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管理制度最新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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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管理制度最新版
一、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索证进货检查建立台账制度
二、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验收、保管、领用制度
三、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及熟食加工制度
四、疫情期间学校餐具炊具清洗及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五、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食品食品退市制度
六、疫情期间学校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七、疫情期间学校食堂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
八、疫情期间学校食堂投拆受理制度
一、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索证进货检查建立台账制度
为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我校师生返校上课期间的疫情防控和等工作,切实保障我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我校春季学期安全顺利上课,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xx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索证进货检查建立台账制度。
一、根据《食品卫生法》要求,必须向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
原料与辅料。
二、米、面、油、肉、调料等大宗物资采购必须在正规市场、通过正规渠道的厂商采购。
三、采购、验收食品必须向厂商索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测化验报告、产品合格证、化验单、商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市场摊点证等)验证,畜禽肉食类产品要索取检疫合格证。
四、禁止采购、验收一切有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验收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商品标志、品名、厂商家名称、厂址、生产日期、保存〈保质)期等内容。
不得采购不具有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批号或代号等标识的定型包装食品,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
杜绝采购假冒伪劣产品。
六、所采购的货物必须有专人验收并建立建立台账。
采购、验收要进行感官检查,对食品通过看、嗅、触、尝、试等方法对食品质量作初步判断,禁止采购感官性状不佳的食品与原辅料。
二、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验收、保管、领用制度
为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我校师生返校上课期间的疫情防控和等工作,切实保障我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我校春季学期安全顺利上课,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xx学校疫情防控期间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验收、保管、领用制度。
1.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学校食特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堂就餐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2.凡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包括:
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
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问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有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3.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2)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认证认可标志:
;
(3)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4.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和喘、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进货。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购买。
6.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7.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二、食堂食品原料保管
1.对库存各种物品,食用品的规格、性能、保管注意事项,保质保鲜期。
2.帐物相符,即要求库存商品帐,入库、出库记录同实物相符。
3.库内各种物品的保管符合要求。
生熟分离,种类分离,各种物品的存放离塔离地。
4.在质量问题的物品,食用品不入库。
5.物品的出库坚持先入先出的原则。
三、食堂食品原料领用制度
1.对工作人员《取货员)所取出食品要进行检验,核对数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出库与食用。
2.保管员《〈验收员)与采购人员《取货人员)均需在入库单〈出库单)上签字。
三、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及熟食加工制度
为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我校师生返校上课期间的疫情防控和等工作,切实保障我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我校春季学期安全顺利上课,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xx学校疫情防控期间食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及熟食加工制度。
一、食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
1.粗加工间内指定专人负责卫生工作。
2.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必须穿戴整齐工作衣、帽。
3.分设肉类原料和蔬菜原料专用清洗池,并有明显标记。
4.加工肉类和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记。
5.肉类加工
(1)加工好的肉类必须要无血、无毛、无污物、无异味。
(2)海鲜类不与其它肉类混合清洗。
(3)禽、畜、鱼肉类不直接着地存放。
(4)砧板做到“三面”光洁《砧板面、底、边,保持光洁)。
砧板在用完后刮洗清洁后竖放。
6.蔬菜加工
(1)蔬菜瓜果进货后分类放在蔬菜架上,不随地堆放。
(2)加工时要有足量、清洁的水清洗,洗涤后蔬菜不能有泥沙、杂物、昆虫等。
(3)不食用腐烂的蔬菜、瓜果。
(4)工用具〈菜架、容器)必须洁净,不得有积污。
(5)每天下班前清洗水地、地面、保持沟渠畅通,搞好岗位的卫生。
(二)烹调间操作规程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钻研烹调技术,努力增加菜式品种,注意“色、香、味、型”保证质量。
2.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不准抽烟。
3.烹调加工间必须设有食用有具存放柜,并保证柜内卫生状况民好,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它感感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及烹调加工。
4.烹调时要者〈炒)熟、煮〈炒)透,使食品每个部位都均匀受热,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C,不用沫勺、手直接尝味。
5.所有得使用的容器、用有具必须洗净、消毒。
6.炸制食品的食用油不得反复使用二次以上。
熟食品及时送进配餐间。
7.加工后的成品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8.废弃物应置于污物桶内并将污物桶加盖。
9.保持排气尝清洁,排烟排气良好。
10.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
11.下班前要收拾好油、酱料、调味品、摆放整齐,调味品容器和干净、无油渍、无霖点。
二、熟食制品销售规程:
1.销售的熟食应当登记,索取生产单位送货凭证。
销售的熟食应当注明产品名称和生产单位。
2.销售熟食前应严格检查质量,使用工具取货,做到一市一切配,货款分开。
3.熟食专间应设有空调、紫外灯,温度保持在25C以下。
4.散装熟食不得超过2小时,隔夜熟食必须冷藏,回烧后销售。
5.盛装熟食的容器应当洁净、消毒,不得着地存放食品。
6.熟食间应有洗手、冷藏、消毒设施,做好防蝇、防鼠、防蟑。
7.使用的食品包装材料应当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8.熟食必须在熟食间内存放、销售,禁止移到熟食间外出摊销售。
四、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餐具炊具清洗及消毒和维修保关制度
为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我校师生返校上课期间的疫情防控和等工作,切实保障我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我校春季学期安全顺利上课,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xx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移具炊具清洗及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1.食堂对炊具、和餐具,坚持每次用移后,用消毒水清洗。
每天对移具用开水蒸煮10一20分钟。
对消毒后的炊具要有施。
2.食品加工过程中,必须用盐水浸泡。
3.每餐后对食堂的地板、水沟用漂白粉消毒。
消毒池不洗食品和污物,馊水桶桶应保持清洁,并加盖。
4.每餐前食堂工人用消毒水洗手,再上岗。
5.学生每次打饭前在厨房外用消毒水洗手、洗硫,再打饭。
6.采购灭鼠、灭蚊、灭蟑的药物,加强除“四害”工作,清除有害生物的繁殖的场所。
7.工作人员的鞋袜衣帽第用消毒水清洗。
8.使用药物消毒时,必须使用经国家批准使用的药物,确的配制使用,保证消毒有效。
五、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食品退市制度
为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我校师生返校上课期间的疫情防控和等工作,切实保障我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我校春季学期安全顺利上课,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xx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食品退市制度。
1.为了保障师生食品安全,采购食品质量要达到国家入市标准。
制定学校不合格食品退出机制。
2.食品包装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或标准规范包装,对包装不按规定或有残破、缺陷、泄露的食品要自动下柜退出市场。
3.食品标识必须规范完整,生产、保质、有效日期不清的或三名、上三址、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执行标准、合格证、检验位疫证明的食品要实行退市退贫。
4.食品来源不清、供货不明,未能提供有关宗据的食品以及食品供货无主体资格或主体信和营不好的要退出市场。
5.未经检验检疫的各类肉食及其肉食产品必须退出市场。
6.无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未按国家规定要求认证的食品实行退市。
7.国家明令淘汰、失效、变质的食品以及食品商标所未标明要成份和含量的要退出市场并依法进行租处。
8.采购的食品必须定期和不定期的对上自己采购的食品目行检查对过期、失效、变质等食品下柜退出市场。
六、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我校师生返校上课期间的疫情防控和等工作,切实保障我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我校春季学期安全顺利上课,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xx学校疫情防控期间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一、对采购的食品及原料认真验货,做好登记,验收合格后方可六库保存。
二、收集索证材料,分类存档,登记台帐。
三、食品及原料分类分架、隔离地存放,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有非食品、个人物品、药物、杂物及亚硝酸盐、卖药、灭晶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料,拒收入库。
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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