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嘉论消防法重庆市消防安全条例的实用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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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epublicofChinahereby,combiningtherealityofchongqingmunicipality,theseregulationsareformulated.Thepurposeofthispaperistostudyherebyinchongqingpracticalfiresafetyregulations,todiscussrelationsherebyinchongqingonfirecontrolsafetyregulationsandapplicationnote,hopecanfortherelevantpersonnelinherebyprovidefeasibilitystudiesonthefiresafetyregulationinchongqing.
Keywords:
hereby;
Chongqing;
Firesafetyregulations;
Practicalexplore
目录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一、引言……………………………………………………………………………………………1
二、我国消防法演变历程…………………………………………………………………………1
三、消防法在重庆市消防安全条例的关系素……………………………………………………3
三、消防法在重庆市消防安全条例应用面临新挑战……………………………………………3
1、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有待加强……………………………………………………………………3
2、消防监督管理模式较为落后……………………………………………………………………3
3、消防技术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3
4、农村中的消防事业发展缓慢……………………………………………………………………3
三、消防法在重庆市消防安全条例中应用现状…………………………………………………3
(一)消防执法监督工作存在问题……………………………………………………………3
1、普遍存在政府干预严重影响消防监督工作的开展…………………………………………3
2、消防监督执法工作队伍建设不健全,不合格工作执法人员随处可见………………………3
3、工作人员的思想觉悟不高,错误观念频现……………………………………………………3
4、消防执法工作方式错误,过分注重罚款而忽略隐患的纠正…………………………………3
5、执法工作制度不健全、程序不规范……………………………………………………………3
(二)消防管理体系存在问题……………………………………………………………………3
1、建筑消防设施自身设计存在先天不足…………………………………………………………3
2、消防审核不严…………………………………………………………………………………3
3、建筑物消防设施管理力度不足…………………………………………………………………3
4、群众的防火意识不足……………………………………………………………………………3
5、火灾初发期处理措施不到位…………………………………………………………………3
6、消防队伍管理体制存在问题…………………………………………………………………3
三、消防法在重庆市消防安全条例实用对策……………………………………………………3
(一)完善消防管理体系…………………………………………………………………………3
1、要认真的落实政府的消防安全责任制………………………………………………………3
案,成立专门的应急组织机构………………………………………………………………3
2、要认真落实职能部门和行业系统的消防管理职责……………………………………………3
3、要认真的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职责……………………………………………………3
(二)加强对火灾的防范教育及后期安全管理…………………………………………………3
1、加强消防设施管理制度,提高管理人员素质…………………………………………………3
2、加强预防火灾安全防范教育…………………………………………………………………3
3、加强扑救初期火灾的方法的培训……………………………………………………………3
(三)加强建筑自身自身安全技术设施建设……………………………………………………3
1、提高整体建筑的综合耐火能力…………………………………………………………………3
2、加强自然排烟设计及安全疏散设施设置………………………………………………………3
3、加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完善…………………………………………………………………3
(四)进一步建立完善消防力量体系……………………………………………………………3
1、要充实提高消防部队力量………………………………………………………………………3
2、要进一步及安全消防监督管理体系…………………………………………………………3
3、要建立新的联合作战体系……………………………………………………………………3
(五)消防监督工作改善对策……………………………………………………………………3
1、强化消防监督意识和理念………………………………………………………………………3
2、建立健全消防管理法律法规……………………………………………………………………3
3、改革消防监督工作机制…………………………………………………………………………3
4、提高消防监督人员素质…………………………………………………………………………3
(六)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3
1、细化有关法律法规,给消防监督工作提供足够的理论支持…………………………………3
2、细化责任、完善制度……………………………………………………………………………3
3、加强工作监督,规范工作行为…………………………………………………………………3
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3
结语………………………………………………………………………………………………28
参考文献…………………………………………………………………………………………28
致谢………………………………………………………………………………………………30
新消防法修订意义重大,是中国消防事业的重大转折,新的工作原则成为最亮点,违法条例增多处罚力度加强,消防中介机构、火灾公众责任险等问题备受争议,公安部对新《消防法》19个关键词详细解读,要求全国贯彻实施新《消防法》,各地掀起宣传热潮。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重庆市实际制定出重庆市消防条例。
本文旨在研究消防法在重庆市消防安全条例实用,探讨消防法在重庆市消防安全条例关系与应用注意事项,希望可以为有关人员在消防法与重庆市消防安全条例研究方面提供借鉴与参考。
一、我国消防法演变历程
我国消防法自诞生以来,总共经历了四次演变:
第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监督条例》,1957年11月29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6次会议批准,这是由国务院颁布的第一个全国性的消防基本法律。
提出了“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工作方针。
同时使用的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57年10月颁布实施,后在1986年重新修改颁布)对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做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
第二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1984年5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1984年5月13日国务院颁布实施),新《刑法》(1996年)颁布实施后,又增加了“消防责任事故罪”。
《消防条例》与《消防监督条例》比较,从内容上由原来的12条增加到32条。
同时,对消防工作方针“以防为主、以消为辅”,演变为“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第三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8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公布,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
《消防法》与《消防条例》比较又有了很大的变化,从内容上由原来的32条增加到54条,新增了消防法定职责和法律责任以及处罚规定等。
第四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08《消防法》与98《消防法》比较,增设了7项新规:
消防设计审核交由专业中介机构承担、建立消防产品公告管理制度、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制度、单设执法监督处罚加强监管力度、限期整改不再是处罚前置条件、赋予公安派出所消防管理职责、强化企事业单位的消防责任等。
二、消防法在重庆市消防安全条例的关系
消防法与重庆市消防安全条例,二者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
近年来,随着重庆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政府职能转变,消防工作在职责落实、安全监管、隐患整改、行政处罚、队伍建设等方面遇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是《消防法》重新修订实施后,原《重庆市消防条例》的一些内容已不适应重庆市消防工作发展的需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消防法》,保持法制统一,切实解决制约重庆市消防工作发展的机制性、体制性问题,总队党委科学研判,果断决策,积极应对,于2008年11月初全面启动了《条例》的修订工作。
总队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市人大、市政府和市局的帮助和支持,建立了多部门联动立法工作机制,通过立项、修订、调研、论证等立法程序,历时19个月,反复研究,数易其稿,终获通过。
该修订案既延续了原《条例》的精华内容,又根据上位法及重庆市消防工作的实际有新的突破。
三、消防法在重庆市消防安全条例应用面临新挑战
1、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有待加强
虽然在新消防法中对消防工作原则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对相关机构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进行了完善,但在实际消防安全工作当中,消防安全责任意识还比较薄弱,安全责任有待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具体来说可以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方面是政府在消防工作中的领导作用不强。
虽然目前各级政府都加强了对消防工作的重视程度,但在消防工作的领导能力上还有待加强,尤其是像村委会、街道办事处等机构,其与消防工作是密切相关的,但这些机构的领导能力和方式还是不足的。
对于本地区的消防工作管理往往是停留在形式方面,没有针对性制定相应符合实际情况的消防措施,且对本地的消防工作协调监督力度不够,导致很多消防工作处在没有被监督的状况中;
另一方面是消防安全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性不足。
在进行消防安全管理过程中,各管理部门在贯彻消防安全责任时往往流于形式,多是通过部门间开会这种形式来体现部门联动,没有发挥出真正联动带来的监管作用,使得消防部门的工作仍然处于孤立当中。
2、消防监督管理模式较为落后
虽然当前消防监督工作得到各级重视,但是其管理模式还处在大包大揽的阶段,这种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当前的消防管理工作现状,消防部门不仅赋有行政审批责任,而且在日常消防监督管理的责任也是被加大,消防部门对于消防设计、建筑工程抽查、消防检查、火灾调查等都富有一定的职权和责任,因而在消防监督工作当中如果消防部门有一项没有做到位就有可能被追求事故责任,这使得消防部门独自承受消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过重,加大了消防部门的工作压力。
同时,在监督模式上社会化的监督模式有待进一步开发,虽然新消防法对消防监督工作进行了进一步解释,但关于具体的监督管理方法和规定还没有进行明确,消防部门与政府部门之间缺乏相应的沟通机制,因而要实现消防社会化监督模式还面临着较大困难。
3、消防技术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
随着消防技术的发展,消防技术服务的中介结构也不断涌现,服务的业务领域也在不断拓宽,但目前关于消防技术中介方面还存在着很多问题,消防技术中介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使得消防技术中介资质和能力没有相应的法律进行约束,这就使得市场上消防技术中介组织的资质参差不齐,很多中介服务组织实际上并不具备相应的技术中介服务能力。
再者,消防科学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比较缺乏,中介组织中缺少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从业的员工素质普遍较低,整个中介组织的专业水平不高,很难满足当前消防工作对消防技术中介的需求。
最后,当前消防行业还没有建立起健全的消防技术服务体系,消防技术服务的各方面发展还缺乏相应的管理,导致消防技术服务市场发展并不顺利。
4、农村中的消防事业发展缓慢
当前农村中的消防问题也被逐渐重视起来,农村中消防工作开展的困难也逐渐显现出来,具体来说在农村开展消防工作主要是存在两方面困难,一方面是农村消防责任没有确切落实,很多农村村委会或是村支部中并没有设置专门的消防部门或是管理人员,导致农村中很多消防工作没有人员来落实开展。
另一方面是农村中的消防基础条件较差,村中的消防基础设备不完善,村民在消防安全意识方面较为缺乏,很多农村房屋建设并不符合相应的消防安全法规,在发生火灾时没有足够的能力来进行及时应对。
加上农村距离消防队较远,没有建立相应的应急方案,导致农村抵抗火灾的能力非常脆弱,发生火灾时造成的影响可能更大。
四、消防法在重庆市消防安全条例中应用现状
(一)消防执法监督工作存在问题
当前消防执法监督工作并不尽如人意,在许多方面都存在问题,严重影响了消防工作的开展,给社会人们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威胁。
对此,文章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消防监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展开研究,具体内容如下。
4、普遍存在政府干预严重影响消防监督工作的开展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家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大力推动,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在开展工作时普遍奉行“经济发展是第一要务”,“经济效益为先”的原则。
招商引资是各地政府推动当地经济跨越式、高速式发展的重要手段,而且各地为了吸引外来投资,纷纷出台了大量的优惠策略,为外地客商在本地的投资工作提供了很多的便利。
从这方面来说,各地政府制定的灵活多样的投资优惠政策对吸引外商、推动本地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部分地区政府制定的招商引资策略存在过于重视经济发展,而忽略其他的弊端,消防安全便是其中之一。
我们都知道,投资者在进行投资的过程中会经过当地有关部门的消防审批,而部分地区审批手续复杂、时间跨度大,因此严重影响了外来资本投资的积极性、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部分地方行政领导往往会对这些投资者大开方便之门,甚至一些地方推出“保姆式”的引资策略,只要来本地投资投资者便不需要经过消防审批、甚至部分地区行政领导默认投资者采用不合格的消防配套设施或者消防制度。
而投资者在这种默许的纵容下更加不注重消防安全,随意采用劣质消防设施,消防制度也形同虚设。
在这种情况下,当地消防监督部门在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时,往往囿于当地政策、领导会意、人情、关系等方面而无法真正对不合格的企业进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执法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情况常见,从而导致企业火灾隐患得不到纠正,随时可能发生严重火灾,给企业的经济效益、当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严重威胁。
2、消防监督执法工作队伍建设不健全,不合格工作执法人员随处可见
消防监督执法队伍是确保消防监督执法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一旦消防监督执法队伍出现混乱那么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自然难以取得有效成绩。
当前我国公安消防机构采用的是现役体制,在这种情况下消防监督执法机构必须要面对消防人员交流更换频繁的实际情况。
而且当前,消防监督队伍以及消防部队都存在着对重要岗位实行定期交流的规定,这种情况造成消防执法监督队伍的人员流动性过大,工作队伍极不稳定,从而给消防监督执法工作造成很恶劣的影响。
例如:
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是一项需要丰富经验的工作,而这种定期交流的规定使得工作人员没有足够的时间积累某一岗位的经验,那么参加执法的工作人员便都成为经验不丰富的人员,工作效果自然大打折扣。
而且,频繁交流的制度,使得消防监督机构的执法工作缺乏长期性与规划性,许多执法只能在短期内起到作用,导致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反复发作。
另外,执法监督工作队伍内部人员的素质不合格也是常见问题之一。
这主要是因为参加监督执法工作的人员多为现役干部,主要来自与消防部队院校或者地方院校,其个人水平之间参差不齐。
而且人员在正式参加执法工作前缺少足够的岗前实习,因次导致工作人员只能边工作边积累经验,其工作效果可想而知。
以上这些都导致当前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效率不高、效果不明显,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质量较差。
3、工作人员的思想觉悟不高,错误观念频现
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特殊性要求每为执法人员都必须要具有高度负责、高度认真的工作态度,必须要认清自身工作对维护社会经济建设安全发展的重要性。
然而在实际中,部分消防工作人员思想觉悟不高,工作观念错误,将执法工作当做发财的机会,在执法监督过程中大肆收取贿赂,中饱私囊,导致安全隐患越来越严重。
在执法工作中,部分人员明明已经发现不合格、不合规之处,但是由于其意志不坚定而在违规单位的权、钱、色等攻势下转变立场,主动帮助违规单位遮掩,导致消防隐患未得到及时纠正,最终酿成重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
而且,这种权钱交易、执法腐败的情况随着灾难的发生不断的曝光在社会大众面前,从而严重损害了消防执法队伍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以及影响了人们群众对消防执法单位的信任。
4、消防执法工作方式错误,过分注重罚款而忽略隐患的纠正
当前消防执法工作主要通过罚款等方式督促违、企业纠正自身消防安全隐患。
从目前来看,这种方式还是能够取得一定效果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消防执法单位责任感的薄弱,这种工作方式逐渐的变了味,甚至一些消防执法工作人员错误的认为,只要罚了款、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执法工作就完成了。
殊不知,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关键在于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纠正企事业单位的违规行为,只罚款而不积极督促整改,其实是走入了重罚轻纠、以罚代改的误区,这就导致消防执法监督工作难以取得预期效果。
另外,重罚轻纠、以罚代改的工作误区还会使得违规企事业单位产生侥幸心理,对问题的整改能拖就拖,执法部门催一催、单位才会动一动,执法部门不催、单位便不动,导致整个消防执法监督成为拉锯战,浪费了执法部门大量的人力物力不说,执法工作也没有多大进展,人们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没了多大保障。
5、执法工作制度不健全、程序不规范
监督执法工作制度既包括内部监督制度又包括外部监督制度。
内部监督制度不健全使得消防执法干部或者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情况难以得到有效改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质量自然很难得到提高。
外部工作制度不健全是指,执法工作注重过程而忽视了结果,常常能发现问题,但是对问题整改的督促及跟踪较少,违规企业的安全隐患工作迟迟得不到解决,从而给人雷声大、雨点小的印象。
另外,执法程序不规范,部分地区的消防监督执法队伍在发现违规的企事业单位时没有及时的依照规定下发法律文书、没有及时的责令整改、没有在整改期限到期后及时进行复查,对于私自投入使用的设施不闻不问,对于违法行政处罚的情况没有及时采取措施等等。
这些不规范的执法程序使得执法的效率大大折扣、执法质量严重不合格。
(二)消防管理体系存在问题
消防安全是当前社会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的方面,是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消防工作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火灾造成的社会经济损失程度越来越重。
为了能够有效的提高我国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减少火灾的发生率,我们就必须要加强消防管理力度,提高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火灾的致灾因素在不断的增多,火灾危险系数不断的加大,火灾造成的社会经济损失越来越重。
从目前的实际来看,当前火灾的主要危害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经济损失更重。
当前建筑的建筑费用相较于传统的建筑而言其无论是在用工上还是在用料上都是更多的,一旦发生火灾,其经济损失是无可估量的,尤其是对于高层建筑,它们一般集中在大中型城市,若是发生火灾其相对经济损失就会更大。
二是人员伤亡数量更多。
由于当前建筑主要以中高层建筑为主,其高度的增加也使火灾的扑救难度更大、扑救耗时更长,并且高层建筑的人员相对比较集中,相对同等火灾程度的低层建筑而言,其过长的扑救时间,就加大了人员的损伤率,导致相同程度火灾实际的前提下,其高层建筑的受灾群众的伤亡数量就会有所增加。
三是次生灾害频率高。
由于土地面积的限制,现在的楼盘一般比较的集中密集,当一个建筑发生火灾时,其顺着高空的空气方向很容易会蔓延到就近的建筑楼层中,导致受灾面积加大。
并且由于建筑的楼层越来越高,对施救人员的人生安全也产生一定的威胁,就像去年五月上海的两名90后消防员,由于楼层过高导致救援困难,并发生了这两名年轻的消防员双双坠楼的惨案。
高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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