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病的表现及其治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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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病的表现及其治理
城市病的表现及其治理
1、城市病的表现及其治理
所谓“城市病”是指人口过于向大城市集中而引起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表现在:
城市规划和建设盲目向周边摊大饼式的扩延,大量耕地被占,使人地矛盾更尖锐。
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化问题,也称为“城市病”,发展中国家城市化问题形成的原因非常复杂。
随着城市规模的日益扩大,现代大中城市普遍存在的人口增多、用水用电紧张,交通拥堵、环境恶化等社会问题,以及由上述问题引起的城市人群易患的身心疾病。
而这些问题和矛盾又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市的发展,加剧了大中城市政府部门的负担,使城市政府陷入了两难困境。
根据世界城市发展的一般历程,城市发展的过程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城市化、郊区化、逆城市化、再城市化。
在城市化发展阶段,如果人口的过度集聚超过了工业化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会发生某些发展中国家出现的“过度城市化”现象,产生了一系列被称为“城市病”的矛盾和问题,大型城市的“城市病”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人口膨胀
大型城市通常对人口具有强大的集聚作用,而人口的快速集聚也成为各大城市发展的重导致各类城市基础设施的供给滞后于城市人口的增长,就会引发一系列的矛盾,出现环境污染、就业困难、治安恶化等城市病。
交通拥堵
交通问题一直是大城市的首要问题之一。
迅速推进的城市化以及大城市人口的急剧膨胀使得城市交通需求与交通供给的矛盾日益突出,主要表现为交通拥挤以及由此带来的污染、安全等一系列问题。
环境污染
近百年来,以全球变暖为主要特征,全球的气候与环境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水资源短缺、生态系统退化、土壤侵蚀加剧、生物多样化锐减、臭氧层耗损、大气化学成分改变等。
资源短缺水资源短缺
2002年在南非召开的可持续发展世界高峰会议上,一致通过将水资源列为未来十年人类面临的最严重挑战之一。
治疗方法
1、如何解决城市交通中的污染、拥堵、安全等多方面的问题,限制私家汽车发展,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2.、大力控制非引用水使用自来水,鼓励使用中水。
3、鼓励纸张的二次利用,节约能源。
我国传统市政管理职能的特点:
1、经济管理职能广泛而突出。
这点与西方市政职能特点不一样。
管理城市经济曾经是我国城市政府的首要职责,与此相适应,我国城市政府管理经济的机构庞大,部门林立,既有综合性的经济管理部门,又有专业的经济管理部门。
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这种状况已经发生了一定程度的改观。
2、对其负责的事务管理控制程度高。
表现为控制面广和控制程度高,而且还几乎都借助强制性的行政手段。
例如,改革开放前,企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都由政府说了算,企业几乎没有自主权,企业成了政府的附属品。
在逐步建立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政府的强控制程度表现得仍比较突出。
3、综合性的社会保障服务职能较弱。
十一届三中全会前,这种特点较为突出。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现代化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市政社会保障职能也逐渐得到了加强,但目前仍存在很多问题,有待解决。
社会保障是政府为了保证社会成员最低生活水平以及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参与国民收入再分配过程的行为。
它是一种政府责任,理当由政府承担。
但由于我国经济力量不足,以及思想认识不够,城市政府承担社会保障的范围有限。
许多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由企业承担,给企事业单位的劳动人事制度改革造成了困难。
4、独立性的职权较少。
表现为中央集权过大,城市政府的权力无法律保障,上级可以随意解释或随时上收与下放权力,使城市政府难以适应,难以调动城市的积极性、主动性。
计划单列市和后来的副省级市的设立正是针对此问题而来的。
5、职权与职责相脱节。
表现为许多方面有权者不负责,或者负责者又无权力以及有责而无利等。
(二)我国传统市政职能的缺陷和弊端
从市政职能的主体来看,体制上过度集权。
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长期以来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从政府与社会、与市场的关系来看,政府管得过多、过细,政企不分,政社不分,城市政府自然也不例外;从纵向关系来看,中央集权过多,上级政府集权过多,城市政府缺少独立自主权。
随着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不断推进,这种状况逐渐有所好转,但仍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从市政职能的范围和重心来看,职能界定不合理、不科学。
从政府与社会、与市场的关系来看,政府职能范围过大,管了很多不该管,也管不了的事,如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一些该管的事务则未管好或没有管,如社会服务、社会保障等;从纵向关系看,城市政府与上级政府、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事权即职能范围缺乏科学、合理的划分。
从市政职能的实现方式来看,单纯依靠行政手段,以多层次行政系统的“条块”和指令性的计划来管理城市事务,管理企业经营,而不是采用法律的、经济的、技术的和行政的手段相结合的方式。
(三)我国市政管理职能改革的方向:
1、实行市政职能的分解,就是对原有市政职能进行具体分解,划分出哪些职能是应取消的,哪些需要继续保留,哪些是要下放或转移的,哪些是需要充实加强的。
通过职能分解,确定每个工作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要求、工作内容、工作程序、行政运行机制以及任职资格和条件,将职能具体化,理顺内部和外部的工作关系,从而为落实人员与编制提供科学的依据。
这是实现市政职能转变的第一步。
2、加强市政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建设,市政管理是法治管理,各种市政决策都要依据法律。
为此,必须首先建立和健全各种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包括对机构的设立、机构编制都要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
在依法的基础上,做到政务公开,提高管理的透明度,使各种违法事件都能受到法律制裁。
逐渐形成以法治政、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市政职能运行状态。
3、科学配置市政职能职位,在对市政管理职能进行分解的基础上,要科学配置市政职能职位:
(1)同一类业务由一个部门集中管理,减少中间交叉扯皮的情况,提高办事效率;
(2)必须由几个部门共同管理的业务要分清主辅关系,明确业务接口;(3)进行综合管
理,对一些长期扯皮、难以划清的业务归并到一个部门,以减少部门之间的摩擦,从而提高市政管理的效率性。
4、加强市政职能岗位人员的业务素质训练,市政职能岗位人员必须符合市政工作要求。
市政管理人事部门要经常考核其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对不合格者及时撤换,以保证市政工作的效率性,优良地实现市政公共服务的各项基本职能。
5、转变市政管理手段,市政管理手段要从过去单纯的计划手段、行政手段为主转向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为主,特别是重视公共政策的使用。
在法律前提下,使用稳健和灵活的公共政策,往往会取得比较理想的管理效果。
因此,加强公共政策的设计工作和其实施的管理艺术,是现代市政管理手段建设和我国市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1、浅谈科学发展与城市经济管理,
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该坚持科学的发展观,要始终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做到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法为民,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利益观。
在城市管理中,要从洪湖的宏观和微观经济来综合管理城市,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入手,改革管理体制,拓宽管理模式,在硬件上加大对城市建设的投资,全面促进洪湖形象实现质的飞跃。
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是指导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理论武器,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就有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就会对城市管理的工作产生根本性、全面性的影响。
因此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既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又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城市管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和本质
以人为本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五个统筹”的目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是城市管理的全部内容,在城市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严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做到立党为公、执法为民,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
要真正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尊重劳动者的生活和生存权利,保障他们享有的自由。
作为执法部门,要树立正确的权利观,把人民赋予的权利用来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不能置群众的生存发展而不顾,不考虑群众的心理承受能力,乱收费、乱罚款。
城管部门面对着社会的各个阶层,特别是一大批失业下岗人员,当前洪湖经济落后,工矿企业破产倒闭,为了谋生计,有的占道为市,有的流动经营,严重影响洪湖的市容环境卫生,影响了洪湖招商形象,面对这柄双刃剑,城管部门一方面坚持文明执法,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规范法律程序,实行柔情操作。
对极少数家庭特别困难的,帮助其办理最低生活保障,为其解决后顾之忧;二是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兴办市场,并以最低的市价让经营户入场,这样既盘活了经济,减少了占道经营,同时减少了城管工作的矛盾,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赞誉,达到了共赢的效果。
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更是城管工作坚持的根本原则。
二、加强城市管理,必须走科学发展之路
城市管理是一项系统、复杂、长期的人文工程,它是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加速器和助力剂,它必须坚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
在当前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不断丰富、精神文明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不断完善的基础条件下,坚持城市管理科学发展就是坚持走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之路,按照“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要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2004年3月5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改革行政执法体制,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行政处罚权,推进综合执法试点,解决多头执法和乱罚款问题。
2002年,国务院就如何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出台了国发2002<1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它为城市管理明确了科学的发展观。
它的范围主要包括: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和设施;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处罚权;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随后2003年2月日,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联合下发了中编办发2003<4>号文件《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目前全国已有许多县、市、区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这是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坚定步伐。
城市管理要跟进,洪湖经济要发展,必须走综合执法之路,这样才能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收费,才能彻底改善洪湖经济环境
三、加强城市管理,必须坚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就是要做到统筹兼顾。
经济社会是物质基础,是上层建筑,城市管理是建立在经济社会的基础上,城市管理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社会影响着城市管理的进程,两者如何做到有机结合,予认为必须在城市管理工作上一是不能贪大求远,要密切结合洪湖市经济的实际情况,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建城区格局、行政区划分、基础设施建设、人民生活需要来综合平衡,不能凭一时长官意识,脱离当前实际,乱审批、乱规划、滥圈地,造成城市配套不合理,城市建设无规模;二是要尽快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城市功能的利用率,对破损路实行完全修复,整修断头路,完善主路、
主干道的路坎、路坡、路肩建设,对示范街实行分段的彩板铺装,对园林花草树木实行整枝修剪,以共同达到整齐划一,对主干道花带进行拆除,对人行道实行重新均匀划分,解决人行道东高西低,南宽北窄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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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是一门科学,我们必须以科学的态度,科学的理论来指导我们实际的工作,从理论中来到实践中去,才能不断掌握城管工作的精髓和实质,才能实现城管工作质的飞跃。
2、城市管理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点
作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该坚持科学的发展观,要始终坚持“三个代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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