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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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县政府办公室职工大会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
会议主要任务:
传达上级精神;
学习有关文件;
总结通报工作情况;
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
三、公文办理制度
10、除资金、编制方面的公文外,各乡镇、各部门所有主送县政府的公文,由秘书科指定专人签收、登记、加封后,报分管副主任或主任阅批,并根据阅批意见,报分管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县长审批,秘书科再根据县政府领导的审批意见,及时转由报请单位和相关部门承办,办理完毕后将结果报告有关领导。
资金、编制方面的请示,直接送县政府财政、编制部门处理。
11、上级来文、来电和传真,由秘书科指定专人签收分送。
阅件加封后单独传阅;
办件由秘书科加封后,及时送分管文秘工作的副主任或主任阅批;
上级传真和下级紧急突发事件以及重大灾情传真报告秘书科加封后直接送主任阅批,再根据办公室领导意见呈请县政府领导阅示,或转请有关部门和乡镇办理,并进行跟踪督办。
12、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和上级有关部门抄送给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的各种公文,一律由文书科拆封、登记,对其中必须办理的事项,呈送分管副主任或主任阅批,文书科再根据阅批意见分类办理。
收文的基本流程是:
公文签收员(签收)—→秘书科长(传阅意见)—→副主任或主任(拟办意见)—→县政府领导(处理意见)—→公文签收员(转办)。
通过“峡江县电子政务网”主送或抄送县政府的公文,由办公室电子政务公文收发员负责签收、登记,再按上述程序办理。
13、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以县政府名义制发的公文一般由秘书科拟稿和部门代拟稿,先由秘书科进行把关,按内容由分管副主任核稿,再送分管文秘的副主任审核,然后送主任、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县长审签。
公文的校对由秘书科负责。
需送常务副县长、县长签发的公文必须先送办公室主任审核。
14、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由秘书科根据领导签批意见交法制办审核。
法制办审核完毕后由秘书科及时送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审阅,再按程序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发文。
15、《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由秘书科拟稿,《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县政府情况通报》由综合科拟稿,《督查通报》由督查室拟稿,文稿由分管副主任核稿,再送分管文秘的副主任和主任审核,然后送分管副县长或常务副县长、县长审签。
发文的基本流程是:
拟稿人(拟稿)—→秘书科(初审把关)—→对口分管副主任(复核)—→分管文秘副主任(审核)—→县政府领导(审签)—→秘书科(制发)。
重要文件须送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再送相关县政府领导审签。
通过“峡江县电子政务网”发文的办理程序同上。
16、所有来文、来电和自制的公文、会议记录等各类资料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整理归档,由文书科负责。
档案资料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查阅,更不准带出档案室。
涉密文件及资料,按保密法规定管理。
四、会务承办制度
17、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召开的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分管副主任或主任交办,秘书科负责会议通知和会务工作,根据会议内容由相关科室负责会议材料,行政科负责后勤服务及会场布置工作,必要时各科室要配合承办。
18、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召开会议,需由政府办公室和部门承办的部分会务工作以及电话下达的会议通知的传递,由分管文秘工作的副主任负责提出承办落实意见。
19、县政府领导讲话材料、综合性汇报材料以及需要拟稿的领导讲话由综合科负责,经分管的副主任审核,再送分管文秘的副主任文字把关后,交由县政府领导审定。
20、有关部门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审议的材料,由秘书科送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或主任审核,再报请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
五、协调督办及信访处理制度
21、县政府办公室协调的范围必须是属于跨乡镇、跨部门且自行协调未果的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
凡不属此范畴的,应督促有关乡镇或有关部门自行协调解决。
22、协调工作原则上实行分线对口承办。
分管副主任和对口科室队在协调处理矛盾上要把握政策,妥善处理,不留后患。
对重大协调工作的进展情况应分别向主任和分管副县长汇报,对确需主任或县政府领导出面协调解决的,要提出建设性参谋意见。
23、督查工作主要是对大事、实事、重大会议、重要文件和领导交办事项的督查落实。
主任、副主任、各科室成员按照分块负责的原则开展督查,重点督查工作由督查室牵头督查。
24、坚持信访首问制度,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工作。
一般信访件归口到秘书科登记。
属县领导及上级批办件的,交督查室登记后,督办落实。
其他信访件分线归口办理落实。
六、信息调研制度
25、《政务信息与调研》、《政务快报》和《峡江工作动态》由综合科负责编辑。
《政务信息与调研》、《峡江工作动态》主要编辑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由分管文秘工作的副主任签发,报县领导和上级信息部门;
《政务快报》主要编辑紧急情况和突发重大事件,由分管副主任、主任审核后,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统一上报口径,及时报有关领导和部门。
26、办公室对信息调研工作实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综合科必须保证完成州政府办公室下达的信息调研工作任务。
27、综合科要随时全面掌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动态,每月对全县经济发展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并编发《政务记事》,一般每季度组织一次经济运行情况分析,供县领导参考。
28、对县政府领导交办的调研事项,由综合科牵头完成。
要深入一线,深入实际,进行全面细致地调查研究,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供领导参考。
29、综合科要认真开展调研工作,为领导提供决策服务,每人每年要撰写2篇以上质量较高的调研文章。
30、领导讲话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经验、先进做法以及其他重要情况需要周知的,以《政府情况通报》形式印发,由综合科负责整理、拟稿,由分管文秘工作的副主任审核后,由办公室主任签发;
必要时,送分管副县长、县长签发。
七、印信管理制度
31、“峡江县人民政府”、“峡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峡江县人民政府介绍信专用章”3枚印章由秘书科专人管理。
印章保管人员应坚持原则,未经批准不得动印。
严禁将印章带出室外。
32、凡须加盖“峡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章的,一般情况下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机关的副主任同意;
以县人民政府的名义制发公文须加盖“峡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章的,须经办公室分管文秘的副主任或主任审核后,经分管副县长审批,必要时经常务副县长、县长审批。
33、凡须加盖“峡江县人民政府”印章的,原则上必须经县长或常务副县长审定同意后,再由印章管理员用印并做好登记。
34、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发文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发文需用印的,印章保管人员应根据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签批意见,在检查文件格式无误和文印质量合格后,方可用印,不规范的不得用印。
35、以县政府办公室或县政府名义出具介绍信、便函和证明的,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县政府领导审批。
八、机关后勤管理制度
36、县长、副县长、调研员、主任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和开水供应以及公共卫生,由行政科派人负责。
其他各科室队室内清洁卫生和划定的卫生责任区由各科室队自行负责。
37、县政府办公室所属宿舍的整体维修,按程序批准后,由行政科负责组织实施,住户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结构。
38、搞好县政府办公室及县政府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严格实行登记,明确专人管理;
加强机关水电、卫生、绿化、安全保卫及后勤保障工作。
39、加强县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和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办公室财务和车辆管理办法。
九、学习制度
40、每周星期五下午为机关理论学习时间,学习活动的组织安排由政工科负责。
41、党员、干部职工的学习一般以支部和科室为单位组织,不定期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主要学理论、文件、政策、时事、业务。
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记录,有提高。
42、鼓励干部职工参加自学或函授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文化知识水平。
严格执行继续教育政策。
十、考勤制度
43、办公室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出满勤,并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上班时间不得串岗聊天,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44、上班和集体活动时间不准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的,按旷工论处并予以通报。
被通报3次以上者作待岗处理。
45、各科室队负责人负责本科室队人员的考勤记载。
46、国家公务员的休假制度由办公室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安排执行。
47、严格请、销假制度。
请假1天以内的由科室队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3天以内由分管副主任审批,3天以上经分管副主任同意后,由主任审批;
科室队主要负责人请假经分管副主任同意后,由主任审批;
办公室领导实行副主任向主任请假,主任向分管机关的副县长请假制度。
超假未补办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请假天数抵扣年休假天数。
48、突发事件需临时值班的,由负责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或主任临时安排。
临时值班人员应作好值班记录和上传下达工作。
十一、附则
49、各科室队应根据本规则的要求和各自的职责,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做到任务到人,职责到岗。
50、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定岗定责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明确办公室各科室队职能,明确各科室队人员职责,特制定各科室队定岗定责实施办法。
一、秘书科、文书科(合署办公,统称秘书科)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全体(扩大)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大型活动、重要接待安排。
2、办理各乡镇、各部门报送的请示(报告)。
3、处理一般来信来访,负责报刊征订发行等工作。
4、负责接听处理来电和有关会议通知。
5、负责机要文电收发、传阅。
6、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的记录和会议纪要的起草工作。
7、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的拟稿、核稿、校对、缮印、分送、清退、销毁、保密、印鉴和档案管理。
8、指导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公文处理等工作。
9、指导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工作;
负责大楼电子显示屏公示内容的审核发布工作。
10、负责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的“政务公开”栏目中的“应急管理”和“政府行文”栏目及“长江峡江网”上的“政务广场”栏目中的“政府行文”、“两办文件”提供有关更新内容。
11、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设置
本科设8个岗位。
(三)人员安排
张银坤、谢兵、梁华、陈涛、黄嵘、易美章、戴虎、谭云珍(抽调到县铁矿办工作)。
张银坤同志主持全面工作,谢兵同志协助主持工作。
二、综合科、政务信息科、经济体制改革科(合署办公,统称综合科)
1、负责经济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文电、会务、协调、督办和落实工作;
负责起草县政府领导的讲话材料,县政府综合汇报及其他重要文字材料;
负责县政府专题会议的记录和会议纪要、备忘录的起草工作。
2、负责联系党群、人武部、法院、检察院等工作。
3、负责收集、整理、编印、报送、反馈政务信息;
编辑《政府情况通报》、《政务信息与调研》、《政务记事》、《政务快报》、《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和《峡江工作动态》;
协调和指导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负责县政府领导及上级交办的调研调查工作。
4、负责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的“政务公开”栏目中的“领导讲话”和“长江峡江网”上的“政务广场”栏目中“领导讲话”提供有关更新内容。
5、负责办理由县政府办公室承办的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建议、意见。
6、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科设6个岗位。
李祖波、卢继光、贺申富、向炯、张蓉、胡东旭。
李祖波同志主持全面工作,卢继光同志协助主持工作。
三、督查办公室
1、负责督办、汇总相关单位落实人大、政协议案、提案、意见及建议的答复情况。
2、承担上级党委政府交办、批办件,县长、副县长批示件(含信访件),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全体(扩大)会议和政府专题会议决定事项,《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及州县十件实事分解任务的督查落实工作。
负责编辑《督查通报》。
3、负责办公室内部督办的归口管理和全县政府系统督办工作的业务指导等工作。
4、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办设2个岗位。
曾凡刚、严钦富(抽调巴一中搬迁指挥部工作)。
曾凡刚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四、应急办公室
1、承担县政府应急值班工作;
2、及时掌握和报告县内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
3、办理向县政府领导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
4、负责全县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的管理、收集、分析、上报和发布等工作;
5、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审理专项应急预案;
6、督促检查各类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
7、负责组织、规划、协调县应急信息系统的建设。
8、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贤圣、张晓峰(兼顾综合科安排的其他工作)。
刘贤圣同志主持全面工作,张晓峰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五、行政科
1、负责办公室机关行政事务、土地房产管理以及水电、卫生、绿化等后勤保障工作。
2、负责办公室机关及县政府直属单位财务、经费收支管理及内审工作;
对办公室及县政府直属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管。
3、负责各种会议的后勤服务工作。
4、负责黄土坡原党政大楼、政府小招、峡江宾馆管理的相关工作。
5、负责办公室扶贫联系点和对口支援工作。
6、负责县政府宿舍大院的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工作。
7、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峡江宾馆及责任区内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8、协助机关文明创建工作。
9、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邬开云、李言焕、郑北传、雷泽春、淡淑英、黄代珍、高秉才、宋发明(办公地点和工作职责暂不变)。
邬开云同志主持全面工作,李言焕同志协助主持工作。
六、政工科
1、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职工教育、年度考核和党务工作。
2、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的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建设、行政监察和离退休老干部工作;
负责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
3、负责组织政府办公室开展学教活动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拟订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方案,认真开展相关工作。
本科设3个岗位。
谭明忠、李再勇、吴真林(抽调巴一中搬迁指挥部工作)。
谭明忠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七、车队
1、负责办公室机关车辆使用、管理、更新、维修、办证、换证等工作。
2、负责县政府领导的用车及办公室领导的工作用车。
3、负责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必要用车。
4、负责司职人员的管理、培训工作。
5、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队设11个岗位。
税成利、李明英、易美军、韩启竹、刘美静、刘修银、阮义、谭兵、谭华、刘劲松、向萌(抽调沿渡河流域开发办)。
税成利同志主持全面工作,刘美静同志协助主持工作。
八、法制办公室
1、负责审查修改、上报备案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2、承办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承担县政府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
3、组织全县行政执法检查、执法评议。
4、办理领导交办的信访件。
本办设4个岗位。
汪义周、谭儒奎、谭勇、郑爱华(负责县长的服务工作)。
汪义周同志主持全面工作,谭儒奎同志协助主持工作。
九、外事侨务办公室
1、负责组织、协调县政府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处理涉外事务。
2、承办县领导因公出国出访事宜,承办邀请外国人员来访事宜。
3、负责外国友人、海外侨胞、港澳同胞的来访接待工作;
负责归侨侨属、侨眷人员的管理。
4、负责对外友好协会的管理工作。
本办设1个岗位。
黄喜春。
黄喜春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十、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简称行管办)
1、负责党政办公小区的消防安全、治安安全。
2、负责党政办公小区及周边的环境卫生。
3、负责党政办公小区内的水、电、电梯管理。
4、负责接待在会务中心召开的各类会议和举办的各项政治活动。
5、负责党政办公小区的资产管理及维护。
6、负责党政办公小区公共事务的协调及管理。
7、负责县政府非上班时间的政务值班工作。
8、负责县行管办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本办设7个岗位。
向贤林、焦国友、谭志耀、黄庆峰、刘帆、韩永庚、闵杰。
向贤林同志主持全面工作,焦国友同志协助主持工作,聘用易开桂同志协助管理工作。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秩序,做到量入为出,厉行节约,杜绝不合理开支,确保机关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财务管理原则
坚持预算管理原则。
严格按照县财政要求编制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凡是不符合预算要求的,不予列收列支。
坚持厉行节约原则。
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厉行节约,勤俭自律,尽量减少费用支出。
坚持分级审批原则。
实行民主理财,增强经费开支的合理性,杜绝浪费和其他不合理开支。
凡一次性单项经费开支在2000元以下的,由办公室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后开支;
在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由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开支;
在5000元以上的,经主任办公会议讨论,报分管机关副县长同意后开支。
工作人员经手报销县领导的开支,报销前须经县领导审核认可。
坚持财务公开原则。
实行群众监督,公开财务收支状况,提高经费支出透明度。
财务收支状况和经费支出明细账定期在职工大会上公布,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
坚持“一支笔”审批原则。
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手续,任何经费支出,必须由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审批后,方能列支。
二、公物采购管理
按照规定,需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的大件办公用品的采购必须实行政府采购,日常办公用品购买报政府办公室分管机关的领导同意后,由行政科统一采购,统一保管,统一发放领用,坚持购管分离制度。
1、采购程序。
行政科要掌握日常办公用品用需情况,确保日常办公用品的供给。
日常办公用品一般实行批量采购入库保管。
采购日常办公用品,由管理员申报,行政科长填写申报单,报请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同意后,行政科指派两人采购。
科室队因工作需要采购特殊办公用品的,由科室队负责人填写购物申报单,报请分管财务领导同意后,由行政科指派两人采购入库,再行领用。
凡不按程序采购的办公用品一律不予报销,由经手人自行负责。
2、保管办法。
办公用品实行专人保管。
办公用品购回后,采购员会同保管员入库,保管员按购物申报单上所购数量、规格清点相符并验收质量后,在购物申报单上签字,然后入库保管,同时进行登记,采购员在公用物品登记簿上签字,财务人员审核发票与购物申报单相吻合后,方能报销。
3、领用办法。
办公室工作人员如需办公用品,必须在保管员处签字领取,若一次性领用办公用品较多的,必须由保管员报行政科负责人同意后领用,同时监督保管员如实下账后签字。
4、行政科科长每月必须对办公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盘存,帐物相符后,签字认可,掌握用需情况,定期在职工大会上通报办公用品耗用情况。
5、因特殊情况需在外地购买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的,必须提前给分管机关的领导报告,同意后方可购买。
三、接待用餐管理
严格控制接待开支,一般情况办公室不列支接待费用,特殊情况必须接待的按程序报批后方能列支。
1、接待用餐程序。
办公室客餐接待,首先必须报分管财务领导同意,然后由分管财务领导安排行政科科长定点接待用餐。
申报接待必须明确接待事由、接待人数及姓名、陪餐人员姓名,报分管财务领导同意后,由行政科统一安排接待。
县领导城区接待,一律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2、接待标准。
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一般情况陪餐人数不得超过客人人数,接待标准:
早餐不得超过10元/人,中、晚餐分别不得超过30元/人。
3、接待费用报销方式。
城内接待费用原则上不得以现金方式结账,由领导指定办公室参与接待人员在菜单上签字并注明事由,由用餐处到财务室按报销程序结账。
凡不是行政科统一安排的签单接待,财务人员不得报销。
4、办公室工作人员外出路途用餐或县领导外出的接待需由随行工作人员结账的,凡一次性超过300元的,必须给分管机关的办公室副主任或办公室主任报告,报销时,分次填写就餐时间、地点、参加人,必要时,需经外出领导审核认可。
5、办公室工作人员加班工作餐安排,由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提出意见,报办公室分管机关的副主任和主任同意,在指定地点就餐,由指定人员签字并注明事由。
四、差旅费报销管理
1、差旅费报销严格实行出差人自填自报原则,特殊情况需请人代填,出差人必须签字证明单据的真实性,否则财务人员不得予以报销。
2、差旅费报销范围:
车船费、住宿费、出差补助。
3、差旅费报销标准:
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县财政局有关文件标准,超标部分不予核销,由出差人自行负担。
4、报销程序。
出差人出差后应及时到财务室报销费用,报销时先将票据交财务室,审核其票据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对涂改破烂票据不予核销,对自相矛盾的票据不予核销,非正式有效票据不予核销,对不合理的虚假票据不予核销,对超出报销范围和标准的票据不予核销。
然后粘贴能报销的票据,出差人填写封面、金额等并签字,再请分管财务领导签字报销,最后到财务室结账。
5、差旅费报销时,出差人必须填写出勤明细表,财务人员必须对照出差人员出勤考核表进行核对,出差与出勤相吻合后方能报销。
县领导出差差旅费由工作人员经手报销的,必须报请县领导本人同意或签字认可。
6、建立差旅费报销个人台帐,按个人台帐实行定期在职工大会上通报,让全体干部职工监督其报销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五、经费借支管理
特殊情况需预借机关行政经费的,必须经分管财务领导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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