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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A;
B型矿渣掺量>50%且≤70%,代号P·
B;
6、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中火山灰质混合材料掺量改为>20%且≤40%;
7、复合硅酸盐水泥中混合材料改为>20%且≤50%;
8、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中取消了32.5和32.5R;
9、增加了45u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30%作为选择性指标;
10、将“按0.50水灰比和胶砂流动度不小于180mm来确定用水量”的适用水泥品种扩大为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和掺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的普通硅酸盐水泥;
11、取消了废品的判定;
12、不合格品判断中取消了细度和混合材料掺加量的规定,改为检验结果符合标准中化学指标和物理指标中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技术要求为合格品,检验结果不符合判定规则中任何一项技术要求的为不合格品;
13、检验报告中增加了安定性仲裁检验时应在取样之日起10日以内完成;
14、包装标志中标志质量改为不少于标志质量的99%;
15、将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水泥包装袋两侧印刷改为黑色或
蓝色;
16、凝结时间的单位均为min;
水泥:
粉状水硬性无机胶凝材料。
加水搅拌后成浆体,能在空气中硬化或者在水中更好的硬化,并能把砂、石等材料牢固地胶结在一起。
水泥是重要的建筑材料,用水泥制成的砂浆或混凝土,坚固耐久,广泛应用于土木建筑、水利、国防等
(2)六大水泥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a.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改为GB/T17671—1999方法
六大水泥产品标准均引用GB/T17671—1999方法作为水泥胶砂的强度检验方法,不再采用GB177—85方法。
因此GB/T17671—1999方法上升为强制性方法,而GB177—85方法下降为推荐性方法。
b.水泥标号改为强度等级
六大水泥老标准实行以Kgf/cm2表示的水泥标号,如32.5、42.5、42.5R、52.5、52.5R等。
六大水泥新标准实行以Mpa表示的强度等级,如32.5、32.5R、42.5、42.5R、52.5、52.5R等,使强度等级的数值与水泥28天抗压强度指标的最低值相同。
新标准还统一规划了我国水泥的强度等级,硅酸盐水泥分为三个等级6个类型,42.5、42.5R、52.5、52.5R、62.5、62.5R,其他五大水泥也分3个等级6个类型即32.5、32.5R、42.5、42.5R、52.5、52.5R
c.强度龄期与各龄期强度指标设置
六大水泥新标准规定的水泥强度龄期均为3天、28天两个龄期,每个龄期均有抗折与抗压强度指标要求。
水泥的生产工艺,以石灰石和粘土为主要原料,经破碎、配料、磨细制成生料,喂入水泥窑中煅烧成熟料,加入适量石膏(有时还掺加混合材料或外加剂)磨细而成。
7 技术要求
7.1化学指标
化学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品种代号
不溶物
(质量分数)烧失量
(质量分数)三氧化硫
(质量分数)氧化镁
(质量分数)氯离子
(质量分数)
硅酸盐水泥P?
I≤0.75≤3.0
≤3.5
≤5.0a
≤0.06c
P?
Ⅱ≤1.50≤3.5
普通硅酸盐水泥P?
O-≤5.0
矿渣硅酸盐水泥P?
S?
A--≤4.0≤6.0b
B---
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P?
P--≤3.5
≤6.0b
粉煤灰硅酸盐水泥P?
F--
复合硅酸盐水泥P?
C--
a如果水泥压蒸试验合格,则水泥中氧化镁的含量(质量分数)允许放宽至6.0%。
b如果水泥中氧化镁的含量(质量分数)大于6.0%时,需进行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并合格。
c当有更低要求时,该指标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7.2碱含量(选择性指标)
水泥中碱含量按Na2O+0.658K2O计算值表示。
若使用活性骨料,用户要求提供低碱水泥时,水泥中的碱含量应不大于0.60%或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7.3物理指标
7.3.1凝结时间
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小于45min,终凝不大于390min;
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小于45min,终凝不大于600min。
7.3.2安定性
沸煮法合格。
7.3.3强度
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通用硅酸盐水泥,其不同各龄期的强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单位为兆帕
品种强度等级抗压强度抗折强度
3d28d3d28d
硅酸盐水泥
42.5≥17.0≥42.5≥3.5≥6.5
42.5R≥22.0≥4.0
52.5≥23.0≥52.5≥4.0≥7.0
52.5R≥27.0≥5.0
62.5≥28.0≥62.5≥5.0≥8.0
62.5R≥32.0≥5.5
普通硅酸盐水泥42.5≥17.0≥42.5≥3.5≥6.5
矿渣硅酸盐水泥
火山灰硅酸盐水泥
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复合硅酸盐水泥32.5≥10.0≥32.5≥2.5≥5.5
32.5R≥15.0≥3.5
42.5≥15.0≥42.5≥3.5≥6.5
42.5R≥19.0≥4.0
52.5≥21.0≥52.5≥4.0≥7.0
52.5R≥23.0≥4.5
7.3.4细度(选择性指标)
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以比表面积表示,不小于300m2/kg;
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以筛余表示,80μ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10%或45μ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30%。
8 试验方法
8.1组分
由生产者按GB/T12960或选择准确度更高的方法进行。
在正常生产情况下,生产者应至少每月对水泥组分进行校核,年平均值应符合本标准第5.1条的规定,单次检验值应不超过本标准规定最大限量的2%。
为保证组分测定结果的准确性,生产者应采用适当的生产程序和适宜的方法对所选方法的可靠性进行验证,并将经验证的方法形成文件。
8.2不溶物、烧失量、氧化镁、三氧化硫和碱含量
按GB/T176进行试验。
8.3压蒸安定性
按GB/T750进行试验。
8.4氯离子
按JC/T420进行试验。
8.5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和安定性
按GB/T1346进行试验。
8.6强度
按GB/T17671进行试验。
但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和掺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在进行胶砂强度检验时,其用水量按0.50水灰比和胶砂流动度不小于180mm来确定。
当流动度小于180mm时,须以0.01的整倍数递增的方法将水灰比调整至胶砂流动度不小于180mm。
胶砂流动度试验按GB/T2419进行,其中胶砂制备按GB/T17671进行。
8.7比表面积
按GB/T8074进行试验。
8.880μm和45μm筛余
按GB/T1345进行试验。
9检验规则
9.1编号及取样
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
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
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
水泥出厂编号按年生产能力规定为:
200×
104t以上,不超过4000t为一编号;
120×
104t~200×
104t,不超过2400t为一编号;
60×
104t~120×
104t,不超过1000t为一编号;
30×
104t~60×
104t,不超过600t为一编号;
10×
104t~30×
104t,不超过400t为一编号;
104t以下,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
取样方法按GB12573进行。
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当散装水泥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吨数。
9.2水泥出厂
经确认水泥各项技术指标及包装质量符合要求时方可出厂。
9.3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7.1、7.3.1、7.3.2、7.3.3条。
9.4判定规则
9.4.1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7.1、7.3.1、7.3.2、7.3.3条为合格品。
9.4.2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7.1、7.3.1、7.3.2、7.3.3条中的任何一项技术要求为不合格品。
9.5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出厂检验项目、细度、混合材料品种和掺加量、石膏和助磨剂的品种及掺加量、属旋窑或立窑生产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技术要求。
当用户需要时,生产者应在水泥发出之日起7d内寄发除28d强度以外的各项检验结果,32d内补报28d强度的检验结果。
9.6交货与验收
9.6.1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可抽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生产者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
采取何种方法验收由买卖双方商定,并在合同或协议中注明。
卖方有告知买方验收方法的责任。
当无书面合同或协议,或未在合同、协议中注明验收方法的,卖方应在发货票上注明“以本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字样。
9.6.2以抽取实物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时,买卖双方应在发货前或交货地共同取样和签封。
取样方法按GB12573进行,取样数量为20kg,缩分为二等份。
一份由卖方保存40d,一份由买方按本标准规定的项目和方法进行检验。
在40d以内,买方检验认为产品质量不符合本标准要求,而卖方又有异议时,则双方应将卖方保存的另一份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水泥安定性仲裁检验时,应在取样之日起10d以内完成。
9.6.3以生产者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时,在发货前或交货时买方在同编号水泥中取样,双方共同签封后由卖方保存90d,或认可卖方自行取样、签封并保存90d的同编号水泥的封存样。
在90d内,买方对水泥质量有疑问时,则买卖双方应将共同认可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10.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10.1包装
水泥可以散装或袋装,袋装水泥每袋净含量为50kg,且应不少于标志质量的99%;
随机抽取20袋总质量(含包装袋)应不少于1000kg。
其它包装形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但有关袋装质量要求,应符合上述规定。
水泥包装袋应符合GB9774的规定。
10.2标志
水泥包装袋上应清楚标明:
执行标准、水泥品种、代号、强度等级、生产者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QS)及编号、出厂编号、包装日期、净含量。
包装袋两侧应根据水泥的品种采用不同的颜色印刷水泥名称和强度等级,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采用红色,矿渣硅酸盐水泥采用绿色;
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采用黑色或蓝色。
散装发运时应提交与袋装标志相同内容的卡片。
10.3运输与贮存
水泥在运输与贮存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不同品种和强度等级的水泥在贮运中避免混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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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泥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