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讲《烟叶税法和环境保护税法》CPA税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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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改编)
A.5.5万元
B.6.6万元
C.7.92万元
D.7.32万元
【答案】B
【解析】烟叶进项税额=(收购价款+实际价外补贴+烟叶税)×
10%=50×
10%=6.6(万元)。
【题目变形】某卷烟厂2019年11月收购烟叶生产卷烟,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50万元,并向烟叶生产者支付了价款金额12%的价外补贴,并于当月全部领用生产烟丝。
B.6.7万元
【解析】烟叶税=50×
20%=11(万元)。
烟叶进项税额=(收购价款+实际价外补贴+烟叶税)×
10%=【50×
(1+12%)+50×
20%】×
10%=6.7(万元)。
【例题2·
单选题】某烟草公司2017年8月8日支付烟叶收购价款88万元,另向烟农支付了价外补贴10万元。
该烟草公司8月收购烟叶应缴纳的烟叶税为(
(2017年注会真题)
A.17.6万元
B.19.36万元
C.21.56万元
D.19.6万元
【解析】应该缴纳的烟叶税=88×
20%=19.36(万元)。
(二)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天。
2.纳税地点
向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纳税期限
烟叶税按月计征,纳税人应当于纳税义务发生月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单选题】根据现行烟叶税法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8年税务师真题)
A.烟叶税实行定额税率
B.烟叶税的纳税地点为烟叶收购地
C.烟叶税的纳税人是销售烟叶的单位
D.没收违法收购的烟叶,由销售烟叶的单位按销售额纳税
【解析】选项A:
烟叶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20%;
选项C:
烟叶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
选项D:
查处没收的违法收购的烟叶,由收购罚没烟叶的单位按照购买金额计算缴纳烟叶税。
单选题】某烟草公司2017年8月8日到邻县收购烟草支付价款88万元,另向烟农支付了10%价外补贴,下列纳税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7年)
A.烟草公司8月收购烟叶应缴纳烟叶税19.6万元
B.烟草公司8月收购烟叶应缴纳烟叶税17.6万元
C.烟草公司收购烟叶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8月8日
D.烟草公司应向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烟叶税
【答案】C
【解析】应纳烟叶税=88×
20%=19.36(万元);
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天,即8月8日;
烟草公司应向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烟叶税。
第二部分
环境保护税法
环境保护税,对在我国领域以及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征收的一种税。
《环境保护税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解释】环境保护税,具有以下基本特点:
1.属于调节型税种。
2.其渊源是排污收费制度。
3.属于综合型环境税。
4.属于直接排放税。
5.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规定了幅度定额税率。
6.采用税务、环保部门紧密配合的征收方式。
7.收入纳入一般预算收入,全部划归地方。
一、纳税义务人
在我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解释】其他生产经营者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其他个人。
应税污染物:
《环境保护税法》所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
1.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2.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3.达到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规模标准并且有污染物排放口的畜禽养殖场,应当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但依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环境保护税。
多选题】关于环境保护税,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环境保护税纳税人不包括家庭和个人
B.环境保护税税率为统一比例税率
C.环境保护税收入全部归地方
D.机动车和船舶排放的应税污染物暂时免征环境保护税
E.环境保护税是原有的排污费“费改税”平移过来的税收
【答案】ACDE
【解析】选项B:
环境保护税税额为定额税和浮动定额税结合。
单选题】下列情形中,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从而应缴纳环境保护税的是( )。
(2018年注会真题)
A.企业向依法设立的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B.个体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C.事业单位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场所处置固体废物的
D.依法设立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答案】D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
(1)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选项AB);
(2)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选项C)。
(3)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选项D)。
二、税目与税率
(一)税目
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二)税率——定额税率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
税目
计税单位
税额
备注
大气污染物
每污染当量
1.2元至12元
【解释1】不包括光污染
【解释2】幅度定额税率(高低差10倍)。
【解释3】具体适用税额确定与调整——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
报同级人大常委员会决定;
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水污染物
1.4元至14元
固体废物
煤矸石
每吨
5元
【解释】征税范围含半固态、液态废物
尾矿
15元
危险废物
1000元
冶炼渣、粉煤灰、炉渣、其他固体废物
25元
噪声
工业噪声
超标1-3分贝
每月350元
【解释】不包括建筑噪声和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
1、一个单位边界上有多处噪声超标,根据最高一处超标升级计算应纳税额;
当沿边界长度超过100米有两处以上噪声超标,按照两个单位计算应纳税额。
2、一个单位有不同地点作业场所的,应当分别计算应纳税额,合并计征。
3、昼、夜均超标的环境噪声,昼、夜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累计计征。
4、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15天的,减半计算应纳税额。
5、夜间频繁突发和夜间偶然突发厂界超标噪声,按等效声级和峰值噪声两种指标中超标分贝值高的一项计算应纳税额。
超标4-6分贝
每月700元
超标7-9分贝
每月1400元
超标10-12分贝
每月2800元
超标13-15分贝
每月5600元
超标16分贝以上
每月11200元
【例题·
多选题】下列污染物中,属于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的有(
A.建筑噪声
B.二氧化硫
C.煤矸石
D.氮氧化物
【答案】BCD
【解析】环保税的税目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其中噪声特指的是工业噪声,不包括建筑噪声(选项A)和交通噪声。
三、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延伸理解】“污染当量值”的概念
污染当量值,表示了不同污染物或污染排放量之间的污染危害和处理费用的相对关系。
【延伸理解】“污染当量”的概念
指根据污染物或者污染排放活动对环境的有害程度以及处理的技术经济性,衡量不同污染物对环境污染的综合性指标或者计量单位。
污染当量是有害当量、毒性当量和费用当量的一种综合关系的体现。
【延伸案例1】
就水污染来说,以水污染物一当量为基准,对其他污染物的有害程度、对生物体的毒性以及处理的费用等进行研究和测算,结果是排放0.0005千克汞产生的污染危害和相应的处理费用基本相等或等值,也就是污水中汞污染当量值是0.0005kg。
污染物
污染当量值(千克)
1.总汞
0.0005
2.总镉
0.005
3.总铬
0.04
4.六价铬
0.02
5.总砷
6.总铅
0.025
7.总镍
8.苯并(a)芘
0.0000003
9.总铍
0.01
10.总银
【解释】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延伸案例2】
举个例子,通过查表可得,牛的污染当量值为0.1头,猪的污染当量值为1头,鸡鸭的污染当量值为30羽,则可以理解为:
0.1头牛的污染危害和处理费用,相当于1头猪,相当于30羽鸡鸭。
由此得出结论:
牛、猪、鸡鸭的污染危害,依次降低,处理费用也相应递减。
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越低,其造成的污染危害越严重,处理费用也越高,自然要被课以重税。
【解释】规模化禽畜养殖业的污染当量数=禽畜养殖数量÷
污染当量值
【解释】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污染当量值
类型
注意事项
禽畜养殖场
1.牛
0.1头
1.本表仅适用于计算无法进行实际监测或物料衡算的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等小型排污者的污染当量数。
2.仅对存栏规模大于50头牛、500头猪、5000羽鸡、鸭等的禽畜养殖场征收。
3.医院病床数大于20张的按本表计算污染当量。
2.猪
1头
3.鸡、鸭等家禽
30羽
4.小型企业
1.8吨污水
5.饮食娱乐服务业
0.5吨污水
6.医院
消毒
0.14床
2.8吨污水
不消毒
0.07床
1.4吨污水
(一)应税大气污染物:
【解释】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物的环保税的计算逻辑:
(1)测量或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2)根据污染当量值表,查当量值表;
(3)计算污染当量数;
(4)进而乘以单位污染当量税额,得出环保税。
【解释】确定各类应税污染物的排放量是计征环境保护税的关键,四种计算方法应依次顺序适用:
①自动监测数据计算
②监测机构出具的数据
③按照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
④按照省级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
1.计税依据:
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
应税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每一排放口或者没有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前三项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
2.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
具体适用税额
【例题】某企业2018年3月向大气直接排放二氧化硫、氟化物各100千克,一氧化碳200千克、氯化氢80千克,假设当地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税额1.2元,该企业只有一个排放口。
其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第一步:
计算各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二氧化硫污染当量数=100/0.95=105.26
氟化物污染当量数=100/0.87=114.94
一氧化碳污染当量数=200/16.7=11.98
氯化氢污染当量数=80/10.75=7.44
第二步:
按污染当量数排序。
氟化物污染当量数(114.94)>
二氧化硫污染当量数(105.26)>
—氧化碳污染当量数(11.98)>
氯化氢污染当量数(7.44)
该企业只有一个排放口,排序选取计税前三项污染物为:
氟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
第三步:
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114.94+105.26+11.98)×
1.2=278.62(元)。
(二)应税水污染物
应税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
每一排放口的应税水污染物,按照《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区分第一类水污染物和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第一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五项征收环境保护税,对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项征收环境保护税。
前三项征收
第一类
前五项征收
其他类
【解释】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其当期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产生量作为污染物的排放量:
(1)未依法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将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2)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
(3)篡改、伪造污染物监测数据。
(4)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稀释排放以及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方式违法排放应税污染物。
(5)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2.应纳税额的计算
(1)适用监测数据法的水污染物(包括第一类水污染物和第二类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
【例题】甲化工厂是环境保护税纳税人,该厂仅有1个污水排放口且直接向河流排放污水,已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
检测数据显示,该排放口2018年2月共排放污水6万吨(折合6万立方米),应税污染物为六价铬,浓度为六价铬0.5mg/L。
请计算该化工厂2月份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该厂所在省的水污染物税率为2.8元/污染当量,六价铬的污染当量值为0.02)。
【答案】计算污染当量数:
六价铬污染当量数=排放总量×
浓度值÷
当量值=60000000×
0.5÷
1000000÷
0.02=1500
应纳税额=1500×
2.8=4200(元)。
【解释】从2个以上排放口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对每一个排放口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分别计算征收环保税;
纳税人持有排污许可证的,其污染物排放口按照排污许可证载明的污染物排放口确定。
(2)适用抽样测算法的情形,纳税人按照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当量值》表所规定的当量值计算污染当量数。
①规模化禽畜养殖业排放的水污染物应纳税额
污染当量数=禽畜养殖数量÷
【例题】某养殖场,2018年2月养牛存栏量为100头,污染当量值为0.1头,假设当地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2.8元,当月应纳环境保护税税额计算如下:
水污染物当量数=100÷
0.1=1000
应纳税额=1000×
2.8=2800(元)。
②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排放的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以污水排放量(吨)除以污染当量值(吨)计算。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污水排放量(吨)÷
污染当量值(吨)×
适用税额
【例题】某餐饮公司,通过安装水流量计测得2018年2月排放污水量为60吨,污染当量值为0.5吨。
假设当地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2.8元,当月应纳环境保护税税额计算如下:
【答案】水污染物当量数=60÷
0.5=120
应纳税额=120×
2.8=336(元)。
③医院排放的水污染物,其污染当量数以病床数或者污水排放量除以相应的污染当量值计算。
应纳税额=医院床位数÷
污染当量值×
应纳税额=污水排放量÷
【例题】某县医院,床位56张,每月按时消毒,无法计量月污水排放量,污染当量值为0.14床,假设当地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2.8元,当月应纳环境保护税税额计算如下:
【答案】水污染物当量数=56÷
0.14=400
应纳税额=400×
2.8=1120(元)。
多选题】下列情形中,以纳税人当期污染物产生量作为排放量计征环境保护税的有( )。
A.未依法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
B.通过暗管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C.篡改、伪造污染物监测数据
D.损毁或擅自移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
E.规模化养殖以外的农业生产排放污染物
【答案】ABCD
(三)应税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排放量
2.应纳税额=固体废物排放量×
具体适用税额=(当期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当期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量-当期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当期固体废物的处置量)×
【注意】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其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作为固体废物的排放量:
(1)非法倾倒应税固体废物。
(2)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例题】假设某企业2018年3月产生尾矿1000吨,其中综合利用的尾矿300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贮存300吨。
请计算该企业当月尾矿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
【答案】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1000-300-300)×
15=6000(元)。
(四)应税噪声
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是指实际产生的工业噪声与国家规定的工业噪声排放标准限值之间的差值。
2.应纳税额=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
3.噪声污染环保税计算方法
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例题】假设某工业企业只有一个生产场所,只在昼间生产,边界处声环境功能区类型为1类,生产时产生噪声为60分贝,《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1类功能区昼间的噪声排放限值为55分贝,当月超标天数18天。
请计算该企业当月噪声污染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
【答案】超标分贝数:
60-55=5(分贝),根据《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可得出该企业当月噪声污染应缴纳环境保护税700元。
计税依据
换算公式
1.大气污染物
二氧化硫、一般性粉尘、烟尘等
污染当量数
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
2.水污染物
悬浮物、动植物油、氟化物、甲醛等
3.固体废物
煤矸石;
尾矿;
危险废物;
冶炼渣、粉煤灰、炉渣、其他固体废物(含半固态、液态废物)
排放量(吨)
处置量。
固体废物排放量=当期产生量-当期的综合利用量-当期的贮存量-当期的处置量
4.噪声
超标的分贝数(月)
单选题】下列应税污染物中,在确定计税依据时只对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征收环境保护税的是()。
(2019)
A.固体废物
B.大气污染物
C.工业噪声
D.水污染物
[答案]C
[解析]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计税依据。
多选题】下列应税污染物中,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作为环境保护税计税依据的有()。
A.噪声
C.固体废物
[答案]BD
[解析]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2)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3)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
(4)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四、税收减免
(一)暂免征税项目
下列情形,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1.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解释】规模化养殖,指具有一定规模并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畜禽养殖,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确定。
农业生产排放应税污染物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但不包括规模化养殖。
2.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3.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解释】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包括: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堆肥厂。
加上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总计四个依法设立的场所。
4.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
5.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
(二)减征税额项目
1.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
2.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
【考点点拨】
1.纳税人排放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未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七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
2.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未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
【解释】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任何一个排放口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以及没有排放口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的浓度值,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法不予减征环境保护税”。
【例题】A企业2018年3月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00千克,月均小时浓度值为120mg/m3,根据GB13223-2011的执行标准,二氧化硫的标准浓度值为200mg/m3。
计算该企业3月二氧化硫应如何缴纳环境保护税。
(二氧化硫污染当量值为0.95千克,该企业所在省份税额标准为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2元。
)
【答案】二氧化硫污染当量数:
100千克/0.95千克=105.26。
由于本月二氧化硫月均小时浓度值低于执行标准的40%【(200mg/m3/-120mg/m3)/200mg/m3】,可以享受“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的优惠,因此,该企业3月二氧化硫应纳税额为:
105.26×
1.2元×
75%=94.74元。
多选题】下列选项,暂免征收环境保护税的有(
A.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B.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
C.学校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水
D.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
【答案】BD
【解析】选项A,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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