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管理制度汇编定稿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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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变电所、水泵房、局扇远控设备与协助机电队对井下“无人值守”系统的运行管理。
三无人值守管理机构
3.1“无人值守”系统综合管理办公室
为利于无人值守系统高效、安全运行和综合有效管理,特成立无人值守系统综合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电科。
3.1.1“无人值守”系统综合管理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成员5人。
具体构成如下:
主任(兼):
机电科科长
副主任(兼):
机电科分管供电负责人
成员:
机电科业务主办、机电队队长、机运队队长、机运队政工队长、机电队政工队长
3.1.2集控中心
集控中心人员按照相关标准与矿井实际情况配置,构成如下:
集控中心设中心负责人(机电队分管供电技术员兼)1名,值班人员8人(包括值长1名,主值3名,值班员4名);
集控中心实行“三班制”值班方式。
3.1.3巡视运维组
按照管理围,由队组负责合理设置岗位人员,人员设置必须满足工作要求,人员构成报机电科备案。
四工作职责
4.1“无人值守”系统综合管理办公室职责:
4.1.1主任职责:
在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无人值守”系统总体综合管理工作。
4.1.2“无人值守”系统综合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责:
负责“无人值守”系统的分管工作。
4.1.3成员职责:
执行主任和副主任下达的任务,具体负责落实分管围“无人值守”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
4.2集控中心工作职责
4.2.1熟悉掌握全矿井上下供电系统、通风系统、压风系统、供排水系统、工业环网系统、通讯联络系统、防越级跳闸系统等。
4.2.2按照指令对所辖围各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的机电设备进行远方停送电遥控操作并做好有关记录。
4.2.3开关、电器设备运行技术参数的定时记录。
4.2.4开关保护跳闸情况记录(记录容:
跳闸设备地点、用途、跳闸设备名称和编号、保护动作原因、保护动作时间)和汇报(汇报人、汇报时间、汇报容、接收汇报人)。
4.2.5通过监控系统做好运行定时(1小时1次)记录,根据视频动态掌握“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情况并定时记录(2小时1次)。
4.2.6经常下现场熟悉并掌握所辖机房、站(所)、硐室设备配置情况,掌握设备运行方式、设备运行状态、辅助系统运行工况。
4.2.7发现设备异常与故障情况应根据相关信息做出判断并与时向机电科、分管队组值班队干汇报。
4.2.8负责所辖站(所)监控、监视权画面切换。
4.2.9负责两票的登记、核对、存档。
4.2.10负责本中心各种记录的填写和相关设备资料、报表的编制、管理和报送工作与无人化值守档案管理工作。
4.2.11参与所辖站(所)新建、扩建、改造与设备检修后集控中心端“五遥”信息调试验收与相关生产运行准备工作。
4.3现场巡视运维组工作职责
4.3.1按照“设备巡视检查制度”要求,负责所辖机房、站(所)、硐室的定时(每班不少于2次)巡视并做好巡视记录。
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并与时汇报队组值班队干和集控中心。
若巡视中发现紧急情况时,在现场情况许可的条件下,应首先采取紧急处理措施以防事故蔓延扩大,事故得以控制后再行汇报。
4.3.2按规定做好倒闸操作、倒机操作与集控中心远控操作的安全确认工作。
4.3.3机房硐室机电设备定期维护检修工作与标准化管理工作。
4.3.4设备保护定期修改和保护定期试验并做好记录。
4.3.5按规定对所辖机房、站(所)、硐室设备缺陷、隐患与事故进行处理。
4.3.6参与所辖机房、站(所)、硐室新建、扩建、改造和生产运行准备、设备启动管理等工作。
4.3.7负责履行所辖站(所)的工作票制度。
4.3.8负责所辖机房、站(所)、硐室的相关记录的填写和现场设备资料、图纸的管理工作。
4.3.9做好设备信息收集和状态评价工作。
4.3.10负责所辖机房、站(所)、硐室监控系统、辅助系统、防误装置、安全工器具、仪器仪表、备品备件、消防器材、生产辅助设施等的管理工作。
4.3.11配合集控中心做好通信、自动化、现场运行参数与中心参数等相关信号的核对工作。
4.3.12负责所辖机房、站(所)、硐室安全和文明生产管理工作。
4.3.13机电队运维组同时还具有以下职责
4.3.13.1负责集控中心所有设备、设施的软硬件检查、维护。
4.3.13.2负责无人值守通讯系统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
包括机房、站(所)、硐室远控终端至工业环网交换机接口处的设施维护。
4.3.13.3每月组织各运维组对所辖机房、站(所)、硐室设备完好和运维情况进行检查。
五岗位职责
5.1集控中心人员岗位职责
5.1.1集控中心负责人职责
5.1.1.1集控中心负责人是本中心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集控中心全面管理工作。
5.1.1.2组织全中心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安全活动和各类演习,与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组织工作和业绩考核;
监督、落实本中心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5.1.1.3组织编制和完善各类规章制度与管理办法。
5.1.1.4参与所辖机房、站(所)、硐室围的事故追查,主持本中心运行分析会,提出反事故措施和预案。
5.1.1.5负责组织编制本中心现场运行规程、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
5.1.1.6对每天发现的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设备缺陷进行分析、汇总后报科室、队组有关领导,与时组织消除缺陷。
5.1.1.7根据设备检修规、要求与人员情况编制年、月度工作计划、值班轮值表,并督促执行;
审查各种报表并按时上报。
5.1.1.8参与新、扩、改建工程的设计审核,参与所辖机房、站(所)、硐室新建、扩建、改造与检修后设备的集控中心端“五遥”信息验收工作。
5.1.1.9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反事故技术措施,主持本中心的反事故演习,定期进行运行分析,参加设备事故、故障与异常的调查分析,对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提出防措施。
5.1.1.10督促生产、修试、技改、更新等计划的执行,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负责设备缺陷管理。
5.1.2集控中心值长职责
5.1.2.1值长是中心值班人员的负责人,负责值班员的安全生产工作;
制定值班员工作计划、注意事项、危险点分析与预控与人员分工。
5.1.2.2对工作票进行核对、登记、存档,并详细告知值班员。
5.1.2.3发现设备缺陷与异常情况应与时核实、分析和汇报。
5.1.2.4组织开展值班员的培训工作。
5.1.2.5参加本中心安全活动,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5.1.2.6参与所辖机房、站(所)、硐室新建、扩建、改造与检修后设备的集控中心端“五遥”信息验收工作。
5.1.2.7审查本值记录,并按规定监督好交接班工作。
5.1.2.8负责两票、各项记录,掌握生产运行情况,组织安全经济运行与电能质量分析工作。
5.1.2.9负责对值班员汇报的问题进行筛查,分类汇报中心管理负责人。
5.1.2.10建立健全各种记录、技术档案、图纸资料、报表管理,并定期审查,做好技术资料和生产技术文件的管理,以与协助中心负责人抓好电能质量、可靠性管理工作。
5.1.2.11参与编写、修订本中心运行规程、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
参与运行分析,制定保证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
5.1.2.12每日检查集控室计算机的外储存器接口,无本中心负责人批准,严禁任何人在工控设备上使用外存储设备。
5.1.2.13编制本中心的培训计划,组织本中心值班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定期组织本中心人员熟悉现场运行设备,建立人员培训档案。
5.1.2.14每周对各站(所)设备运行记录参数,进行认真分析比对,分析设备运行状态,发现参数变化较大的,要立即汇报中心负责人、分管队组队长并做好记录。
5.1.2.15参与所辖机房、站(所)、硐室新建、扩建、改建与检修后设备的集控中心端“五遥”信息验收工作。
5.1.2.16参与编制和完善本中心运行管理制度、日常运行管理、组织对现场进行定期巡视、定期组织运行分析、督促落实对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检查落实并督促本中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并编制本中心的轮值表。
5.1.2.17组织或协助组织本中心的安全活动,分析本中心的安全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
5.1.2.18开展本中心的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和预控等工作。
5.1.3集控中心主值职责
5.1.3.1协助值长做好当值期间的安全、运行、交接班等工作。
5.1.3.2根据停送电命令,监护值班员对设备进行远方遥控操作;
负责与运维组、设备分管队组之间的操作联系任务。
5.1.3.3负责监视所辖站(所)的运行状况;
遇有设备事故、障碍与异常运行等情况,与时向中心负责人、值长与设备分管队组值班队干汇报并做好记录。
5.1.3.4填写或审核各种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5.1.3.5按规定接受操作指令,并监护执行。
5.1.3.6根据培训计划,做好培训工作。
5.1.3.7参加本中心开展的安全活动,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5.1.3.8参与所辖站(所)新建、扩建、改造与检修后设备的监控中心端“五遥”信息验收工作。
5.1.4集控中心值班员职责
5.1.4.1在主值监护下,按指令正确进行操作。
5.1.4.2负责监视所辖站(所)的运行状况;
遇有设备事故、故障与异常运行等情况,与时向机电科、值长汇报并进行相关处理。
5.1.4.3填写或审核各种记录,协助值长和主值做好交接班工作。
5.1.4.3按要求接受培训,并认真做好培训记录。
5.1.4.5参加本中心开展的安全活动,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5.1.4.6参与所辖机房、站(所)、硐室新建、扩建、改造与检修后设备的集控中心端“五遥”信息验收工作。
5.1.4.7负责监视所辖机房、站(所)、硐室的运行状况,并在值长的领导下进行事故与异常情况处理。
5.1.4.8保管好工具、仪表、钥匙、备件以与本班卫生清扫等工作。
5.1.4.9每班核实无人值守系统运行情况,出现异常立即汇报中心值长,并填写记录。
六安全管理
6.1消防管理制度
6.1.1集控中心、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消防设备的设置应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并建立消防设备台帐。
6.1.2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每月检查一次消防设施的放置、完好情况,并清点数量建立《消防设施检查记录本》记录消防设施检查情况,如发现消防器材存在到期或失效等问题时应与时汇报更换。
6.1.3集控中心应严格执行动态检查远方机房、站(所)、硐室视频画面信息与遥视信息,发现异常情况与时报告。
6.1.4集控中心、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应有防火预案,一旦发生火情,按预案程序采取措施,灭火中要严格执行电气设备灭火注意事项。
6.1.5集控中心、巡视运维人员应熟知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知火警与报警方法。
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习,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学习并做好相关记录。
6.1.6巡视运维组每季度对所辖机房站(所)的烟雾报警系统的完好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试验,对存在的故障与时上报。
6.1.7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1.8按相关保卫规定,未经审批和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携带进站。
6.1.9地面无人值守机房站(所)室外严禁种植高杆植物。
6.2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6.2.1集控中心应严格执行视频巡视管理制度,每班定时用遥视功能对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保安状况进行巡视,发现异常情况与时报告。
6.2.2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的大门正常应关闭、上锁。
6.2.3各级领导、外来参观人员等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戴好安全帽,在管理单位或运维人员的带领下方可入,并履行登记手续。
6.2.4因工作需要进入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的相关人员应事先与管理队组或巡视运维人员联系方可入,并履行登记手续。
6.2.5巡视运维组运行人员在巡视设备时应兼顾安全保卫设施的巡视检查。
6.3防小动物管理制度
6.3.1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应有防小动物管理制度,由现场巡视运维组负责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与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6.3.2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各设备室严禁存放食品,应设置捕鼠器械并定期检查。
6.3.3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各配电室、控制室和端子箱应采取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6.3.4地面无人值守机房站(所)各设备室的门窗应完好严密,出入时随手将门关好,各设备室出入门应装有防鼠挡板。
6.3.5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设备室通往室外的电缆沟、道应严密封堵,因施工拆动后应与时封堵。
若工作间断时,在收工前施工人员必须设置合格的临时封堵。
6.3.6地面无人值守机房站(所)室外严禁种植高杆植物和引鼠作物。
6.4防汛、防风、防潮、防冰冻工作管理制度
6.4.1巡视运维组负责所辖站(所)防汛、防风、防潮、防冰冻的工作管理,根据气候特点和所辖机房、站(所)、硐室设备情况,制订相应的防措施。
6.4.2防汛管理:
6.4.2.1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站应根据需要配备适量的防汛设备和防汛物资。
6.4.2.2雨季来临前对所辖站(所)可能积水的电缆沟、电缆隧道与场区的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疏通,做好防水和排水措施,
6.4.2.3下雨时对房屋渗漏、下水管排水情况进行检查,雨后检查地下室、电缆沟、电缆隧道等积水情况,并与时排水。
对硐室有无淋水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淋水与时上报处理,并采取防措施。
6.4.3防风管理:
定期检查和清理无人值守机房站(所)异物,防止大风时引起设备故障。
刮大风时,应重点检查设备引入线、避雷针、避雷网、瓦斯继电器防雨罩等是否存在风偏影响、搭挂异物等异常情况。
6.4.4防潮管理:
6.4.4.1定期检查开关、电气设备加热除湿运行情况、防爆电气设备完好情况、瓦斯继电器防雨罩等设备设施是否完好,端子箱等室外设备箱门应关闭,密封良好。
6.4.4.2潮湿天气季节应重点检查电气设备、端子箱、变压器的吸湿剂是否失效,发现问题与时处理。
6.4.4.3设备室潮气过大时做好通风。
6.4.5防冰冻管理:
冬季巡视运维组应配备适量的除冰工器具,冬季来临前对除冰工器具进行检查。
寒冷冰冻季节应加强巡视,尤其关注对风机房蝶阀和压风机房风包放水阀门的定时巡视,与时掌握冰情发展情况,必要时开展除冰工作。
6.5无人值守机房站(所)应急管理制度
6.5.1集控中心与巡视运维组应对无人值守机房站(所)可能发生的预警或应急状态制定事故预案并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
机电科定期组织集控中心与巡视运维组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反事故演习。
6.5.2集控中心与巡视运维组应制定相应事故应急预案,明确相关人员职责与流程,在编制值班轮值表时应充分考虑预警或应急情况下轮休人员的紧急调配,满足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要求,轮休人员在接到应急处理的通知时,必须服从安排,不得推诿。
6.5.3当发生火灾、水灾、地震、灾害性天气、各类预警发布期间,重点保运设备、综合自动化设备通信中断等情况尚未造成电网或设备事故时的应急措施。
6.5.3.1综合管理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将无人值守机房站(所)改为有人值班模式。
6.5.3.2集控中心负责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运行值班人员加强监视。
6.5.3.3特殊情况巡视运维组长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特巡工作。
6.5.4当电网、设备发生异常或事故时的应急措施:
6.5.4.1集控中心负责人与巡视运维组长应立即赶往值班室组织、协调事故或异常处理。
6.5.4.2集控中心应根据事故处理与应急响应的需要适当增加运行值班人员并加强监视,按规定进行事故处理。
6.5.4.3巡视运维组应立即安排值班人员赶往现场进行事故处理,同时巡视运维组组长应根据事故处理与应急响应的需要调配轮休人员与车辆赶往巡视运维组集中或指定机房、站(所)、硐室进行事故处理。
七集控中心管理
7.1倒闸操作管理
7.1.1正常情况下(只拉开或合上断路器的操作)对于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倒闸操作时应由集控中心进行,转冷备状态或检修状态应由巡视运维组根据“两票”逐项进行操作。
7.1.2集控中心与停送电发令人与巡视运维组进行业务联系时,应互报单位和,使用规调度术语。
7.1.3集控中心、巡视运维组、发令人之间进行与机房、站(所)、硐室相关的操作联系时,应使用设备的“三重命名”(即机房、站(所)、硐室名称+设备名称+设备编号)。
7.1.4集控中心的遥控、遥调操作必须执行一人操作、另一人监护,由于设备原因不能正常执行遥控操作时,应与时汇报分管队组队干并通知巡视运维组到现场按规定进行操作。
7.1.5对需要现场执行的倒闸操作,必须有批准的书面通知,操作前后必须与集控中心可靠联系,由巡视运维组操作人员按两票操作程序进行。
7.1.6巡视运维组操作人员现场“两票”操作开始前和结束后均应报集控中心,操作过程中集控中心应加强运行与操作过程监视,若发现疑问应立即告知巡视运维组操作人员停止现场操作,并汇报集控中心负责人和队组值班队干,排除疑问后方可继续操作。
7.1.7当巡视运维组操作人员在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进行现场操作时,集控中心运行人员在未征得现场操作人员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对该站进行任何遥控操作。
7.1.8现场倒闸操作过程中发生电网或设备异常、事故以与产生疑问时,巡视运维组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现场操作,与时向工作负责人和队组值班队干汇报并告知集控中心。
问题解决后后,告知集控中心方可继续进行操作。
7.1.9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现场作业人员、停送电发令人与集控中心通话时集控中心应用录音接听。
7.1.10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开关“远方”、“就地”方式切换操作:
7.1.10.1正常情况下,无人值守机房站(所)运行或热备用状态的开关,必须置于“远方”控制方式对应的位置。
7.1.10.2断路器由热备用转为冷备用或检修状态前,方式切换开关应首先切至“就地”位置;
断路器由冷备用或检修状态转为热备用后,方式切换开关应切至“远方”位置。
7.1.10.3开关“远方”、“就地”方式切换操作,应写入倒闸操作票中,防止遗漏。
7.1.11倒闸操作的其他规定按华北电网颁发的《变电站倒闸操作实施细则》与《电气工作票管理规定与实施细则》执行。
7.2设备异常与事故处理
7.2.1设备发生异常或事故时,集控中心值班人员应迅速准确地向综合管理办公室、矿调度、分管队组值班队干汇报情况(包括异常或事故发生的时间、无人值守机房/站(所)/硐室名称、设备名称与其状态,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动作情况),巡视运维组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前往现场进行处理,巡视运维组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直接与集控中心联系,汇报现场检查情况。
7.2.2巡视运维组在设备巡视时发生异常或事故,应立即向矿调度、机电科、分管队组和集控中心汇报,并按相关规程进行处理。
7.3工作票管理制度
7.3.1无人值守机房、站(所)两票办理流程
对于地面机房、站(所)计划性检修需办理工作票时,由设备分管队组停送电联系人提前一天到机电科办理工作票,检修当日在集控中心进行登记,并告知集控中心值班员有关检修容。
登记后由工作负责人携带工作票至工作站(所),并按照工作票任务填写倒闸操作票,操作前与集控中心联系稳妥后按照操作票容进行倒闸操作,操作后与时向集控中心汇报,集控中心值班员应对通过相关信息和视频进行监视与核对。
7.3.2工作票签发:
工作票由机电科分管供电负责人签发,分管负责人因事离矿时由机电副总工程师签发,其他人员签发无效。
7.3.3工作票许可制度:
工作前工作票必须经检修设备分管队组值班队干和集控中心负责人共同签字(二人以许可人身份),一份由检修负责人现场持有,一份由集控中心当班值班人员持有。
7.3.4巡视运维组工作负责人收到工作票应与时审核,发现错误或疑问时,应与工作票签发人联系,不合格的工作票,退回重新签发。
7.3.5检修开关前检修负责人现场必须首先通知集控中心然后再将控制方式打到“就地”位置。
7.3.6工作结束,工作负责人负责现场工作验收。
验收完毕,拆除设安全装置、设施,开关转热备状态,远控/近控开关转为“远控”状态,并由工作负责人汇报集控中心。
7.3.7检修后由集控中心远控送电,一切正常后检修工作人员方准离开现场。
送电后检修负责人必须将工作票送集控中心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已执行”章后方可视为检修工作正式结束。
工作票一份放检修设备站/所,另一份放集控中心存档,保存期至少为一年。
7.3.8工作结束,工作票已完成签字盖章,不管任何原因不许检修人员再次从事本工作票所定检修工作,如若发现存在没有解决的问题必须重新办理工作票方可进行检修工作。
7.3.9工作票的其它规定按华北电网公司颁发的《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与《电气工作票管理规定与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八运行管理
8.1值班制度
8.1.1集控中心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8.1.2集控中心值班
8.1.2.1集控中心每班应至少两人值班,实行“三班制”值班模式;
集控中心值长负责编制轮值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班。
8.1.2.2因工作需要,集控中心负责人有权调动管辖围的人员(包括轮休人员)到集控中心加强监控;
8.1.3集控中心运行人员必须24小时监视所辖站(所)一、二次设备、远动、通信、辅助系统等运行情况。
所辖站(所)发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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