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评估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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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患者解释诊断和处理计划
给全科医生的回函
症状的标准化评估
症状评定工具
对各组症状的评分
附录
本章首先介绍晤谈和精神状态检查,对于躯体检查我们认为读者已较为娴熟,因此在这里仅略微带过。
如果有读者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应该去查阅内科学教科书.
如果读者对于本章介绍的精神病学评估知识还嫌不足,我们建议可进一步参阅Cooper和Oates的著作(2000).由于本章篇幅较长,为便于读者掌握,表2.1列出了本章的目录。
第一节收集资料
一、与患者晤谈
这里介绍的晤谈是全面综合性的,要想完成可能得花上一小时以上的时间。
然而在大多数临床工作中时间是有限的,这就需要简短的晤谈。
可以通过针对问题解决的方式来达到这一目的,即检查者反复核实已获得的有关信息,并不断考虑应进一步询问的那些相关问题。
如果时间仓促,那么先了解那些急需了解的信息,其他病史材料等待以后再来完善。
不过,要想有效地完成这种简短晤谈,询问者也非得经过多次全面晤谈的练习不可.
(一)准备晤谈
由于晤谈常得在不同情境中进行,因此尽管我们期望在实践时尽可能按下面的建议去做,但实际情形却可能并不尽如人意。
如在患者家中就不如在门诊的诊室,同样综合医院的病房、急诊室以及警察局等都非理想场所。
重要的是不管面临何种境况均应使病人放松、保证晤谈不受干扰以及访谈者自身的安全性。
准备晤谈有以下步骤:
使病人放松晤谈最好能在不受干扰的专门检查室中进行,而且谈话不能被人偷听到。
力求使患者舒适;
医生不要面对患者而坐,最好有一定的角度;
可能的话也不要坐得过高而需患者仰面交谈。
准备记录只要有可能,检查者最好能在晤谈中随时做记录,而不要企图记住谈话内容在事后补记,因为这样做不仅花费时间还可能不够精确。
不过纪录最好能在交谈片刻后进行,以便使患者觉得检查者确实已专注聆听。
如果检查者为右利手,患者最好坐在其左侧,这样安排有利于在记录时保持一种非正式的气氛,同时也方便检查者观察患者。
偶尔遇到非常焦虑或激越的患者,最好不要匆忙纪录,而是推迟到访谈结束后。
保证安全尽管只有少部分患者存在潜在的危险性,但每次进行晤谈前均应保持足够的警惕性。
不管何时,只要有可能出现暴力行为的可能性,检查者均应:
●确保有其他人知晓晤谈进行的时间、地点和大致持续的时间。
在社区进行晤谈尤其要注意这一点,另外在医院某些特殊情形下也要留意,如下班后其他工作人员已离开时;
●保证在需要时能够得到帮助。
在医院里要熟悉报警按钮的位置及其使用情况,否则力图安排有人能听到你的呼救;
●保证自己与出口间不存在任何阻碍,包括病人;
●去除视线内任何可充当武器之物。
如果患者的危险性较高,可能需要推迟进行晤谈,直到适当的辅助人员到场。
(二)开始晤谈
检查者应称呼患者的名字以示欢迎,告知自己的姓名并对晤谈的目的简要加以解释。
如患者有人陪伴,对陪伴者也要表示欢迎,并告知大致要等多长时间以及是否也需要与之晤谈等。
通常最好先与患者单独进行晤谈,稍后再与其他知情人交谈并征得患者同意。
当然如果患者不能阐明自己的问题,与其他知情人的交谈也可较早进行。
如晤谈系出于其它医生的要求,则应向患者说明这一点,可以讲出转诊信的大致内容,但一般情形下不用向患者叙说详情。
检查者要向患者说明他可能要作些纪录(见下),这些纪录将会保密。
如果晤谈系源于其他机构的要求(如法庭),也要先予说明。
要向患者说明晤谈的一般程序(例如“首先要了解目前的问题是什么;
然后再回顾以前的问题”)以及所允许花费的时间。
晤谈应通过一些开放性的问题(不能仅用“是”或“否”作答)开始,如“请告诉我你的问题是什么?
”并准许其自由谈论数分钟再进一步询问。
在患者回答时,检查者还应注意观察患者的反应,如是勉强作答还是过分赘述。
下面一些技巧能促进有效晤谈,(Goldberg等,1980)。
检查者应该:
●采取放松的姿势并显得不慌不忙,即使时间确实很短暂
●注意与患者保持适当的视线接触而不要只顾作纪录
●关注患者的任何言语或非言语所表达的痛苦,而不仅仅是谈及的具体内容
●控制喋喋不休或漫无边际的谈话
开始晤谈的一些困难
焦虑患者尽管焦虑可能是患者症状的组成部分,但也可能与晤谈有关。
如果患者过于焦虑,检查者可以告诉他很多人在第一次接受精神检查时都会紧张焦虑,并进一步找寻患者所担心的问题。
不合作患者有时患者不愿意进行晤谈,其就诊可能是由于配偶或者通科医生的坚持劝说。
面对这类患者,检查者应与其讨论转诊的相关原因,并力图让患者确信晤谈完全建立在他自己的利益之上。
一些患精神分裂症,抑郁症或者意识不清的患者不合作是因为他们根本不认为自己有病。
此时需要先向知情者了解有关情况。
其他问题一些患者会试图主导交谈进程,尤其是在面对较他们年轻的检查者时。
还有些患者则采用过分友好的态度试图将晤谈变为一场普通的社交性交谈。
在这些情况下,检查者要向患者解释为何要将交谈限制在相关问题上。
(三)继续晤谈
晤谈的第一步是要对患者的问题有个清楚明确的了解,将患者的症状区别于继发的损害、残障或功能丧失。
从一开始检查者就要考虑到可能的诊断。
随着晤谈的进行,检查者不断询问有关的问题以寻找支持或否定原诊断假设的依据。
检查者还要考虑到那些是与治疗及预后有关的材料。
因此晤谈绝非仅仅是按常规提问的过程;
而是一个积极、反复的过程,其注意的焦点始终针对根据已有信息建立的诊断假说,并随信息的增加不断加以修正。
如果时间有限(譬如急诊时需要作出紧急处理的决定),尤其适宜采用这种积极的晤谈策略。
尽可能的让患者自由发表意见描述其问题所在是很重要的,因为通过这种方法可能会得到一些仅针对问题回答无法得到的额外信息。
这种自发的叙述可通过一些鼓励措施来促进,例如以询问的口气重复患者陈述的最后几个字。
在经过一段时间这样的漫谈后,应通过提问设法使患者回到主题,引导患者提供一些特殊的信息,例如症状与应激事件之间的关系等。
不管什么时候只要可能,检查者应该多使用开放式问题,而少用封闭性的或有引导性的问题(引导性问题本身暗示了答案,封闭性问题则只需回答是或否)。
所以不要问患者“你婚后幸福吗?
”,而应问“你与你妻子彼此相处得怎样?
”等。
如果不得不使用封闭性的问题,在得到患者的回答后,则应要求其给出实例。
此外在结束晤谈前,如能用像“还有什么别的事我刚才没有问到,而你想让我了解的吗?
”等一般性的问题也很有价值。
通常在询问症状是如何或者何时开始之前,最好先搞清楚症状的性质。
如果对症状的性质还不能确定,应要求患者描述其体验的具体实例。
当对患者所有主诉症状都已有了充分的了解之后,就可以直接询问其他未提及但可能有关的症状。
这时检查者需凭籍其在精神科综合症方面的知识来决定下一步提什么问题。
例如主诉抑郁的患者应进一步询问他对未来的看法,有无自杀观念等(见315页)。
如果存在自杀观念,应作进一步询问(见526页)。
接下来应询问患者症状的起病形式和病程特点,以及它们与应激事件及躯体疾病之间的关系。
同时检查者还应询问病程中是否有无症状阶段或完全缓解或者恶化的时期。
可能需要很大的耐心来追溯其确切的起病时间或恶化时间。
必要时可通过询问病人能确切记得的事件(如生日或公共假期)与之的时间关联(如在你生日前还是生日后开始?
圣诞节前症状已出现了吗?
等)来帮助确定。
患者应付自己症状的方式也要予以注意,例如借酒消愁等。
如果已接受治疗,则要注意治疗的措施、时间与效果。
检查者要完成下面给出的完整晤谈的各个部分。
如果时间紧急的话,最好是在搞清现病史后就进行精神检查。
这将有助于其后采集病史时选择性的提问,以迅速的做出处理决定。
当时间充裕时通常则是在晤谈的最后进行精神检查,同时进行相关的体格检查。
晤谈进程中的常见问题
沉默寡言者对于木讷少言的患者,除了采用成功晤谈常用的技巧,检查者还可通过非言语的关切表示(如身体前倾以示对患者所言感兴趣)鼓励其畅所欲言。
唠叨不休者要想抑制那些唠叨不休者谈话的兴致一般比较困难,如果确实无法限制晤谈的话题,检查者只能等待在患者讲话的自然间歇向患者提出由于时间有限,为了集中于对安排治疗更为重要的问题上,他可能会不时打断其谈话。
如果这一提议讲得比较有策略的话,大多数唠叨患者是会乐意遵从的。
躁动不安者如果患者显得躁动不安、焦虑激越,医生可能很难遵从上述的晤谈进程。
遇到这类患者,心中作出大致可能的诊断尤为重要,并抓住任何机会询问相关的问题。
二、与知情者晤谈
只要有可能,应向患者的亲属或其他熟悉患者情况的人了解患者的有关信息。
由于精神病人有时并不能意识到自己症状或者异常行为的严重程度,因此这一点在精神科比在其他临床科室更为重要。
有些病人尽管可能知道自己的问题所在,但并不愿有人知晓,例如嗜酒者常掩盖自己嗜酒的程度。
另外在评估患者时,对于象易激惹、强迫特质以及嫉妒等这样的性格特征,患者与亲属也可能会给出完全不同的陈述。
如上所述,除非病人拒绝,与其他知情人的晤谈应分别进行。
与患者父母或亲属的晤谈可获得有关病人的一些额外的信息;
评估他们对待患者及其罹患精神疾病的态度;
并使他们参与到治疗计划中来。
此外还可了解疾病对家庭造成的负担及他们的应付方式。
如果患者不能准确的叙述其病史(如记忆受损),此时亲属提供的病史材料就非常重要。
在任何病例中,患者配偶或亲属对患者病情与人格等的看法都可能有重要的价值。
例如亲属有时比患者更能确定发病的日期,尤其是那些逐渐起病的情况。
亲属还能提供疾病给患者造成的功能障碍和对其他人的影响。
还有如果想要了解患者幼年的情况,与其父母或年长同胞的晤谈能够提供重要的信息。
除了儿童患者(常由父母送来诊治)以及成年患者因缄默、木僵、意识模糊、狂暴或严重低智力下等特殊情况以外,与亲属交谈前一般都应先征得患者的同意。
医生应向患者解释他为什么希望与其亲属会晤,并且强调不会把病人所提供的涉及保密的信息透露给其亲属。
如果某些信息(如关于治疗方面的)确实要告知亲属,事前也会征得患者的许可。
对于患者亲属的晤谈也作同样的处理。
在晤谈伊始,医生就要解释其目的。
亲属可能会担心医生向他们提出要求。
如做女儿的会担心医生会要求她把患老年痴呆的母亲带回自己家里。
还有些亲属会担心会因患者的疾病而受到指责,如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父母可能担心医生会认为他们不够称职。
因此医生在会晤中应对这些观点保持敏感,并在适当的时候与他们进行讨论并使其放心。
此外尽管作为医生应对患者亲属的观点保持敏感,但也不要过度卷入其中而忘了自己对患者所负有的基本职责。
在晤谈结束后除非得到被访谈者的允许,否则不应让患者知道其亲属所提供的内容。
即使是在某些情况下必须要同患者进行讨论(如病人以前否认过度饮酒等),也记住一定要征得同意。
如果亲友不愿意,医生也应尊重他们的态度,例如妻子可能害怕丈夫的暴力报复。
这时医生只有通过与患者进一步晤谈来获得相关的信息。
由于在许多地方病人都有权阅读至少是部分的病历记录,因此与亲属晤谈的记录应记录在别处,充分考虑到其保密的要求。
有时涉及到患者的病情,医生还必须同患者的领导、朋友或警察等进行交谈,此时也应先征得患者的同意。
只有在征得患者的同意之后,才能进行晤谈,而且交谈只应用于收集有关材料而不能与他们讨论患者的病情,除非患者同意的话。
通常不应随便在电话里谈及患者的病情,除非医生能确定打电话者的身份,并且患者已同意对方可以知晓。
即便这样,最好也先告知患者本人,经其同意后,再安排进行面谈。
精神科医生务必要提防形成某种同谋的氛围,比如私下与亲友会面,或者在家庭争执中偏袒一方。
三、精神科病史
前已述及,尽管实际工作中不可能每次都能采集到完整的病史,但对于所获得的材料均应有条理地作系统记录。
这可保证检查者不会遗漏重要之处,并在必要时能够作进一步的补充,同时也方便以后需参阅记录的同事阅读。
我们建议即使不能按部就班地获得有关信息,也要尽量遵循下面介绍的顺序来进行书面纪录。
此外所有纪录均应注明日期并签署自己的姓名。
下面给出的是精神科病史采集的常用提纲,为便于参考,该提纲以标题条目的形式列出,具体介绍则见于其后的注解中,以备需要的读者查阅。
关于人格的注解特别重要,因为这通常是病史采集中最难的部分。
另外除了获得事实材料外,检查者还应设法了解患者的疾病体验,疾患对患者当前的生活及其对未来的打算有何影响,患者自己认为问题在哪里以及疾患对他本人和家庭将来的影响。
核对患者对事件的记忆
所有的病史内容都可能因患者无法分辨出记忆内容的真假而有所扭曲,为此必须从其它途径了解有关信息以核对病史中重要部分。
当然有些事件由于缺乏可靠的知情人而无法通过这种方式进行核对,其中最为困难的就是与性虐待有关的记忆。
近年来对于经常在心理治疗或咨询过程中被患者“回忆”出的多来自父母的受虐待经历,已开始受到关注。
记忆从来不可能是对往事的精确陈述,而以前似乎被遗忘的部分也可能被记起。
通常不愉快的经历或逆境较其它事件更难让人想起,从这个意义上讲患者只会有部分记忆—即Freud所谓的压抑。
另一方面对生活中重要事件的记忆在完全丧失后而又重新再现也是极其罕见的,因此对于患者”恢复”的记忆应特别小心,特别当回答是针对那些诱导性的问题,或者在高度暗示性的基础上。
当然是否采取这一谨慎态度也要权衡考虑,要知道很多童年时期确曾受虐待的人,很少能得到帮助因为他们不被信任,或者因为他们担心不被信任(见25页)。
(一)精神科病史采集提纲
表2.2将精神科病史采集所要求的诸条目归纳于标题之下,其后以注解的形式对其内容加以解释。
对有需要的读者,下一节还有进一步的阐述。
人格的评估虽然困难但十分重要,因此建议所有读者阅读。
为了简明起见,下面的提纲采用简短纪录的格式进行介绍。
表2.2精神科病史纲要
患者的姓名,年龄,和住址
知情者姓名及其与患者的关系
现病史
家族史
个人史
既往疾病
人格
药物、酒精、烟草的使用
1.知情人
●一般而言,主要知情人为患者本人。
如果不是,应说明原因
●任何其他接受访谈者的姓名,与患者的关系,交往的年限
●检查者对每位知情人的可靠性的印象
●转诊者的姓名以及转诊原因的简短说明
2.现在情况
●症状的持续时间和起病方式
●症状与躯体疾患、心理与社会问题之间的时间关系
●任何继发性损害、残障或功能不良的性质以及持续时间
●曾接受的任何治疗措施
3.家族史
●父母目前的年龄或死亡年龄(还要注明死亡原因),健康状况,职业,人格,与患者的关系
●同胞姓名,年龄,婚姻状况,职业,人格,精神病史,与患者的关系;
●家庭的社会地位
●居家的气氛
●家族的疾病史,包括精神障碍,人格障碍,酒中毒,癫痫以及其他神经疾患或躯体疾患
如果患者家族疾病史比较复杂而且可能与患者目前疾病有关,可将之绘成系谱图。
下面列举一些常用的符号:
●正常男性和女性以□、○表示;
如果已死亡则以斜线从中划过;
●如果两者间有婚姻或同居关系并育有子女,则用连线相连;
如果离异或永久分开,则以两条斜线划过表示。
(更详细的符号可见本书有关章节)。
4.个人史(表2.3)
表2.3个人史
母亲妊娠与分娩
早期发育
儿童期
与父母分离
情绪问题
疾病
上学和高等教育
职业
月经史
性生活
婚姻
子女
社会环境
既往躯体疾病史
既往精神疾病史
既往司法问题
●妊娠和分娩期间有无异常,尤其是有无脑损害或可能引起脑损害的情形(如难产等)
●早期发育行走、言语以及括约肌控制等发育是否有延迟
●儿童期有无同父母较长时间的分离及其当时的反应;
任何情绪问题—出现时的年龄、经过情况以及所接受的治疗等;
出现与其年龄不相称的过份恐惧、暴怒发作、口吃、害羞、易脸红、偏食、梦游,尿床年龄延长以及反复夜惊等;
儿童期任何严重疾患,特别是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发育者(包括高热惊厥等),患儿是否住院治疗及其住院时间
●上学和高等教育每一阶段入学和毕业时的年龄,就读学校的类型(如综合性大学还是学院),学习成绩,运动和其他课外方面特殊的成绩以及与老师、同学的关系等
●职业:
工作经历(按时间顺序列出),改换工作的原因,目前收入,对工作是否满意等;
有无曾服兵役或参战经历以及奖惩情况等
●月经史:
初潮年龄,对月经周期的看法,是否规则以及月经量,有无月经不调、经前紧张症,停经年龄和有无伴随症状,最后一次月经时间等。
●婚姻和同居史:
结婚或开始同居年龄,婚前与配偶已相识多长时间,目前婚姻状况和以前关系如何,配偶的人格、职业、健康状况等
●性生活史:
对性的态度,异性或同性恋,目前性生活及避孕措施,有无性虐待经历
●子女:
姓名,性别和年龄,任何流产与死产的日期,子女的气质、情感发育,精神与躯体健康状况
●社会环境:
居住情况,居住地点以及家庭经济收入
●既往躯体疾病史:
疾病、手术和意外事故
●既往精神疾病史:
精神疾患的性质和持续时间,包括任何自伤行为。
接受治疗的日期,治疗方法和持续时间等,就诊的医院与经治大夫,结局等;
●目前的用药史:
目前躯体或精神疾病用药情况,避孕药以及一些自行服用的药物,任何过敏或其它副反应
●物质滥用:
酒精、烟草和各种“街头”违禁药物
●司法问题:
被捕、判刑与入狱等,受指控事件的性质,特别注意是否有危险性
5.人格(表2.4)
表2.4人格评估
人际关系
休闲活动
主导心境
性格
人生态度与准则
嗜好(包括饮酒与使用药物)
●人际关系:
友情(朋友多寡、泛泛之交或亲密淳厚,同性还是异性),与上级和同事间的关系;
●闲暇时间的利用:
业余爱好和兴趣特长,是否为社会团体或俱乐部成员;
●主导心境:
焦虑,担忧,欢愉,依赖,乐观,悲观,自谦,自负,稳定还是易波动,含蓄还是喜欢表现等;
●性格特征:
敏感,拘谨;
胆怯;
害羞;
多疑善妒;
怨天尤人;
好辩喜斗,易激惹;
冲动;
自私;
自我中心;
扭捏怕羞;
缺乏信心;
依赖;
严谨;
爱挑剔;
固执呆板;
小心谨慎,守时,过于整洁等;
●人生态度与准则:
指宗教和道德方面,以及对待自己躯体与健康的态度
(二)病史记录
上述的提纲只是概略地罗列出一份完整病史所应考虑的条目,但并未说明这些项目为何重要以及采集病史中可能会遇到的困难。
本节将对这些问题逐一阐述,根据上述标题以注解的形式列出。
1.就诊理由
只需简单描述,例如“严重抑郁,药物治疗效果不佳”。
2.现在疾病
应记录每一症状的严重程度以及持续时间,它们如何开始,呈何种病程(逐渐加剧或者逐步缓解,维持不变还是间歇出现等)。
不同症状间的消长联系(独立发展还是共同变化)。
最近接受的任何治疗措施,治疗效果和不良反应也要作记录,如果药物治疗无效,应询问患者是否服用了所需的剂量。
患者的父母或同胞患同样的精神疾病提示可能与遗传或环境有关。
由于家庭是患者成长的环境,患者父母的人格特征以及态度也较重要。
曾与父母分离的患者,要询问其原因。
要了解父母彼此间的关系,例如是否经常争吵等。
询问是否有离异、分居和再婚等。
如果父母有偏爱,同胞间的竞争也较重要。
另外患者父母的职业和社会地位也反映患者幼年的物质生活环境。
近期的家庭事件对患者也可能构成应激。
例如家庭成员之一罹患重病或离异。
家庭事件还可能提示患者当前对自身关注的原因,例如哥哥因脑肿瘤而逝世可以部分解释为何患者对于自己的头痛那么关注。
4.个人史
妊娠与分娩如果患者为精神发育迟滞和躯体残疾,则最可能与妊娠或分娩事件相关。
另外,意外的妊娠也会影响日后母子间的关系。
早期发育极少有病人能知道自己是否正常地度过发育阶段。
如果患者是儿童或青少年,这方面的信息就更为重要,此时通常也能找到父母进行访谈。
这对于智力障碍的患者也颇为重要。
(参见第24章发育阶段的标志)。
母子分离对日后的影响差别很大,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分离时患儿的年龄、持续时间和分离的具体原因(见第24章)。
儿童期健康状况记录儿童时期的小病小患没有多大意义,但是对于脑炎或“抽风”这样的病史就值得仔细询问,同样任何长期住院或引起长期功能障碍的情形也应记录。
早年“神经质”表现在一定的发育阶段,出现恐惧、梦游、害羞、口吃以及偏食等这类表现仍可算正常。
如果这些表现不同寻常地持久存在,可能在儿童患者有一定临床价值。
不过即使如此,它们对于成年期的精神障碍的意义也不大。
教育在校期间的记录不仅仅反映患者的智力水平,学业成就,还有其社会化发展状况。
询问患者的交游情况,有无好朋友,与老师相处如何。
在游戏或其它活动中的成绩等。
如接受高等教育,也要问同样的问题。
就业史询问患者目前的职业有助于检查者了解患者的生活环境以及判断患者是否处于工作压力之下。
列出以前从事过的职业以及离职的原因可为人格评估提供参考。
不断被辞退可能反映患者的笨拙、攻击性或其他异常人格(当然反复被解雇也可能有其他原因)。
如果工作越来越差,就要怀疑患者是否因慢性精神疾病或酒精滥用而引起工作能力的下降。
关于患者与上下级同事的关系也有助于了解其人格特征。
如果患者曾服兵役,要按同样的方式了解有关情况。
月经史对所有有关病例均应常规询问其月经的情况。
应了解是否有月经不调、月经过多或经前期紧张症等。
中年妇女应询问是否停经以及最后一次月经时间。
以往常规要问及患者初潮年龄,以及患者如何最初得到关于月经的知识。
在今日健康教育如此普及的情形下,这样的问题意义不是很大。
但仍要记录最后一次月经的时间。
性生活史在询问性生活史时,医生凭籍常识来决定对具体病人的深入程度。
例如当病人因性功能减退求诊时,详细了解手淫情况以及性技巧等就较为重要,但通常检查者只需了解患者对目前性生活是否满意。
只有在问题需要时才详细询问本项目下的所有问题。
医生还要判断询问性虐待的最佳时间与详细程度。
最后,要了解患者采用的避孕措施以及必要时女性患者对待生育的态度。
与性功能障碍有关的问题详见本书第19章。
婚姻史本项目包括了一切婚外较持久的性关系。
检查者要了解患者目前或以前的任何持久关系。
经常性的关系破裂可能反映人格的异常,以往婚史也可能影响患者对待目前婚姻的态度,例如那些以前婚姻中配偶不忠的患者可能对第二次婚姻中小的挫折发生过度的反应。
配偶的职业、人格特征以及健康状况可能与患者当下的境况有明显的关系。
询问每一位夫妇最初对婚姻的期待有助于了解患者目前的困境。
子女妊娠、分娩、流产以及引产等对母亲而言都是较为重要的事件,有时可引起母亲不良的心理反应。
了解患者的子女的情况与患者目前的担忧以及家庭生活形式有关,因为孩子可能会受到父母病状的影响。
例如对于严重抑郁症的妇女,了解其是否有嗷嗷待哺的婴儿;
或有暴力倾向的酗酒男人家中是否有未成年子女等就较为重要。
安排那些需照料小孩的患者住院时应了解病人目前的需要,必要时安排对子女的照顾。
这些问题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但常被忽略。
既往病史常规询问以前的疾病与手术史,对以前的精神疾患史尤其要仔细询问。
患者及其亲属可能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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