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安全预评价.docx
- 文档编号:2256503
- 上传时间:2022-10-28
- 格式:DOCX
- 页数:154
- 大小:629.59KB
职业危害安全预评价.docx
《职业危害安全预评价.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业危害安全预评价.docx(15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职业危害安全预评价
1总论
1.1项目背景
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文件,晋煤重组办发【2009】84号“关于临汾市古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部分)的批复”,山西安吉欣源煤业有限公司重组整合3处煤矿为1处整合保留,矿井能力由72万吨/年增加到90万吨/年。
山西古县安吉欣源煤业有限公司由山西省地方国营古县多沟煤矿、山西省古县地方国营古阳煤矿、山西安吉欣源煤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整合而成。
2009年12月2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颁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为:
C0046418,批准开采2—11号煤层,井田面积12.7443km2,保有地质储量2797万吨。
2010年11月,山西安煤矿业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完成了《山西古县安吉欣源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并取得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的批复。
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安监总煤调[2010]121号)、《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晋煤劳发【2011】1499号文件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山西古县安吉欣源煤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委托临汾市职业安全卫生检测检验站按照我国现行的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的要求,对山西古县安吉欣源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
1.2评价依据
1.2.1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6号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88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1号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8月30日主席令第69号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1987年12月3日国务院国发105号公布);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5月12日国务院令第352号公布);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年5月9日,国务院令第376号公布);
《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224-2010);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安监总煤调[2010]121号);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2002年3月11日卫生部卫监发[2002]第63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
《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6月11日卫法监发[2002]142号);
《职业病目录》(2004年4月18日卫法监发[2002]108号);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的通知》(2006年9月18日卫生部卫监督发[2006]357号);
《关于贯彻落实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安监总厅煤调[2010]17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国发
[2010]23号);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7号,2012年4月27日);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2012年4月27日);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2012年4月27日);
《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2011]1499号);
《印发<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煤矿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规定>的通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2011]1516号);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煤矿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的补充通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劳发[2012]600号);
《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1月2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1.2.2评价规范与标准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GBZ/T196-2007);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2007);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信息指南》(GBZ/T204-2007);
《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223-2009);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225-2010);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2003);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2002年3月11日卫生部卫监发[2002]第63号发布);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
《煤矿采掘工作面高压喷雾降尘技术规范》(AQ1021-2006);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
《煤矿井底车场硐室设计规范》(GB50416-2007);
《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06);
《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
《带式输送机工程设计规范》(GB50431-2008);
《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08);
《煤炭工业供热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T50466-2008);
1.2.3基础依据
✧山西古县安吉欣源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2012年4月
✧《关于临汾市古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部分)的批复》(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晋煤重组办发〔2009〕84号);
✧《山西古县安吉欣源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山西安煤矿业设计工程有限公司2010年10月);
✧《关于山西古县安吉欣源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晋煤办基发〔2010〕58号)。
✧采矿许可证C0053064(山西省国土资源厅2011年12月20日)。
✧矿方提供的其他资料。
1.3评价目的
1.3.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产业政策,从源头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
1.3.2识别、分析山西古县安吉欣源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危害程度,确定职业病危害类别,为山西古县安吉欣源煤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3.3从职业病防治的角度评估山西古县安吉欣源煤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可行性,为建设项目的设计提供必要的职业病危害防护对策和建议。
1.4评价范围
以《山西古县安吉欣源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中所确定生产系统为准,井下生产系统的综掘、普掘、综采、高档普采、井下原煤运输、辅助运输生产系统;地面生产系统和地面辅助生产系统等,对其建成投产后运行期存在的职业病危害、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及职业卫生管理等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1.5评价内容
对该建设项目的厂址选择、总体布局(平面布置、竖向布置)、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物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辅助用室、应急救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概算等进行分析和评价。
1.6评价方法
1.6.1前期调查:
对该建设项目厂址的地理位置、气象条件、水文特征、周围环境等进行调查。
1.6.2定性定量分析法:
根据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特点,采用检查表法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与评价,预测该建设项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是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1.6.2.1检查表法:
依据评价标准、规范,编制检查表,逐项检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有关内容与国家标准、规范及卫生要求符合情况,确
定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缺陷和潜在危害。
1.6.3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通过对该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和现场调查,对其厂址选择、总平面布置、竖向布置、生产工艺、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及其防尘、防毒、防高温热辐射、防噪声等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组织管理进行逐项评价,预测投产后是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1.6.4对该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投产后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劳动者接触时间等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建设项目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类别及程度等级。
1.7评价程序
接受建设单位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后,成立项目组,在评价准备阶段,收集有关资料,在进行现场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筛选重点评价因子,编制预评价评价方案初稿,经过临汾市职业卫生安全检测检验站内部专家组审核后,编制出预评价方案正式稿;在评价实施阶段,依据评价方案确定的工作程序和步骤开展评价工作。
项目组人员根据各自专业对评价报告进行编写,在报告编制阶段,将相关资料汇总分析,依据国家、地方有关法规、标准,编写预评价报告书初稿。
报告初稿完成后提交建设单位收集反馈意见,同时内部审核专家组对初稿进行审核,报告编写人员根据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及审核组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成送审稿的编制,提交专家评审组。
专家评审组评审后,按照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成预评价报告书正式稿,提交建设单位并存档。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程序及质量控制见图1-1。
1.8质量控制
临汾市职业安全卫生检测检验站(简称为安检站)成立有质控室,负责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的质量控制。
质控工作按照我站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等质量文件的规定执行。
质控内容主要包括:
1.8.1评价工作的前期质控
在收到建设单位的职业病危害评价意向后,由安检站成立项目组对该建设项目的评价工作进行可行性论证,项目基本可行时,由项目组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各种资料编写初步的评价方案,经本站内部审核专家组审查,方案可行后由项目洽谈人员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洽谈,并以方案中的经费概算为依据签订评价工作合同,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
1.8.2评价工作的人员质控
参加职业病危害评价的人员经省安监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并取得资格后上岗。
安检站对各评价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卫生评价专业知识和国家职业卫生规范标准的学习和考核。
1.8.3评价工作过程质量控制
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后,安检站成立项目组,确定项目负责人负责评价工作的全过程,项目组人员首先进行现场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制订初步的评价方案,经本站内部专家审核组审核后,确定项目的评价方案,由质控室审核后,评价工作依据评价方案确定的工作程序和步骤开展评价工作。
项目组人员根据各自专业对评价报告进行编写。
质控室在整个过程中进行各项工作的质量控制和考核。
1.8.4评价报告质量控制
报告初稿完成后由评价部门内部先进行审核,合格后递交内部专家审核组进行审查,或聘请专家进行审查,同时送建设单位征集意见。
项目组人员根据专家组意见及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最后形成报告送审稿报送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审核,报告评审后根据评审意见进行报告的最后修改,完成报告交建设单位和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存档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职业 危害 安全 评价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