。
1.4.18排放电线管时严禁用弯头(应用弹簧弯),暗埋管道时,弯曲处的曲率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6倍(不得直角弯曲),弯曲均匀,不得弯扁或折裂。
电线盒里的电线应预留150mm-200mm,并理好放进电线盒。
1.4.19单根电线管弯头不能超过3处,超过的要用过路盒连接,过路盒不得封死;
电线管的连接处必须使用管箍和专用胶水,接头不得放在月亮弯处;
线管与线盒、配电箱连接使用锁扣并加胶固定。
1.4.20敷管时,不得先在管内穿好了导线再埋设;
应先埋管后再穿线,并保证能顺利穿入,以确保今后能调换。
1.4.21电线管埋置深度,应留有10mm以上的粉刷保护层;
对于在顶面楼板上走线时开槽深度的确无法满足埋置电线管的,可用护套线套蜡管(三芯护套线,两用一备),埋置深度亦须大于10mm。
1.4.22施工完毕应进行电气通电和灯具验亮试验,验证开关插座性能是否良好。
1.4.23灯具固定应牢固可靠,固定用的螺栓不得少于两个;
重量大于3公斤的灯具应用膨胀螺丝固定,重量大于1公斤的软线吊灯应增设吊链;
大型灯具不得直接固定于吊顶龙骨上。
开关、插座等器件应安装牢固,端正,与墙体间隙不得大于1mm。
面向电源插座的相线、零线位置为右相左零,有接地孔的插座,地线接孔应为上方位置,同一设计高度的开关、插座,其高度差不得大于2mm。
1.4.24吊扇安装时挂钩直径应大于8mm并悬挂销钉,安装高度不的低于2.3m;
壁扇安装高度不得低于1.8m。
1.4.25浴霸、电暖器等大功率用电器不得使用普通开关;
各种开关、接线盒均不得安装在可燃构建上。
1.4.26各种设备的安装都必须符合其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1.4.27项目竣工后必须画出电线走向图或照片等资料保存。
第二章瓦工施工工艺要点
2.1防水工程
2.1.1厨房、卫生间的找平层面坡度应达到2%,因工程需要所做调整的范围应在1%-2.5之间;
2.1.2基层必须平整、光洁、且干透,阴阳角应加厚且作圆角处理;
2.1.3防水自找平层向墙面返高300MM,淋浴间及隔壁有防水要求墙面返高1800MM;
2.1.4涂膜防水层与预埋管件、孔洞部位交接处接头严密,粘结牢固,表面坡度等细部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不得有渗漏现象;
2.1.5防水涂料满涂,无遗漏,与基层粘结牢固,无气泡,无裂纹,无脱层,表面平整,卷起部位涂刷高度基本一致均匀,厚度必须满足产品的规定要求,同时不少于1.5MM;
2.1.6涂刷防水涂料时,相邻两遍间应该十字错刷;
2.1.7蓄水试验:
最高点蓄水层深度不少于20MM,蓄水时间不少于24小时。
2.2修补及砌筑
2.2.1本章适用于住宅内部拆除、修补及砌筑、抹灰工程施工。
2.2.2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
2.2.3拆除填充墙时,不得有残留砌块粘结在顶部;
新开门窗洞口必须加过梁或将砌块拆除至顶部梁底(楼板底);
承重墙体、墙体没有相关手续不得拆除或开门窗。
2.2.4新砌砖墙的位置必须根据房屋的原始结构。
只能在承重墙上或梁上新砌。
必须严格控制新砌砖墙的垂直度。
施工过程中必须调防垂线,作为砌砖基准。
在混凝土地面上砌墙,必须凿毛光面,并充分润湿,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使用加强网,加强网与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原建筑表面大面积铲除重粉的底层应挂钢丝网,并设置标筋。
2.2.5及时修补墙面的空鼓、洞口、管槽,以留有足够的干燥时间,修补时注意砂浆的配比(1:
3)并分次完成。
前一遍凝固后再抹一遍,一般宜隔夜进行,每层厚度控制在7-10mm,抹灰厚度超过25mm时采取加强措施。
2.2.6新砌墙体与原有墙体连接处必须有拉结措施。
新砌墙体抹灰前墙面应浇水,常温下一般隔夜进行浇水两遍即可。
粉刷水泥砂浆配比为1:
2.5,分遍成活,底层砂浆凝固前表面拉毛,以利于粉刷面层与基层可靠粘结。
2.2.7砌筑封闭带有检查口的立管时,必须在相应位置流出检修口。
浴缸安装时应至少砌筑三道支撑,压克力浴缸应垫好黄沙;
2.2.8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应做水泥暗护角处理,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水泥砂浆比应为1:
2,立面垂直度≤5mm表面平整度≤5mm。
阴阳角方正度≤4mm。
2.2.9不同品种、不同标号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抹灰用黄沙宜选用中砂,砂子使用前应过筛,不得含有杂物。
2.2.10抹灰层表面的浮灰扫净、污垢油渍等要刮洗干净。
2.2.11冬季施工,抹灰时的工作业面温度不宜低于5度;
抹灰层初凝前不得受冻(水泥初凝期应为45分钟-3小时)
2.2.12对有防水要求的墙面,应根据设计师要求做好防水处理,严格按照施工说明书要求组织施工。
2.2.13新砌墙体或墙面抹灰后,要检查墙面是否空鼓,泛色,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2.3铺设砖石工程
2.3.1本章适用于住宅内部铺贴墙、地砖及石材工程施工。
2.3.2家庭装饰中常用的天然石材指:
大理石、花岗石、青石、文化石等;
人造石材品种繁多,常用的有铀面砖、玻化砖、缸砖等。
铺设砖石工程包括:
地面铺贴和墙面铺贴。
铺贴用粘结剂和传统的水泥粘结剂。
2.3.3铺贴墙、地砖前,需检查原有基层是否空鼓,并进行处理。
基层为太光滑的混凝土墙面时,应先凿毛或刷界面剂进行处理。
2.3.4进场后,先定水平线标高,然后弹线放样,确定墙面的垂直度和平整度以及墙地砖、大理石的铺设方式并进行预排,在平整度和垂直度达到要求后再开始铺贴。
铺贴前应进行砖石筛选,砖面无裂纹、掉角、缺棱、色差及翘曲变形、不方正等问题。
2.3.5阴角砖压向正确,非整砖不得小于整砖的1/3,且非整砖应用于不显处或阴角处,阳角处整砖起排,窗户两边宜用整砖(或两边砖大小相同),电盒位置墙砖套割整齐,墙地面应尽量通缝;
2.3.6墙面砖镶贴前应先放在清水中浸泡2个小时以上,然后取出待水晾干(无阴水)后在进行镶贴,冬期施工宜在掺入2%盐的温水中浸泡2个小时晾干后使用。
镶贴应牢固,套割整齐,表面平整干净,无漏贴错贴;
墙角处要使用阴、阳角条或阳角倒45角镶贴,给水管出口不得高于成品墙面表面3mm。
2.3.7铺贴墙砖要做灰饼、拉线、找方正,水平方向第一排瓷砖的下边线必须拉线抄平,并在墙的下端,不到一块砖的地方,固定平稳水平底尺。
2.3.8铺贴面砖时,应控制砂浆的厚度在7-12mm以内,并要求饱满,面砖自下而上铺贴,要随时用线锤掉垂直,用靠尺检查平整度,随时检查平整度以及接缝的垂直平直度,并要求缝隙水平垂直方向的宽度一致。
每贴完一排,拉线检查缝隙水平方向的平直度。
铺贴后48小时用素水泥浆或填缝剂擦缝。
2.3.9铺贴地砖前应在地面上弹出十字中心线上放置两块基准块,并用水平尺和角尺角正,通过基准块拉出纵横水平线。
铺贴时,每铺完一行,应拉通线检查拼缝直线度和板块平整度,及时调整,并随时将缝隙中的砂粒剔清。
在板材铺设后24小时,应每天洒水1-2次进行养护,3日内严禁踏踩和堆重。
嵌缝应使用与板块颜色接近的专用填缝剂。
2.3.10镶贴地面时,对有排水要求的地坪泛水要≥2%。
外阳台门槛处第一行地砖要向外泛水。
厨卫门口的地板与地砖交界处要用石材收头。
2.3.11地砖铺贴前,地坪应清理干净并浇水湿润,铺贴时地面应刷素水泥浆。
对于卫生间、厨房等需做防水处理的,应先刷防水涂料,待防水涂料干后,再涂素水泥浆。
2.3.12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铺设应采用湿铺法施工,严禁干铺。
2.3.13墙地砖铺贴后要全数检查,铺贴的质量要求:
接缝宽度应均匀且≤1.0mm;
表面平整度(2M)≤2.0mm;
立面垂直度(2M)≤3.0mm;
接缝高差≤0.5mm,饰面砖贴完后不得有全空鼓现象,边角空鼓率应控制在5%以内,地面砖不得有任何空鼓。
第三章木工施工工艺要点
3.1吊顶制作安装
3.1.1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防止面层的开裂和变形,做轻钢龙骨为吊龙骨的首选材料。
为便于分清各种吊顶适用龙骨,特规定面积大于1.5M2的平面、直线造型吊顶及造型吊顶的平面部分必须使用轻钢龙骨;
曲面、立体、弧形造型吊顶及厚度要求达不到轻钢龙骨适用范围的吊顶可以使用木龙骨。
3.1.2吊顶所用龙骨、吊杆、连接件必须符合装修结构要求,安装位置、造型尺寸必须准确;
3.1.3轻钢龙骨骨架各接点必须牢固、严密无松劲,轻钢龙骨连接件应错位安装;
3.1.4边龙骨安装前应按设计要求准确、清楚地弹线,且水平高差不大于5MM,边龙骨牢固地定在四周墙面上;
3.1.5轻钢龙骨吊杆距主龙骨端部不得超过300MM,否则应增加吊杆,其吊杆应有足够的承载力,当设计无要求时,吊杆间距必须小于1200MM。
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吊点构造或增设吊杆,以保证吊顶的质量。
金属吊杆应做防锈处理;
3.1.6木龙骨必须进行防火阻燃处理,应该在安装前涂刷防火涂料,涂料必须满涂覆盖木质,眼观无木质外露。
涂料厚度、涂刷方法应符合相应涂料使用说明的要求;
3.1.7水平木龙骨截面尺寸应该达到25×
35MM,木龙骨的节眼不能大于截面的1/3,主龙骨间距不大于300MM,次龙骨间距不大于400MM。
悬臂式龙骨的挑出长度不宜大于150MM,有特殊设计要求的应依据设计要求处理,但须进行加固;
3.1.8木龙骨骨架排列整齐顺直,搭接处无明显错台、错位,且有200MM长的帮条,木龙骨吊杆间距不大于600MM,且在横向龙骨的两侧对称配置,水平木龙骨与罩面板接触的一面必须刨平;
3.1.9次龙骨连接处对错位偏差不大于2MM;
3.1.10轻型灯具可以在主龙骨或附加龙骨上,重型灯具不得与吊顶龙骨连接,应另设置吊勾
3.1.11罩面板的材质、品种、规格及吊顶的基层构造要符合设计要求板材应在自由状态下进行安装,固定时应从板的中间向板的四周固定,防止出现弯棱,凸鼓等现象;
3.1.12如使用石膏板,厚度不得小于9MM;
不得使用过小的碎块板材拼接;
3.1.13卫生间、厨房吊顶不得用普通纸面石膏板制作,必须采用防水石膏板并适当减少龙骨间距。
3.1.14石膏板安装要采用大面压小面,迎面压背面。
3.1.15纸面石膏板为罩面板时,其长边应沿纵向铺设,接缝位于龙骨上,宽窄均匀,压条顺直,石膏板间须留3—5MM的缝隙,接缝处次龙骨宽度不应小于40MM,接缝处用专用嵌缝腻子填满抹平,修补打磨后贴嵌缝带;
3.1.16石膏板与龙骨连接紧密、牢固,固定石膏板必须使用防锈螺丝钉,严禁用枪钉固定石膏板,螺帽丝钉与纸包边板边距离宜为10—15MM,与切角边板边距离宜为15-20MM。
螺丝钉间距以150-170MM为宜,均匀布置并与板面垂直,固定螺丝的螺帽嵌入石膏板纸面0.5----1MM,钉帽涂刷防锈漆,并用专用嵌缝腻子抹平;
3.1.17各类罩面板应该表面洁净、平整,颜色一致,无缺棱、掉角,不应有气泡,起皮,裂纹等;
3.1.18罩面板接缝高低差不得大于1MM,压条间距不得大于2MM,收口线标高差不得大于4MM,罩面板起拱高度为房间短向跨度的1‰—3‰;
3.1.19胶合板涂刷清漆时,相邻板面的木纹和颜色应近似;
3.1.20罩面板为玻璃时,龙骨、框架的品种规格,色彩造型,固定方法,安装位置必须符合图纸及设计说明的要求,确保牢固安全可靠。
玻璃的密封条挤压严密,密封膏的耐候性、粘结性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定,保证使用要求,排列顺直均匀有序;
3.1.21罩面玻璃安装应作软连接,安装必须牢固,玻璃与槽口搭接尺寸合理,裁口割向准确,颜色均匀一致,图案拼接通顺,接缝严密;
3.1.22设备口、灯具位置的设置必须按板块分格对称,布局合理;
3.1.23高级装饰工程石膏板吊顶应使用双层面板,两层板必须错逢搭接。
3.2隔墙制作工程
3.2.1为防止面层的开裂和变形,墙体所用龙骨应使用轻钢龙骨,并且符合结构要求;
为便于分清各种隔墙适用龙骨,特规定面积大于1.5M2的平面隔墙及造型隔墙的平面部分必须使用轻钢龙骨。
:
曲面、立体、弧形造型隔墙,镶嵌块料装饰隔墙及厚度要求达不到轻钢龙骨适用范围的隔墙可以使用木龙骨;
3.2.2隔断墙龙骨架的边框龙骨必须与基体结构连接牢固并应平整垂直,位置正确:
3.2.3轻钢龙骨的骨架应设置天、地龙骨,并用钢钉或射钉固定,钉距应该小于1000MM,其与墙最近的钉应该小于300MM。
竖骨的间距不大于400MM,每一个竖骨之间均用穿心龙骨连接,穿心龙骨应顺直,卡紧;
3.2.4横撑龙骨用两铆钉固定,且铆构距横撑龙骨边不少于8MM,铆钉须与龙骨垂直固定;
3.2.5隔墙遇有门洞口时,门洞口位置应加强处理(主龙骨做口或使用型钢加固);
3.2.6龙骨搭接处无明显错台、错位,各接点必须牢固无松动,安全可靠;
3.2.7骨架与墙面板应该安装牢固,无脱层、翘曲,折裂及缺损;
3.2.8遇有防水要求的隔断墙,应先在地面做200—300MM高细石砼地龙骨垫层,宽度按照墙身厚度确定,楼层内应设置与楼面锚固的钢构件。
3.2.9墙面的材质、品种、规格及吊顶的基层构造要符合设计要求,
3.2.10罩面板表面应该洁净、平整,接缝位于龙骨上,宽窄均匀,压条顺直,接缝处用腻子填满抹平,打磨后贴嵌缝带;
3.2.11胶合板、中密度纤维板做罩面板时用钉子固定,钉距为80—120MM,钉长为25—35MM,钉帽应打扁头并进入板面0.5—1.0MM,钉眼用油性腻子抹平;
3.2.12胶合板、中密度纤维板做罩面板涂刷清漆时,相邻板面的木纹和颜色应近似;
3.2.13石膏板做罩面板时,封板应使用12MM厚的石膏板,面板与龙骨连接紧密,牢固,固定石膏板必须使用自攻螺丝钉。
螺丝钉与包边板边距离10—15MM,与割边板边距离为15—20MM,螺丝钉间距以150—170MM为宜,中间部位螺丝钉间距不得大于300MM,均匀布置,并与板面垂直。
固定螺丝钉的螺帽嵌入石膏板纸面0.5-1MM,钉帽涂刷防锈涂料,并用石膏腻子抹平。
枪钉(直钉)只可用来做临时固定面板使用,螺丝钉的纵横行距应与龙骨一致
3.2.14面板应颜色一致,无返锈、麻点、缺棱、掉角、不应有气泡,起皮,裂纹等,平整度误差应小于3MM;
立面垂直小于3MM,接缝高低不大于0.5MM;
3.2.15饰面板横向接缝处不在天、地龙骨上时,应加横撑龙骨固定,板缝隙应错逢固定,不宜采用通长缝;
3.2.16轻质隔墙与顶棚和其他墙体的交界处应采取防开裂措施,骨架墙内的填充材料应干燥,填充应密实、均匀、无对坠;
3.2.17玻璃隔墙工程材料品种、规格、性能、图案和颜色符合设计要求。
玻璃板隔墙应使用安全玻璃;
3.2.18玻璃砖隔砌筑中埋设的拉接筋必须与基体结构连接牢固,位置正确;
3.2.19玻璃隔墙接缝应平直,玻璃应无裂痕、缺损和划痕,玻璃隔墙表面应颜色一致、平整洁净、清晰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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