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防护排水及涵洞工程劳务合同条款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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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用砂砾垫层材料、填缝材料、滤水层、泄水孔以及地基平整夯实及回填等均作为附属工作不另收方计价。
(3)防护及涵洞基础浆砌片(块)石工程,包括基础开挖、基坑清理及回填、临时排水、选修洗运石料、配拌运砂浆、浆砌片(块)石砌筑、勾缝、养生、设置泄水孔、垃圾清理运输出场、含砂石料、小型机具费及辅助材料。
(4)防护、排水及涵洞基础片石混凝土工程,包括支架材料与搭拆、模板提供与安拆,混凝土拌制、浇筑,清洗片石、加入设计规定片石量,混凝土养生与混凝土表面整修。
(5)防护、排水及涵洞基础混凝土工程,包括支架材料与搭拆、模板提供与安拆,混凝土拌制、浇筑,混凝土养生与混凝土表面整修。
还包括预制构件的预制、贮存、转运、安装及安装所须材料与作业。
(6)若甲方要求实行混凝土由甲方集中拌和,则上述混凝土工作就不包括混凝土拌制和运输。
(7)防护、排水及涵洞基础钢筋工程,包括钢筋加工、安装(焊接)、场内转运,以及安装必须的支架和操作平台的材料、搭设与拆除。
(8)土工织物,铺设土工织物按其净面积以平方米计量,包括除甲供材土工织物以个的材料、机械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
(9)边坡防护锚杆,包括坡面清理、锚孔的钻孔、锚杆的制作和安装、锚孔灌浆,以及作业所须的支架平台的材料、搭设与拆除。
(10)边坡喷混或水泥砂浆防护,包括喷射前的岩面清理、操作平台、通道的搭拆、混凝土或砂浆拌制与喷射,及其他相关作业。
(11)边坡加固预应力锚索,包括支架和操作平台的材料、搭设与拆除,钻孔、清孔、锚索制作、锚索安装、注浆、张拉、锚固及配合检验等有关施工作业。
(12)抗滑桩挖孔,包括设置支撑和护壁、挖孔、弃渣、清孔、通风、钎探、排水,以及孔口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与拆除。
(13)上述所有工作还包括作业面的场地准备、施工过程及完工后的场地清理工作,以及施工必要的操作平台、通道和安全防护措施的搭设与拆除等。
(14)点工:
工作内容为完成甲方技术人员临时交给包干协议外的零星工作任务。
(15)其他未列举工作内容以《包干工程单价》包含工作内容为准。
3.施工作业计价规则
(1)浆砌片(块)石工程,按符合设计要求、达到质量标准的实际施工工程数量以体积收方计价,基坑(槽)开挖及回填作为附属工作不单独计价。
(2)片石混凝土或混凝土工程,按符合设计要求、达到质量标准的实际施工工程数量以体积收方计价。
基坑(槽)开挖及回填、支架搭拆等作为附属工作不单独计价。
(3)防护、排水及涵洞基础钢筋工程,按符合设计要求、达到质量标准的实际施工工程数量以重量收方计价。
(4)土工织物,按符合设计要求、达到质量标准的实际施工面积以平方米收方计价。
(5)边坡防护锚杆,按符合设计要求、达到质量标准的实际施工工程数量以锚杆理论重量千克为单位收方计价。
(6)边坡喷混或水泥砂浆防护,按符合设计要求、达到质量标准的实际施工工程数量以边面面积平方米为单位收方计价。
(7)边坡加固预应力锚索,按符合设计要求、达到质量标准的锚索实际施工长度以米为单位收方计价。
(8)抗滑桩挖孔,按符合设计要求、达到质量标准的实际完成的桩长与设计截面尺寸计算体积,以立方米计价。
(9)点工,为完成包干协议外的零星工作所用计时工,实际发生时由现场技术员开具临时用工单经项目部收方计价小组核实后按月计价。
(10)其他未列举施工作业计价规则见《包干工程量清单》包含内容及费用。
4.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本合同签订后,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协议施工作业开工的施工场地,提供施工作业所必须的施工场所。
(2)负责编制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向班组下达施工作业计划,对技术工艺、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实验检测等实施指导、监督、控制、检查和验收;
(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日常技术、质量资料和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交验;
(5)协助解决乙方使用的生产用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有条件的提供生活设施。
(费用由乙方负责)
(6)负责施工过程的试验检测。
(7)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已完成并经检验合格且已计价的包干费用款项;
(8)负责对乙方进场人员、工作质量、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作业进度等进行考核;
如乙方未按或达不到业主、监理或甲方的管理要求,经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时,有权辞退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作业班组(乙方)的一般义务与责任
(1)乙方应对本协议规定作业内容的实施和完工负责,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施工验收规范及技术交底要求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2)乙方作业人员必须是与甲方签订临时劳协合同并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
作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项目部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项目部、业主及监理工程师下达的任何指令。
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
(3)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接受项目部随时检查其机具、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4)按项目部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其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5)乙方应指定专人协助甲方进行现场安全、民爆器材的管理。
所指派的人员必须有相应证件和满足项目部的要求并同意。
(6)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重视工程成品的保护。
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7)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不得随意调离现场。
(8)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要求施工,确保结构物的外形尺寸、强度、密实度、材料规格与数量、外观质量等符合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否则,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返工直到合格为止,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9)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与本协议有关的图纸、价格、施工工艺、工法等转卖、赠送或告诉他人,否则,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侓责任。
(10)乙方不得将所承担施工作业转让或再分给其他班组或人员。
如违反,甲方有权将乙方解除本作业协议和临时劳动合同关系,清理出场,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1)乙方(协议签订人)必须严格遵守项目部相关劳动纪律,如有事需离开施工作业现场,必须向甲方负责人或工区长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开。
6.材料供应
(1)甲方负责提供所需的砂、碎石,并按35元/m3出厂价进行计量扣除,并负责乙方所需的钢材、水泥、火供材料、柴油的联系费用由乙方自拟。
7.质量要求与检验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工程承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项目部技术交底及所附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执行业主、监理工程师指令和项目部下达的《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分项工程检验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95%以上。
(2)乙方要严格执行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报检和验收制度,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必须经项目部、监理等相关部门验收,每道工序必须经过项目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如果甲方复查发现乙方的施工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到验收合格为止,不得延误工期,否则乙方应补偿由此导致的项目部的相关损失。
(4)若乙方施工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第一、二次甲方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若再次发生或经甲方相关人员要求整改而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和解除临时劳动合同,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8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任何施工作业必须按《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和相关规范进行,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由于乙方不按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安全防护或违章作业,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相关费用。
(2)甲方应对施工场地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项目部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
若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乙方所有工人及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岗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未作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人员均不得上岗作业。
(3)甲方向乙方提供在施工作业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安全防护用品),由乙方保同领取、正确使用和保管,施工完毕交回项目部。
如有非正常损坏,乙方应赔偿。
施工所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为合格产品,不能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4)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高边坡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带或安全绳并系挂牢固,上述事宜乙方必须严格遵守,若有违反甲方将对乙方进行100元/人·
次的处罚,由次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5)乙方必须设置专职的安全员1名上报甲方,同甲方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一道搞好施工中的一系列安全工作。
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及业主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无条件接受项目部的安全培训与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6)乙方必须要求所招用的民工和管理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并将其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另外建立所管人员的花名册,并上报项目部,乙方自行招用民工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甲方要求乙方招用民工年龄在18~48岁之间,一旦发现乙方招用小于18岁或大于48岁的民工,甲方将按1000元/人对乙方进行处罚,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操作证报项目部应提交安全科备案。
对特殊工种(如机械操作手等)的工作人员,乙方必须使用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颁发上岗证的人,如乙方私自录用无证人员在特殊工种上岗,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乙方人员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野蛮施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乙方人员若不听指挥、违规操作和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甲方有权对乙方相关人员予以教育和罚款。
(8)所有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人操作,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当设备出现故障或存有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待检查维修并排除隐患后才能使用。
(9)乙方所有员工应穿戴整齐,行为文明,要佩戴由项目部统一规定标志的工作证,不得随便进入周边村民生活区,骚扰村民的正常生活。
(10)乙方有责任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雷管、炸药、导火线等)使用的管理:
民用爆炸物品乙方不能私自购买,必须从甲方领用,使用和领用必须符合甲方的管理规定;
当日剩余的民爆物品必须全部退回甲方炸药库统一存放保管,严禁爆炸物品在炸药库以外的任何地方存放;
爆炸物品必须由持证人领用、使用及管理;
使用时必须按爆炸物品操作规程办理,同时遵照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如违反相关操作规程和规定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11)当施工现场出现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向专职安全员和现场负责人报告,由现场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实地查看情况后采取有效措施,待排除隐患后再行施工作业。
(12)对现场存有风险源的地方,必须告知操作人员,让其在操作过程中避让风险。
(13)甲方有权利随时检查乙方的安全情况,对甲方提出存在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及时处理,乙方在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其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超过10000元的,乙方配合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如发生安全事故的当事人不在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花名册内(或乙方根本未向甲方提供所用人员的花名册)的,所有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对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除乙方赔偿损失外,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4)乙方应制定生活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按男方要求搞好职工宿舍和食堂饮食卫生。
生活区卫生每天要派人清扫,生活垃圾按项目部指定地点存放,不许随意乱搭工棚。
)乙方任何人员不能在野外生火煮饭、取暖等;
否则每发现一次,甲方将对乙方进行500元的罚款处罚,造成失火而引起森林火灾时,其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5)乙方任何人员不准下河游泳和洗澡,每发现一次,甲方将对乙方进行500元/人的罚款处罚,造成人身安全事故时,其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6)施工现场必须要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做到无违章及打架斗殴现象,并配合甲方搞好与业主、监理及周边群众的关系。
施工工具要摆放整齐,作业区卫生每天派人清扫,做到工完场清。
(17)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土石方、洞渣及施工产生的废弃物、生活垃圾必须按项目部指定地点堆放,生产生活污水必须经沉淀、净化处理,不得直接排放进入河流、水渠和湖泊水库。
(18)乙方必须遵守《劳动法》及国家安监局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同时还必须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
(19)乙方应随时协调处理好与当地周边群众的关系,时刻对所管人员加强教育及各方面规章制度的学习,遵守并维护国家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习惯,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9.施工配合
(1)如工程需要变更设计,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因项目变更而导致部分停工,乙方应合理调整其它段落、部位或分项工程施工,不得向甲方要求因上述因素造成的停工劳务费或工效降低等费用。
(2)乙方按约定完成施工作业,若必须由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班组进行配合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或确保乙方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3)工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进行工序或交工验收。
(4)乙方应在施工作业交验后10天内将施工现场的人员、施工工具撤场,将施工场地内的所有杂物、垃圾等废弃物清除出场,并妥善处理施工现场和周边生态、环境问题,尽可能恢复到工程施工前的地形、地貌,满足地方环保部门的要求。
10.包干费用
(1)根据协议暂定工程数量和生产作业包干单价计算得到协议包干费用总价。
计价结算以乙方在本协议规定作业范围所完成的经甲方监理业主核准、乙方确认的工程数量及本协议约定的包干单价计算。
施工作业量超过协议暂定数量后及时签署作业任务书确认。
(2)本协议约定的包干价格,包含工资、劳保用品费、委托采购辅助材料费、工人进退场费、材料和构件的工地小搬运费用、班长带班管理费以及按国家税法规定应由乙方缴纳的税费等。
(3)本协议约定的包干价格,还包括乙方承担的因气候原因和自身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及其它费用。
11.收方计价与结算
(1)完成工作量确认:
每月25~30日,乙方与甲方收方小组(包括现场技术员、质检员、项目负责人、内业人员)共同现场核实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
未经甲方收方小组确认的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价。
(2)中间计价:
甲方计价人员按照甲乙方当月实际完成的合格的工程量(经甲方检验和监理工程师检验为合格)办理计价,计算乙方当月包干工费总额。
当甲方从业主方获得计量支付后,支付乙方已完成办理中期结算手续的款项,并从乙方每月的计量款中暂扣乙方当月计价额的5%作为质量安全保证金。
(3)中间支付:
乙方按协议规定日期开工,开工二个月内或未达分包量60%甲方不付费用,开工二个月后30天内按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进行验收收方计价。
待业主计量款到位后,7天内项目部向乙方支付。
(4)终期结算:
当乙方全部完成协议规定的施工作业内容,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验收合格后,双方确认实际完成总工作量,结算包干工费。
(5)甲方留存的乙方的质量安全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清算,按清算金额支付给乙方。
(6)施工作业责任承包协议书规定在包干单价范围内和超用的甲供材料按“甲供材料基价及消耗系数表”中列明的标准从计价结算时扣除。
12.包干费用支付与纳税
(1)《中期结算清单》包干费用中的工资据实造册发放。
(2)若发生机具使用费可开具租赁发票办理结算,单独列账处理。
(3)若发生代购辅助材料,凭有效发票验收入库,款项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4)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纳税的法规,及时缴纳税费。
乙方人员应承担个人所得税,由项目部代扣代缴。
13.违约责任
(1)施工质量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无偿修整或返工,直到达到质量规定标准。
分项工程质量未达标,甲方向乙方收取相应分项工程包干工费额的5%作为违约金;
由于工程修理返工或其它原因造成延期交付,乙方每延误10天甲方扣减协议包干工费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累计延误罚款不超过暂定合同价的10%。
(2)甲方要求乙方在合同工期基础上提前完工,乙方应采取相应措施提前交工。
每提前一天,甲方按业主奖励基金全额给予乙方实施奖励。
(3)双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应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由双方达成仲裁协议,现甲、乙双方统一约定向贵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达不成协议时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乙方如果没有达到协议所要求的进度、质量和安全要求,并未能在甲方规定整改期限内改变现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限期将乙方清理出施工场地,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所完成不合格工程量甲方不给予计量与支付。
(5)若乙方在工程实施期间,其承担施工作业的质量、进度、安全等受到甲方、业主、监理、地方相关部门的表扬或赞许,甲方可以视具体情况给予乙方一定的奖励。
作业班组:
乙方代表:
签订合同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兴义市木浪河水库大桥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本段工程数量
合同单价(元)
合同金额
1
路基挖方
-1
挖土方
M3
7.44
-2
挖石方
17.31
2
挖除非适用材料(不含淤泥)
-1
挖除淤泥
15.52
3
改河、改渠、改路挖方
12.33
-2
21.89
4
改移沟渠、道路排水防护
200.82
路基填筑(包括填前压实)
5
利用土石混填
4.84
改河、改渠、改路填筑
6
利用土方
4.17
7
保通填土方
8
保通填石方
20.28
9
开挖(含台阶)
10
M7.5浆砌片石边沟
11
M7.5浆砌片石排水沟
200.83
12
M7.5浆砌片石截水沟
236.70
13
M7.5浆砌片石急流槽
216.76
14
砌体挡土墙
M7.5浆砌片石路堑墙
M7.5浆砌片石路肩墙(挡墙)
188.89
-3
M7.5浆砌片石路提墙
-4
M7.5浆砌片石(挡渣墙、矮墙)
172.96
16
桥梁、涵洞
基础钢筋(包括灌注桩、承台、沉桩、沉井等)
Kg
带肋钢筋(HRB400)
下部结构钢筋
kg
光圆钢筋(HPB300)
4.81
4.8
上部结构钢筋
4.87
17
附属结构钢筋
干处挖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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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基 防护 排水 涵洞 工程 劳务 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