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人民警察职业道德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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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群众往往是通过包括警察在内的党政干部的言行,来认识我们的党和政府,来认识党和政府与群众的关系。
几十年来的实践证明,党和政府建立自己在群众中的威信,主要靠两条:
一是靠它制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正确性,能代表广大群众的利益;
二是靠包括人民警察在内的广大干部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实践告诉我们,人民警察道德水平的高低、道德修养的好坏,不仅决定着警察事业的成败,而且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威信及其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这其中包括的道理是不言而明的。
倘若在严重危及群众财产安全的紧急关头,民警能挺身而出,勇于相救,群众就会由感激民警进而感激党和政府,更加信赖我们的党和国家,从而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
反之,就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党群关系。
2、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状况会直接影响社会风气的好坏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代表国家执法,与人民群众的接触面极为广泛,这就决定了警察职业道德建设的好坏,对整个社会风气较其他从业人员有着更大的影响。
社会风气是党风、政风、职业道德岁月、家庭风尚等多种因素的综合,是多种道德因素的综合表现。
其中,党风是关键,是社会风气的核心,影响和制约着社会风气中的其他因素。
除党风之外,职业道德风气在整个社会风气中也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因为从现实生活看,人们的道德实践领域,主要存在于种特定的职业活动中,而且职业道德又直接与社会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联系在一起,与人民群众的利益联系在一起,这就决定了职业道德的状况会直接影响社会风气的好坏。
当然,由于每种职业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所以每种职业道德对社会风气影响的程度亦有所区别。
相比较而言,由于警察工作社会性强,与群众的接触广泛,因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对社会风气形成和改善具有较大的影响。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对社会风气的积极作用主要是通过其特殊的情感传递作用实现的。
如果广大民警在职业活动中能尽职尽责,在社会上率先树立起道德榜样,那就会对社会的各行各业产生巨大的感染作用。
被感染者受到感化,受到启迪,就会按照本行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去做,同时又把良好的道德情感传递给自己的服务对象,如果这种道德情感不断地传递下去,就会在社会上形成一种良性的循环,从而对人与人之间交往关系的改善、社会风气的好转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
3、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有助于密切警民关系
警民关系是警察与社会的诸种关系中最为重要的关系,它的好坏关系到警察工作的成败,因而警民关系始终是警察机关十分重视的一个问题。
警民关系是一种包括政治、法律关系和道德关系在内的综合性社会关系。
其中,道德关系是警民关系的基础。
因为警察与群众的关系主要是一种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是公仆和主人的关系。
在我国,警察与群众之间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警察既是社会的执法者,同时也是人民群众的服务员。
警察来自人民,服务人民,是人的公仆,这是我国的人民警察区别于剥削阶级警察的根本标志。
社会主义国家人民警察的这个特点,决定了警民关系必然经常体现为一种服务与被服务的道德关系。
这说明,我们要想搞好警民关系,从政治、法律方面入手固然重要,注重警民关系始终是警察机关的优良传统。
特别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针对部分民警出现的服务意识差,对群众冷、硬、横,各地警察机关出台了许多具体的改进措施,如,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警察机关工作好坏成败的一个重要标准,强化警察机关的服务功能,增加警察机关工作的透明度等。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对警民关系的调适,主要表现在约束民警的行为,强化其服务人民的内心信念,从而与群众顺利地交往,并树立起警察的良好形象,使警民关系减少磨擦和冲突。
第二节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
(一)
一、对党忠诚
1.坚定信念
信念是一个人对自己所选择的理想、目标、道路的确信。
信念是一种思想意识,是现实社会物质生活的反映,是时代的产物,具有历史性。
信念还具有阶级性,不同的阶级、不同的人都有自己不同的信念。
共产主义信念,一般是指科学共产主义的理解和信仰,它建立在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深刻认识的基础上。
共产主义信念包括共产主义的政治信念、理解信念和道德信念。
人民警察的坚定信念,就是确定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抱有坚定不移的信仰,并为它的实现而奋斗不息。
人民警察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首先要坚信社会主义必须代替资本主义,全世界最终必然实现共产主义,这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总趋势;
其次,要坚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实现共产主义最高理想的必经阶段,因此人民警察要在党的领导下,自觉地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听从党的指挥,坚定不移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为捍卫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努力奋斗;
再次,坚定信念必须把共同的理想和信念,同实现和完成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的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同民警的岗位职责和人生追求结合起来,努力工作,恪尽职守取自己的实际行动,报效祖国,为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事业和现代化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2.听党指挥
听党指挥,就是牢固树立的领导的观念,坚持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和工作上的领导。
这是人民警察对党忠诚的具体表现,也是人民警察在政治上忠诚可靠的重要保证。
人民警察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必须服从党的领导,听从党的指挥,与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高度的一致。
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全党、全国人民的行动纲领,也是警务工作的奋斗目标和行依据。
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人民警察都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勇敢捍卫党的利益,与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言行作斗争。
当前,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正沿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每一位民警都必须听从党的指挥,团结奋斗,保证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听党指挥,首先,要对党有浓厚的无产阶级感情,要热爱党。
中国共产党是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
中国共产党走过的光辉历程,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全部经验都雄辩地证明:
只有中国共产党是全中国人民的领导力量,其他任何政党和团体都不具备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条件。
高度信任党,听党的话,坚决跟党走,是人民警察首先应当做到的。
其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听从党中央的统一指挥,把本职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
目前,我们党正领导全国人民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而奋斗,这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
人民警察要与党同心同德,在党的领导下发扬艰苦奋斗,不怕牺牲,不畏艰险的大无畏精神,保持旺盛的革命斗志,为我国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要进一步把人民警察意志统一到党的基本路线上来,自觉地把警务工作与国家命运、人民利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宏伟目标建功立业。
再次,勇于维护党的利益,坚决同一切动摇、削弱、反对党的领导的言行作斗争。
党的利益也就是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
人民警察任何时期都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对一切偏离党的基本路线的错误言行,都要站在维护党和人民根本利益的立场上坚决加以反对。
与任何妄图摆脱、削弱和反对党的领导的倾向作坚决的斗争。
3.维护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立法依据。
维护宪法就是维持宪法尊严,保证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的权威性。
宪法是党领导人民制度的,维护宪法与人民警察对党忠诚是一致的。
我国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更应模范地遵守宪法,带头维护宪法的尊严。
我们所讲的依法办事,首要的就是贯彻实施宪法,保证宪法规定的各项原则和要求的实现,对违反宪法行为的任何姑息迁就都是不允许的。
维护宪法,首先,要正确认识宪法的地位。
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国家一切立法活动的基础,是制定各项警察法规的依据,是新的历史时期我国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也是建设民主和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的重要保证。
宪法肯定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规定了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根本原则,集中体现了无产阶级的意志和利益。
宪法的权威如何,关系到国家的政治安定和命运。
其次,做遵守宪法的模范。
人民警察在警务工作中要始终以宪法为准绳,依法办事,不得有超越宪法的特权行为。
宪法规定:
“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这就是说,一切公民,不管是谁,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人民警察作为执法人员,更应模范地带头遵守宪法。
再次,维护宪法的尊严。
维护宪法尊严是关系到政治安定和国家命运的大问题。
要充分认识贯彻执行宪法与人民警察完成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任务的密切关系,把学习宪法、遵守宪法、贯彻执行宪法作为人民警察的首要职责。
警察机关是国家重要的执法机关,维护宪法是人民警察的天职。
对党忠诚必须维护宪法的尊严,坚决同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作斗争,以保证宪法的实施。
4.忠于祖国
忠于祖国是人民警察对社会主义祖国的无限忠诚,核心是对祖国具有高度的爱国主义感情,它表现为对祖国的河山、文化、人民以及历史优良传统的热爱,对社会主义祖国命运和前途的关心。
它是热爱祖国与热爱社会主义制度的统一,也是热爱祖国与热爱中国共产党的统一。
作为道德规范,它是高速个人和祖国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
作道德意识,是“人民千百年来固定下来的对自己的祖国的一种最浓厚的感情”。
人民警察头顶国徽,庄严地表明自己是祖国的忠诚卫士,是祖国的优秀儿女。
忠于祖国,首先,要热爱祖国,人民警察是社会主义国家机器的重要构成因素,与祖国是生死攸关、存亡与共的关系。
人民警察一定要树立社会主义祖国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自觉地把个人命运和祖国前途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人民警察必须立报国之志,蓄报国之才,把警察工作与捍卫祖国安全紧密地联系起来,把维护社会主义祖国的利益看作是自己一切行动的出发点和归宿。
人民警察应尊重祖国的优秀文化和优良传统,珍视祖国的光荣历史和对人类的贡献,树立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信心,做忠于祖国、热爱祖国的模范。
其次,坚持祖国的利益高于一切。
人民警察应自觉地把个人命运同祖国前途紧密联系起来。
在个人利益和祖国利益发生矛盾时,要无条件地服从祖国利益,当祖国的安全利益受到侵犯时,敢于挺身而出,甚至不惜牺牲个人的生命,自觉地维护祖国的主权、独立、完整、统一和尊严,与一切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和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二、服务人民
1、热爱人民
热爱人民就是要求人民警察时刻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对人民群众有强烈的责任感,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对待人民的事业。
热爱人民,首先,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
从心度深处把人民视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一切以人民的利益为重,一切为人民着想,一切向人民负责。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做到不利于人民利益的话不说,不利于人民利益的事不做。
其次,要维护人民利益的话不说,不利于人民利益的事不做。
要维护人民的正当利益。
关心人民的疾苦,为人民排忧解难多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要利用各种可能的机会,努力去做一切有益于人民的事,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第三,要勇于同一切危害人民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人民警察在危急关头,为了人民的利益,不惜牺牲个人的利益,以至生命,这是热爱人民的最高体现,它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人民警察在与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时,有时会遇到铤而走险的亡命之徒,作为人民利益的捍卫者,不管歹徒如何凶狠猖狂,情况如何危急;
二是当自然灾害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时,人民警察也应奋力拼搏,抢险救灾。
总之,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惩威胁的时候,也正是需要我们人民警察为人民利益赴汤蹈火的时刻,在这种时刻,最能体现出人民警察热爱人民的英雄本色。
2、甘当公仆
甘当公仆就是要求人民警察牢记警察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对待和处理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真正把人民群众作为主人,心甘情愿地当人民的勤务员和公仆。
它要求人民警察正确对待和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
一是公仆与人民的关系。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社会主义事业的生力军,是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主体,而人民警察是人民生命财产的保护者,是人民的勤务员。
因此,人民警察要时刻以人民的利益为重,自觉坚持为民、利民、便民的道德要求,树立群众观点,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这样,我们的工作才能做到“点子”上,为人民服务才不至于一句空话。
二是公仆与权力的关系。
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警察的权力是人民和国家赋予的,人民警察代表人民行使警察权,因此,警察的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手段,而不是牟取个人私利的特权。
任何形式的假公济私、以权谋私都是对人民警察权力的一种亵渎,每一位正直合格的人民警察都必须坚决反遇各种特权思想和行为,甘当人民的公仆。
三是公仆与利益的关系。
人民警察是为人民的利益而奋斗的,甘当公仆就不能离开人民的利益去追逐个人利益,当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发生矛盾时应坚决服从人民的利益,甘愿为人民的利益牺牲个人利益,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
甘当公仆,还要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努力从人民群众的实践中吸引营养,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同人民群众建立密切的联系。
人民警察要关于听取来自不同渠道、用不同方式方法提出的批评和建议,及时了解自己的不足,从而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
3、爱憎分明
爱憎分明是人民警察立场坚定的基本要求和体现,它要求人民警察要树立鲜明的是非观和爱憎观,划清爱与恨的界限。
鲜明的是非观和爱憎观是人民警察惩恶扬善的思想感情基础。
爱憎分明,一方面要求人民警察要坚定地站在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的立场上,忠实地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的职责,热爱党,热爱人民,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制度,热爱人民的警察事业;
另一方面,对一切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各种严重犯罪分子以及各种邪恶势力和丑恶现象,要冷酷无情,无比仇恨,坚决打击。
在我们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里,人民享受着当家作主的一切权利。
国家的稳定,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就是人民幸福的最大保障。
警察机关必须稳、准、狠地打击一切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敌人,绝不能心慈手软。
为此,人民警察首先必须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学会运用不同的方式、手段和对策,正确解决敌我之间和人民内部之间的矛盾与冲突,防止矛盾激化和向不利方面的转化,以确保警察机关“保护人民、打击敌人”基本任务的圆满完成。
其次,要做到,以大无畏的精神与各种犯罪活动作斗争;
以浓厚的感情和满腔的热情对待同志、对待群众。
以雷锋同志为榜样,对人民、对同志“像春天般的温暖”,对敌人、对恶势力“像严冬一样冷酷无情”,做一个让人民满意、喜爱、敌人惧怕的警察。
4、除害安良
所谓“除害”就是人民警察要坚决同一切危害人民利益的现象和行为作斗争;
所谓“安良”就是人民警察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扶持正义,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居乐业的环境,为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环境。
除害与安良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不可侵害的两个方面。
只有除害,才能安良;
只有安良才能更好地除害。
除害安良是服务人民的本质要求,也是人民警察富有无产阶级正义感的具体表现。
首先,人民警察要嫉恶如仇,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各种严重犯罪活动,惩治一切违法犯罪分子,确保国家和人民利益不受侵害,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
其次,要积极同各种自然灾害事故作斗争,拯救之中的人民群众,尽一切努力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第三,要扶危济困,助人为乐,急人民之所急,想人民之所想,时时处处把人民群众的疾苦放在心上,走到哪里,就把好事做到哪里;
最后,要扶持、伸张正义,做见义勇为的带头人和模范,宣传、组织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作斗争,与社会丑恶现象作斗争,在斗争中做群众的排头兵和坚强的后盾,确保一方平安。
三、秉公执法
1、不徇私情
不徇私情是指人民警察在职务活动中,不能有为了个人的感情、亲情而置国家法律于不顾的行为。
要严格按照人民警察的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理智地处理与法的关系,坚持法大于情,做到依法办案,依法管理,坚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
同时,还要正确对待与自己有意见、有分歧、有“私仇”的人,决不能凭借手中的权力公报私仇。
具体来说主要有:
人民警察在职务活动中,不能为个人的感情或出于个人的恩怨做违法的事情;
不能因为涉及亲属关系而做违法的事情;
不能因为顾及老同事、老战友、老同学、老上级、老下级以及其他朋友的友情而做违法的事情;
不能因为金钱、女色的引诱而做违法的事情。
不徇私情的核心是处理好“情”与“法”的关系。
不徇私情的最高要求就是“铁面无私”,不为任何私情所动,严守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做到执法如山。
2、不畏权势
不畏权势是指人民警察在职务活动中,为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敢于顶住任何有权有势的人的压力,坚持依法办事的行为。
主要内容有:
人民警察在职务活动中,对于任何有权有势的人的违法犯罪活动,都能绳之以法;
对于有权有势的人的家属、亲朋好友的违法犯罪活动,都能依法处理;
对于各级领导和警察机关的内部人员非法干预办案活动的行为,都能坚决依法办事。
不畏权势的核心是处理好“权”与“法”的关系。
人民警察要树到不畏权势,就必须批判“官官相护”、“刑不上大夫”的封建特权思想,坚决抵制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违法行为,做到无私无畏,刚直不阿。
要不畏强权,敢于“犯上”,勇于碰硬。
对违法犯罪者,不论其职位多高、权势多大、后台多硬,都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决不允许有逍遥法外的公民。
要不怕打击报复、不怕丢官降级、不怕围攻迫害,不为促使个人利益而卑躬屈膝。
当然,我们应当充分相信群众、相信党。
个别有权势的人以权谋私,干扰政党执法,终究逃脱不了党纪国法的制裁。
3、严禁逼供
严禁逼供是指人民警察在职务活动中,不得以非法手段审讯被告人或嫌疑人,强迫其招供的行为。
人民警察在职务活动中,不得为获取口袋而对被告人或嫌疑人施以肉刑、变相肉刑;
不得施以任何方式的威胁;
不得采取诱供、指供等错误做法。
严禁逼供的核心是在办案中,要坚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而不轻信口供的原则。
刑讯逼供不仅是一种严重违反警务工作纪律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是容易造成无辜作废和冤假错案的违法行为。
它极大地干扰着秉公执法,败坏警察机关的声誉和人民警察的形象,必须严加制止。
首先,要批判“刑讯逼供难免”、“刑讯逼供有理”等错误观念。
要充分认识到,刑讯逼供是剥削阶级意识的遗毒,是唯心主义、形而上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反映,是专横道、弄虚作假作风的表现,也是政策水平低、法制观念差、本领和能力弱的表现。
其次,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不偏听偏信,不逼供、指供、诱供,努力提高自身的侦查审讯技能和业务水平,讲究斗争策略,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惩治犯罪。
第三,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严格各个环节的审批手续,不准以任何借口先审后查,以审代查。
第四,审讯中不准感情用事,尤其是遇到犯罪嫌疑人顶撞、抵赖、提供假线索或审讯出现僵局等情况时,更要保持克制,学会同犯罪分子斗智斗勇,决不能斗气。
4、不枉不纵
不枉不纵是指人民警察在职务活动中,不冤枉任何一个遵守法律的人,不放过任何一个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
严格区分合法行为与非法行为、罪与非罪的界限;
掌握是否“枉”、“纵”的客观标准,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掌握不枉不纵的主观条件是不能以主观臆测或推断代替客观事实;
不枉不纵的核心是处理违法犯罪事实与适用法律的关系,做到事实准确,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得当。
不枉不纵,要求人民警察必须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
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准确认定当事人行为的性质。
要以“准”为核心,“稳、准、狠”地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对严惩刑事犯罪要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毫不留情,决不手软。
坚持“有错必纠”的方针,敢于承认和正视自己工作中的失误和错误。
对错误不隐瞒、不坚持、不忌讳,勇于纠偏,有错必改。
四、清正廉明
1、艰苦奋斗
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优秀品质和优良作风。
中国共产党人创立的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上甘岭精神、雷锋精神和好八连精神,都是艰苦奋斗精神的生动体现。
艰苦奋斗也是人民警察应予继承和发扬的优良传统,应尽的道德义务和责任。
艰苦奋斗要求人民警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始终保持旺盛的革命斗志和艰苦创业精神;
在前进道路上,坚忍不拔,英勇顽强。
要密切联系群众,踏实肯干,保持劳动人民的本色,做艰苦奋斗的模范。
艰苦奋斗是我党的优良传统,也是人民警察的政治本色。
人民警察要做到清正廉明,必须继续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
首先,要加深对我国国情的认识,树立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
改革开放使我国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我们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又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要有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准备。
其次,要树立全局的整体观念,正确对待目前警察机关的困难。
现在各级警察机关的工作、生活条件确实比较艰苦。
这种状况的改善取决于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经济实力的强大程度。
因此,我们要自觉地过苦日子,为人民的长远利益、国家的全局利益。
这样,我们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
第三,要强化埋头苦干、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
人民警察应正确对待面临的困难,艰苦创业,积极工作,乐于奉献,做到为党的警察保卫事业,安于贫寒,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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