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前培训Word格式.docx
- 文档编号:22477492
- 上传时间:2023-02-04
- 格式:DOCX
- 页数:27
- 大小:32.81KB
岗前培训Word格式.docx
《岗前培训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岗前培训Word格式.docx(2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12)、有权拒绝接受违章指挥和野蛮作业,有权对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违章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2、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使本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安全教育培训质量和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单位的要求,结合工程施工实际,制定本制度。
1、岗前安全教育
(13)、凡新进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14)、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办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发给上岗证(到期后还需复审),并经各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
(1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16)、培训主要内容有:
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
尘毒的危害和防护;
落实三级安全教育。
2、安全生产培训
(17)、目的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成功实施,依赖于施工现场全体人员的参与,需要他们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使每一层次和职能人员都认识到:
1 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工作内容,以及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2 与他们工作有关的重大安全风险,包括可能发生的影响,以及其个人工作的改进可能带来的安全因素;
3 他们在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工作程序,以及实现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求方面的作用与职责,包括在应急准备方面的作用与职责;
4 偏离安全生产规定的工作可能带来的后果。
(18)、教育培训对象及形式:
为保证安全生产,使职工和劳务作业人员熟悉和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中的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对以下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1 凡新进或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签定安全质量责任书后,方准上岗操作。
2 特殊工种工人参加主管部门的培训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 要结合各特定季节、节假日,进行不定期的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考核档案。
4 班组要做好班组的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
3、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奖励
1 发生重大事故险情,在危急时刻为防止重大伤亡记事故、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做出突出贡献者,项目部予以表彰并一次性奖励3000~5000元。
2 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实施中确实起到了改善劳动条件,降低伤亡事故者,项目部予以表彰并根据贡献大小予以一次性奖励1000元以内。
3 对抢救事故有功者,根据贡献大小,项目部予以表彰和一次性奖励1000元。
(2)惩罚
1 上岗作业时未按劳保规定穿、戴、系、拴劳保用品每人次罚款100元。
2 高空作业不系、拴安全带的、不穿防滑鞋每人次罚款200元。
3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的,罚款100元。
4 穿拖鞋进行车间、工地或开车者每人次罚款100元,穿拖鞋登高作业每人次罚款100元。
5 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不听劝阻者,予以停工并罚款500-1000元。
6 无照开车罚款1000元,并对该车责任司机处以罚款500元。
7 酒后开车、驾驶机械者,罚款1000元,并予以清理出场。
8 非机驾司机或非本机责任司机未经批准,上机操作者,罚款500元,并对该机责任司机罚款1000元。
9 非电工随意拉线接电者,处以罚款200元。
4、工程质量教育培训制度
(1)质量教育培训内容及要求
1 全员学习与质量有关的法律、法规、验标及质量管理办法;
2 全员了解每月施工现场的施工质量现况;
3 及时通报事故案例、警示全体人员;
4 定期、不定期对管理干部进行质量管理知识培训。
(2)质量教育形式
1 利用会议形式进行“质量重于泰山”宣传教育;
2 现场观摩学习;
3 开展质量管理交流会、专题会;
4 组织参加质量事故案例专题会议;
5 开展质量知识竞赛。
(3)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质量管理培训
1 各单位对新工人(包括同工、学徒工、实习工)必须从新进行技术交底并各讲解清楚;
2 项目部、施工队必须坚持“三工”教育:
施工前的质量要求;
施工中,检查是否符合质量管理、规定、要求,对存在的质量隐患及时整改;
施工后,对其进行综合讲评,表扬遵章守纪、批评违章乱纪,严格执行奖罚制度;
3 项目部每年建立质量教育培训周,通过知识竞赛、专题讲座、事故案例分析等教育活动来提高全员的质量意识。
5、质量检查及验收制度
(1)工程执行定期、不定期的质量检查制度。
1 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对各协助队伍的质量大检查。
不定期检查贯穿于施工过程中经常性检查和专业检查。
2 项目部严格执行“三检制”(班组自检、质检工程师专检、质检工程师陪监理检查)。
3 经理部的安质部门要结合施工进度,安排质量检查计划和检查办法,把好质量监控关。
(2)经理部的定期检查工作应由项目主要领导带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并做好检查记录。
检查内容应分为内业和外业的检查,把工作质量和施工质量有机结合。
检查依据为集团公司或公司下发的项目检查细则的有关内容。
对检查出的问题,项目部要定责任人、定时间、定措施、定整改人、定验收人予以整改,并及时上报进行验证、复核。
经理部将结合质量检查情况,对有关部门、单位予以通报并实施奖优罚劣。
(3)检查结果应及时整理,形成书面资料(含照片)并上报,检查资料由质检工程师(质检员)进行收集整理。
(4)经理部安质部将视施工情况对各项目队、班组进行不定期的质量检查工作,检查方法采取随机抽查,检查内容按上述要求进行,并将检查结果汇报领导并批准后予以通报。
(5)项目部安质部为质量检查制度的主控部门,负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项目部所属所有人员应于以积极配合,参与并执行检查。
(6)认真配合并参与集团公司、监理、业主等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活动,及时收集、保存有关工程质量检查评价。
(7)工程质量验收工作主要包括工程的检验批质量验收、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单位工程质量验收7
个部分。
(8)检验批验收:
必须经项目专业质检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报监理验收。
(9)项工程质量验收:
项目专业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工程、技术、质量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报监理组织进行验收。
(10)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
由项目总工组织项目工程、技术、质量人员验收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进行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
6、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1)奖励
1 按照施工规划与管理目标,工程质量达到质量目标的奖励1.5万元。
2 半年内未发生质量事故及严重质量问题,经检查考评工程质量合格率实现了合同承诺目标的奖励1.0万元。
3 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施工中,有创新或具有示范效应的部门和个人,视具体情况奖励500-1000元。
4 杜绝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质量事故的个人,将按损失费用的10%给予奖励。
5 属于下列情况者将给予相关责任人2000~4000元的奖励。
a.工程质量符合合同工期及设计要求,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b.与项目部紧密配合,确保三标一体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多次检查不出现严重不合格或不重复出现不合格项。
c.工程验交工后实现合同承诺质量目标。
(2)对质量事故的惩罚
1 凡因设计错误、测量错误、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不按规范、规程的要求施工,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构件、半成品、成品和设备而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达不到《验标》标准,一般需做返工、加固处理的均视为工程质量事故。
对酿成质量等级事故的对事故责任人均进行0.5万~1万的经济处罚。
2 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10万元以下,对施工队及直接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500~3000元。
3 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含)~30万元,对施工队及直接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5000元~2万元。
4 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0(含)~100万元,对施工队及直接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2~5万元。
5 凡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一、二级及以上事故时,将按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手册》中奖惩制度进行处理。
(3)对一般质量问题的惩罚
1 施工期间因工艺错误造成返工或整修费用在5000元以下,给予协作队伍经济处罚200~1000元。
2 对在质量检查中,项目部安质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将视其严重程度下发整改通知单、通报或1000元以下罚款;
检查通报中指出的质量问题,整改不彻底或限期未整改的,按原罚款的2倍加重处罚。
(4)其他惩罚
1 该工程由于质量原因造成工程未能实现质量目标的,将给予协助队伍5万~10万元,项目部相关责任人5000~10000元的经济处罚。
2 凡应协助队伍原因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待,由该协助队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按直接经济损失的20%进行处罚,项目部相关责任人1000~2000元。
3 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受到上级或建设单位通报、新闻媒体曝光或被列入当地政府部门不良记录黑名单,将视其影响程度对协助队伍予以1万~2万经济处罚。
4 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擅自处理的,对协助队伍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按隐瞒事故论处:
5 发生了事故,不按规定时间上报项目部;
6 事故发生后,自行修改设计或使用其它掩饰手段不如实上报者;
7 有意缩小事故返工损失、降低事故等级者;
8 原材料试验不合格仍进行施工使用或不按规定程序上报。
7、环保教育培训制度
(1)项目经理部安质部负责对指挥部属各单位和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实施指导、检查和监督。
(2)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经理部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安质部为环境保护管理主管部门,安质部设专职环保员一名。
(3)新入场的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环保知识培训,主要内容为:
a.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规章制度;
b.环保知识;
c.项目部环保情况及物料危险特性介绍;
d.项目部环保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e.环保设施、设备岗位操作规程;
f.典型环保事故案例。
(4)环保培训的形式分为脱产培训和自学两种形式,脱产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4课时。
(5)项目经理部职工每年至少应接受一次环保培训,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岗。
(6)架子队及管理组主要负责人,对各自的环保教育工作负责。
(7)每年初项目经理部制订环保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实施。
不断了解职工对环保工作的需求,每半年总结一次,根据汇总结果及时修改培训计划。
保证环保教育培训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
(8)应建立健全《职工环保教育管理档案》,并由从业人员和考核人员的签名。
(9)对认真开展环保教育并在防止环保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职工,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10)对未按本规定要求进行环保教育的单位进行处罚,环保教育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11)项目经理部各级领导应积极引导、鼓励各级人员加强交流,不断学习环保专业知识。
(12)环保教育培训工作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与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同时进
8、环保检查制度
(1)编制目的
为了贯彻执行业主、公司的环境安全方针,更好的实现公司与项目的环境安全目标与指标,真正的把环境安全方针运用到施工过程中,特制定项目的环保检查制度。
(2)检查内容:
严格按程序文件的要求的检查的内容,对施工现场的所有的项目进行逐一的检查:
a.施工现场的噪声管理程序。
b.施工现场的扬尘管理程序。
c.施工现场污水管理程序。
根据程序文件要求的以上环保检查内容及要求,项目严格按程序文件的要求每月对工地进行一次的全面检查,检查内容按程序文件的要求进行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项目部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书记、项目副经理、安全总监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各队长为组员的检查小组,每月定期对工地进行检查。
9、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职业危害防治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项目部应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职业危害的因素和可能导致的职业病
根据项目施工生产的业务范围,确定施工生产现场存在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有:
a.水泥粉尘:
可能存在于搅拌站、搅拌机的操作和水泥搬运、投料操作环节;
可能导致水泥尘肺。
b.矽尘:
存在于施工中用风枪破碎岩石的作业环节;
可能导致矽肺。
c.电焊烟尘:
存在于手工电弧焊、对焊等作业环节;
可能导致电焊工尘肺、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d.铅、苯、甲苯、二甲苯:
存在于油漆、喷漆、涂料、环氧树脂作业过程;
可能导致铅及其化合物中毒、苯中毒、甲苯中毒、二甲苯中毒。
e.噪声:
存在于风枪操作、风钻操作、空气压缩机操作、柴油机发电、混凝土搅拌、混凝土振动、打桩、碎石、砂轮磨削、钢筋加工、木工电锯操作、木工电刨、剪板机操作等作业环节;
可能导致噪声聋。
f.局部振动:
存在于操作电钻、风枪、混凝土震捣器等作业过程;
可能导致手臂振动病。
g.辐射:
存在于手工电弧焊、对焊、金属和非金属探伤、核子密度检测、等作业环节;
可能导致职业性白内障、电光性眼炎、电光性皮炎、放射病。
h.高温:
存在于暑期烈日下作业过程;
可能导致中暑。
(3)技术防治措施
项目部根据施工生产现场具体情况识别、确定本工区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
针对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采取以下技术防治措施:
a.水泥尘肺
搅拌站水泥投料尽可能采用机械化、密闭化方式,即使用散装水泥。
实行计算机控制的搅拌站,不仅效率高,同时在进料仓上方安装水泥、砂料粉尘除尘器,可以彻底消除作业点粉尘排放。
非机械化、密闭化方式搅拌站及流动式搅拌机,考虑在拌筒上方和地面料斗侧安装吸尘罩,在拌筒出料口安装挡尘用的活动胶皮护罩。
有关操作人员配戴防尘口罩。
b.矽肺
在进行风枪破碎岩石作业时,采用湿式凿岩方法;
作业人员配戴防尘口罩。
c.电焊工尘肺、锰及其化合物中毒、职业性白内障、电光性眼炎、电光性皮炎、放射病
手工电弧焊、对焊作业时,保证作业环境通风良好,必要时采取机械通风措施,或安装抽风装置;
尤其在通风不良地点或容器里焊接作业,必须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
进行普通电焊时,作业人员尽量站在上风处,以降低电焊烟尘危害。
焊接铜、铝、锌、锡等有色金属时,应通风良好,焊接人员戴防毒面罩、呼吸滤清器或采取其他防毒措施。
尽量采用低尘低毒焊条或无锰焊条;
用自动焊代替手工焊等。
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包括护目镜、面罩、工作帽、工作服、手套、护脚、口罩等。
手工电弧焊工作地,可采用防护屏使其他生产人员免受弧光辐射伤害;
对焊机闪光区设挡板,与焊接无关的人员不得入内。
d.铅及其化合物中毒、苯中毒、甲苯中毒、二甲苯中毒
油漆、喷漆、涂料、环氧树脂作业,应根据可能产生的危害因素,采取通风、抽风或其他有效措施,使有毒物在空气中的浓度降低到国家标准以下。
作业人员配备防毒面具、防护服、防护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品。
使用无毒或低毒的油漆、涂料,用无毒或低毒物代替苯作稀释剂;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采用密闭操作和局部抽风排毒设备等,改善作业环境,减少作业流程中的危害。
进入密闭的场所,如地下室、箱式结构、油罐等环境作业,应戴防毒面具。
通风不良的车间、地下室、防水池、深基坑内进行油漆、喷漆、涂料、环氧树脂作业,必须根据场地大小,配备足够的抽、排风设备将有害气体排出室外,防止中毒。
油漆等有毒物配料间,应改善自然通风条件,减少连续配料时间。
在较小的喷漆空间内进行施工时,可以采取水幕隔离的防护措施,即作业人员在水幕外面操作喷枪,喷嘴在水幕内喷漆。
e.噪声聋
控制和减弱噪声源,革新工艺,以无声工具代替有声工具;
如需要,采用围帘等减噪措施;
作业人员按规定配戴防噪耳塞或耳罩。
定期对噪声进行监测,将噪声控制在规定限值内。
f.手臂振动病
作业人员操作时戴专用减振手套,减少振动危害。
换班操作,即作业人员如需长时间连续操作电钻、风枪或震捣器,采用配备足够作业人员,每隔一段时间轮流替换操作的方法,减轻振动对作业人员身体的影响。
g.放射病:
射线探伤作业、密度检测、医院放射工作,操作人员保持操作距离,穿戴防护服及防护眼镜。
根据需要设置永久性或临时性屏蔽,或确保人与源之间有适当距离的可靠防护措施;
对于辐射装置,还应设置联锁门、报警设备和其他安全装置。
在可能发生空气污染的区域,设置全面或局部的送、排风装置,如操作放射性物质的工作箱、手套箱和通风柜等,其换气速率、负压大小和气流组织应能防止污染的回流和扩散。
存在辐射照射的场所,以及发射辐射的物件上,设置“电离辐射”的标志;
室外、野外从事放射工作,必要时还要设专人警戒。
h.中暑
合理安排暑期作息时间,作业时避开当天最高气温时段。
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供给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饮料、含盐饮料(包括盐汽水、茶水、中药、各种汤类等),其含盐浓度一般为0.1~0.3%,水温在10℃左右较好。
清凉饮料的供应量,可根据气温、辐射强度大小和劳动强度的不同,分别供应,轻体力劳动每日每人供应量不宜少于2~3升,中等或重体力劳动不宜少于3~5升,但应防止暴饮。
施工现场作业地点较为固定时,可采用活动布幕搭盖凉棚,减少太阳辐射。
挖孔桩、基坑、模板、箱梁内等通风不良的作业场所,采取机械通风降温措施。
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透气性能好、导热系数较小的白色工作服,禁止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赤膊作业。
i.女职工妇科病
不安排女职工从事《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Ⅳ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
女职工在月经期不安排《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第Ⅱ级(含Ⅱ级)以上作业。
不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作业场所空气中铅、贡、一氧化碳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人力进行的土方、石方作业;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工作。
不安排乳母期女职工从事作业场所空气中铅、贡、一氧化碳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的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4)医疗保障措施
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法》,接受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职业病防治机构的检测及健康监护,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做好职业病的医疗防治工作。
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施工现场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人员,并储备一定的应急医疗急救用品。
a.就业前健康检查。
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以了解其健康状况是否适于从事某种有害作业,有无职业禁忌症,及时发现高危人群。
有毒有害作业禁忌症参考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b.定期健康检查。
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按一定间隔时间或体检周期进行健康检查,了解其在从事有害作业过程中,健康状况有无改变及改变的程度,以便早期发现职业危害因素对机体的影响和诊断职业病,及时脱离接触,合理安排休息和治疗。
定期检查的间隔时间和检查项目遵循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的规定,其中粉尘作业人员、噪声作业人员每两年检查一次,局部振动作业人员每2~3年检查一次。
c.劳动能力鉴定。
对发现有职业病损或确诊为职业病的人员,依据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对其进行劳动鉴定。
d.健康监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项目部所属各单位负责建立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所有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实行职业健康监护,。
凡被确诊为职业病的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对定期健康检查发现有职业禁忌症的作业人员,应将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另行安排工作。
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离岗时,应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e.职业病的紧急救护。
一氧化碳中毒:
急性一氧化碳中毒,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并注意保温。
中度及重度中毒病人应积极进行抢救治疗,昏迷者进行高压氧舱治疗,可加速一氧化碳的排出,对呼吸停止者立即实施人工呼吸。
硫化氢中毒:
急性中毒及时组织急救,呼吸停止应进行人工呼吸、吸氧。
中暑:
先兆中暑和轻症中暑,应使患者迅速脱离高温作业环境,到通风良好的阴凉处休息,解开衣服,适当给予含盐清凉饮料。
对于重症中暑患者应迅速送入医院抢救,积极防止休克和脑水肿。
二、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
潜在的事故类型
致险因子
受伤害人类型
伤害程度
不安全状态
不安全行为
备注
高处坠落
基坑临边作业
作业人员
本身
重伤
1、泥浆池临边未设置护栏或护栏不合要求;
2、场地材料、工具、机械混乱;
3、夜间照明不够;
4、基坑内未设置安全梯或土坡道。
1、在危险区域行走、停留;
2、未正确穿戴、使用劳保用品。
物体打击
1、施工材料
作业场所其他作业人员
1、临边未设置踢脚板;
2、作业面工具材料堆放不规范;
3、钢丝绳损坏;
4、吊物捆扎不牢固。
2、未正确穿戴、使用劳保用品;
3、违规上下抛接工具。
2、作业工具
3、吊物
机械伤害
钢筋加工机械
作业人员本身和其他作业人员
1、机械故障;
2、夜间照明不够;
3、设备无安全防护设施。
1、未正确穿戴、使用劳保用品;
2、作业安全距离不够;
3、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加工。
触电
漏电
作业人员本身和其他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岗前 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