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法律风险控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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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
五大法律风险控制人力资源管理:
五大法律风险控制目录12345招聘录用环节方面的风险及应对策略招聘录用环节方面的风险及应对策略入职环节入职环节需重点关注的事项需重点关注的事项录用环节录用环节需重点关注的事项需重点关注的事项试用期的风险及应对策略试用期的风险及应对策略岗位调整方面的风险及应对策略岗位调整方面的风险及应对策略专题专题聘用退休人员的风险及应对策略聘用退休人员的风险及应对策略聘用双重就业人员的风险及应对策略聘用双重就业人员的风险及应对策略聘用不转入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手续人员的风险及应对策略聘用不转入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手续人员的风险及应对策略招用大学生的风险及应对策略招用大学生的风险及应对策略大专题大专题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假期、加班、工资假期、加班、工资保险(工伤、医疗、生育、养老、实业)保险(工伤、医疗、生育、养老、实业)法律法规法律法规风风险险应对策略应对策略招聘录用环节方面的风险及应对策略招聘录用环节方面的风险及应对策略一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致使劳动第三十八条: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合同无效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因本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实践中用人单位如果不注重入职审查,可能会带来以下风险:
实践中用人单位如果不注重入职审查,可能会带来以下风险:
劳动者以欺诈手段入职的,可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以欺诈手段入职的,可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招聘及录用环节,如未明确录用条件,将会导致试用期欲解除招聘及录用环节,如未明确录用条件,将会导致试用期欲解除合同证据不充分。
合同证据不充分。
2、如用人单位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劳动者会以受到欺诈为由、如用人单位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劳动者会以受到欺诈为由主张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主张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要严格履行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对于特殊情况(如职业危害)要保证告知的真实性。
如可考虑在员工入职登记表中声明:
本人入职时,公司已经告知本人工作如可考虑在员工入职登记表中声明:
本人入职时,公司已经告知本人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本人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本人要求了解的其他所有情况,本人无任何异议。
要求了解的其他所有情况,本人无任何异议。
或在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中约定:
或在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中约定:
“甲方在正式签订甲方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前,已前,已如实向乙方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如实向乙方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甲方规章制度等具体情况,并对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况、劳动报酬及甲方规章制度等具体情况,并对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给予了答复。
乙方对即将从事的工作的上述情况完全清楚并了解,愿意与给予了答复。
乙方对即将从事的工作的上述情况完全清楚并了解,愿意与甲方签订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及本补充协议及本补充协议”。
2、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招用劳动者时,要求其提供与前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招用劳动者时,要求其提供与前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保留原件。
如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其原单位出具明,并保留原件。
如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其原单位出具同意该员工入职的书面证明。
同意该员工入职的书面证明。
33、资料真实性审查、资料真实性审查实践中还要注意核实员工的资料的真实性,比如学历证明、从实践中还要注意核实员工的资料的真实性,比如学历证明、从业经历等,进行适度的调查。
要求劳动者书面承诺未承担竞业业经历等,进行适度的调查。
要求劳动者书面承诺未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并向原单位进行核实,以免发生不可预测的诉讼风限制义务,并向原单位进行核实,以免发生不可预测的诉讼风险。
险。
如可在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中约定如可在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中约定“乙方保证在就职于甲方前,乙方保证在就职于甲方前,已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存在未解除劳动关系而就职于已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存在未解除劳动关系而就职于甲方的情形,并且没有与其他单位未解决的纠纷。
乙方对所有甲方的情形,并且没有与其他单位未解决的纠纷。
乙方对所有以前的工作单位,均未承担任何有关商业秘密的保密、不使用以前的工作单位,均未承担任何有关商业秘密的保密、不使用义务及竞业限制义务。
因而乙方在甲方公司工作任何知识的使义务及竞业限制义务。
因而乙方在甲方公司工作任何知识的使用,均与以前单位无关,乙方承担甲方交付的任何任务,均不用,均与以前单位无关,乙方承担甲方交付的任何任务,均不会侵犯以前单位的商业秘密,不会侵犯原单位的利益会侵犯以前单位的商业秘密,不会侵犯原单位的利益”。
44、要注意入职登记声明的运用、要注意入职登记声明的运用在入职登记表中,应增加员工声明一栏,要求员工声明:
本人在入职登记表中,应增加员工声明一栏,要求员工声明:
本人保证提供的学历证明、资格证明、工作经历、通讯地址等资料保证提供的学历证明、资格证明、工作经历、通讯地址等资料真实,如有虚假,公司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经济补偿。
真实,如有虚假,公司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经济补偿。
员工通讯地址的重要性。
员工通讯地址的重要性。
建议在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中增加建议在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中增加“乙方确认为其通讯地址。
当出现甲方无乙方确认为其通讯地址。
当出现甲方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的特殊情况时,乙方在此指定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
法与乙方取得联系的特殊情况时,乙方在此指定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
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及本补充协议项下的全部声明、文件、信件和通知等,乙及本补充协议项下的全部声明、文件、信件和通知等,乙方应当亲自到甲方处签署并领取,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的,乙方可方应当亲自到甲方处签署并领取,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的,乙方可以委托甲方的其他员工代为领取,代领人凭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可以以委托甲方的其他员工代为领取,代领人凭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可以代乙方领取上述文件资料。
乙方既不亲自领取,亦不委托他人领取的,甲代乙方领取上述文件资料。
乙方既不亲自领取,亦不委托他人领取的,甲方将以书面形式由专人送至或以特快专递形式寄至前述地址。
通知以邮寄方将以书面形式由专人送至或以特快专递形式寄至前述地址。
通知以邮寄形式发出的,发出后三日视为送达。
乙方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及电话发生形式发出的,发出后三日视为送达。
乙方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及电话发生变更后,未及时通知甲方的,视为未变更,因此而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变更后,未及时通知甲方的,视为未变更,因此而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承担”。
5、注意女职工隐瞒怀孕情况。
66、要明确员工的录用条件。
、要明确员工的录用条件。
试用期内员工可以提前三天通知解除合同,无需理由。
而用人单位如解除合同,需有证据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建议用人单位在招聘和录用环节,除了学历等基本条件外,还应根据岗位实际情况,列明岗位的技术水平、身体状况、思想品质、需达到的工作目标、团队要求等基本录用条件。
可以在招聘广告中予以明确,也可在决定录用时,要求员工对录用条件予以签署确认。
77、要注意加强对员工试用期的考核。
、要注意加强对员工试用期的考核。
要注意保留员工不符合要求或工作存在错误的证据。
(如考勤,要注意保留员工不符合要求或工作存在错误的证据。
(如考勤,发布进一步规范考勤制度的通知)发布进一步规范考勤制度的通知)88、员工档案的建立、员工档案的建立劳动者信息档案(包括个人信息资料、劳动合同、培训记录、奖惩记录、工资台帐、用工名册等)不但是企业对劳动者进行有效管理的依据,很多资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台帐、职工名册等还是法律规定企业必须建立和保留的资料。
一人一档。
入职环节入职环节需重点关注的事项需重点关注的事项二11、对于企业、对于企业HRHR而言,都需要收集哪些入职材料而言,都需要收集哪些入职材料?
(1)个人简历考虑到个人简历上载明了员工的工作履历、学习经历、从业资质等情况,建议让候选人在简历首页签字,以证明该份文件是候选人提交的,避免简历“注水”。
(2)入职登记表相对于个人简历而言,员工入职登记表的内容可能会稍丰富一些,包括个人家庭住址、紧急联系方式、子女情况、对表格所填写信息真实性的承诺等。
(3)(3)离职证明离职证明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离职证明,是入职的必备材料之一,用来确认候选人已经与上一家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作为签署劳动合同的前提。
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6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70%”。
因此,招聘尚未取得离职证明的员工的风险是比较大的。
实务操作中,有HR认为,既然候选人拿不到离职证明,可能是原单位故意不给,于是让候选人自己写声明,提到“本人已合法解除/终止与上一家单位的劳动关系,无未了事宜”等内容。
(4)五险一金材料在入职时,企业也有义务督促员工及时提交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所需的材料。
如未能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将可能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医疗报销、工伤待遇、失业金等,给企业用工管理带来麻烦。
(5)学历资格证明考虑到有可能出现学历造假等情况,建议让候选人在相关学历/学位证明的复印件上签字,以证明该份文件是候选人提交且真实无误。
录用环节录用环节需重点关注的事项需重点关注的事项三三11、体检证明、体检证明在入职前,企业通常会要求候选人在指定机构做体检,以确认健康状况。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肝功能检查项目作为体检标准,但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2、背景调查背景调查企业在认为必要时,有可能对员工的工作履历、教育经历等进行复核,以确认员工提交的入职文件或资料的真实性。
所以,背景调查报告也可以作为入职材料之一,放入员工在企业的“个人档案”中。
3、无犯罪记录核实核实有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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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 风险 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