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阳东路及临江北路东沿江照明改造工程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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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2日上午9:
00-11:
30,下午3:
00-5:
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
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电话:
传真: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请带原件校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授权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八、谈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报价文件请密封后,于2017年6月13日上午09:
30-10:
00之间送至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九、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
2017年6月13日上午10:
00整,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当场组织谈判。
谈判地点:
十、谈判保证金的递交
谈判保证金额为人民币5000.00元,谈判保证金可以采用转账、银行汇款的形式提交,缴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9日下午5:
00。
收款人:
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
账号:
21702684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孙工
传真:
联系地址: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金润帝豪湾沿江A111号二层(安利隔壁)
邮编:
522000
采购单位联系人:
杨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十一、谈判文件公示
依据《广东省实施<
政府采购法>
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谈判文件在揭阳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由供应商自行下载,公示期为自谈判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司提出质疑。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期望得到的协助与配合
如对谈判文件有任何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揭阳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在谈判截止日期前可能会有更正公告,谈判截止前3日可能会有延期公告,请谈判文件收受人予以高度重视。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希望购买了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谈判的供应商,在开标前3日,按上述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我们。
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2017年6月2日
一、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1.工程清单:
本工程清单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中标且签订合同,即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工程名称: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整个项目
1
破复1管土沟(绿化岛内)
1.人工挖沟槽、基坑一、二类土深度在2m内;
2.回填土、人工夯实;
3.填中砂;
4.人工装卸汽车运土方,运距1km,实际运距(km):
5
m
362
2
破复1管沟花岗岩路面
1.风动凿岩机拆除混凝土类路面层有筋,厚15cm内;
2.人工挖沟槽、基坑一、二类土,深度在2m内;
5;
5.现浇基础混凝土垫层,换为【混凝土C15】;
6.人行道铺设花岗岩;
7.砂浆制作,预拌砂浆,干拌
83
3
顶管PE110
1.水平定向钻牵塑料管钻孔,管径(mm以内)110
35
4
埋地配管PVCф32
1.刚性阻燃管埋地敷设,公称直径(32mm以内)
445
明敷配管PVCф32
1.刚性阻燃管砖、混凝土结构明配公称直径(32mm以内)
1245.6
6
栏杆柱灯(灯杆利旧)
1.庭院路灯,柱灯,三火以下
套
39
7
庭园灯(灯杆利旧)
1.庭院路灯,柱灯,七火以下
27
8
栏杆LED筒灯
1.嵌入式地灯安装,地坪下
214
9
电力电缆VV-5*10mm2
1.铜芯电力电缆敷设、电缆(截面10mm2以下)
1823.6
10
灯杆内配线BVV-2.5mm
1.管内穿线,照明线路(铜芯)导线截面(2.5mm2以内)
470
11
送配电装置系统
1.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1kV以下交流供电(综合)
系统
措施项目
2.主要材料使用要求:
主要的材料、设备应具有合格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3.项目特殊要求:
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二、采购预算
投标限价:
三、工期
四、质量要求
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的有关质量验收合格等级及以上标准。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谈判的政府采购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
广东省揭阳电力实业发展总公司路灯所。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
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3“监管部门”是指:
揭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4“响应供应商”是指:
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谈判的独立法人。
2.5合格的“响应供应商”是指: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
(3)符合本谈判文件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2.6“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人。
2.7“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是指:
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实质性响应文件。
2.8知识产权:
供应商应保证其享有所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谈判过程及货物使用过程不受到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
一旦出现侵权,应由供应商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如果在诉讼或仲裁中被认定构成侵权,货物的使用被禁止,供应商应自行承担费用并承担替换或修改,使之不再构成侵权,并在实质上用同样的质量进行同样的服务,并向有关各方赔偿由此所致的经济损失。
任何知识产权纠纷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
3.谈判费用
响应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
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关于小型、微型企业投标
4.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对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3小型、微型企业依据4.1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
4.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型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后)。
二、谈判文件
5.谈判文件的构成
5.1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谈判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谈判邀请函;
(2)采购项目内容;
(3)谈判须知;
(4)合同书格式;
(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6)在谈判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
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响应供应
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
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响应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谈判响应被拒
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6.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6.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自查表(见报价文件格式);
(2)响应函(见报价文件格式);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见报价文件格式或工商管理部门规定的格式);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报价文件格式);
(5)保证金交纳凭证(见报价文件格式);
(6)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见报价文件格式);
(7)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报价文件格式);
(8)响应供应商情况介绍表(见报价文件格式);
(9)人员配备表(见报价文件格式);
(10)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见报价文件格式);
(11)针对质量控制措施、工期及进度计划、服务承诺及安全文明措施等方面所编写的施工组织方案(格式自定);
(12)报价函(见报价文件格式)。
以上资料均为正本1份,副本3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6.2响应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6.3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及其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6.4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6.5如因响应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谈判造成困难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7.计量单位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
四、谈判报价要求
8.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响应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
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五、谈判保证金
9关于谈判保证金
9.1响应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9.2谈判保证金交纳形式:
转账、银行汇款;
截止时间见谈判邀请函。
9.3凡未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的,其谈判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
9.4如无质疑或投诉,未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如有质疑或投诉,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9.5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9.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谈判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谈判文件规定,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六、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10.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10.1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交《报价函》一份、响应文件四份和电子文件一份,其中响应文件分为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
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
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0.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响应文件中。
10.3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10.4响应供应商应将《报价函》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
响应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报价函》和响应文件密封在一袋并在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公章。
10.5响应文件的封装袋正面应当标明:
(1)竞争性谈判项目编号;
(2)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
(3)响应供应商全称;
(4)日期。
1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1.1所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于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点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11.2迟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点之后收到的任何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七、谈判的步骤
12.谈判文件的澄清
12.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响应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12.2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要求对谈判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
对谈判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谈判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
13.谈判
13.1谈判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
对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应实行现场告知,由谈判小组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该供应商,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13.2谈判小组与供应商主要应围绕技术、商务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谈判。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响应供应商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当事人技术、价格和其他重要信息。
13.3谈判文件的修正:
谈判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时,应取得谈判小组的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但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和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前提。
13.4最终报价:
谈判结束后,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密封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时间视谈判进程由谈判小组决定)。
除非在谈判中谈判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前面轮次谈判报价的最终报价。
最终报价内容须现场公布。
对成交供应商的价格出现明显低于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均价的情形时,谈判小组应当在评审意见中详细说明推荐理由。
13.5在谈判过程中对谈判文件未能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采购人可以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从已选出的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13.6在谈判过程中,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由响应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响应供应商应受其约束。
13.7谈判小组进行综合评议。
对提供产品质量、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最低要求的供应商归列为推荐成交的候选对象,采购人依照候选供应商的有效报价顺序,以有效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14.确定成交供应商
14.1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4.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成交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在采购人愿意采纳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排序从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不愿意采纳或没有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九、质疑
15.如果响应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签订合同
16.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十一、适用法律
1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响应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十二、中标服务费
18.本次采购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执行,收费基数以中标价为准,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
中标金额(万元)
服务类型
100以下
100-500
500-1000
100-5000
工程招标
1.0%
0.7%
0.55%
0.35%
例如:
某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500万元,计算中标服务费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
1.0%=1万元
(500-100)万元×
0.7%=2.8万元
合计收费=1+2.8=3.8万元
19.中标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
20.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
一次性以银行汇票、电汇、支票或现金的形式支付。
政府采购项目
合同书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2017年月日
注:
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有关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范围及内容:
第三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个日历天。
开工日期为年月日;
竣工日期为年月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审定后,工程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
(1)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电源、施工用水等未按规定接通,影响乙方进场施工的。
(2)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3小时以上的。
(3)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而影响施工进度的。
(4)遭遇人力不可抗拒自然灾害而影响进度的。
第四条、工程造价
1.工程合同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
2.按设计方案施工,由乙方承包,不再提高造价。
第五条、物资供应
本工程所需材料按图纸要求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六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有关规程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以上,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理工程代表的监督检查。
2.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由双方协商解决。
验收合格后,工程移交甲方管理。
3.竣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
属施工原因造成的,由乙方负责修好再进行验收,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为准。
4.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第七条、施工设计变更
1.甲方交付设计图纸会审后修改意见,为施工有效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更改。
2.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表示不明确,甲方必须立即书面通知乙方,要求确认。
第八条、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
工程竣工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个工作日内付清全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负责无偿修理返工。
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或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乙方应偿付甲方合同总造价的5%违约金。
2.甲方超过规定日期验收或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自己责任,甲方应偿付乙方合同总等价的5%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无效合同
甲乙双方如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采购规定,被宣告合同无效的处罚、责任由过错方承担。
第十二条、附则
1.其他本合同未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确认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及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各执一份,一份送政府采购监管科备案。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履行完毕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政府采购
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日期:
一、自查表
评审内容
采购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资
格
性
检
查
响应函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
□通过□不通过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保证金
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转账、银行汇款的提供交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准入条件(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关经营范围;
3.承装、承修、承试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伍级及以上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按谈判文件资料清单中规定提供“必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符
合
审
报价人的合格性
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过处罚
商务要求
实质性响应标书中的商务要求
报价要求
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
以上材料将作为响应供应商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响应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的在对应的□打“√”。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二、资格性文件
2.1响应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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