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统计报表制度版Word下载.docx
- 文档编号:22477288
- 上传时间:2023-02-04
- 格式:DOCX
- 页数:52
- 大小:37.75KB
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统计报表制度版Word下载.docx
《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统计报表制度版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统计报表制度版Word下载.docx(5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地方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应通过地方统计调查和部门统计调查收集,并尽量避免与本统计调查相重复。
三、本报表制度执行范围为所有的设市城市(建制镇以上区域)、县城(城关镇)。
四、本报表制度包括城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对象条件和保障标准情况、保障户数、人数情况、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投资、建设、配租(售)情况、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筹集、支出情况等方面内容。
五、本报表制度的报告期别为月报和年报。
各报表的报送时间、受表机关及报送方式按规定执行。
各填报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填报,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六、报送要求
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要主动协调发展改革、民政、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做好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填报工作。
发展改革、民政、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向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及时提供资金、土地、建设项目等有关数据,保证数据完整、统一。
其中,表四和表九相关指标,要商财政部门确定报送数据。
统计报表由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逐级审核汇总,逐级报送。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要在上报统计报表的同时抄送同级发展改革、民政、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月报报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本制度规定的表式于月后10日前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报送。
年报报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本制度规定的表式于年后2月底前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报送。
各地(市、州、盟)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报送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七、本报表制度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有关部门解释。
二、报表目录
表号
表名
报告
期别
填报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及
方式
页码
廉租1表
(一)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条件情况
年报
辖区内全部廉租住房主管部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年后2月底前
网络
4
廉租2表
(二)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标准情况
同上
5
经房1表
(三)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条件情况
辖区内全部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
6
廉租3表
(四)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户数、人数情况
月报
辖区内全部廉租住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月后10日前
7
经房2表
(五)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户数、人数情况
8
廉租4表
(六)廉租住房建设投资、竣工(筹集)、配租情况(中央补助项目)
9
廉租5表
(七)廉租住房建设投资、竣工(筹集)、配租情况(非中央补助项目)
11
经房3表
(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竣工、销售情况
13
廉租6表
(九)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筹集、支出情况
14
综合1表
(十)通过城市棚户区改造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情况
辖区内全部廉租住房主管部门、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
15
三、调查表式
表号:
廉租1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市、州、盟)
县(区、市、旗)
制表机关:
住房城乡建设部
行政区划代码:
□□_□□_□□
批准机关:
国家统计局
200年
批准文号:
国统制[2008]8号
综合机关名称:
有效期至:
2010年1月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数量
甲
乙
丙
1
一、住房条件
—
按人均标准: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101
平方米
按户标准:
1人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
102
2人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
103
3人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
104
4人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
105
5人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
106
6人户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
107
二、收入条件
家庭人均月收入
108
元
1人户家庭月收入
109
2人户家庭月收入
110
3人户家庭月收入
111
4人户家庭月收入
112
5人户家庭月收入
113
6人户以上家庭月收入
114
三、资产条件
家庭人均资产
115
1人户家庭资产
116
2人户家庭资产
117
3人户家庭资产
118
4人户家庭资产
119
5人户家庭资产
120
6人户以上家庭资产
121
四、符合保障对象条件的户数
122
户
符合保障对象条件的人数
123
人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200年月日
说明:
1.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报送时不汇总。
2.本表统计范围为辖区内全部廉租住房主管部门。
3.本报表为年报,报送时间为年后2月底前。
报送方式为网络报送。
一、市场平均租金
元/月·
二、公有住房平均租金
三、实物配租的租金标准
四、租赁补贴的租金标准
五、保障面积标准
按人均标准:
家庭人均住房保障面积
按户标准:
1人户家庭住房保障面积
2人户家庭住房保障面积
3人户家庭住房保障面积
4人户家庭住房保障面积
5人户家庭住房保障面积
6人户以上家庭住房保障面积
200年月日
2.本表统计范围为辖区内全部廉租住房主管部门。
3.本报表为年报,报送时间为年后2月底前。
四、符合供应对象条件的户数
符合供应对象条件的人数
2.本表统计范围为辖区内全部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
200年月
国统制[2008]8号
计量
单位
合计
按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分
租赁住房补贴
实物配租
租金核减
其他方式
2
3
本期末累计申请登记户数
其中:
本期申请登记户数
本期末累计申请登记人数
本期申请登记人数
本期末正在实施保障户数
其中:
本期新增保障户数
本期增加户数
新进入保障户数
保障方式调入户数
已退出又转入保障户数
本期减少户数
保障方式调出户数
本期退出保障户数
本期末正在实施保障人数
本期新增保障人数
本期增加人数
新进入保障人数
保障方式调入人数
已退出又转入保障人数
本期减少人数
保障方式调出人数
本期退出保障人数
本期末累计退出保障户数
本期末累计退出保障人数
124
本期末累计已实施保障户数
125
本期末累计已实施保障人数
126
1.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汇总报送。
2.本表统计范围为辖区内全部廉租住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3.本报表为月报,报送时间为月后10日前。
4.本表逻辑审查关系:
1栏=2栏+3栏+4栏+5栏;
101≥102;
103≥104;
105≥106;
106=107-111;
107=108+109+110;
111=112+113;
114≥115;
116=117+118+119;
120=121+122;
115=116-120;
123=上期末123+113-110;
124=上期末124+122-119;
125=105+123;
126=114+124;
123=上期123-110+113;
124=上期124-119+122;
109合计=112合计;
118合计=121合计。
2010年1月
期末累计
本期
申请登记户数
申请登记人数
供应户数
出售
出租
货币补贴
供应人数
退出户数
上市交易
政府回购
退出人数
发放货币补贴金额
万元
1.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报送。
2.本表统计范围为辖区内全部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
4.本表逻辑审查关系:
103≥104+105+106;
107≥108+109+110;
111≥112+113;
114≥115+116。
(六)廉租住房建设投资、竣工(筹集)、配租情况(中央补助项目)
2010年1月
按筹集方式分
(□2007年补助项目□2008年补助项目
□2009年补助项目)
集中新建
配建
购买
改建
租赁
其他
项目建设总投资
中央投资补助
中央专项补助
省级财政补助
地方政府债券
市县预算投资
银行贷款
其他投资
年度计划投资
本期末累计下达投资计划
本期末累计资金到位额度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住宅完成投资
141
本期完成投资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续表
本期末累计供应土地面积
151
本期供应土地面积
152
中央补助项目个数
153
个
本期末未开工
154
本期末已开工
155
已竣工
156
在建
157
本期施工项目个数
158
新开工
159
竣工
160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城市 低收入 家庭 住房 保障 统计 报表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