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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对我的关怀,让我倍感亲切;
他们的不厌其烦地解答,让我倍感温馨……
我觉得当我作为一名人民教师,站在讲台上,给我的学生传授我的生平所学的时候,望着教室里的一双双渴望知识的眼睛,我会很幸福;
当我和自己的学生促膝长谈之时,我会觉得自己融入到学生当中去了,会感觉很开心;
当我可以帮助自己的学生解决他们的疑问以及其他困难时,我会觉得很有成就感;
当我和自己的学生一起成长时,我会觉得很充实,教师对学生的爱是无私的,在当今社会更是难能可贵的。
不求别的,单是在街上遇到了,他们大声的叫我一句:
“老师好!
”只这简单的一句话,就会满足。
因为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
……
我认为老师对学生的爱是非常伟大的。
这种爱是教育的桥梁,是教育的推动力,是学生转变的催化剂,当我成为一名老师时,我会试图以平等的尊重和真诚的爱心去打开每个学生的心门,因为我知道,每一扇门的后面,都是一个不可估量的宇宙,每一扇门的开启,都是一个无法预测的未来。
我要成为一名和学生平等对待的好老师。
社会上的人对教师这一职业看法不一,有人认为,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也有人认为教师教师这一职业是最没有前途,最差劲的一种职业,我的一位同班同学就曾对我说过她毕业后不会选择当教师,她认为教师这个职业既平淡无奇,又枯燥无味。
我不同意同学的观点,我觉得,教师是一种富于挑战性的工作,人们常说:
“教师要给学生一滴水,自己要有一桶水”。
在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学生思想活跃,视野广阔,想得宽,想得深,也想得杂,涉及的问题无花八门,常常超越他们的年龄,所以,做教师的必须掌握丰富的文化科学知识,要加倍努力学习,开拓自己的视野,不断完善自己,只有这样,才能够担负起教书育人的重任。
所以说,教师并非是枯燥无味的,虽然我们面对的永远是那么熟悉的课本,但是,面对的学生却在不断变化,天天和那些充满童真的孩子们相处会使你感到无比的快乐,而且,当你看到一批批学生成长为国家建设的栋梁,那种满足和欣慰是不言而喻的。
我喜欢教师这个职业,我会为它献出自己的光和热
我的学习生活
不知不觉中,“学习”已伴我走过了17个难忘的春夏秋冬。
在无数个春夏秋冬里,我尝到了学习的酸甜苦辣。
会有一些甜蜜的,一些愁苦的。
我很爱读书。
小时候,不管怎么贪玩,书总是要先读完。
只是家里的书并不多,直到爸爸带我到他的学校里读书,书才多起来。
那时,我最喜欢读的是《儿童时代》、《少年文艺》等杂志,每次,只要新的杂志一来,不管我在干什么,我都会停下手中的活儿,先把它看了个大概再说。
就这样,由小学到初中,我的成绩非常优秀。
到初中毕业那年,爸爸说我的身体不太好,又有点担心我考不上大学,要我报考了中专;
而我,却因为爸爸年纪大(比我大整整四十岁),身体很不好,家里负担也很重,没跟爸爸说什么。
接到第一师范的录取通知书时,心理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还从来没有认真、努力地读书,书就要读完了,那是一个梦的破灭啊。
进了师范,原本想好好地学文化,将来再去读大学。
可是,人总是身不由己,在师范里,学校更重视的是学生特长的培养,有特长的学生出尽了风头。
对于一个从农村初中毕业的我来说,那可是一无所有。
没办法,只好白手起家,选了书法、美术作为自己的特长,拼命的练习,终于能够在学校、甚至在全国获奖。
工作后,特长改变不了文凭低的事实。
我必须拿到文凭,我想考美院或者考研究生。
可是,爸爸却早已为我设计好了一条路:
考函授,教书,评职称。
爸爸总是这样现实,而现实的生活却渐渐消磨了我的雄心壮志。
我最终参加了中文专业的自学考试,读起了没有围墙的大学。
这种现实和理想的差距,让我总有一种浮躁的感觉,为应付每一场考试而读书,那可不是读书的境界呀。
我终于对这种学习方式感到厌倦。
最后又学起了电脑。
我有写博客的习惯,用来记录我每天的学习生活。
大小事我都喜欢记下来,希望留下一些过往的痕迹,发现一些存在的乐趣。
闲下来的时候就会看看以前写的东西,虽会觉得可笑但自己又觉得很有记下来的必要。
使自己知道每天都是怎么过的,有时候觉得自己了浪费时间,就会重新安排自己的时间,再说,写作,是一种很好的锻炼思维的方式,也是一种提升思想的过程。
于是闲暇时就写上一点随感。
上网是我每天必做的功课。
每天都会上几个固定的网站,看新闻,看电影,和以前的同学保持联系,在相互的博客中交流感情,关心彼此的最新动态,避免因地域的分隔而淡忘。
最重要的当然是学习,在网上我可以学到个方面的知识,通过网络也可以跟全国各地的朋友相互交流设计经验与心得,提高了我的专业水平。
电脑网络丰富了我的生活,开阔了我的视野。
我的学习生活是多姿多彩的,它给我带来无穷的乐趣。
在生活中不断学习。
。
但不管怎样,我热爱读书,看着封面漂亮的装帧,嗅着书页淡淡的墨香,心都醉了。
我不敢随便打开它,仿佛那是对它的轻薄。
等到夜深人静时,在昏黄的灯光下,再郑重地翻开它,细细地口味它。
这时,一本书,就好像一个朋友的承诺,它让我得到很多我想要的东西。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言如玉”!
学习是阳光,可以驱除心中的阴影。
学习是雨露,可以滋润干枯的心智。
学习是春风,抚慰着我们幼小的心灵。
珍惜现在的学习生活,从现在开始,努力学习吧,为以后的人生路途打下基础,这才能体现出学习生活的意义。
我最尊敬的人
我最崇敬的的人不是什么名人,而是一极普通的人,他就是我爸爸。
但在我的心里不是一开始就这样想的才崇敬我爸爸的。
我很小的时候就跟爷爷、奶奶生活,与爸爸接触比较少,爸爸给我的整个感觉就是严肃、认真,不过他才不是那种老板着脸,别人不敢靠近的人,所以那时候我很怕爸爸,几乎不敢抬头和爸爸说话。
但是随着我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喜欢爸爸,越来越了解爸爸,也越来越尊敬爸爸。
我从奶奶口中知道,爸爸小时侯,家里很穷,加上我亲爷爷很早就去世了,日子过得苦不堪言。
因为这样,村里的孩子个个都喜欢欺负爸爸,但是爸爸除了闪躲,从来不反抗,长大以后,他们也处处挤兑高中试卷爸爸。
听到这些,我总会很气愤,气那些人的势利,也气爸爸的软弱。
爸爸对于这些,从来就没有抱怨过。
后来,爸爸去了城里做生意,直到有一天,爸爸在城里买了房子,迁了户口。
离开家乡的那一天,送行的人特别多,还买来很多的鞭炮,特别热闹,每个人都很热情地对爸爸笑,夸爸爸能干,要我们以后多回去看看。
爸爸在人群中微笑地跟每一个人握手道别,我看着那些曾经欺负过我们的人,心里老有点不自在。
后来,爸爸每年都会回去,每次回去爸爸都会带很多土特产回去,有时遇上家里特别困难的初二地理试卷分析,爸爸还会给他们一些钱。
长大以后,我常常跟爸爸谈起这段往事。
我问爸爸为什么那么看得开,为什么可以什么都不计较?
爸爸告诉我说:
“这世界本身就是这样,不愉快的事情不能太放在心上,以前的事情都过去了,现在我也没什么损失,原谅他们也是让我自己过得更好。
换一个角度说:
如果当年他们不是那么挤兑我,也许我今天反而呆在农村!
所以你心胸要学着宽大点,不要太计较了!
”爸爸都不在乎了,我还能计较什么呢!
现在也难跟他们见一次面,想想也没什么好计较的,只是爸爸的心太软化学工业出版社网址,软得让我生气、让我着急、让我佩服、更让我感动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放学后,我背着书包,神采飞扬地走进了家门。
对说:
“爸爸!
今天学校美术竞赛,我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
我注视着爸爸的表情,爸爸笑了笑说:
“真不错,不过还有,我要告诉你,今天晚上妈妈加班不回来了吃饭了”.我兴高采烈地去做作业了,我这时,我耳畔畔似乎想起了表扬和赞赏声,眼前好象美味佳爻等着我来吃呢......“吃饭了!
”我几步跑到饭桌前,一看,咦?
怎么是家常便饭,我向厨房张望,是不是,爸爸把好菜藏了去来,想给我个惊喜吧!
这时,爸爸捅了我一下说:
快吃饭呀,什么?
就吃这个,没有好吃的,我的心里冷了半圈.
吃饭了,我一个人坐在房间里生闷气,眼睛像断了线的珍珠一样往下滚,我立刻擦干眼泪,我想:
反正事情已经过去了,就不要想了.我漫步经心地拉开抽屉看起书来,就在这时,我发现抽屉里写了张纸条,打开一看,原来是厂子里举行的献爱心活动,他主动捐了钱给灾区的小朋友.因为爸爸平时,以身作则,和同事们一起帮助灾区的小朋友上学,为他人减轻负担,但是爸爸从来不把成绩在我和妈妈面前表露,爸爸一直都在教育我要默默无闻的蜜蜂,不做一个大吵大闹的知了.想到这些,我明白了,爸爸知道我长大了,不能像小孩子一样去哄了,要谦虚,不能骄傲自满了。
我的眼睛又一次湿润了,我爸爸是多么地爱我呀!
所以说:
“我的爸爸是世界上最好的爸爸”.
我喜欢动物。
曾经在家里养过金鱼、小白兔、小仓鼠、小猫、小狗和小鸟,其中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小狗。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我家的小白,一条杂种的哈巴狗。
我记得我小时候特别怕狗。
于是爸爸特地从外婆家带来只才刚满月的小哈巴狗。
但是当我一回到家,发现家里多了一只狗,怕得急忙跳到沙发上去了。
爸爸笑我是胆小鬼,妈妈抱起那条狗,我才敢从沙发上跳下来。
于是连忙跑进房间,关上房门,以防小狗进来。
到了吃晚饭的时候,我只好小心翼翼的跑出来,坐在椅子上,然后把脚抬得高高的。
妈妈告诉我那条狗睡着着,我才安心的把脚放下。
我正吃饭的时候,突然感到脚很痒,低头一看,那只哈巴狗正在舔我的脚,差点吓得我又跳了起来。
妈妈又急忙将它抱走。
我责怪我爸明知道我怕狗,还在家里养条狗。
可是这条狗似乎怕寂寞,一会儿又跑到饭桌下了。
我随便吃了点,又跑房间去了。
星期天下午,我回学校了。
过了两个星期,我又回家了。
我一开门,那只狗就一直在向我摇尾巴,好像还认得我一样,这使我对他的恐惧感开始减少了。
妈妈叫他小白,似乎这只狗也认可了她的名字。
一叫小白,他就马上跑到你身旁。
于是,每当我们全家出去散步,他便跟着。
渐渐的,我开始喜欢这条狗了。
每天早上我起床之前,我家的小狗总会来抓我房间的门,边抓门边在外面“汪汪”地叫,好像在说:
“小主人,快起床!
”我一开门,它就会向我扑过来,在我的身边转来转去,就连我上洗手间它也会跟着我,真有意思!
每天当校车来接我上学的时候,小狗都会送我到车门前,车子开动的时候,小狗就会跟着车子跑上一段路程,好像舍不得和我分开,不想我去上学似的。
当我回家的时候,小狗会准时到路口来等我。
校车刚停稳小狗就会摇着尾巴走到车门口来迎接我,我一下车,它就会跳起来舔我的脸,围着我又蹦又跳,好像在说:
“我的小主人,你终于回来了!
”然后陪我回家。
只有当我在房间弹电子琴的时候,它才会静静地坐在我旁边,不时地摆动着尾巴,似乎在听我弹琴呢!
我家的小狗是我的好伙伴,我很喜欢它。
但它却因为车祸离开了我,当它永远离开我的时候,我哭得很伤心。
现在,虽然它离开我已经有几年了,但我仍然想念它,愿它在天堂上一切安好!
直到那个时候,我才渐渐明白为什么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
后来我从书上查到一些有关狗的知识。
首先,狗的记忆力很强,狗对于曾经和它有过亲密相处的人,似乎永不会忘记他的声音,同时自己住过的地方也能记得。
但也有人认为狗是靠它的感官灵敏性,来识别熟人的声音和认识地方的。
其次,狗还具有务实奉献的精神。
狗生病时,会本能地避开主人或者其他狗,从不连累主人,躲在阴暗处去康复或死亡,其实这是一种“返祖现象”。
这点要引起狗主人或饲养员注意,应及时请兽医诊治。
狗最不喜欢酒精。
在兽医院里给狗打针时,在未擦酒精前,表现乖乖的。
一旦擦酒精后,狗嗅到了味,就开始咆哮不安。
狗对主人的忠诚度,从情感基础上看,有两个来源:
一、是对母亲的依赖和信任;
二、是对群体领袖的服从度。
这就是说,狗对主人的忠诚,其实是狗对母亲或群体领袖之忠诚的一种置换。
人类与狗之间经常存在强烈的感情纽带。
狗已经成为人类的宠物或无功利性质的同伴。
我喜欢狗,因为它们很聪明,通人性,非常可爱。
狗是人类的好朋友。
童年的回忆
每个人都有一个童年,童年对每一个人来说总是美好的,在经历了人世沧桑以后,再回忆起童年的往事,总让人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情怀,有几分酸苦、有几分甜蜜、还有几分浓浓的眷恋。
有的虽然已经模糊,有的却还是那么清晰,一幕一幕如在眼前。
记得我小时候第一次坐滑梯,那时,又怕坐又想坐,那个矛盾的心情可真让我难忘。
那是我读幼儿园时,我们的班主任是张老师,生活老师是沈老师,在教室旁边有一座一层楼高的木板滑梯,我们排着队来到滑梯下面,小伙伴们都高兴地拍起手来,可是我心里很紧张,因为我是第一次坐滑梯,觉得有点害怕,张老师让我们逐个儿走上滑梯,沈老师在下面护接我们,小伙伴们一个接一个地走上滑梯,只有我一个人静立不动,看着他们上上下下。
张老师发现了我一直都没有上去,便走过来对我说:
“小薇,怎么了?
为什么不跟小朋友一起滑梯呢?
”我望了望张教师,吞吞吐吐地说:
“我,我怕,不会滑”。
张老师对我说:
“没有什么好怕的,来,上去,慢慢滑下来,我让沈老师接你。
”我当时又急又怕,又想上去试试,可心理怎么都不踏实,像揣着一只小白兔,蹦蹦地跳着。
不过我还是决定试一试,我一步一步地顺着梯子登上了梯顶,坐下来准备往下滑,我一下子看到离地面这么高,心里一慌,不知怎么办才好。
这时沈老师拍了拍手,示意我滑下去,我看到沈老师鼓励的眼光,便壮着胆,鼓起勇气,向下面滑,这时,好像有什么力量拉我似的,一下子便飞快地滑了下去,我心理又害怕又紧张,双眼闭着等待将要发生的事,就在这个时候一双稳而有力的手接住了我,我睁眼一看,原来沈老师接住了我,她对我说:
“滑的时候要用两手扶栏杆,不要太快”,她温柔的眼光好像一股春风一直吹进了我的心,我又上去,滑了一次,这次我不怕了,而且很稳当地滑了下来,沈老师和张老师都表扬了我,我继续地滑了一次又一次,跟小伙伴们一起轻松地滑,我高兴极了,因为我已经学会了滑滑梯。
还有一年过年的时候,和小伙伴一起玩那种往地上用力一扔就会自动炸裂而且还会发出响声的鞭炮。
记得那时,我们对那种响声还是比较害怕的,往地上一扔,我们就会赶紧捂上自己的耳朵。
我们也不知它的炸伤力有多危险,只知道不能扔在自己的脚边。
那种小东西一盒大概有20个,由于我舍不得一次把它扔完,扔了一半后就把剩余的直接装在了衣服的小口袋里。
不幸的事偏偏发生了,我不小心撞在了门框上,就在那时,一声剧响使我吓呆了,等我回过神来,才闻见一股焦味。
原来自己口袋里的炮由于挤压而炸裂了。
我好害怕,连忙脱下衣服。
由于冬天穿的比较厚实,我除了惊吓之外,身体没受到其他伤害,只是我的衣服口袋破了,而且还有一圈黄的烧焦的痕迹。
真是好险哪。
从此以后,我再也没赶碰那个东西。
回忆总是美好的。
虽然属于我的童年已离我远去,但童年那段无忧无虑,快乐无比的日子在我记忆中将永不褪色。
童年的往事,依旧散发着迷人的芬芳
童年的记忆是院中的那棵枣树。
它遮蔽了夏日酌热的阳光,奶奶手摇蒲扇为树下的我们驱赶着炎热和蚊虫。
伏在桌上做功课,听着树上的蝉鸣,心里却异常的安静。
打枣的日子和姐姐缩着肩膀躲在屋里,听着房顶“噼噼啪啪”雹子似的响声,舔着嘴巴看着蹦落一地圆圆的枣子。
当爸爸不再摇动那些树枝,便“噌”的蹿出房门,争抢着去捡那些最大最红的果实。
童年的记忆是河边的那片空地,撒欢儿似的疯跑,欢笑着的追赶,摔跤后的哭喊。
还有那些大到足以容纳几个人的废弃的水泥管子,带着各自采到的野葡萄钻进去,便成了过家家最棒的场所,说悄悄话或受委屈后躲避的秘密基地。
童年的记忆是街口那高高的台阶,虽然没过了我们的头顶,却一个个青蛙似的往下跳,在男孩子们起哄的叫喊声中,巾帼不让须眉,谁也不做胆小鬼。
童年的记忆是晚上那条黑得不见五指的小胡同,手拉手麻着头皮、闭紧双眼一步步小心翼翼的往里走,心里“扑腾扑腾”地跳个不停。
谁那么恶作剧突然怪叫一声“鬼啊”,一个个便尖叫着冲出来,然后喘着气对望着大笑。
童年的记忆是爸爸妈妈们黄昏定时的呼唤。
“回家吃饭喽”伴随着各家孩子们的小名儿汇成了大合唱,钻进了我们这群脱缰小野马的耳朵,那是乐不思蜀玩儿疯了时最怕听到,但又肌肠辘辘肚子“咕咕”叫时又恨又爱的最美妙的歌声。
童年的记忆却“咔”的一声停止在那一天,往后的日子再也没有了无忧无虑,纯粹的快乐离我而去。
我在懵懵懂懂中孤单的走过了那段并未结束的童年。
难忘的旅行爬云台山
今天的天气特别好,阳光明媚,蔚蓝色的天空中白云像一层层薄纱似的慢慢飘动着。
我们相约去焦作云台山爬山。
我们这次是从百家岩开始,穿越崖口、茱萸峰、云台观,直达万善寺,整整走了八个多小时。
那是我第一次爬山。
刚开始,我兴致勃勃地准备了许多东西,像水、零食等。
我本想,在爬山时可以边吃零食边欣赏风景;
结果,都被朋友们没收了,只留下两瓶水。
我不明白?
朋友们说,等你爬山时,就知道了。
所谓穿越,就是不走回头路。
从百家岩到万善寺最艰难、最不好走的路段当属百家岩到过崖口一段。
爬山的人很多很多,蜿蜒起伏的山道像一条长龙似的的在欢迎我们。
怀着兴奋的心情,开始爬山了,我脚下像了风似的,也没有时间去欣赏山上的景色,不一会儿朋友们就被我远远的甩在了后面。
还没爬到半山腰,早已是大汗淋淋,气喘吁吁,眼冒金星,我的腿不听使唤了,我找到了一块石头急忙坐下,喝了半瓶水,我的腿像被灌了铅似的。
随后,朋友们也追上来了。
其中,有个朋友对我说,爬山要慢点,不是在竞走;
慢慢走,欣赏一下平时没看过的景象,不是很好吗?
我听了,不好意思地笑笑,点点头。
看着同学们个个爬得那样起劲,当时我觉得很惭愧,恨不得找个地方钻进去!
之后,我就慢步行走,注意欣赏周围的景色。
那迎风而摇的花朵,好像在对我们招手;
那翩翩起舞的蝴蝶也在花丛中嬉戏。
而且,爬山的人也是一道道景色,三三两两、成群结队,欢声笑语充满在山道中。
茱萸峰,俗名小北顶,是云台山的主峰,海拔1308米。
因满山茱萸而得名。
茱萸也叫越椒或艾子,它是一种常绿小乔木。
从医学上讲,它的果实具有温中、止痛、理气等功效,是当今“十全大补丸”、“六味地黄丸”中重要成分之一。
茱萸的叶还可以治疗霍乱;
茱萸的根还可以用来杀虫。
相传每到重阳这一天,当地的老人们都会采摘它的枝叶,连同果实用红布缝成一个小囊,佩带身上,可以辟邪消灾。
只是我们这次来的不是时候,没能采摘到它的叶子和果实,不能不说是个遗憾。
我们走在茱萸峰山谷丛林之中,顺着山势盘旋而上,真是有种飘然而至的感觉。
堪称东风第一枝的杏花,点缀在茱萸峰的沟沟壑壑,以娇艳的魅力诱惑着大地复苏,用它绰约的风姿把百花激活。
一丝丝带着诗情暖意的春风,轻轻地吹拂我的脸颊,那清新的花草气息,直往人心里钻,无论是谁,都会深深吸一口,像痛饮甘露一样畅快。
一路上,林中的鸟儿时不时的叫上几声,一队人字形的大雁从头顶天上飞过,像是欢迎我们的到来,也像是为我们送行。
“苦瓜”边走边大声地唱着“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小皮豆豆、艾山时不时的跟唱几句;
我则小声哼着《春天的故事》,心里想着春风飞过大地,大地将变成一幅幅清新的图画:
蔚蓝的天,洁白的云,青青的草,嫩绿的叶,再加上富有生机的小动物们,自然构成了一幅壮观美丽的画卷,真是让人感慨万千、流连忘返!
当爬到山顶时,在山顶上看到阳光酒满整个山顶,每片叶子都被照得闪闪发亮。
阵阵凉风吹来,感觉很舒服。
山下的景物尽收眼底。
我突然有了一种“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感觉。
从云台观下山到万善寺,没有其他路可走,只有沿着人工修成的台阶而下(3500米远)。
尽管台阶修得很好,但是还是让人感到非常吃力,真是应验了那句老话,上山容易下山难啊!
回到万善寺,天已经暗了下来。
稍事休息后,我们就匆匆乘车往回返。
不知是激动,还是因为别的,坐在车上我一丝睡意也没有,两眼不停地向车窗外看着、想着......云台山之所以这么吸引着我,是因为它的神秘、美丽和壮观吧。
我喜爱的文学(或其他)艺术形式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一
工作之余,我最喜欢读书了。
在书籍的海洋里遨游,真是一件惬意的事情,不仅可以使我忘却身边的烦恼,而且还可以增长知识。
从上学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
有李白和杜甫的诗歌,也有名家的散文。
但我独独喜欢小说,每当自己买回一本新的小说后,总会迫不急待的翻开它,一动不动的读起来,遇到感人的情节时,也会掉下眼泪。
小说读了不少,包括《基督山伯爵》、《三个火枪手》这样的国外名著。
要说最喜欢的,还属《西游记》、《红楼梦》等中国古典小说。
《西游记》汇聚了神话小说的离奇和武侠小说的精彩,满足了读者的好奇心,因此也深受读者的喜爱。
《西游记》塑造了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
唐僧的善良,孙悟空的机智,猪八戒的狡猾和沙僧的忠厚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现在仍然清晰的记得孙悟空与妖怪打斗的场面,不仅被他的勇敢与机智所佩服,也为唐僧的顽固不化感到惋惜。
后来,有机会又把《西游记》读了几遍。
当然,每次都有新的收获。
慢慢的,我也读懂了唐僧的良苦用心,也被他的菩萨心肠所感动!
是啊,“佛海无边,回头是岸”!
只有尊重生命,爱惜生命,才能进入西方极乐世界。
《红楼梦》也是我喜爱的一部小说。
记得第一次读《红楼梦》时的时候,正值青春萌动。
最初完全是着迷于作者笔下缠绵的男情女爱,对“贾雨村”之类的“荒唐言”、“辛酸泪”,并无太多感觉。
与《西游记》一样,多读几遍之后,我不仅感受到一个家族由盛而衰的过程中年轻男女情感命运悲喜沉浮的凄美描写,也读懂了那个社会变革的历史。
我喜欢对联,对联是一种独特的文学艺术形式,它始于五代,盛于明清,迄今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
早在秦汉以前,我国民间过年就有悬挂桃符的习俗。
所谓桃符,就是把传说中的降鬼大神“神茶”和“郁垒”的名字,分别书写在两块桃木板上,悬挂在左右门,以驱鬼压邪。
这种习俗持续了一千多年,到了五代,人们才开始把联语题在桃木板上。
末年,我国才出现最早的一副春联。
宋代以后,民间新年悬挂春联已经相当普遍,王安石诗中“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之句,就是当时盛况的真实写照。
一直到了明代,人们才始用红纸代替桃木板,出现我们今天所见的春联。
随着各国文化交流的发展,对联还传入越南、朝鲜、日本、新加坡等国。
这些国家至今还保留着贴对联的风俗。
对联是由律诗的对偶句发展而来的,它保留着律诗的某些特点。
古人把吟诗作对相提并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两者之间的关系。
对联一般说来比诗更为精炼,句式也较灵活,可长可短,伸缩自如。
在我国古建筑中,甚至还有多达数百字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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