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15万化探规范初稿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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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加工完毕样品,根据测试项目要求,便于称样方便进行分装,分别装入带内塞的聚乙烯塑料瓶或玻璃瓶中(测定Hg用),其余样品装入牛皮纸袋中(用作其它元素测定用),分装后剩余样品另外装瓶,留作分析(细)付样保存。
7.2.10样品加工全过程损耗率((样品总质量—破碎后样品质量)×
100%/样品总质量)不得超过5%,缩分误差不得大于3%,过筛率必须在98%以上。
7.2.11整个1:
50000图幅样品分析完成后,应将分析样品和付样(包括粗粒级付样、细粒级付样)按批次、样品号码顺序装箱保存。
箱盖(边)上标明图幅号及样品起止号。
7.2.12实验室对分析付样(包括粗粒级付样、细粒级付样)保存时间,为测试成果报告发出后三个月。
送样单位需保留付样者,应及时取回保管。
送样单位声明不需保留付样者,由实验室处置。
8测定元素的选择及元素测定的技术要求
8.11:
50000地球化学普查样品中分析元素的选择以1:
250000区域地球化学调查中有异常反映的元素,或测区内已知矿化元素和少数有意义向来伴生元素为依据。
一般只需选择数种至十余种元素即能满足要求。
因此,不同测区中分析元素的选择应该是不同的。
分析元素的数目也应该是不同的。
本规范列举了33种元素供选择(见表1),如因工作需要分析元素的选择超出了表1列举的33种元素,其超出元素可参照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比例尺1:
250000)规范要求执行。
8.2用于地球化学普查(比例尺1:
50000)样品分析的各种分析方法,需遵循下列原则:
8.2.1水系沉积物、土壤、岩石样品中所要求测定的元素都是指它们的全量,不能用酸溶量和偏提取量替代。
以便与区域地球化学调查(比例尺1:
250000)成果保持可比性。
8.2.2分析方法的各项质量指标,包括分析方法检出限、准确度、精密度与区域地球化学调查(比例尺1:
250000)相近似,以保证地球化学普查(比例尺1:
50000)样品的各种分析质量指标与区域地球化学调查(比例尺1:
250000)样品的各种分析质量指标相匹配,以及所选择的异常得以正确分解。
8.2.3必须报出分析元素的定量结果,不能用半定量、近似定量结果替代。
8.2.4报出率必须满足本补充规定或设计书要求。
8.3在选择地球化学普查(比例尺1:
50000)样品中各种元素的分析方法时,
应根据测区元素组合特征及含量情况,根据本规范所规定的各种元素分析方法检
出限、准确度、精密度,优先选择分析分析方法质量参数好、效率高、成本低以
及兼顾同一分析流程可同时测定多种元素的原则,合理优化配置分析配套方案,
以保证样品分析质量。
8.4常用和推荐的分析方法配套方案
8.4.1以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法和X射线荧光光谱法为主体的分析配套方案
ICP-OESBa、Be、Co、Cu、Fe、La、Li、Mn、Ni、Sr、V、Zn等12个元素;
XRF1Cr、Nb、P、Pb、Th、Ti、Y、Zr等8个元素;
HG-AFSAs、Sb、Bi、Hg(CV-AFS)等4个元素;
ESAg、B、Sn等3个元素;
PoL+ISEW、Mo、F等3个元素;
GFAASCd1个元素;
P-ES或P-GFAASAu1个元素;
LFU1个元素。
8.4.2以全谱直读光谱法为主体的分析配套方案
ICP-ES(ER)Ba、Be、Co、Cr、Cu、Fe、La、Li、Mn、Mo、Nb、Ni、Pb、Sr、Th、Ti、V、Zn等19个元素;
XRFY、Zr等2个元素;
HG-AFSAs、Sb、Bi、Hg(CV-AFS)等4个元素;
ESAg、B、Sn等3个元素;
Pol+ISEW、F等2个元素;
其他Cd、Au、U等3个元素,可采用分析配套方法3.2.1分析方案。
8.4.3以等离子体质谱法为主体的分析配套方案
ICP-MSBa、Be、Bi、Cd、Co、Cu、La、Li、Mo、Ni、Pb、Sb、Sr、Th、U、W等16个元素;
XRFCr、Fe、Mn、Nb、P、Ti、V、Y、Zn、Zr等10个元素;
HG-AFSAs、Hg(CV-AFS)等2个元素;
ESAg、B、Sn等3个元素;
ISEF1个元素
其他如Au可采用分析配套方法3.2.1分析方案。
8.4.4以X射线荧光光谱法为主体的分析配套方案
XRFBa、Cr、Fe、La、Mn、Nb、P、Pb、Sr、Th、Ti、V、Y、Zn、Zr等15个元素;
HG-AFSAs、Sb、Bi、Hg(CV-AFS)等4个元素;
POLW、Mo等2个元素;
ISEF1个元素;
GFAASCd1个元素;
AASLi1个元素;
其他如Au、、U、Be、Co、Cu、Ni等6个元素,可采用分析配套方案3.2.1分析方法。
8.4.5以原子吸收光谱法为主体分析配套方案
AASAg、Cu、Pb、Zn、Co、Ni、Fe、Mn、Li、Cd、Sr等11个元素;
ESAg、B、Sn等3个元素;
POLW、Mo等2个元素;
ISEF1个元素;
其他如Au、、U、Be、Cr、La、Nb、P、Ti、Th、V、Y、Zr等12个元素,可用分析配套方法3.2.1分析方案。
注:
ICP-OE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法。
ICP-M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XRFX射线荧光光谱法。
HG-AFS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分析法。
ES发射光谱法。
POL极谱分析法。
ISE离子选择电极法。
GF-AAS无火焰原子吸收法。
P-ES化学光谱法。
P-GF-AAS泡塑吸附无火焰原子吸收法。
LF-激光荧光分析法。
AAS原子吸收法。
8.5用于地球化学普查样品分析方法,可从以上五种分析配套方案中,任选一种分析配套方案用于样品分析。
某些元素若采用上述配套方案以外分析方法进行分析时,应经过试验证实各项指标达到本规范要求,并经审查同意后方可用于样品分析。
8.6分析方法的技术要求
8.6.1水系沉积物、土壤和岩石样品分析方法检出限要求(见表1):
表1地球化学普查样品元素分析检出限要求
元素
检出限(μg/g)
Ag
0.03
F
100
Sb
0.2
As
1
Fe
1000
Sn
Au
0.0003
Hg
0.005
Ti
B
5
La
40
Th
Ba
50
Li
10
Sr
Be
Mn
30
U
Bi
0.1
Mo
0.5
V
20
Cd
Nb
W
Co
Ni
3
Y
7
Cr
15
P
Zn
Cu
1.5
Pb
Zr
表中所列检出限是指最低要求,由于不同地域元素含量背景不同,对于某些特殊景观区元素含量背景
很低,报出率达不到本补充规定要求时,或专题研究项目有特殊要求时,可根据需要适当降低检出限要求。
8.6.2分析方法检出限要求是指用于地球化学普查(比例尺1:
50000)样品的
各种分析方法最低要求,能否满足某一测区样品分析要求,还须以各元素报出率
来衡量,报出率低于80%时,说明所用分析方法不能满足该测区样品分析要求,
需采用检出限更低的分析方法进行分析。
8.6.3水系沉积物、土壤和岩石样品分析方法准确度要求
分析方法的准确度用国家一级标准物质进行考核,选用8个(包括高、中、低含量)不同类别(水系沉积物、土壤、岩石)的国家一级标准物质(GBW系列),用选定的水系沉积物、土壤、岩石样品分析方法,对每个样品分析12次,并分别计算每件标准物质每种元素测量值的平均值与标准值之间的对数偏差(
),其结果应符合表2准确度的要求。
表2分析方法准确度、精密度要求
允表示
许方法
限
含量
范围
准确度
精密度
(GBW)=|lg
-lgCs|
RSD%(GBW)=
×
检出限三倍以内
≤0.13
≤15
检出限三倍以上
≤0.11
≤10
>
1%
≤0.07
≤7
为每个GBW标准物质12次实测值的平均值;
CS为GBW标准物质的标准值;
n为每个GBW标准物质测量次数;
Ci为每个GBW标准物质单次实测值。
8.6.4水系沉积物、土壤和岩石样品分析方法精密度要求
分析方法的精密度,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对样品进行多次测定,各次测定数据间符合程度,反映了多次测定值波动幅度的大小。
分析方法的精密度用国家一级标准物质进行考核,选用8个(包括高、中、低含量)不同类别(水系沉积物、土壤、岩石)的国家一级标准物质(GBW系列),用选定的水系沉积物、土壤、岩石样品分析方法,对每个样品分析12次,并分别计算每件标准物质每种元素12次测量值与标准值之间的相对标准偏差(RSD%),其结果应符合表2精密度的要求。
9质量控制
9.1水系沉积物、土壤和岩石样品分析质量控制,包括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和实验室外部质量控制。
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包括:
分析方法控制、分析方法质量指标控制、准确度控制、精密度控制、报出率控制、重复性检验控制、监控图控制和分析人员自我控制。
实验室外部质量控制包括:
外部监控样各元素合格率控制、外部监控样标准值与测量值相关系数控制、外部监控样标准值与测量值的双样本方差检验(F检验),元素地球化学图控制。
9.2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
9.2.1水系沉积物、土壤、岩石样品准确度控制
采用分析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方法进行控制。
按不同样品类别,分别在每100个样品编号中,在预先留出8个空号内,插入4件(均匀插入)同类别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或由各省研制的监控样,与样品一起分析,分别计算每种元素,每件标准物质或监控样品,每次测定的测量值与标准值的对数差(ΔlogC),应符合日常分析准确度要求(见表3),一次原始合格率要求≥98%。
金元素分析准确度,采用分析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方法进行控制。
按不同样品类别,分别在每100个样品编号中,在预先留出8个空号内,插入八件同类别国家一级标准物质,与样品一起分析,分别计算每件标准物质每次测定的测量值与标准值的相对偏差(RE%=((A1-A2)/1/2(A1+A2)×
100)),应符合金元素标准物质和和样品日常分析准确度要求(见表4)。
一次原始合格率要求≥90%,
9.2.2水系沉积物、土壤、岩石样品精密度控制
采用分析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方法进行控制。
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或由各省研制的监控样插入方法同9.2.1,按100件样品为统计单元,分别计算每种元素四件标准物质或监控样测量值与标准值之间的平均对数差的标准偏差(λ),应符合日常分析精密度要求(见表3),一次原始合格率要求≥98%,
表3日常分析准确度、精密度要求
表示
允方法
许
限
含量范围
ΔlgC(GBW)=|lgCi-lgCs|
λ=
≤0.17
≤0.20
≤0.15
1~5%
≤0.10
5%
9.2.3日常分析质量监控图
将9.2.1和9.2.2计算的对数差(ΔlogC),和对数差的标准偏差(λ)为纵座标,以对应的分析批次为横座标,标绘在厘米方格纸上,形成实验室的日常分析质量监控图,以便随时发现不合格的分析批次,及时查明问题和纠正。
9.2.4报出率控制
报出率(P%)是指实验室能报出元素含量数据(大于或等于方法检出限的数据)的样品数(N)占样品总数(M)的百分比(P%=N/M×
100)。
报出率(P%)是衡量选用的分析方法检出限是否满足测区样品元素分析要求的一项重要指标,报出率≥90%以上说明选用的分析方法检出限完全满足本测区样品分析要求。
报出率低于90%说明选用的分析方法检出限不能满足测区样品元素含量要求。
应采取有效措施或采用更灵敏分析方法,降低方法检出限,满足报出率90%以上要求。
9.2.5重复性检验控制(内检分析)
按所送样品总数随机提取3%~5%样品,编成密码,交由熟练技术人员,单独进行重复分析,计算原始分析数据与重复性检验分析数据之间双份测定的相对偏差(RD%=((A1-A2)/1/2(A1+A2)×
100),双份测定的相对偏差允许限RD%≤50%,并统计合格率,要求一次原始合格率≥90%。
金元素的重复性检验比例为3%~5%,双份测定的相对偏差允许限见表4。
并统计合格率,要求一次原始合格率≥90%。
表4金元素标准物质和样品日常分析准确度要求
含量范围(ng/g)
相对偏差=
100%
0.3~1
≤100
1~30
≤66.6
30
≤50
9.4.6突变点的重复性检验(异常点抽查检查)
每个地区或每批样品分析完毕后,部分分析结果突变高点和突变低点,都意味着地球化学图上出现的正负异常,为了防止由于分析偶然误差而造成的地球化学图假象,应对突变高点和突变低点,进行重复性检验。
重复性检验比例为3%(金元素突变高值点应进行100%检查)。
突变点的重复性检验双份测定的相对偏差允许限等同采用样品重复性检验双份测定的相对偏差允许限,并统计合格率,要求一次原始合格率≥85%,金元素一次原始合格率要求≥80%。
9.4.7日常分析中质量分析人员自我控制
分析人员在每批分析中要严格按照要求,作全过程空白试验,工作曲线,标准物质与样品必须同时分析,计算公式必须正确,计算结果必须复查等。
9.3实验室外部质量控制
实验室外部质量控制是通过插入外部监控样来实施的,分别在每100个样品编号中,在预先留出8个空号内,插入4件(均匀插入)外部监控样,与样品一起分析,统计外部监控样测量值与标准值的各项质量参数控制样品分析质量。
9.3.1外部监控样
9.3.1.1外部监控样制备,运用现有的土壤一级标准物质,按不同比例配制成不同浓度、不同基体的外部监控样。
9.3.1.2.外部监控样的制备方法按标准物质制备要求、流程进行。
9.3.1.3.外部监控样中各元素含量标准值确定。
原则上按原标准物质各元素含量标准值及参加配制监控样的比例,经计算后成为外部监控样各元素试用值。
9.3.1.4为了防止和杜绝在配制过程中出现的偶然差错,需对配制外部监控样进行均匀性和标准值检验,采用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法对其主成分进行至少5次分析,用其它灵敏分析方法(如ICP、AAN等),对痕量元素进行至少5次分析,分别取5次分析平均值与标准值进行比对,并计算平均值与标准值之间对数差ΔlgC≦0.05(绝对值),即可认为标准值的结果是准确的。
否则配制的该外部监控样品应舍弃。
9.3.2外部监控样的插入
9.3.2.1.将配制的外部监控样,分别在每100个样品编号中,预先留出的8个空号内,均匀插入4件外部监控样,(另4个空号插入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或由各省研制的监控样)与样品一起分析。
9.3.2.2.150件外部监控样密码插入工作,由送样单位派员或由实验室质量管理人员在实验室样品加工完毕后进行。
9.3.2.3外部监控样必需与样品同时分析,每份外部监控样,只允许进行单份测定,不得进行双份或多份分析后取平均值。
9.3.3外部监控样质量参数的计算
9.3.3.1以50件外部监控样为一个统计单元,作如下统计:
a.统计每一种元素单个外部监控样测量值与标准值的对数差(ΔlgC),并按表3日常分析准确度、精密度要求,统计每个元素单个外部监控样的合格率,要求一次原始合格率≥85%。
以考查样品分析的准确度。
b.统计每一种元素50件外部监控样测量值与标准值二组数据间的相关系数(r),要求r≥0.85。
以考查样品分析的偶然误差。
c.统计每一种元素50件外部监控样测量值与标准值二组数据间的方差分析(F检验),要求F检验值≤F临界值。
以考查外部监控样测量值与标准值二组数据间是否等精度。
d.统计每一种元素50件外部监控样测量值与标准值的最大值、最小值、中位值、平均值、标准偏差等参数。
以考查外部监控样测量值与标准值二组数据间分布情况及特征。
9.3.4以元素为单元,某元素外部监控样的质量参数中有一项参数不合格时,应绘制该元素的外部监控样标准值和测量值虚拟地球化学图,并进行图形进行相似性对比。
9.3.5根据提交的元素分析数据绘制元素地球化学图,观察其成图效果,以判断样品分析质量。
10异常查证工作中的样品分析
10.1为了满足异常查证工作的需要,提高异常查证工作效率和质量,在异常查证工作中必须采用快速分析方法,对样品中1—2异常元素和多种主要成矿指示元素进行现场或驻地快速分析。
10.2异常查证项目组应配备必要的元素快速分析的仪器(俄罗斯SPECTROSCAN—U型或帕纳科公司MINIPAL4型便携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与相应的样品加工器具、药品试剂,以便建立现场或驻地的简易实验室。
10.3异常查证项目组还应配备相应的样品分析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要求做到在野外工作过程中能获得所采样品的分析数据。
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及时追踪异常源和及时修正、补充采样布局,从而加速异常查证工作的进程和提高异常查证工作的质量。
10.4异常查证样品分析的质量要求。
10.4.1异常查证样品分析的检出限要求见表5。
表5检出限计量单位:
(g/g)
检出限
9
8
Rb
83
Ca
300
109
6
17
14
10.4.2异常查证样品分析的精密度。
表6方法的精密度(n=10)
组分
(μg/g)
RSD%
37.6
12.0
41.1
9.50
1046.0
2.20
545
4.90
536.7
2.10
13750
0.60
153.8
4560.9
1.55
3903
1.22
51740
0.40
365
5.00
40.4
3.30
6.20
1620
10.0
206
5.10
200
1759.2
5.60
23.5
8.00
81.5
9.80
12000
2.40
10.4.3异常查证样品分析的准确度
表7标准物质分析准确度计量单位:
GBW07402(GSS-2)
S006
02-07
GBW07709
标准值
本法
化学值
219±
23
188
600
616
22±
140
162
187±
203
1100
1143.5
88±
91
42±
43
580
510±
25
62±
52.7
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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