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工作总结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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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隐患。
对发现违规焚烧秸秆行为的,根据《通告》要求坚决予以纠正。
对焚烧秸秆导致周边环境受到污染且情节严重的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给予严厉惩罚。
四、堵疏结合、综合利用
我镇在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期间,组织广大村干部、农技人员深入村组,广泛开展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
村干部与农技人员将自己所了解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宣传至农民中间,鼓励农民积极运用秸秆综合利用,改良土壤质量,节约资源,从而提高农产品质量,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镇的秸秆禁烧工作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并且通过这次活动,对秸秆燃烧的危害与秸秆综合利用知识进行了宣传与普及,使广大农户的环保意识显著提高,大部分秸秆得到了妥善堆放与广泛利用,避免了环境污染,发展了农村循环经济,推进了农村生态建设。
我局纪检监察工作是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与市纪委、监察局的部署与要求,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行风评议、加强效能建设、推行政务公开等活动,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有力地推动环保各项工作的发展。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1、继续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环保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
2、局领导能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正确行使党与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规范个人的行为,在排污收费、建设项目审批等工作中,能坚持原则、不搞权钱交易,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也能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与身边的工作人员,未发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案件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案件。
3、班子能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的有关规定,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到分工不分家,起到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作用。
4、坚持财务审批“一支笔”的制度,在重要经费支出时,班子集中研究、集体决定,防止多头审批、权利失控;
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与作风,严格控制各种费用的支出,严格控制各种会议与庆典活动,有力地杜绝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现象发生。
5、认真执行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制定党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赠送与接受“红包”的暂行规定》,做好礼品、礼金登记、上缴申报工作。
广大党员干部在公务活动中,能主动拒绝各种请客送礼,对一时未能拒收的礼品、礼金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纪检组、监察室。
(二)注重教育,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1、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党的十六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与省纪委四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与市纪委四次全会、市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
重点组织对十六大通过的新党章修改部分与党员权利与义务的学习、讨论,重温了江泽民同志“三个经常想一想”的教导,进一步明确作为一个党员、一名国家公务员应该做什么,什么不能做的道理,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
2、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在党风廉政教育周活动中,局党组、纪检组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厦门市党风廉政政策法规文件选编》与《厦门勤廉风采录》,组织收看反映汪洋湖、谷文昌同志先进事迹的电教片《滴水见汪洋》、《绿色丰碑》,组织党员干部与入党积极分子到东山县实地考察、亲身体会谷文昌同志任县委书记期间,带领群众战天斗地、植树造林、治理风沙的感人事迹。
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主题开展座谈讨论,努力提高执政为民、秉公执法意识。
3、认真贯彻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关于《厦门市领导干部任前廉政勤政教育制度暂时规定》的通知(厦委办发[2002]022号)的精神,做好五位新上任的副处级领导干部与监测中心站十名中层领导任前廉政勤政教育工作,要求他们算好政治、经济、自由、家庭“四笔帐”,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机关五位新上任的处级领导干部分别以书面形式各自表明廉政勤政的决心与态度。
同时对上任一年后的中层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跟踪监督,促使新干部健康成长。
(三)开展评议,巩固行风建设成果
2、局行评领导小组在年度工作会议上,结合环保中心任务对今年行评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确定以提高服务质量、规范行政行为、改善环境状况、树立环保部门良好形象为目标,不断增强环保队伍的政治与业务素质、依法行政意识与职业道德水准,努力为厦门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服务。
3、向市政府相关部门与各分局所在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与企事业单位印发《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征求意见表》2000份,收回1716份,回收率达85.80%,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群众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情况的满意与基本满意率分别是63.63%与34.35%;
同时在系统内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机关各处室、分局与直属事业单位共自查存在主要问题46条,提出整改措施55项,已形成《厦门市环保局民主评议行风自查整改汇总表》,目前各单位正在积极做好整改工作。
4、紧扣环境保护中心任务,把行风评议与防范“非典”开展医院医疗废水与医疗废物处理专项工作、与国家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与贯彻排污收费新条例与开展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与创建文明机关与做人民公仆活动结合起来,通过民主评议行风,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5、今年2、6、10月份,三次参加市纠风办与厦门电台合作开办的《新闻招手停——行风热线》栏目。
在新闻直播室,谢海生局长与陈天雄副局长亲自到现场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通过热线交流,使人民群众能与环保部门直接对话,有效地促进环保部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沟通与了解。
(四)明察暗访,加大执法监察力度
2、组织市行评代表与局廉政勤政监督员对我局行评重点单位与行政管理、执法部门开展明察暗访,通过明察暗访,让行评代表全方位了解环保部门的工作状况与精神面貌,他们充分肯定了我局行风建设与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成效,特别是对分局与监理中心所的同志克服人员少、任务重、工作量大的困难与爱岗敬业的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
(五)源头防治,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2、根据省委《关于建立与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与市委《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立与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将此项工作列入我局2003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建立与完善思想教育、制度规范、监督制约、查案惩处、干部保护、廉政责任等规章制度,使纪检监察工作目标、任务更加明确。
3、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认真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竞争上岗工作,加强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核、任前公示、征求意见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与监督管理机制。
(六)严格纪律,认真受理信访举报
1、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转办件,今年共受理6件,能坚持实事求是,做到认真核实、及时反馈。
2、针对信访、举报内容,按照《中共厦门市纪委、厦门市监察局关于实行廉政谈话制度的暂行规定》的要求,与有关单位与个人交换意见、核实情况、澄清事实,达到批评、教育、帮助、保护干部的目的。
(七)完善机构,搞好队伍自身建设
局党组与纪检组结合机构改革,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工作,我局监察室作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在人员编制与机构设置上得到了落实,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证;
积极参加市纪委、市直纪工委组织的纪检监察干部理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局在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反腐败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建立了一些相关的制度,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一定的距离,还没有真正解决要我公开与我要公开的关系,公开的深度与广度还不够;
二是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若干规定处于试行阶段,还必须在实际工作上不断总结、提高;
三是效能投诉办结率上还必须进一步加强,还存在反复投诉的现象,影响了群众的满意率;
四是对政务运作与人员行政行为的监督覆盖面还不够全面有效。
三、2005年工作基本思路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通过严格规范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实起到关口前移、防范未然、爱护干部、保护干部的作用。
(二)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工作
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对在执行环境管理公务中利用职权与职务上的影响为自己与他人谋取利益,向管理对象索要钱物、介绍环保产品与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三)民主评议行风工作
做好自查与问卷调查工作,针对查摆的问题与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继续做好“减负”工作,要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与各种乱摊派等问题的决定》的精神落实到环境保护管理中,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减轻企业负担的规定。
(四)机关效能建设
围绕公正与效率,在求真、求实、求效上下工夫,在转变职能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实行绩效考评;
认真受理效能投诉,运用行政监督、效能告诫等及时纠正与查处侵犯群众、企业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识,完善考评制度,根据责任人自查自评材料,按照量化考核标准的内容,通过个别交谈、座谈讨论、民主测评等方式对责任人进行考评;
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落实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的,要追究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六)执法监察工作
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开展执法监察,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对在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完成上级交办任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严肃查处在环境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与包庇袒护违法违规的行为。
(七)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确实把握好三个环节:
一是公开内容产生内容是否公正合理;
二是公开事项决策过程是否民主科学;
三是公开的结果是否真实可信。
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制度,使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成为我局一项基本工作制度,力求政务公开内容、方式有新的突破。
今年是非常充实的一年,在思想政治方面与时俱进,有新的提高,在工作方面做出了一定成绩,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十六大精神,在思想政治与理论方面与时俱进
1、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5。
31讲话与党的十六大精神,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通过学习,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认识全面加深,坚决拥护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写入党章,对《党章》有关党的性质、申请入党条件的修改等都衷心拥护,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充满信心,感到我们党是一个与时俱进的伟大的党,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与信念。
2、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结合高校实际加深理解,体会到干部制度改革中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重要意义,
3、组织部门的业务学习活动,坚持每周一上午的业务学习制度,协助做好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有关工作。
二、认真完成纪检监察有关工作,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上台阶作出努力
1、做好全校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筹备与会务工作,起草了会议的主报告,着力推动我校各负其责地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运行机制的建立。
2、协助做好省纪委、省委教育工委来我校巡视我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准备工作,起草了我校的汇报总结材料。
3、分管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组织干部参加省教育纪工委的知识测试,党风廉政教育网页不断更新,教育功能逐步扩大。
4、分管的档案工作被评为校先进单位。
5、以招生监察为主,做好行政监察工作。
先后参加了烹饪专业单招考试、普招专业加试与成教专业加试、高考录取等工作的监察,在参与中监察,在监察中服务,无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认真做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办公室有关工作,为试点取得成功作出应有的贡献。
1、先后赴张家港、南通、宿迁等地调研,解放了思想,明确了思路。
2、起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动员大会的讲话稿。
3、负责干部测评系统研制的组织协调工作,设计测评表,协助做好测评组织工作,负责测评系统的演示课件制作的有关工作。
4、起草了《扬州大学处级领导干部“能管能教”暂行规定》、《扬州大学不称职处级干部认定标准与调整办法(试行)》、《关于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的意见》、《扬州大学学院、部门、单位考核评估办法(试行)》、《扬州大学关于实行处级干部诫勉制度的规定》、《扬州大学关于实行处级干部谈话制度的规定》、《扬州大学关于处级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扬州大学关于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的规定》、《扬州大学关于建立组织部与纪检、监察等部门联系会议制度的规定》等9个制度。
3、完成了《论高校干部考核评估机制的建构》的论文,并在我校学报上发表。
三、做好党群总支的有关工作
1、完成年度与学期工作要点与小结的起草工作,并对每学期的组织生活、政治学习作出安排。
2、协助书记做好总支大会与集中学习活动的安排与组织工作。
3、完成了支部目标管理终期评估的有关工作。
4、做好职工考核、职称晋升测评等有关工作。
四、廉洁自律情况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
在纪委工作4年半来,廉洁自律的意识不断增强,用纪检干部素质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言行,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不接受任何与工作有关的吃请与礼品,坚决拒收礼金、有价证券,并经常向自责任人汇报自己廉洁自律的情况,对责任对象开展教育。
五、存在不足
1、理论学习的面不广,也不够深入,往往因为写文章与完成相关任务,才进行深入学习,自觉性不高。
2、工作作风不够深入,到学院很少,对基层情况不了解,或了解不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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