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质量管理制度执行和考核记录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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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质量管理制度执行和考核记录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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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店堂内处方药实行柜台封闭式陈列销售,单轨制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处方购买和销售,无医生处方不得销售,并保证处方数量与单轨制处方药销售数量相符,其它处方药凭医生处方或在药师指导下销售、购买和使用。
非处方药可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销售。
3、调配处方时,先由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或具有药师(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处方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并签全名确认。
由处方调配人员根据处方认真进行调配,再经复核人员复核无误后在处方上签名,处方留存3年备查。
4、营业时间内必须有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或药师(中药师)等驻店药师在职在岗,并佩带标明其姓名、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或其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负责处方的审核和用药咨询,进行用药指导。
5、药品广告宣传必须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不得夸大宣传。
处方药不得在门店放置广告,非处方药张贴广告,门店必须留存广告批文。
6、药品销售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赠送礼品等销售方式。
门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1、营业员在岗时应穿着整洁,统一着装,佩带标明其姓名、技术职称、工作岗位等内容的服务卡上岗,微笑迎客、站立服务。
2、营业员上岗时发型庄重,形象大方,举止端庄,精力集中,接待顾客热情、专注、主动、大方,解答问题耐心,严禁浓装艳抹、蓄长指甲、穿拖鞋上岗。
3、营业员上岗时讲普通话,用语文明,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不得使用服务忌语。
4、店堂内所有商品实行明码标价,货真价实,让顾客明明白白消费。
5、开展小白鸽亲情服务,店堂内提供用药咨询服务,备好顾客用药开水,清洁卫生水杯,指导顾客安全、科学、合理用药,提倡健康消费,做到小病当医生,大病当参谋。
6、要讲究职业道德,介绍药品应对症下药,实事求是,不得以夸大、欺骗手段强买强卖。
药品销售过程中,营业员应如实介绍不得虚假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
7、销售药品时,不亲疏有别,以貌取人,假公济私。
8、出售药品时,注意观察顾客神情,如有疑意,应详细问病卖药,以免发生意外。
9、店堂内设顾客意见薄和缺药登记薄,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电话,认真接待顾客投诉,详细记录并及时处理。
10、对顾客建议、意见应及时回复。
质量查询、质量投诉等应积极处理,建立详细记录。
11、设置夜间售药窗口,以解决顾客24小时急病用药的需要。
门店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1、门店药品必须由公司统一组织配送,不得自行从其它渠道采购药品。
连锁门店设置专门质量验收人员,负责对配送药品的质量验收工作。
门店质量验收员的质量验收工作受总部质管部的监督指导。
2、质量验收员必须依据总部配送凭证,对进货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号、数量、有效期、生产企业等逐一进行核对,并检查药品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药品破碎、短缺等问题。
3、进口药品除按规定验收外,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进口药品要有中文标签标明药品名称、主要成分、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购进生物制品必须要有《生物制品批签发报告书》随货同行。
4、国家规定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品种,门店不得购进和销售。
5、“两非”药品,门店不得购进和销售。
6、验收合格后验收员应在送货凭证上签字,并留存相应凭证联按购进记录要求保存,送货凭证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7、如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及时通知门店质量负责人,并由门店质量负责人向总部质管部报告。
门店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1、门店环境应整洁、无污染物,药品陈列展示用货架、柜台及橱窗齐备,标志醒目,并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2、门店应配备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
经营需冷藏药品的门店,应根据需要配置符合药品特性要求的冷藏存放的设备设施。
3、陈列药品应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整齐美观陈列,类别标签应使用恰当、放置准确、字迹清晰、正名正字、无错价和倒置现象。
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开陈列、内用药与外用药、性质互相影响、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应分柜存放,标志明显、清晰。
4、陈列展示药品的质量和包装应符合规定。
凡质量有疑问的药品,一律不予上架陈列、销售。
药品陈列摆放应整齐,陈列药品的质量和包装应符合规定。
5、处方药不得以开架自选方式陈列、销售。
拆零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
6、陈列药品应避免直射,需避光、密闭储存的药品不应陈列。
陈列展示药品应注意防尘、防潮、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变。
7、凡上架陈列的药品,应按月进行检查并做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下架,并作处理。
定期检查药品陈列环境和存放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8、危险药品不得陈列,如因需要必须陈列时,只能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
门店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1、药品养护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门店养护员应熟悉药品养护知识,根据气候变化、药品性质积极采取相应防治措施。
2、门店养护员每日巡回检查店内药品陈列环境是否整洁、有无污染物,存放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陈列药品的货架、柜台及橱窗是否保持清洁和卫生,避免人为污染药品。
每天上午、下午各一次对店堂温湿度进行记录,发现不符合药品正常陈列要求时,应采取措施予以调整。
3、门店养护员采取定期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对质量易变的品种、新品种重点检查。
对有严格温湿度要求的药品,应保证其存放设施的正常使用。
4、门店养护员每月对店内陈列药品根据流转情况进行养护和质量检查,并做好记录。
对检查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暂停销售,及时通知门店质量负责人进行复查处理。
5、对中药饮片有规律、有计划地进行翻斗检查,发现有霉变、长虫的现象,应立即封存,并按其特性及时采取干燥、降氧、熏蒸等养护措施处理。
6、对有效期不足六个月(含六个月)的药品,养护员应逐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离失效不足1个月的药品应及时下柜。
7、养护检查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8、营业场所药品养护中如发现质量问题,立即撤柜,详细记录,并通知门店质量负责人处理。
9、定期向质管部药品养护组上报养护检查、近效期或长时间陈列药品的质量信息。
10、养护员应负责门店陈列展示药品的防尘、防潮、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变工作。
门店药品销售及处方管理制度
1、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开陈列,中药饮片应设专柜专区陈列,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门店应专柜专人上锁。
处方药不应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销售。
2、销售单轨制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经处方审核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处方的审核、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要求保存原件或复印件,留存2年备查。
3、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和销售。
5、调配处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处方调配应按收方、审方、划价、调配、核对、成包、发药的程序规范调配处方,不得随意颠倒
A、有问题处方不得调配、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审方、复核必须由审方员操作,并签字确认。
B、需特殊处理的中药饮片按规定处理,需另包的饮片应在小包装上注明煎煮服用方法。
6、调剂用工器具应放固定位置,保持清洁,用毕放回原处。
7、因工作玩忽职守或错配药、发错药等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按质量考核办法考核。
门店药品拆零销售管理制度
1、配备专门人员负责药品拆零销售。
拆零人员必须每年参加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拆零销售工作
2、配备基本的拆零工具,如天平、药匙、瓷盘、拆零药袋、医用手套等,拆零用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卫生。
3、拆零前,对拆零药品须检查其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可拆零。
4、对拆零后未售完的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并检查是否密封、完好。
拆零专柜短缺的拆零药品应从其他药品药柜移入,采用即买即拆。
5、拆零后的药品不能保留原包装的,必须放入拆零药袋,包装牢固、美观,准确注明药品品名、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和药店名称等。
6、每次拆零销售后,做好拆零药品记录,记录销售日期、药品名称、规格、批号、销售数量等。
7、凡违反上述规定,出现不合格的拆零药品上柜销售,发现一个品种,按规定处罚。
门店中药饮片购、销、存管理制度
1、中药饮片购进:
中药饮片只能从总部配送中心购进,不得自行采购;
所购中药饮片必须是合法的生产企业生产的合法药品;
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上除应有品名、规格、产地、批号、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外,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有药品批准文号;
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2、中药饮片验收:
验收中药饮片,验收员应按送货凭证对照实物,进行品名、规格、批号、生产厂商以及数量的核对,并在送货凭证上签字;
送货凭证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中药饮片标签必须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批号、生产日期等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在包装上应注明药品批准文号;
如发现有质量不合格现象或货单不符的不得接收,应退回总部配送中心,并向质管部报告。
3、中药饮片储存与陈列:
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净选、过筛后装斗,不得错斗、串斗,及时清理格斗,防止混药,做好记录;
饮片上柜必须执行“先产先出、先进先出、易变先出”的原则,不合格饮片一律不得上柜。
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
中药饮片必须定期采取养护措施,按月将饮片全部巡检一遍。
夏防季节,即每年5~9月份,应加强养护;
合格中药饮片处理按有关制度执行处理,严禁不合格药品上柜销售;
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质量负责人,并采取有效措施。
4、中药饮片销售:
严格遵守处方调配流程进行操作;
特殊方法应耐心交代好顾客;
销售的药品,应符合炮制规范,并做到计量准确,门店配方使用的中药饮片,必须是经过加工炮制的中药品种;
门店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门店药品陈列环境和存放条件符合要求。
营业店堂应明亮、整洁、无污染物,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
橱窗、货架、天顶、墙壁、地面清洁。
2、门店营业场所至少每天进行一次卫生清扫,每周进行一次彻底的大扫除。
店堂货架和药品随时清理,保持货架和货物的外包装完整、清洁、干燥,无杂物,不得有异物污染或粘附。
卫生管理责任到人,卫生管理情况要考核。
4、商品分类摆放,规范有序,门店药品调剂工具、拆零工具、包装用品应清洁和卫生。
5、门店应有防鼠、防虫、防尘、防污染等措施,杜绝药品虫伤、鼠咬及被污染,保管人员应加强清查管理,发现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6、门店门窗应装配安全可靠的锁、栓等设施,配备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施。
7、营业、办公场所不得穿拖鞋,上班外出业务活动时,应注意个人仪表,维护公司形象。
8、办公及生活废弃物应装入垃圾桶或袋,不得随意抛撒于办公桌面或地板。
9、门店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3年。
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和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时,应立即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岗位或办理病休手续后静养,待身体恢复健康并体检合格后,方可工作。
病情严重者,应办理病退或其它离职手续。
10、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找人替检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处方审核、调剂管理制度
1、符合审方资质的药学技术人员方可进行处方审核工作;
处方药(单轨制)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审方员、营业员在调剂处方时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2、处方调剂应按收方、审方、划价、调配、复核、成包、发药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颠倒。
3、审方员应对处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
对处方用药的适宜性进行审核;
①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②处方用药与临床用药的相符性;
③剂量、用法;
④剂型与给药途径;
⑤是否具有重复给药的现象;
⑥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处方若有疑问,应拒绝调配或要求医生在旁边签字。
5、调剂:
审方员及营业员在处方审核或调剂时,应复核处方与电脑小票(交费凭证)是否一致。
中药饮片处方调剂时必须计量准确。
单剂处方每味药品戥称,多剂处方每味药品多戥分称,按处方品种依次进行,逐味摆放。
需拆零药品应认真填写拆零药袋,按相关操作程序操作;
中药饮片配方中需特殊处理的(如先煎、后下等)应单剂量单独包装,并标明使用方法。
发药时应核对顾客姓名、所购药品名称、数量等,同时按药品使用说明书或处方医嘱向顾客交待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6、处方应留存原件或复印件,抗菌药物及双轨制处方药的处方可采用誊抄方式留存。
普通药品处方保存一年。
7、审方员、营业员应加强学习,提高专业知识水平。
门店每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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