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发号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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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图选材。
核验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是否采购、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重点核验墙体材料采购合同、购货发票、进货台账记录、型式检验报告、产品进场复验记录等管理资料。
3.监理复核。
核验监理单位是否对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按照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签字。
重点核验墙体材料进场报验资料。
4.进场查验。
核查施工单位是否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进行查验。
(三)散装水泥
施工现场实际使用散装预拌砂浆情况。
检查施工现场有无违规使用袋装预拌砂浆、现场搅拌砂浆、水泥砂浆搅拌机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检查形式
(一)自查阶段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施工集团总公司需明确相应负责部门及人员,结合本次专项检查要求,于2017年6月18日前完成辖区内、集团内建筑材料使用管理情况的自查工作。
各单位工程项目明细可通过“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材管理服务平台”查询和下载。
(二)联合检查阶段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筑节能建材办根据工程进度及各单位自查情况,拟定本次专项检查抽检工程名单,并按照本文附件中的检查安排分别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市和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建立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查处机制,对参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行为予以纠正,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罚;
对向本市建设工程供应不合格建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建材供应企业,按照《关于印发<
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若干规定>
的通知》(京建法〔2007〕722号)进行处理,并在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供应企业市场行为评价管理系统予以公示。
附件:
建筑材料使用管理专项检查时间安排
一、市区联合检查安排
第一组
第二组
行政区域
检查时间
东城、西城
6月19日
大兴
丰台
6月20日
通州
6月21日
房山
6月22日
亦庄
石景山
6月26日
怀柔
门头沟
6月27日
密云
海淀
6月28日
平谷
昌平
6月29日
顺义
延庆
6月30日
朝阳
二、施工集团系统检查安排
施工集团
城建集团
7月4日
建工集团
中建一局
7月5日
住总集团
中建二局
7月6日
中铁建设
新兴建设
7月7日
中建八局
中建三局
7月10日
京建发〔2017〕225号附件2
施工单位现场准备资料清单
1
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2
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及现场材料管理人员相关证书
3
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核盖章的建筑、结构施工设计图纸
4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5
2017年4月1日前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建设单位提供《北京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第四联)
6
主要建筑材料入库出库台账
7
施工现场材料物资管理制度
8
材料试验计划
9
主要建筑材料生产供应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材料采购合同、检验报告及其它进场相关证明文件。
注:
请受检工程项目准备施工许可证及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三份
京建发〔2017〕225号附件3
建筑材料使用管理专项检查表
工程名称
施工许可证号
检查日期
监督机构
施工单位
结构形式
建筑面积
检查人员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属性
中央在京□市属国企□
外地进京□本市民营及其他□
资质等级
工程性质
工业厂房□房屋建筑□其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得分
备注
政策执行情况
(40分)
采购备案
(20分)
未进行采购备案/备案信息与工程进度、现场实物是否相符
(每少一个批次信息或出现一次信息不一致的扣2分,最高扣20分)
0~20
其他政策执行
违反建材使用管理的“禁限”或其他政策
(每发现一种违法违规行为扣5分,最高扣20分)
制度建设情况
物资管理制度制定
(2分)
未能出示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制度/能出示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制度
0/2
材料试验计划制定
(5分)
未能出示材料试验计划/能出示材料试验计划,但存在问题/能出示完整的材料试验计划
0/2/5
材料采购手续
(4分)
未能出示主要建材的采购合同/能出示部分主要建材的采购合同/能出示主要建材的采购合同
0/2/4
不合格材料台账
未能出示不合格材料处理台账/能出示简单的不合格材料记录,但信息不完整/能出示详细的不合格材料处理流程及记录
专业人员配备
材料管理人员未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持证上岗,但人数不符合京建发〔2013〕536号要求/持证上岗人数符合京建发〔2013〕536号要求
现场管理情况
进场材料资料管理
未能出示入库台账/能出示入库台账,但材料入库时间、单位、批次、规格、数量等信息不完整/能出示较为完整的信息化入库台账记录
未能出示出库台账/能出示出库台账,但材料出库时间、单位、批次、规格、数量等信息不完整/能出示较为完整的信息化出库台账记录
材料进场相关证明文件及采购证明是否齐全
(抽查2种材料,每缺少一份资料扣2分,最高扣8分。
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或材质单、产品生产许可证书和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有资质检验单位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等,采购证明主要包括供应单位营业执照、随货清单或发票等)。
0~8
未能提供复检台账/能提供复检台账,但记录不全/能提供完整复检台账
现场材料存储
材料存储未按照合格品与不合格品区分/材料存储按照合格品与不合格品简单区分/材料存储按照合格品与不合格品区分,标识清晰
材料存储无明显标牌信息/材料存储有简单标牌信息/材料存储有详细、明显的标牌信息
现场材料存储合理性
(见材料存储要求:
每出现一项不合格扣2分,最高扣12分)
0~12
材料存储要求:
1.腻子、石膏等易产生粉尘材料应入库存放或露天严密包裹。
2.砖、建筑砌块、木方等材料按品种规格码放整齐,高度不超过1.5米。
3.防水卷材等分包材料按产品要求存放、不得暴晒及浸泡水中。
4.钢材料场要有良好的排水措施,场地平整无杂草、杂物,钢材码放垫底不得低于0.25米,分品种规格码放,不得混放。
5.施工现场应有必要的防雨、防晒、防冻、防火、防爆等措施,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要及时入库,油料仓库必须有防止泄漏和防止污染措施,并设明显标志。
施工现场应整齐干净,垃圾、渣土等应及时清理,不得晾晒衣服被褥,现场管理明确相关责任人。
京建发〔2017〕225号附件4
北京市散装水泥使用情况现场核查表
检查日期:
编号: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栋数
层数
设计单位
开工日期
结构类型
砼框架()剪力墙()砖混()钢结构()
轻钢轻板()混凝土砌块()其他()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所在区县
工程进度
核查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结果
禁止现场搅拌砂浆落实情况
设计图纸
是否按规定进行预拌砂浆设计,并列明品种和等级
施工组织
设计方案
施工组织方案是否按规定使用散装预拌砂浆进行落实
散装水泥
专项资金
建设单位是否欠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中的散装水泥部分基金(2017年4月1日前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散装预拌砂浆使用情况
是否按规定使用散装预拌砂浆(设立筒仓数量)
施工现场砂浆
使用情况
是否存在使用现场搅拌砂浆的行为
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落实情况
是否存在现场搅拌混凝土的行为
预拌混凝土
供应单位名称
预拌砂浆
水泥供应厂家名称
水泥规格名称
其他检查情况:
检查人员签字:
、年月日
负责人:
年月日
京建发〔2017〕225号附件5
北京市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情况现场核查表
施工证号
剪力墙()砼框架()钢结构()
砖混()其他()
墙材政策落实情况
基金欠缴
建设单位是否欠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2017年4月1日前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按图选材
是否采购、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
监理复核
监理单位是否将与施工图设计不符的墙体材料按符合签字
进场查验
施工单位是否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进行查验
违规墙材
是否使用列入国家和北京市限制、禁止使用目录的墙体材料
墙体材料使用情况
部位
外墙
分户墙
内隔墙
厨房
卫生间
何种材料
管线井墙
电梯井墙
梁底斜砖
地面三皮砖
围墙、临时建筑
施工洞
阳台
防火墙
主要墙体材料
(使用量最大)
(如:
图纸是否设计有违规墙材,墙材出厂检验是否缺项,墙材产品能否追溯厂家,现场检查情况等)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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