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教育系统全员绩效考核办法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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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年终进行汇总。
(一)考核程序
1.年度总结。
下属各单位和党政正职要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单位要根据《义乌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意见》要求,准备材料。
单位党政正职填写《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表》和《工作实绩报告表》。
2.实绩公告。
在单位公示栏或显著位置张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表》和《工作实绩报告表》,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
公示期3天。
3.现场考核和述职报告。
市教育局将派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组赴现场,对各单位的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确认。
各单位要召开述职大会,由单位党政正职代表单位及个人进行口头述职。
述职大会参加对象为单位全体教职工,教育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组成员。
在述职大会上,应向每位参加会议人员发放《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表》和《工作实绩报告表》汇编本。
《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表》和《工作实绩报告表》汇编本由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组带回交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一份。
4.民主评议。
根据述职情况,由单位全体教职工现场进行民主评议。
5.确定等次。
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局领导、科室和所在单位教职工的评议结果确定相应的考核等次。
(二)考核赋分
1.单位考核。
根据教育局下发的《义乌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意见》实施。
2.个人考核。
单位党政正职,满分100分,分为学校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60分)、教育局班子评价(20分)、教育局科室评价(8分)、教职工民主评价(12分)。
计分方式:
学校党政正职考核得分=学校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换算为百分制)×
60%+教育局班子评价分(汇总平均分)×
20%+教育局科室评价分(汇总平均分)×
8%+教职工民主评价分(汇总平均分)×
12%
四、等次确定
单位党政正职绩效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根据考绩分类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照参加考绩总人数的30%、50%、20%的比例确定。
五、结果运用
(一)绩效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单位党政正职,符合绩擢条件的,可按程序推荐为市管副科级干部初步人选;
符合市管副职后备干部资格条件的,根据后备干部名额空缺情况,依次递补列入市管副职后备干部名单。
原为市管副职后备干部,但绩效考核没有达到“优秀”等次的,要调整出市管副职后备干部队伍。
(二)单位党政正职考绩达不到优秀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级,不得评为市级综合先进;
在“合格”等级的,不得参与其他各类评优评先。
(三)单位和单位党政正职奖金发放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各单位奖金由教育局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统一提取,按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核定。
单位党政正职奖金以所在单位人均奖金数为基数,按单位规模等因素确定的系数发放。
(四)实施考绩促劣制度,绩效考核为“合格”等次的学校党政正职1年内不能转任其他重要职位。
对绩效考核为“合格”等次,且为考核总人数后3%的,确定为考绩末位人员,由局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连续两年被诫勉谈话的,单位党政正职根据不同情况予以调整或免职。
六、组织实施
(一)教育局成立教育系统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长:
朱国清,副组长:
陈立人、葛晓明、张根芳、吴丽娟、吴彩军,组员:
虞旭荣、龚明贤、吴永华、金春良、叶庆、胡加良、贾剑峰、龚勤勇、吴斌。
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
(二)下属单位在编教职工(党政正职除外)绩效考核主要以其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与完成情况为基本依据,根据《义乌市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由学校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经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附件:
1.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表
2.单位党政正职工作实绩报告表
3.单位正职年度绩效考核赋分表
4.全员绩效考核有关事项说明
义乌市教育局
2013年11月14日
抄送:
市委办、市府办、人大办、政协办、市委宣传部、市人大教科工委、市文件中心,葛国庆、季金甫、骆亘、邵国龙、刘峻同志。
义乌市教育局办公室2013年11月14日印发
附件1:
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表
单位:
年月日
工作类别
工作内容
工作目标(要求)
完成情况
备注
全局工作(中心和重点工作)
基础工作
特色工作
发展(创新)工作
注:
单位应如实填写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内容填不下的,可另附。
“备注”栏填写工作完成时间。
附件2
单位党政正职负责人工作实绩报告表
姓名:
职务:
年月日
绩责评价
奖惩情况
单位党政正职应如实填写年度主要工作实绩情况,内容填不下的,可另附。
“绩责评价”栏填写负责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担任角色和发挥作用大小,如“主管”、“负责”、“参与”、“策划”、“执行”等;
“备注”栏填写工作完成时间。
附件3:
单位党政正职年度绩效考核赋分表
项目
说明
分值
赋分方法
单位考核
根据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同分赋予党政正职。
60
该项得分=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分×
60%
班子评价
由教育局班子成员对党政正职履职情况进行评价,重点考核“绩”和“勤”。
“绩”主要指工作实绩,即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情况等。
“勤”主要指出勤情况和工作态度等。
20
该项得分=局班子成员评价汇总平均分×
20%。
科室正职评价
由教育局科室正职对下属单位党政正职履职情况进行评价。
8
该项得分=科室正职评价汇总平均分×
8%。
群众评价
由所在单位教职工对党政正职进行民主测评。
12
该项得分=教职工评价汇总平均分×
12%。
加扣分
对获得上级表彰,有突出贡献、重大创新等成绩的,给予相关人员加分。
对干部职工在道德品质、效能建设、执行力、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的,给予扣分。
具体加分和扣分项目及分值由教育局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酌情制定。
附件4:
义乌市教育系统全员绩效考核
有关事项说明
1.调动或交流的工作人员,在现工作单位进行考绩并确定等次,前几个月的考绩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2.兼任两个或两个以上职务的,原则上根据其担负主要工作的职务进行考绩。
3.年度内被立案查处但尚未做出结论,或已做出结论,但未免职的,按规定进行绩效考核。
4.当年因病假累计超过考绩年度半年的、当年到龄办理退休手续的、有其他特殊情况的,经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认定后,可不参加绩效考核。
5.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绩效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
6.干部职工对年度绩效考核等次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本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复核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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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义乌 教育系统 全员 绩效考核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