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幅画像5篇 doc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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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有生命危险。
我们顿时惊住了,我们为有这样的老师而自豪。
这就是我们的初三老师,他们给了我们知识,给了我们启迪。
应上了一句“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我感动的落泪了。
首先出场的是我的老班。
老班姓高,给人的感觉也是高高在上,高人几等。
老班教我们班地理,于是常用“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境界来激发我们的学习兴趣。
但激发来激发去,激发的结果是,我只清楚地知道世界上有地理这门科目,对于其它的地理知识,如中国各省区的简称之类,我都是一知半解。
致使我的地理考试,几乎第次都亮红灯。
唯一一次没亮的,全班地理平均分竟然达到了130分。
我在地理上的弱智,使老班总是对我另眼相看和特别照顾。
在地理课上,老班最喜欢提问的对象就是我。
刚开始的几次,我还积极发言,大胆置疑。
但随着老班提问次数的增多――不,是随着我回答问题错误次数的增多,我就变得只是积极站立,大胆沉默了。
有一次,因为我站起来一语不发,老班也用一语不发来对待我,所以我也只能一语不发地站着。
于是,老班继续讲他的课,而我就始终沉默着。
但我既没有在沉默中爆发,也没有在沉默中灭亡,而是偷偷地拿出了小说和口香糖,边嚼边看,达到了忘师的境界。
当我正为自己的聪明而沾沾自喜时,老班早已走到了我的身边。
结果,我被老班当场臭骂了一顿。
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
其实聪明有时并不好,尤其是在自作聪明的时候。
第二个上场的是我的语文老师。
此师姓胡,在背后我们亲切地称他为老胡。
老胡虽然一副老态龙钟的样子,但却没有老糊涂。
讲起课来,思路清晰,妙语不断,从他口中说出的成语,我们很少听说过。
为了适应他的讲课风格,老胡曾强烈要求我们摘抄成语词典。
上课时,老胡唯一的缺点就是声音太过低沉沙哑,听起来有种让人昏昏欲睡的感觉。
老胡性格随和,忍耐力极强。
在课堂上,只要你不大声说话或鼾声过大,他讲课的积极性一般不会降低。
我最喜欢上老胡的作文课,因为他对有初恋情结及个性色彩的文章宠爱有加。
这使在过去写命题作文时一度“死机”的我,获得了信心。
于是,每到作文课,我都把自己的日记本摊开,大段大段地摘抄以前写过的日记。
记得一次作文话题为《我的梦》,我就把一首曾送给别班女同学――题为《蚊子恋爱进行曲》的打油诗交了上去,以作应付。
谁知,老胡竟然慧眼识作,把我的“情诗”在课堂上当作范文读示,听之甚爽!
全文如下:
我带着浪漫/徜徉在爱情的道路上/渴望有一天邂逅一个女孩/可不幸的是/就是不停地踩到狗屎/天/我又踩到了一块/并在旁边发现了一只蚊子/由于长时间无人对蚊子――不/是蚊子没对人的问津/她格外庆幸遇到我/趴在我的身上就是一口/致使我的血液在她身上流动/我不能打死她因为打她就等于打自己/爱她就等于爱自己/是我把她留在身边/尽管有她的日子有时会很痛!
此文在班级公布后引起轩然大波,我自以为尤其“狗屎”一词令人拍案叫绝。
但老胡只是拍了拍身上的粉尘,然后说:
“全文很有诗味,唯有‘狗屎’这一物象有损于美。
”从老胡的结论中我得出的结论是:
原来狗屎不仅是臭的,而且是丑的。
我的英语老师在第三个出场。
这是五个任课老师中唯一的一位女性。
第一次见到她时,觉得英语老师真是温柔;
当第一次听她讲课时,我不禁惊叹,原来英语老师这么有男人味呀!
英语老师喜欢操着一口流利的方言普通话给我们讲解英语。
说出的英语也特有方言味,这使我们听起课来感觉特别亲切。
英语老师很喜欢自言自语。
经常在讲完一个知识点后问我们:
“Doyouunderstand?
”然后再抢到我们前面或者与我们异口同声地回答说:
“Yes!
”从这里可以看出,对于英语,她比我们懂得要多得多。
英语老师最喜欢在黑板上练习英语书法,这可以从我们记录的厚厚的课堂笔记本中看出。
但我不知道英语老师是否也喜欢在备课本中“练书法”,只知道上次学样组织检查教师备课评比中,全校只有三个老师未交,其中一个就是她。
这让我想起了她经常对我们说的一句话:
“作为学生不交作业是不对的!
”
第四个上场是数学老师。
曾经有位同学给他起外号叫老鼠。
但终因数学老师风华正茂,年龄尚轻,该提案被众生以多数票压倒少数票而否决。
数学老师虽然个子不高,但整体观感很潇洒。
第一次给我们上课时,就有男生用“帅得掉渣”来形容他。
而女生对此却不发表任何言论,想必是默认,而非否认。
于是,渐渐地,“帅哥”一词成为数学老师的代名词。
“帅哥”说话很有个性,声音抑扬顿挫,极具震撼力,其豪爽的语调与老胡形成反向对比。
但有的同学却说他并不豪爽,该生的解释是,他一嚎,我的耳膜震得很不爽。
最后出场的是政治老师。
政治老师长得很“辩证”,说他胖那叫敦实,说他矮那叫稳重。
政治老师虽然其貌不扬,但心地却非常善良。
他经常从我们学生的角度看问题,想必是因为辩证法研究多了的缘故。
当政治老师看到我们学习学得疲惫不堪时,就会积极地向学校建议给我们放假。
虽然建议失败的次数远远大于采纳的次数,但我们对政治老师的行为非常地感激。
一次,一位同学由于对政治老师的感激而激动地说,在政治老师的身上真正体现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众生听后,无不心悦诚服,都认为那位同学总结得好。
可事后才得知,原来政治老师还不是共产党员。
这有些令我们失望,于是我们急切地期盼着政治老师早日加入共产党……
这位老师是我初三时的英语老师,至今,我几乎每天都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他的话,虽已过了两年,但每次回想,似乎前一天还是他的学生,还在上他那个性化的课堂。
我们班是学校历史上最乱的班,初一、初二的英语课就像一张大大白纸上的斑斑点点,零碎得近乎空白。
初三伊始,学校大扫除,我们班只有几个人在打扫,大多都溜去玩了。
我和同桌在走廊上游荡着,突然被一位老师叫住:
“喂,你们两个来,你来倒茶水,你来倒垃圾桶。
”“不要,不干。
”我说。
他喊道:
“Go,I’myourEnglishteacher。
”这就是我们所等待的英语老师?
那天下午我们班里议论纷纷:
这个英语老师能管住我们吗?
我们初三的英语课还会是空白吗?
答案是我们初三的英语课是满满的五彩斑斓,没有斑点的空白。
我们全级有9个班,我们班的英语成绩一直稳居第9名。
而这位英语老师一接手,第一次考试时我们就考了个中等,第一次脱掉了第9名的帽子。
我们英语每天总是穿得整整齐齐的,头发丝毫不乱,着哩水喷得满头油亮油亮的。
他总是最后到校,最早离开,戴着一副墨镜忽忽地开着摩托车匆匆来、匆匆去。
走路时也是忽忽匆匆的,昂头直腰,大步直迈。
开学不久,我跟同桌想请他帮我们补习。
第一次英语考试我们考了八、九名,我们连连说这个成绩好――若是考差了,他会不补;
若是考好了,又会说不用补。
我们找他谈了以后,他竟说:
“不要,我从来都不帮人补习,我最讨厌补习这玩意了,不要!
”我和同桌纳闷了好久:
这样强劲优秀的英语老师竟然没帮人补习过。
殊不知,更纳闷的还在后头,他很不喜欢学生课后问他问题。
被学生缠得没法了,有一次他干脆在课堂上宣布:
“你们不要老是来问我一些乱七八糟的问题,我最讨厌这个了。
别的老师都喜欢屁股后面跟着一大串学生,我最讨厌这些,上课有听就够了,不要再来问我。
”话音未落,我们面面相觑,半张着嘴巴,都愣住了。
而最后证明我们英语是对的,他的课堂足以让我们不用问问题。
确实,这是一个极具个性的英语老师。
九月的课堂闷热得吓人,一到下午那就更难难熬了。
一天下午上课前,我们英语站在讲台上,仰头望着风扇,皱着眉头,手还在不断地扇凉。
过了会儿,他把朝向他的窗都打开了,但眉头依然皱着。
忽的一声,他又匆匆地不见了人影。
一会,只见他一手提着一把立地大风扇,一手抓着一把大交椅,身后还叫个学生帮他捧着一杯柠檬茶。
我们全班都傻了眼,不时地听到有人在说:
“这……这是老师吗?
怎么会有这么个性的老师?
”然后呢,我们英语就坐在大交椅上,吹着大风扇,喝着柠檬茶,心满意足地讲起课来。
讲课讲到重点处,他就敲敲黑板提醒我们。
“哎哟,好,”他说,“你们6班就是鬼灵精,一听我敲黑板就都窜起身来,那7班,我敲个半死他们还是木头般地坐着。
学英语就得这不补;
学英语就得这好,不用考汕头卷。
汕头那些家伙出卷呢,就是四个人关在一间房子里,整天坐着椅子转啊转啊,就转出一张试卷来,专考些难题怪题,正经的又不考。
汕头的试卷啊,哎哟哟,那真是害死万万生灵哦。
学生自然是很尊重他的,其他的老师也是,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就连我们那让人不寒而栗的杨校也得让他三分。
他跟好的学生没啥话谈,倒是跟那些调皮捣蛋的很谈得来。
哪一班谁谁谁捣蛋了,他就找谁谁谁去喝茶聊天。
他总是站在理字上,也不得不尊重他。
有一次录音机坏了,他气得半死,说公物怎能破坏,东西怎能不打紧,越说越气,最后竟然把书一摔,说:
“不上课了,学什么书,学做人好了。
”后来有一次他看见粉笔头乱七八糟地散在地上,也气得摔书不上课。
我们英语人有个性,课也有个性。
课前唱歌的时候,他竟点起歌来,说:
“停停停,别唱这个,唱刘欢的什么‘心不在’,什么‘重头再来’那首来我听。
”我们不会唱,他皱了眉说:
“哎哟,那么好听的歌怎么不会呢?
”接着指着指挥员说:
“你,下课去7班学唱这首歌,以后我来了你们就唱给我听。
”过后有的老师听说了这事,禁不住大笑起来说:
“哈……王老师就是这样,真性情!
到了复习期间,他大步迈上讲台,把手在半空中一挥,喊道:
“来,我们的口号是……”全班一起大喊:
“用声音唤起记忆!
”感觉,就像在上幸运52一样。
初三即将结束时,他不经意间说起:
“老师扮小丑,拼命逗笑,只为了让你们记得更深。
”我当时低着头,红了眼圈。
在每一次笑声的背后,我们学到了很多,而老师付出了很多很多。
他说:
“我自认对得起我的教学,你们想想,老师什么时候在课堂上讲错一个字。
”真的没有,他从来没有口误,从没说错过一个字,那,精神该多么集中啊。
上学期,有一次我早早地回家,遇见了他,没变,我们英语还是穿得整整齐齐,头发丝毫不乱,着哩水喷得满头油亮油亮的。
戴着一副墨镜忽忽地开着摩托车。
我惊喜地大叫:
“啊,老师!
”他一忽而过,也来不及听见。
后来,我梦到了他,也没变,还是在上那么个性的课堂,我还是他的学生,幸福地听着“哎哟哟,这是个黑面鬼,得注意咯……学英语呢,就得这样,我们不但要有激情,还要有表情……来,我们的口号是……”
早上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老高,透过蚊帐,再晒到身上,觉得热辣辣的。
其实我是被太阳晒醒的。
昨天晚上,轮到父亲守夜。
父亲都喜欢带着我,和他一起到村里的晒谷坪守夜。
父亲早上起床,看我睡得正香,没有叫我,先回去了。
我还在想要不要起床时,父亲已做好了家务事,来收东西。
见我醒了,就告诉我,今天早上,唐老师一大早去石期市镇,经过晒谷坪,和他说了好久的话。
父亲还着意说起,唐老师是故意来和他说我在学校里面的事情的。
我很想知道,唐老师会怎样说我。
父亲边收帐子,边跟我说:
今天唐老师和我说,你读书成绩蛮好的,就是人太老实了一点。
父亲怕我不明白,又给我解释:
唐老师是说你太老实了,在学校老是被同学欺侮。
唐老师的评价,倒并没有让我意外或窘迫。
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
只是被唐老师这样一说,让我觉得,好象得到了老师的理解,心里面更清楚了自己的境况。
被同学欺侮,反倒不觉得怎样的委屈。
父亲收好床上的东西,我们抬着小木床,从晒谷坪回去吃早饭去了。
唐老师是在我读小学三年级那年,做我们班主任的。
学校的民办老师经常被调走,或者教了一段时间的书,就不愿意再当老师。
换班主任老师,在君田家小学也算是常有的事。
有的年级一个学期没上完就换了班主任。
四年级的班主任就是这样走的。
在君田家小学,读到四年级就要毕业,然后考到大白竹复村的高级小学,去读五年级。
考不上的,就再没有书读了。
尹校长要去接管四年级毕业班,安排新请来的唐老师,作我们的班主任。
我的小学班主任,记得的有尹校长,唐老师,另外还有一个从红井村请来的老师和一个不知道是哪里人的女老师,名字也都记不起来了。
算来除了尹校长当了我两年的班主任,就数唐老师教的时间长一些,也教了有一年多。
其它的老师都是教一个学期,或者一个学期都没教完就换了人。
四年级的那个学期,临考试了,那个女老师不知为什么,突然就不教我们了,最后还是尹校长兼课,帮我们复习,参加乡中心小学的升级考试的。
后来还知道,唐老师和我父亲是比较熟的朋友。
五六十年代的时候,他们俩个同在红井村读过两年高小,还有一些同学情结在里面。
在村里都算是有文化的人。
自从唐老师教我们班以后,从来都没有上过的音乐,开始编进了我们的课程表。
每个礼拜都会有一节音乐课。
唐老师会教一些象《泉水叮咚响》、《洪湖水浪打浪》这样的,在当时很流行的歌曲。
上音乐课的时候,唐老师先把歌词写在黑板上。
也不教歌谱,只对着歌词领着我们唱。
平时老师要我们背课本的时候,喊破喉咙也背不出来,可这些歌词,唱着背,一遍两遍就倒背如流,并且还不会忘记。
后来我还想过,能不能用背歌词的方法来背课文。
这是一件很新鳟的事情。
到了放学时间,都会有其它班的学生,也赶过来,挤在门口看。
顽皮一些的学生,还找来砖,垫在窗子下面,把头伸进窗子,趴在窗台上看。
背下了歌词,再跟着唐老师唱,开始唱在喉咙里面,唱了两遍以后,不自觉的大声了起来,喊着唱的,逼着喉咙唱的,象读课本一样唱的,也有几个唱得好的女同学,却被淹没在了嘈杂的歌唱声中。
唐老师也似乎越加来了精神,忘记了下课,领着一大群各个年级的学生,唱成一片。
可能是唐老师和我父亲读高小的那个学校,有教过音乐这门课,就是我父亲也会捣弄一些乐器,象二胡、笛子。
每有空闲时,都会拿出来吹拉一番。
唐老师就象我们学校的歌星一样,好些个学生,都等着追着我们班的音乐课。
说是每周都有一节,其实在多数时候,一个月也上不了一节。
在这以前,根本就没有音乐课,每学期发的一小本音乐课本,我们都不知道那是做什么用的。
很幸运的是,从唐老师来了以后,我们都知道了还有唱歌这样的一门功课。
在读君田家小学的四年里面,每个学期选班干部时,学习委员的位置都是我的。
但我从来也没有弄明白,学习委员究竟能有什么样作用。
象当班长的,还可以在上课下课时,叫一声“起立”,然后老师好同学们好的热闹一通。
小学生的语文课本,每教完一课之后,都要把它背下来。
学生们在自习课的时候,就喊破喉咙的拼命喊着读。
到能背得出来的时候,就到老师那里,当着老师的面,背出来。
背完了,老师在课文题目那里,用红笔打一个大大的“背”字。
要是背错了,就得回去继续喊读。
有一次,我到唐老师前面去背课文时,唐老师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的,把那个红红的背字打到了还没有教的课文上面去了。
我是学习委员,唐老师的意思是不是要我作个表率,背课文要走在同学们的前面。
我都没有想好老师的意思,只好硬着头皮,预先背起来。
到唐老师教这一课的时候,我已经能背得出来了。
最后唐老师只说,是我父母对我要求严格,在家里教育得好。
下课了,唐老师把我叫到他的小房间里面,告诉我说:
你自己能背出来还不够,你是学习委员,要帮助全班的同学都能背才行。
从那以后,我这个学习委员,开始有了一件新的事情要做。
就是在同学们要背课文的时候,不用再找唐老师,都到我这里来背。
背完了,我就拿唐老师的红笔,在同学们的课文上面,象模象样的打一个大大“背”字。
这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在君田家小学读书的日子里,确实给我争回来不少的自信。
至少在班里面,不会再有同学有意或者无意的欺侮我。
唐老师不再给我们上课,是突然就离开了学校。
我们都没有弄清楚是怎么一回事,尹校长给我们代了几天课以后,就换了一个新的班主任,听说是从红井村小学调来的。
新的班主任没有给我留下什么印象,到现在都想不起来是高矮胖瘦。
在他教了我们一个多学期后,我们又换了一个女的班主任。
更没有来得及弄清楚,她是从哪里调来的,反正不是我们白竹村的人。
就在我们升级考试前不久,也离开了学校。
只记得乡中心小学升级考试的那段时间,还是尹校长帮我们复习的。
一幅画像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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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要求自己的事例4篇
议论文素材:
再小的机会也有成功的可能
在他的前半生他是意大利一个小镇上默默无闻的穷画家,他穷困潦倒,没有人欣赏他的作品,他的画一幅也卖不出去。
他苦心创作的画,连街头的面包也换不来,为此他常常饿着肚子。
可是就是这样的困境,他仍然坚持创作。
在他三十多岁的时候,深陷困境的他只好千里迢迢地去米兰投身到一位热爱画画的公爵的门下。
这位公爵很喜欢画画,可是公爵对他的作品并不欣赏,只是给他提供一些基本的生存条件。
公爵很看不起他,认为他不过是一个庸俗的画匠而已,美术创作对他不过是一种狂热的奢想,凭他的水平只能做一个在街头给人画像的画匠而已。
一天公爵突发奇想,要在自己刚装修好的餐厅的空白墙上画上一幅壁画。
公爵门下的好多画家听说这个这消息后都争先恐后地纷纷涌上门来,希望能得到这个机会。
他也去争取,可是公爵拒绝了他:
“这只不过是一个餐厅的壁画而已,很无关紧要的,不用劳您大驾了。
可是他再三恳求公爵,最后在他的百般央求后,公爵把餐厅的壁画交给了他。
开始创作后,他一遍又一遍通宵达旦地勾勒草图,一次又一次地在那堵墙壁前徘徊思考。
一连几天了,他还迟迟没有动笔。
公爵看着他耽误了工期就催促他:
“这只不过是一幅餐厅的壁画,用不着你那么劳心费神,随便画一幅就是了。
但是他并不这样想,他并没有把这幅作品看成一幅普通的壁画,而是看成一件精品去做。
他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后开始动笔了,可是他并没有像公爵说的那样只是随便涂涂就匆匆完工,而是每画一笔都很谨慎,有的时候甚至思考几天才动笔画。
公爵来视察了好几次,可是他的进展非常地缓慢,公爵非常不满地对他说道:
“你快点画!
餐厅马上就要投入使用了。
”就这样,街头画匠只要十几天就可以画好的壁画,他却整整画了三个月。
餐厅投入使用了,每一个来用餐的人都会注意到他的这幅壁画,最后往往是公爵宴请的客人变成了讨论和欣赏这幅壁画,而他也声名鹊起。
几百年后,这幅公爵餐厅里的壁画成了世人皆晓的一幅名画,它价值连城,这幅作品就是《最后的晚餐》,而他就是世界美术史上伟大的画家——达?
芬奇。
就因为达·
芬奇的这幅壁画,公爵餐厅里的那面普通墙壁也身价百倍,成为了美术史上的圣地,而达·
芬奇也因此名垂千古。
再小的机会也有成功的可能,就看你愿不愿意像达?
芬奇那样去抓住每一个细小的机会。
苏秦
苏秦是洛阳人。
洛阳是当时周天子的都城。
他很想有所作为,曾求见周天子,却没有引见之路,一气之下,变卖了家产到别的国家找出路去了。
但是他东奔西跑了好几年,也没做成官。
后来钱用光了,衣服也穿破了,只好回家。
家里人看到他趿拉着草鞋,挑副破担子,一付狼狈样。
他父母狠狠地骂了他一顿;
他妻子坐在织机上织帛,连看也没看他一眼;
他求嫂子给他做饭吃,嫂子不理他扭身走开了。
苏秦受了很大刺激,决心争一口气。
从此以后,他发愤读书,钻研兵法,天天到深夜。
有时候读书读到半夜,又累又困,他就用锥子扎自己的大腿,虽然很疼,但精神却来了,他就接着读下去。
传说,他晚上念书的时候还把头发用带子系起来拴到房梁上,一打瞌睡,头向下栽,揪得头皮疼,他就清醒过来了。
这就是后来人们说的“头悬梁,锥刺股”,用来表示读书刻苦的精神。
就这样用了一年多的功夫,他的知识比以前丰富多了。
眉毛上的汗和眉毛下的泪
他出生于台湾台东,由于家庭贫困,小学毕业后,他不得不放弃学业,来到工地上打零工,以此补贴家用。
时间一晃就是四年,此时,他已长成了一个帅气结实的小伙,并时常在工友面前展示自己强健的体魄。
然而不幸的是,就在那一年,命运跟他开了一个无情的玩笑。
那天,他正在三楼上作业,在传递钢管的过程中,他不小心碰到了阳台外面的高压线,短短几秒钟的时间,他就被烧成了一个碳人,所幸抢救及时,才挽回了一条性命,不过,他却从此失去了一双孔武有力的手和一只脚。
没了手和脚,这对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来说,是一件多么残忍的事啊!
无论换作谁,都很难接受这样的现实,即便不自杀,恐怕也会就此沉沦下去。
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他却用一条腿站了起来,并微笑着面对眼前的世界。
他乐观地认为,背着包袱要走,放下包袱也是走,那为什么不放下包袱轻轻松松地走呢?
为了减轻父母的负担和压力,他拒绝父母照顾,拒绝父母喂食。
他想,作为一个独立的人,首先就得学会自己料理好自己的生活,如果什么事都想依赖别人,那么自己永远也无法成为一个正常人。
为此,他发明了一套专门供自己进食的餐具,还风趣地命名为“坤山”牌自助餐具。
有了这套餐具,他不用别人帮忙,就能吃到碗里的东西。
不仅如此,他还学会了自己喝水,自己走路,自己上厕所……凡是他力所能及的事情,他从不让别人插手,也从不怕别人笑话他笨。
尽管在成长的过程中,他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意外地碰瞎了一只眼睛,但他毫不屈服,毫不后悔。
解决了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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