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合集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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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冷链运输企业、自备冷库和冷藏车等进行摸底,建立台账,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通报摸排信息,配合开展检测采样。
督促指导冷链运输企业开展员工14天行程及健康状况登记,建立全体员工健康状况台账、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等。
负责督促指导进口冷链食品承运单位落实运输环节的主体责任并实施相应消毒处理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在国内运输段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海关通关单证,落实进口冷链食品运输工具消毒、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配合检查进口冷链食品倒箱过车(从进口集装箱换装至国内运输车辆)过程中的消毒处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商务:
负责XX冷链物流试点企业、从业人员摸排建档,负责冷链食品进出口企业的监管,做好进出口企业以及从业人员摸排建档工作。
督促指导冷链食品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等建立完善环境卫生清洁和消毒通风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冷链食品销售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等环境卫生消杀工作,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通报摸排信息,配合开展检测采样。
卫生:
负责冷链食品(含包装物)、环境和从业人员新冠核酸检测,对冷链食品相关单位和从业人员按照要求定期采样检测,对新增单位和人员及时纳入检测范围,对经疾控专家研判不应纳入检测范围的单位和人员,及时反馈摸排单位,共同做好数据修正推送工作。
负责汇总分析进口冷链食品新冠核酸检测结果,对进口冷链食品新冠传播风险进行研判,开展对预防性全面消毒措施的指导评估和检查。
加强疫情防控技术指导,指导做好环境卫生消杀工作,及时向其他部门通报病毒核酸检测结果。
邮政:
负责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运输装备及人员排查建档,督促指导物流仓储单位落实实名登记制度、验视制度、可疑物品报告制度,对运输、储存进口水产品和畜禽肉类食品的,应当同时索取《新冠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农业农村:
负责屠宰场所(含冷库)、行业主管企业从业人员摸排建档,以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通报摸排信息,配合开展检测采样。
(三)企业职责
冷链食品储存、运输、加工分装、经营销售等环节的相关企业和个人履行主体责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疫情防控,落实全链条防控措施,围绕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制订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制度,防范新冠污染和传播风险。
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消毒单位实施消毒,承运单位负责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消毒单位,对装运前后的进口冷链食品装载运输工具组织实施消毒,消毒单位按照有关消毒技术规范开展具体的消毒作业,确保消毒效果,进口企业负责如实申报进口产品信息,配合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毒工作,并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的销售记录和流向记录。
四、防控机制
(一)建立健全冷链食品动态摸排和检测管控机制
一是建立动态摸排台账。
按照“摸清底数、弄清来源、管严渠道、管住市场、管牢货物”的工作思路,开展不间断持续摸排,实现对物的排查、对人的排查和核酸检测三个全履盖、无遗漏,准确掌握辖区内冷冻冷藏肉类、水产品进口、屠宰加工、生产经营、运输、贮存等行业底数,对相关企业和经营业户逐一建立台账,对进口冷冻冷藏食品摸排情况实施分类建档,重点管理。
推广应用“XX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所有冷链食品的加工、运输、购销行为均在系统中进行流转和记录,动态掌控进入我市冷链食品数量、流向、经销商信息等,实现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形成全环节追溯链条。
二是建立定期核酸检测机制。
强化协调联动,实现核酸采样检测常态化,加密重点人员检测频次。
对接收、存放直接从港口运出的进口冷链食品的冷库,在此类冷库中工作的人员,要在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后3天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连续作业超过5天的每5天检测1次,并在检测结果出具前实行闭环管理。
对其他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同时要加大环境、食品核酸检测力度。
其他冷链食品的环境、产品及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工作仍按《关于加强冷链食品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每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是建立进口冷链食品报备机制。
督促市场主体建立落实冷链食品货物来源报告制度,凡从曲阜市域外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必须于食品到达24小时前,向市场监管部门书面报备,报备内容包含经营者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品名、数量、入境检验检疫证明、生产批号、运输单位(车辆)、产品存放冷库、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不进行报备的一律关停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从严查处。
卫生健康部门立即对到达的进口冷冻冷藏食品按规范开展食品、人员、车辆、环境核酸检测,检测完成后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消毒,力争把疫情风险控制在“第一时间,第一环节”,各有关成员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四是建立企业疫情防控承诺机制。
为严格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实行经营承诺,推进精准防控。
所有冷链食品单位要作出承诺:
一旦冷链食品进货渠道发生变化,第一时间告知市场监管部门;
凡购进进口冷冻冷藏食品的,须于购进食品到达前24小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书面报备;
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冷链食品义务;
购销行为均在XX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信息系统中进行流转和记录等。
(二)建立标准化工作推动机制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
市场监管局作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联席会议召集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传达省市冷链食品防控新精神、新要求,协调推进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是建立指导检查机制。
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和个人主体责任。
冷链食品相关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疫情防控,落实全链条防控措施,加强员工健康教育和健康防护,督促提醒直接接触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作业期间不得随意摘脱手套、口罩等一次性防护用品;
休整时摘除的一次性防护用品不能重复使用;
加强作业区域和作业人员活动涉及区域的消毒通风;
接触货物前,对外包装进行规范消毒,深入排查各类隐患,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报告。
各地加强对冷链食品各环节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加强《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防控技术指南》《XX省冷链食品新冠疫情防控技术指引》宣传力度,指导督促冷链食品相关单位制定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疫情防控规范,指导做好员工日常体温、症状监测,强化卫生整治及预防性消毒。
工信、商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农业农村、邮政等部门要积极履行行业管理和监管职责,加大巡查监管检查力度,督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对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依法进行查处。
三是建立督导机制。
建立督导机制,成立督导组,定期督导和经常性督导结合,督导检查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整改和冷链食品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抓细抓严抓实相关措施的落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点名通报。
四是建立信息报送机制。
加强信息共享,发现问题及时相互通报,做好信息收集、总结及冷链食品核酸检测等报送。
严格信息报送,各级督导检查反馈的冷链食品疫情防控问题,必须第一时间进行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做到即知即改,整改落实情况3个工作日内上报市专班。
(三)建立健全分类防控机制
要深刻认识加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加强研判,查找冷链食品全链条疫情防控风险点,强化冷链食品各个环节风险防控与处置,突出重点单位、重点品种、重点人员疫情风险防控。
加强冷链食品进口商、重点大型农贸(集贸)市场、学校食堂、贮存单位等市场主体的监管,督促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环境消杀,完善应急预案。
强化进口冷冻冷藏肉类、水产品管控,严格落实报备制度,所有购销行为在冷链追溯系统中流转,从业人员加密检测频次,建立专门台账,重点管理。
(四)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措施
一是规范信息报送与发布。
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建立严格的信息发布机制。
一旦发现新冠核酸检测呈阳的标本,应积极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封控涉疫冷链食品,第一时间向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经核实后2小时内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涉疫食品的品种、批号、数量、流向、接触人员、危害程度判断、已采取措施等。
报告要及时、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隐瞒、谎报、缓报。
同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工作最新动态。
严格信息发布,对涉疫冷链食品的处置,未经上级部门同意,不得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是建立应急处置规程。
细化应急处置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明确应急处置流程,确保快速响应、精准管控。
建立进销预警,强化溯源管理,及时处置突发冷链食品疫情信息事件,受理有关冷链食品突发疫情的咨询、举报和投诉。
三是强化应急处置措施。
一旦发现新冠核酸检测呈阳的标本,各相关单位要按照预案有关规定,迅即启动应急处置,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采取对物品临时封存、场所消毒和接触人员排查检测等措施。
相关物品按照医疗废弃物集中转运处理。
各单位要设立隔离观察区域,从业人员出现可疑症状的,要立即安排专车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
对核酸检测呈呈阳的环境,应当立即采取消杀等应急处置措施。
对可能接触呈呈阳物品和环境的人员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筛查,并组织开展相关货物的溯源调查等工作;
对检测呈呈阳的人员要及时隔离,并立即开展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防止由物及人的疫情传播和扩散。
四是加强应急工作保障。
要坚持“人物并防”的工作指导,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
结合实际,做好涉疫冷链食品封存场所准备,在区域内选定冷冻冷藏库作为涉疫食品封存场所。
及时制订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工作计划表,按计划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坚决防止输入性风险。
五是积极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按照新冠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督促发生疫情的场所,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认真整改。
因突发疫情导致暂时停业的,须在当地疾病预防中心指导下,进行终末消毒,经验收同意后方可复工。
进口冷链食品防疫制度
1.严格执行《新冠期间本市商品交易市场防控指引》和《新冠期间批发市场经营防控指引》,保持环境清洁,做好预防性消毒,并对重点部位抽样进行新冠核酸检测。
2.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的入库索证工作,建立台账,做到所有货品可溯源。
3.将进口冷链食品新冠核酸检测纳入到本单位重点抽样检测的范畴,并参照《新冠期间单位(部门)制定防控工作方案的指引》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现可疑污染物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置方案,避免污染扩大。
4.建立从业人员体温监测等健康监测制度,利用“健康宝”等手段,实行“绿码”上岗制。
若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求其不得带病上班,并及时就医。
做好因病缺勤人员缺勤原因和健康状况的记录。
5.从业人员在岗时应当根据岗位需要正确佩戴口罩、手套等,做好个人防护。
。
6.加强冷链食品及存储运输环节的预防性消毒。
①货物转运存放区域
对进口冷链食品等货物转运存放区域的地面、墙壁、称量工具、运输盛放容器等相关用品用具,使用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喷洒或擦拭消毒,消毒作用30分钟,清水擦拭干净。
货物转运存放区域的门把手、电梯按键、楼梯扶手等经常触碰的物体表面可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75%酒精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
②运输工具
运输进口冷链食品的货车、手推车等运输工具可使用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喷洒消毒,作用30分钟。
③货物外包装
货物外包装可使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
7.一旦发现新冠核酸检测呈阳的产品,迅速启动本单位(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并对相关呈阳产品采取临时封存等措施。
8.核酸检测呈阳的产品按照医疗废弃物集中转运处理,应使用双层黄色垃圾袋盛装,封口严密,避免运输过程溢洒或泄露。
9.参与核酸检测呈阳产品清运工作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
冷链食品疫情应急预案
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应对秋冬季可能发生的冷链食品物防新冠疫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
市场监管部门应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疫情的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把突发疫情应急工作与“冷链食品物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通过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为应对突发疫情提供保障。
2.依法规范,措施果断。
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突发疫情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疫情和可能发生的疫情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3.统领导,联防联控。
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县食安办应对突发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统领导,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联防联控,规范部署,积极处置,步调协调,行动有效,切实防控新冠疫情蔓延。
4.依法防控,科学应对。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规定,规范开展冷链食品物防新冠疫情应急工作,充分运用“XX省冷链食品闭环管理系统”(X冷链),提高防控水平。
5.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不断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健全全县新冠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设备及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冠风险评估,对新冠疫情的状况及时分析、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6.加强宣传,社会参与。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
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冠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
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二、领导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有:
冷链食品物防指挥办公室、疫情报告组、疫情处置组、宣传组及后勤保障组。
1.冷链食品物防指挥办公室
负责应急工作的协调、指挥和报告工作;
收集汇总各防控处置组的调查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报告,包括全县冷链食品物防工作动态、趋势、防控措施、防控效果评估、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建议等;
负责对全县冷链食品物防工作的业务指导、防控知识及物防业务知识培训等工作;
统筹安排食品等密切接触标本的采集及运输送样工作。
负责冷链食品物防新冠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
组长:
XXX
副组长:
XXX、XXX
成员:
XXX、XXX、XXX
2.疫情报告组
负责掌管报告和审核工作,通过“XX省冷链食品闭环管理系统(X冷链)”对信息进行追溯和分析,并及时向冷链食品物防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市食安办、市监部门等上级部门报告冷链食品物防新冠疫情信息动态。
3.疫情处置组
负责对冷链食品物防新冠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的食品采取就地封存、协助相关部门对呈阳冷链食品密切接触人员采取隔离等应急措施。
处置完毕后,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对疫点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对不配合接受隔离治疗的患者,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
4.维稳宣传组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冠疫情期间的冷链食品物防工作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X冷链”物防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
负责开展新冠疫情冷链食品物防应急知识普及;
协助县卫健部门开展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的追踪、排查及宣教工作,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
5.后勤保障组
负责冷链食品物防新冠疫情控制所需设施、设备、现场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保障运输车辆的正常运行,以满足疫情处置需要;
根据各工作组提出的资金需求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强化联防联控,做好相关舆情引导,提高公众预防意识和预防能力。
要强化组织领导,细分任务、排好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将防控工作一项一项抓好落实。
严格值班值守及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疫情发生地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根据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辖区内有关主体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商务部门加强行业指导,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二)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管理。
充分认识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防控市监部门疫情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全面做实做细各项防控措施。
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层层压实责任,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确保出现疫情及时响应处置。
加强交易场所风险排查和环境卫生整治,按照有关卫生规定,建立定期消毒清洗制度。
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交易场所和冷冻食品等的主动监测。
发现新冠核酸检测为阳的,第一时间会同相关部门落实相应控制处置措施。
加强对管理者、经营者、进场交易者、运输车辆司机等重点人群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人员登记、体温测量、口罩佩戴等措施,并提醒消费者佩戴口罩,引导人员保持合理安全距离,并加强日常巡查,对口罩佩戴、日常体温进行检查抽查。
要严防冷链食品疫情输入,按照要求做好管理者、经营者等工作人员的全面排查追溯,一经发现立即报告卫生健康部门或疾控中心,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健康观察等措施。
同时加强进场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核酸检测。
督促管理和经营人员勤洗手、勤换口罩,确保防护效果。
(三)狠抓业务培训,确保安全。
要加强对监管人员的“X冷链”业务培训,加强对抽样人员的冷链食品抽样业务培训,提升监管人员和抽样人员对冷链食品的新冠的追溯能力和处置能力,并加强有关物资储备,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障医疗安全。
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责任。
督促生鲜、冷冻水产品和畜禽肉类及其制品为主要经营品种的食品经营单位严格查验采购的冷冻水产品、畜禽肉及其制品的合格证明、交易凭证等票证和相关台账记录。
禁止采购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冷冻水产品、畜禽肉及其制品。
(四)加强应急管理,注重舆论引导。
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工作职责,疫情防控要根据防控态势采取不同响应措施,落实场所管理、人员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发现疑似症状人员时能及时送院诊治。
市场保供要提前做好货源组织方案和临时交易场地方案,确保市场供应。
注重舆论导向,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对引发社会恐慌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依法、高效、规范处置核酸检测呈呈阳物品,最大限度阻断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的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辖区范围内冷链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发现新冠核酸检测呈呈阳后的应急处置工作。
发生应急情景时,立即按照本预案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确认新冠污染的冷链食品及外包装,落实传染源管控、切断传播途径、易感人群保护等防控措施。
二、应急处置架构
本预案在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控办)的统指挥下,由市冷链食品物防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市物防专班)牵头协调,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迅速组织开展冷链食品溯源调查及“呈阳物品”或疑似“呈阳物品”的应急处置工作,各区县(市)冷链食品物防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属地物防专班)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启动
相关检测机构一旦发现核酸检测初筛呈阳的冷链食品,属地物防专班应提请属地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属地防控办)立即启动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
经省疾控中心复核检测结果为呈阳的,市物防专班提请市防控办立即启动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初筛呈阳的处置
1.呈阳复核。
对食品检出新冠核酸呈阳的,采样机构应立即将样本运送至市疾控中心进行复核,并送省疾控中心开展呈阳复核、病菌分离培养、基因测序等分析工作。
同时,属地防控办应将冷链食品新冠核酸初筛呈阳的情况立即逐级报告至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防控办)。
2.先行处置。
属地物防专班协调相关成员单位立即对可疑冷链食品开展以下先行处置工作:
(1)溯源调查。
市监部门立即开展可疑冷链食品的溯源调查,通过“X冷链”系统检索及现场核查方式,对同批次涉疫产品的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进行核查。
公安、交通运输、XX集团等部门(单位)协同开展车辆运输等调查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分析传播链和危险因素,全面排查呈阳食品接触者。
(2)食品及场所管控。
根据溯源调查情况,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尚有涉疫产品库存的,应立即采取就地封存措施,立即停止与检出核酸呈阳食品直接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立即关闭检出核酸呈阳产品所在场所(区域),同时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可扩大关闭范围,并做好预防性消杀工作。
现场处置过程中,如不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可能导致传播的,卫生健康部门在属地防控办的统指挥下,可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采取封存食品以及相关物品或者暂停销售的临时控制措施。
(3)接触人员防控。
卫生健康、市监等部门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现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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