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部门决算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 文档编号:22535107
- 上传时间:2023-02-04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22.22KB
度部门决算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度部门决算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度部门决算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三)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无营业执照在道路或者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摆摊设点、走街串巷流动经营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占用道路从事经营活动以及在人行道内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四)负责区市政园林处根据市城市园林绿化年度实施计划,拟定区园林绿化年度实施计划,经区人民政府审查及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施行;
负责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绿化工作及小区绿化进行检查指导;
负责完成区域内街路、广场所需树木、花草的培育、种植及养护工作;
负责辖区内各环境卫生责任单位和部门(包括十四家厂企卫生包干单位,各物业公司及自行管理环境卫生的单位)进行监督、指导。
(五)负责管理全区环境卫生设施;
负责考核全区环境卫生业务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
负责对辖区内各环境卫生责任单位和部门进行作业质量的检查、评比、指导;
负责对辖区环境卫生基本情况和相关情况的调查、统计。
(六)负责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确定的重大事项贯彻落实;
负责城管委的日常工作;
负责区城管委成员单位的综合协调、督办检查、和情况通报。
(七)负责编制全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管理等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编制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园林专项规划、考核办法、资质审核、行业专项资金计划,负责专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八)参加城市公共、民用建筑中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工程的规划审查和验收;
负责全区市容、环境卫生、园林工程施工和设施维护;
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负责城市公厕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区户外牌匾设置的审批、管理;
负责全区建(构)筑物和牌匾的亮化、临街建筑门窗改建、外部装修、公共场地、工程现场等市容市貌的管理;
负责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负责全区占道费收取工作(齐价联字[1996]1号文件)。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区城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龙沙区城市管理局,局机关设置3个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业务审批股、法规股。
下设龙沙环境卫生管理处、龙沙区城建监察大队2家事业单位。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安全保卫、保密工作。
负责议案、提案、建议工作。
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及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
承担政务公开、信访工作。
负责人事劳资和档案工作;
负责露天市场占道费收取;
承接区城管委日常协调、信息汇总、情况上报。
(二)业务审批股
贯彻执行各级、各类关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组织实施相关规范性文件。
推进完善城市管理“四级网络”和“信息网络”平台的管理。
负责编制全区城管、环卫工作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负责督办城管大队和环卫处业务工作考核和评比,并组织定期检查、抽查和稽查,逐步完善作业标准和考核办法;
负责各类专项活动的计划、实施及其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负责全区市容环境卫生工程施工和设施维护。
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管理。
负责制定全区清雪方案和应急预案,负责冬季清雪调度、指挥、检查和督办。
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行使市对区下放事权规定的各类行政处罚权。
负责城市公共、民用建筑环卫设施工程规划审查。
城乡管理方面的处罚权。
城市绿化方面的处罚权。
市政管理方面的处罚权。
环境保护管理方面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工商行政管理方面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公安交通管理方面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负责牌匾设置、外部装修、门窗改造、亮化工程的审批。
棚亭及各类临时占道费用的收取,渣土排放的审批;
负责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审批;
负责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许可;
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负责拆除、迁移环卫设施许可;
负责市区内因特殊需求饲养家禽、家畜许可;
负责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
(三)法规股
负责全区城管、环卫工作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依据和流程工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执法审批责任制的建立;
负责执法培训、宣传工作。
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
对基层队伍队容风纪、执法执纪情况的监督检查;
协调、组织重大案件、突发案件的查处;
对违法规划管理的建(构)筑物和设施的强制拆除;
局党务工作及纪检监察工作。
三、人员构成情况
城管局行政编制7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科级领导职数:
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内设机构领导职数:
股长3名。
2017年末实有正科级1名,行政工勤1名。
下属事业单位环卫处财政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37人,退休人员231人,遗属补助1人。
下属事业单位龙沙区城建监察大队财政补助(事业)在职人数87人,退休人数20人,协管人员77人。
四、决算编报范围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决算编制原则,2017年部门决算的编制范围包括:
龙沙区城市管理局、龙沙区城建监察大队、龙沙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行政单位1个,事业
单位2个,2017年全部收入和支出。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龙沙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年度部门收支总额7659.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6885.49万元,同比减少12.42%,比年初预算增长3%。
年末结转和结余773.61万元;
本年支出合计:
7659.54万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312万元。
同比减少2.24%,比年初预算增长14.59%;
增长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经费增加。
(一)2017年度本年收入6885.9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占100%。
(二)2017年年初结转和结余773.61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占100%。
(三)2017年本年支出7347.54万元。
按照支出性质分类:
基本支出3441.56万元,占46.84%,项目支出3905.98万元,占53.16%。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支出6710.78万元,占91.3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9.17万元,占0.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支出191.63万元,占2.6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435万元,占5.94%。
(四)2017年年末结转和结余31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占1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城管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885.9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73.61万元,本年支出7347.5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1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76.56万元,减少12.42%,支出减少487.82万元,减少6.22%。
与年初预算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1.53万元,增加0.02%;
支出增加663.14万元,增加9.92%。
主要原因是:
2017年调整工资,环卫清雪量加大,大队增加人员。
年初预算批复后,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了突发性的年初不可预见的必须支出的项目(如特大暴雪,围档倒塌等)年末已经进行了预算调整。
(一)本年收入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85.93万元。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685.93万元。
(二)本年支出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47.5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347.54万元。
按照支出性质分类:
基本支出3441.56万元,占46.84%;
项目支出3905.98万元,占53.16%。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
行政运行(项)支出(基本支出)19.75万元,占0.26%。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项目支出)105.22万元,占1.43%。
城管执法(项)支出908.6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668.8万元,项目239.86万元)。
占12.37%。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5677.1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116.25万元,项目支出3560.9万元)。
占77.2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基本支出)9.17万元。
占0.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支出(基本支出)192.59万元;
占2.62%。
(1)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基本支出)0.96万元。
占0.01%;
(2)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基本支出)191.63万元;
占2.6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435万元,占5.92%。
(1)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基本支出)188.6万元,占2.57%;
(2)提租补贴(项)支出(基本支出)246.4万元,占3.3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41.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25.5万元,比上年增加31.99万元,增长0.94%,原因是工资标准提高人员经费增加;
商品服务支出79.74万元,比上年增加2.98万元,增加3.88%,原因是临时接到上级交办的突发事件;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36.32万元,比上年增加95.16万元,增长6.6%,原因是退休人数增加,公积金,提租补贴上调,所以个人与家庭的补助支出比上年净增加95.16万元。
(三)龙沙城市管理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龙沙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35.8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3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
2017年度决算支出101.28万元完成预算的74.5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3.45万元,完成预算的32%,公务用车购置费57.83万元,完成预算的42.58%。
公务接待本年度为0。
与2016年比无变化。
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48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1.28万元,2016年支出73.58万元,同比增加27.35%,比年初预算减少25.2%。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45万元,2016年46.45万元,同比减少6.46%。
比年初预算下降67.91%;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57.83万元,2016年支出27.13万元,同比增长113.16%,比年初预算增加100%;
同比增加的原因是实际运行车辆数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同比增加的原因是,城管大队车辆老化,更换一批新的执法车辆。
比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尽量减少公务用车出行。
节能增效。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74万元,比2016年增加2.98万元。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耗材价格上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具体内容包括:
办公费18.21万元,印刷费0.37万元,水费1.36万元,电费2.4万元,邮电费7.09万元,取暖费3.15万元,差旅费3.84万元,维修(维护)费0万元,租赁费0.44万元,培训费0.13万元,专用材料费0.04万元,劳务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1万元,其他交通费22.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0.14万元。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4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4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城管局共有车辆14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1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垃圾清运、街路清扫、清掏等。
车辆增加的原因是大队车辆老化新购置一批执法用车。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龙沙城市管理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有25个项目纳入评价范围。
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05.98万元。
其中包括专用设备购置、执法车辆购置、购买办公设备等。
按照相关规定,从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对上述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了分析评价,并保证绩效评价过程及结果客观、公正。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相关项目完成了绩效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
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款)机关服务(项):
指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
指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指出。
二十二、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款)出版发行(项):
指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物、印刷复制和发行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二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六、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
指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土地承包管理、审计监督等农业行业一般性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二十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
指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基本支出。
二十九、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
指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其他支出。
三十、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督(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督支出(项):
指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三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
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十四、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指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三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是指财政部门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的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支出的拨款。
三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是指财政部门使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安排的,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支出的拨款。
三十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三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城市管理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部门 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