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型木结构制作与安装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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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墙体木构架的墙骨、底梁板及顶梁板应采用设计文件规定的规格材,但三者昀小截面厚度皆不小于40mm,且宽度应相同。
承重墙规格材目测材质等级不低于Vc,墙骨可采用指节规格材,但不能用连接板接长。
8.3.3墙骨间距不应大于600mm,承重墙转角和外墙与内承重墙相交处的墙骨不应少于2根规格材(图8.3.3-1);
楼盖梁支座处墙骨规格材的数量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门窗洞口宽度大于墙骨间距时,洞口两边墙骨至少用2根规格材,靠洞边1根可作门、窗过梁的支座(图8.3.3-2)。
底梁板可用1根规格材,其长度方向可用平接头对接。
承重墙顶梁板应用2根规格材平叠,每根规格材长度方向可用平接头对接,下层接头应位于墙骨中心,上、下层规格材接头应错开至少一个墙骨间距。
顶梁板在外墙转角和内外墙交接处应彼此交叉搭接,并用钉钉牢。
非承重墙顶梁板,可采用一根规格材,其长度方向的接头也应位于墙骨顶端中心上。
当承重墙顶梁板必需采用1根规格材时,则对接接头处用薄钢片和钉彼此相连。
图8.3.3-1承重墙转角和相交处墙骨布置
图8.3.3-2承重墙木构架示意图
8.3.4当墙体采用水平组装时,可用2枚长度为80mm的钉子从底梁板垂直钉在墙骨端头;
采用垂直组装时应用4枚长度为60mm的钉子,按对称于墙骨两侧和斜钉的方式,将墙骨钉牢在底梁板上。
顶梁板的下层应用2枚长度为80mm的钉子将其钉牢在墙骨的顶端,其它各层底梁板则用长度为80mm的钉子按不大于600mm的间距钉合在下层搁栅上。
墙体转角处、内外墙相交处和洞口边缘处由数根规格材构成的墙骨,彼此间应用长度为80mm的钉子按750mm的间距相互钉合。
8.3.5墙面板的种类和厚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但采用木基结构板,墙骨间距分别为400mm和600mm时,墙面板厚度应分别不小于9mm和11mm;
采用石膏板,墙面板厚度应分别不小于9mm和12mm。
8.3.6墙体制作时,宜先铺钉一侧的墙面板,外墙应先钉室外侧的墙面板。
另一侧墙面板应在墙体安装、锚固、楼盖安装、管线铺设、保温隔音材料填充等工序完成后进行。
8.3.7墙面板应整张铺钉,自底(地)梁板底一直铺钉至顶梁板顶。
仅在墙边部和洞口处,允许使用宽度不小于300mm的窄板,且不多于两片。
使用宽度小于300mm的板条,水平接缝必须位于增设的横档上。
墙面板长向垂直于墙骨铺钉时,竖向接头应位于骨墙中心线上,且两板间应留3mm间隙,上、下两板的竖向接头应错位布置。
墙面板长向平行于墙骨铺钉时,两板间接缝也应位于墙骨中心线上,并留3mm间隙。
墙体两面对应位置的墙面板接缝应错开,避免接缝位于同一墙骨上,仅当墙骨规格材截面宽度不小于65mm时,两面墙板接缝可位于同一墙骨上,但两面的钉位应错开。
8.3.8墙面板边缘凡与墙骨或底(地)梁板、顶梁板钉合时,钉间距不应大于150mm,并根据所用规格材截面厚度决定是否需要约30斜钉;
板中部与墙骨间的钉合,钉间距不应大于300mm。
钉的规格应满足表8.3.8规定。
8.3.9墙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承重墙应支承在楼盖封头或封边搁栅之上的楼面板上;
对于首层无木楼盖的房屋则直接支承在地梁板上。
个别荷载不大的内承重墙,可支承在楼盖上,但应垂直于楼盖搁栅方向。
非承重墙距楼盖搁栅的支座距离不应超过0.9m;
需支承上层楼盖的墙体不应超过0.6m。
承重墙安装钉合时,应沿底(地)梁板长度方向,采用间距不大于400mm、长度为80mm的圆钉,通过楼面板钉牢在楼盖搁栅或封边、封头搁栅上;
非承重墙钉牢在搁栅或横档上。
对于水平制作的墙体,安装时外墙转角及内外墙交接处的墙骨规格材间的钉合也应按8.3.4条的规定进行。
8.3.10采用圆钢螺栓对墙体抗倾覆锚固时,每片墙肢的两端应各设一根圆钢,其直径不小于12mm。
圆钢应直至房屋顶层墙体顶梁板并可靠地锚固,圆钢中部应设正反扣螺纹,并通过套筒拧紧。
8.3.11墙体的制作与安装偏差不应超过表8.3.11的规定。
8.4柱制作与安装
8.4.1柱所用木材的树种、目测等级和截面尺寸除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外,实木方柱截面尺寸不应小于140×
140mm,圆柱直径不小于150mm,独立的规格材拼合柱截面不小于140×
140mm(规格材板厚不小于40mm);
位于墙体中的规格材组合柱截面昀小尺寸不小于90mm。
规格材组合柱应用双排圆钉或螺栓紧固,钉长不小于76mm,顺纹间距不大于300mm,逐层钉合;
螺栓直径不小于10mm,顺纹间距不大于450mm,整体组合。
8.4.2柱应支承在混凝土基础或混凝土垫块上,并应与预埋螺栓可靠地锚固。
室外柱支承面标高应高于室外地面标高450mm以上。
柱与混凝土基础接触面间应设防潮层,可采用0.05mm厚聚乙烯薄膜或其它防潮卷材。
表8.4.3轻型木结构木柱制作安装允许偏差
8.4.3柱的制作与安装偏差不应超过表8.4.3的规定
8.5楼盖制作与安装
8.5.1楼盖梁及各种搁栅、横撑或剪力撑的布置以及所用规格材截面尺寸和材质等级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8.5.2当用数根侧立规格材制作拼合梁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单跨梁各规格材不得有除指接以外的接头。
多跨梁的中间跨每根规格材在同一跨度内只能有
ll
l′1l′2
一个接头,其距中间支座边缘的距离应为1=±
150mm,2=±
150mm(图8.5.2),边跨支座
44
端不得设接头。
接头可用对接的平接头,两相临规格材的接头不能设在同一截面处。
2.可用钉连接或螺栓连接将各规格材连接成整体。
当规格材厚为40mm并采用钉连接时,钉的长度不小于90mm,且应双排布置。
钉的横纹中距和边距为s2=s3≥4d,顺纹中距s1≤450mm,
端距s0=100~150mm,钉入方法见图8.5.2;
采用螺栓连接时,螺栓直径不小于12mm,可单排布置在梁高的中心线位置。
其顺纹中心距s1≤1.2m,端距150mm<
s0≤600mm。
8.5.3规格材拼合梁应支承在木柱或墙体中的墙骨上时,其支承长度不得小于90mm。
搁栅支承在地梁板或墙体顶梁板上时,其支承长度不应小于40mm,当支撑在墙上,其顶端应距地梁板或顶梁板外边缘为一个封头搁栅的厚度。
搁栅应用两枚长度为80mm钉子斜向钉在地梁板或顶梁板上。
当搁栅支承在规格材组合梁顶时,每根搁栅应用两枚长度为80mm的圆钉,斜向钉牢在组合梁上。
两根搭接的搁栅尚需用4枚长度为80mm的圆钉两侧相互对称地钉牢(图8.5.3a)。
当搁栅支承在规格材拼合梁的侧面时,应支承在拼合梁侧面的托木上或金属连接件上(图8.5.3b、c)。
托木应在支承每根搁栅处用2枚长度为80mm的圆钉钉牢在拼合梁侧面。
当托木截面不小于40×
65mm时,每根搁栅应用2枚长度为80mm的圆钉斜向钉入拼合梁;
托木截面为40×
40mm时,应至少用4枚长度为80mm的圆钉斜向钉入拼合梁。
金属连接件与拼合梁和搁栅的连接应满足该连接的使用说明规定。
8.5.4楼盖的封头搁栅和封边搁栅(图8.5.4)应设在地梁板或各楼层墙体的顶梁板上,它们应用间距不大于600mm、长为80mm的圆钉,两侧对称地斜向钉牢地梁板或顶梁板上;
对于封头搁栅尚应贴紧楼盖搁栅顶端,并应用3枚长度为80mm圆钉平直地与其钉牢。
8.5.5为防止搁栅平面外扭曲,搁栅间应设置木底撑及剪儀撑,两者宜在同一平面内。
当搁栅底直接铺钉有木基结构板或石膏板时,木底撑可省去。
当要求楼盖平面内抗剪刚度较大时,搁栅间的剪儀撑可改用规格材制作的实心横撑(图8.5.4)。
这些侧向支撑应垂直于搁栅连续布置,直抵封边搁栅。
侧向支撑的间距和到搁栅支座的距离均不应大于2.1m。
安装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木底撑截面尺寸不小于20×
65mm,且应通长设置,与每根搁栅相交处用2枚长度为60mm的圆钉钉牢;
2)横撑由截面厚度不小于40mm,高度与搁栅截面一致的规格材制成。
用2枚长为80mm圆钉从搁栅侧面垂直钉入横撑端头或用4枚长度为60mm的圆钉斜向钉牢在搁栅侧面;
3)剪儀撑的截面尺寸不小于20×
65mm或40×
40mm,每根剪儀撑的两端用2枚长度为60mm的圆钉钉牢在搁栅侧面。
1.5.6楼板洞口四周所用封头和封边搁栅的规格材规格应与楼盖搁栅规格材一致,其构造见图8.5.6。
除设计文件规定外,封头搁栅长度大于0.8m<l≤2.0m时,支承封头搁栅的封边搁栅需用两根规格材;
当封头搁栅长度为1.2m<l≤3.2m时,与楼盖搁栅垂直的封头搁栅也需用二根规格材制作。
更大的洞口则应满足设计文件的规定。
开洞处封头搁栅与封边搁栅间的钉连接要求见表8.5.6。
2.5.7楼盖局部需挑出承重墙时搁栅应按图8.5.7安装。
当悬挑端仅承受屋盖荷载,悬挑搁栅的截面为40×
185mm和40×
235mm时,外挑长度分别不得超过400mm或600mm。
当外挑长度超过600mm时,应由设计文件规定。
对于沿楼盖搁栅方向的悬挑,在悬挑范围内被切断的原封头搁栅改为实心横撑(图8.5.7a);
对于垂直于楼盖搁栅方向的悬挑,悬挑搁栅在室内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外挑长度的6倍,其顶端楼盖搁栅应采用2根规格材作悬挑部份的封头搁栅,被切断的楼盖搁栅在悬挑搁栅间也应安装实心横撑(图8.5.7b)。
悬挑封边搁栅在室内部分所用规格材数量以及上述各搁栅间的钉连接要求按第8.5.6条处理;
横撑与搁栅间的连接按第8.5.5条处理。
3.
4.5.8当楼盖需支承平行于搁栅的非承重墙时,墙体下应设置搁栅;
或使墙体落在两根搁栅间的实心横撑上,横撑的截面尺寸不小于40×
90mm,间距不大于1.2m,钉连接应符合第8.5.5条规定。
5.5.10楼面板应覆盖至外墙顶梁板的外边缘,宜整张(1.2×
2.4m)钉合。
设计文件未作规定时,楼面板的长向垂直于楼盖搁栅,接缝应位于搁栅轴线上;
楼面板短向(非跨度方向)接缝除企口板外,也应钉合在两搁栅间的横撑上,横撑截面不小于40×
40mm。
铺钉楼面板时,搁栅上宜涂刷弹性粘结剂(液体钉)。
楼面板的排列及钉合要求还应分别满足第8.3.8条和第8.3.9条的规定。
6.5.11楼盖制作与安装偏差应不大于表8.5.11的规定。
项目
允许偏差(mm)
注
搁栅间距
±
40
楼盖整体水平度
1/250
以房间短边计
楼盖局部平整度
1/150
以每米长度计
搁栅截面高度
±
3
搁栅支承长度
-6
楼面板钉间距
+30
钉头嵌入楼面板深度
板缝隙
1.5
8.6椽条-顶棚搁栅型屋盖制作与安装
1.6.1椽条与顶棚搁栅的布置,所用规格材的材质等级和截面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6.2对于坡度小于1:
3的屋面,椽条在外墙檐口处可支承在承椽板上(图8.6.2-1a),亦可支承在墙体的顶梁板上(图8.6.2-1b)。
椽条在支承处刻出三角槽,支承长度不得小于40mm,并用3枚长度为80mm圆钉斜向钉牢在承椽板上。
承椽板所用规格材截面尺寸等同于墙体顶梁板,并在每根顶棚搁栅处各用1枚长度为80mm的圆钉分别钉牢在搁栅和封头搁栅上。
椽条在屋脊处应支承在屋脊梁上(图8.6.2-2a),椽条端部切割成斜面,并用4枚长度为60mm的圆钉斜向钉牢在屋脊梁上或用3枚长度为80mm的钉子从屋脊梁背面钉入椽条端部。
屋脊梁截面尺寸不宜小于40×
140mm,且截面高度至少应比椽条大一个尺寸等级。
屋脊梁需设间距不大于1.2m竖向支承杆,杆截面尺寸不小于40×
90mm。
竖向支承杆下端通过顶棚搁栅顶面支承在承重墙或梁上,其上、下端均用2枚长度80mm的圆钉分别与屋脊梁和搁栅相互钉牢。
当椽条跨度较大时,椽条的中间支座可采用矮墙(图8.6.2-2b)或对称斜撑(图8.6.2-2c)。
矮墙的构造同8.3节,但可仅单面铺钉覆面板或仅在部分墙骨间设斜撑。
矮墙支承在天棚搁栅上,搁栅间应设横撑。
矮墙墙骨、底、顶梁板的截面尺寸不小于40×
对称斜撑的倾角不小于450,截面尺寸不小于40×
90mm,上端用3枚长度为80mm的圆钉与椽条侧面钉牢,下端用2枚长度为80mm的圆钉斜钉在内墙顶梁板上。
1.对于坡度等于和大于1:
3的屋面(图8.6.3),椽条在檐口处应直接支承在外墙的顶梁板上(见图8.6.2-1b),三角槽支承长度不小于40mm,并用2枚长度为80mm的圆钉斜向与顶梁板钉合。
椽条应贴紧顶棚搁栅,两者需用圆钉可靠地连接,用钉规格与数量应满足设计文件要求,也不应少于表8.6.3的规定。
在屋脊处,椽条宜支承在屋脊板上,其端部切成斜面,用4枚长度为60mm或3枚长为80mm的圆钉相互钉牢,屋脊板两侧的椽条允许错开,但错开距离不应大于椽条厚度。
屋脊板厚度不小于40mm,高度应比椽条规格材大出一个尺寸等级。
跨度不大的屋盖,允许不设屋脊板,两侧椽条对称地对顶,但应设连接板,每侧应用4枚长度为60mm的圆钉与椽条钉牢。
当椽条的跨度较大时,椽条的中部位置可设椽条连杆(图8.6.3),连杆的截面尺寸不小于40×
90mm,两端的钉连接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当椽条连杆的长度超过2.4m,各椽条连杆间应设系板,截面尺寸不小于40×
90mm,用两枚长度为80mm的圆钉与连杆钉牢。
2.
3.6.4顶棚搁栅与墙体顶梁板的固定方法同楼盖搁栅。
对于坡度等于和大于1:
3的屋顶,顶棚搁栅搁栅应连续。
可用搭接接头拼接,但接头应支承在中间墙体上。
搭接接头钉连接的用钉量应在表8.6.3规定的基础上增加1枚。
6.5山墙处应用两根相同尺寸的规格材作椽条,彼此用长度为80mm、间距不大于600mm圆钉钉合
8.6.6戗椽与谷椽所用规格材截面高度应比一般椽条截面至少高50mm(图8.6.6),与其相连的脊面椽条和坡谷椽条端头需切割成双向斜坡,并用2枚长度为80mm的圆钉斜向钉牢
8.6.7老虎窗宽度一般均超过椽条间距,支承老虎窗墙骨的封边椽条和封头椽条应用两根规格材制作(图8.6.7),并用长度为80mm的圆钉按600mm的间距彼此钉合。
封边椽条与封头椽条以及封头椽条与断尾椽条的钉连接应符合第8.5.6条的规定。
老虎窗的坡谷椽条与其支承构件间钉连接和一般椽条的钉连接要求一致。
8.6.8屋面椽条安装完毕后,应及时铺钉屋面板,否则应设临时支撑,以保证屋盖系统的稳定。
临时支撑可采用交叉斜杆形式,设在椽条的底部。
每根斜杆至少各用1枚长度为80mm的圆钉与每根椽条钉牢。
凡椽条顶面不直接铺钉木基结构板作屋面板者,屋盖系统均需按设计文件规定的方法,安装屋盖的永久性支撑系统。
8.8管线穿越及围护处理
8.8.1允许管线在轻型木结构的墙体、楼盖与顶棚中穿越,但其施工时造成的木构件损伤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1)承重墙墙骨开孔后的剩余截面高度不小于原高度的2/3(图8.8.1-1),非承重墙剩余高度不小于40mm,顶梁板和底梁板剩余宽度不小于50mm;
2)楼盖搁栅、顶棚搁栅和椽条等木构件不允许在底边或受拉边缘切口。
可在其腹部开直径或边长不大于1/4截面高度的洞孔,但距上、下边缘的剩余高度均应不小于50mm(图8.8.1-2a)。
允许在楼盖搁栅和不承受拉力的顶棚搁栅支座端上部开槽口,但槽深不应大于1/3的搁栅截面高度,槽口的末端距支座边的距离不得大于1/2搁栅截面高度(图8.8.1-2b);
3)管线穿过木构件孔洞时,管壁与孔洞四壁间应留余不小于1mm的缝隙,防止变形过程中相互影响。
水管不宜放在外墙体中。
8.8.2外墙体木基结构板外侧应铺设覆面膜(呼吸纸)并用盖帽钉钉在墙面板上。
当外墙外侧设置保温材料时,覆面膜应设在保温材料的外侧,以形成良好的空气屏障。
外墙体的里侧(室内侧)墙面板与墙骨间应铺一层0.15mm厚的聚乙烯塑料膜,它与里侧墙面板一起钉在墙骨上,以形成有效的蒸气屏障。
8.8.3首层外墙宜砌筑砖墙保护并作为建筑饰面。
砖墙与覆面膜间应有约25mm的空间,并用防锈金属连接件与墙体木构架相连。
8.8.4应在屋面檐口处作好附加的防止雨水侵入措施,檐口外边缘至少应伸出外墙300mm的距离。
在屋脊和泛水处也应有附加的防渗漏措施。
8.8.5设在墙体、楼盖和顶棚中的水管应作好充分的防渗漏措施,防止渗水浸泡结构构件而影响结构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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