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徐水区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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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营村——北高桥村
107国道——南高桥村
范马庄村——县界
义联庄乡
本辖区盘山渠
附件2
徐水区河长制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完成时限
一
深化完善河长制
1
方案、制度、办法
出台《河长制实施方案》,成立“河长制”办公室,并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和所需工作经费。
明确各级“河长”和“河库警长”、护河(库)员,出台《“河长制”工作制度》,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面实施“河长制”。
村级河长配套设立河库巡查员、保洁员。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区河长制
办公室
政法委、
编办、财政局
2017年
5月31日
2
公示制
在主要媒体上公布河长制相关信息、年度治理目标和重点项目,在河岸、库岸、湿地的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姓名、职责、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
宣传部
6月30日
3
工作方案
按照职责分工,各乡镇出台有针对性的《“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干部主抓“河长制”工作。
区河长制相关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
健全基层河长组织体系
村(社区)设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城镇落实专管人员。
二
主要工作
㈠
加强水资源保护
严格水资
源开发利用
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
到2020年,全县年用水总量为1.6亿立方米;
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水利局
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规划局、环保局等部门
全面提高
用水效率
抓好工业节水。
到2020年,高耗水行业用水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以上。
工信局
发改局、财政局、环保局、水利局等部门
抓好城镇节水。
到2017年底前,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到2020年,全县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
住建局
发改局、工信局、环保局、食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
抓好农业节水,推进农田节水设施建设,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微灌、集雨节灌和喷灌技术,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75。
发改局、农业局、财政局等部门
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
实施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
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开展全区入河排污口水质及水量现状调查,及时对入河排污口管理数据库更新;
2017年底前,开展入河排污口优化和规范化建设,并封堵所有非法设置的入河排污口。
发改局、住建局、环保局、工信局、国土局、规划局等部门
㈡
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严格河湖岸线水生态空间管控
到2018年底,在已完成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划界竖桩的基础上,完成平原区流域面积大于50平方公里的河道和全区2座国管公益性水库管理范围的划界竖桩工作。
国土局
规划局、环保局、农业局等部门
5
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到2017年底前,完成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
2020年底前,完成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规范保护区标志和标识,设置界碑、交通警示牌、宣传牌并增加生态隔离防护设施等。
安肃镇政府
环保局
水利局、农业局、等部门
6
严格河湖、水库管理范围内活动监管
集中整治非法挤占河湖、水库行为,加大河湖、水库的保护力度,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非法采砂,到2018年底,使所有非法挤占河湖管理范围行为全部退出,恢复河湖、水库水域的生态功能。
住建局
公安局、环保局、规划局、农业局、国土局、住建局等部门
㈢
加强水污染防治
7
全面整治不达标重污染河流
加大重污染河流综合整治力度。
对全区3条主要河流,逐一排查水质达标状况,对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河道,编制达标方案,明确治理目标和主要任务,确定治理项目和工程内容。
自2017年起,每年向社会公布治理进展和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
发改局、水利局、住建局、农业局等部门
8
加强工业
污染防治
全面取缔“十小”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土小”企业;
全面排查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将上述行业企业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并于2020年底前分年度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其它涉水企业生产废水直排入河的,必须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进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工业企业废水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标准要求后,方可排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推动工业企业入园进区。
发改局、工信局、水利局、住建局、国土局、安监局等相关部门
9
加强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全面加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提升污水收集能力。
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提升污水处理能力。
10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控制
按照《徐水区划定畜禽禁养区限养区的规定》,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对限养区进行规范化管理。
到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建设,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逾期完不成的一律予以取缔。
农业局
环保局、水利局、规划局、国土局等相关部门
11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
制定实施全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
建设高效清洁农田,积极推广保护性耕作、化学农药替代、化肥机械化深施、精准化施肥和水肥一体化等控源减排技术,推进农家肥、畜禽粪便等有机肥料资源的综合利用,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标准规范。
到2019年,全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
发改局、环保局、质监局等相关部门
12
加大河湖、水库保护力度
对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水体功能为Ⅰ-III类的河流等环境敏感区,利用现有渠道、沟、塘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严禁农田退水直接排放进入地表水体。
水利局、农业局等相关部门
㈣
加强水环境整治
13
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
完善水源地布局建设,开展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管理,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到2020年,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者优于III类水。
14
推进河湖、水库管理政府购买服务
继续实施农村垃圾及河道保洁长效机制,以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为方向,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环境整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善农村人居水环境。
环保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
15
建设沿河水系林网工程
开展河流堤岸及河流沿岸线防护林建设,在不影响行洪安全的前提下,重点对区域内的瀑河、漕河、萍河3条主要河流(总长度91公里)沿岸两侧及部分河流可视范围实施绿化,营造水土保持林、特色经济林,构筑以河流为骨架的水系林网,实现河流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水利局、国土局等相关部门
16
建立水环境监测预警与响应系统
推进“互联网+环保”,建设“智慧环保”。
实施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主要河流和重点水库以及县城饮用水水源地的管理基础信息系统、污染源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环境立体监测系统建设,形成流域源控响应数据库。
到2020年,实现覆盖全区的水资源和水环境监测信息采集、传输、储存、处理及应急预警响应系统,实现水资源环境信息动态化、污染源和排污口智能化管理及机制。
发改委、工信局、水利局、国土局、住建局、农业局等部门
17
加强美丽乡村建设
落实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落实“以奖促治”政策,全面实施农村垃圾处置和生活污水治理等工程。
到2018年底前,完成现有沟渠坑塘垃圾等清理工作,消灭农村污水、垃圾直排入河乱象。
对城镇周边的村庄,优先选择接入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统一处理;
距城镇较远、居住分散的村庄,加快农村生活供排水、旱厕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对生活污水进行相对集中收集,采用适宜方式进行处理。
农工委
住建局、卫计局、等相关部门
㈤
加强水生态修复
18
加强河湖、水库水生态保护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
强化水源涵养林的建设与保护,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加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力度。
水利局、环保局、国土局等相关部门
㈥
加强执法监管
19
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成立由水务、公安、环保、城管、国土、林业、农业、畜牧、建设等单位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由河长办组织每季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治河管河,发现问题现场处理,对顶风作案、暴力抗法、违法违规情节特别严重的,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区河长制办公室
水利局、公安局、环保局、国土局、农业局、住建局
附件3
三、主要河道各级河长名单
序号
市级河长
县级河长
分包河流
参谋单位
及技术参谋
流经区域
乡(镇)级河长
分包“河库警长”
副市长
杨伟坤
副书记周民选
环保局:
王志国
水利局:
副科张洪新
公安局:
办公室主任崔超
国土局:
副局长付丽
农业局:
副局长陈建国
高林村镇东史端镇崔庄镇
赵秋良(崔庄镇党委书记)
周信峰(崔庄镇镇长)
张承志(高林村镇党委书记)
彭彩红(高林村镇镇长)
孙卫彬(东史端镇党委书记)
曹马力(东史端镇镇长)
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崔超
副区长马志信
李贺永
副局长王党立
国保大队长王文斌
主任科员杨卫东
王志忠
瀑河乡、遂城镇、安肃镇、崔庄镇、大因镇、户木乡、
东釜山乡、大王店镇
张江(瀑河乡党委书记)
尹硕(瀑河乡乡长)
张永胜(户木乡党委书记)
黄剑波(户木乡乡长)
梁琪(大因镇党委书记)
许会运(大因镇镇长)
高卫华(遂城镇党委书记)
刘贺群(遂城镇镇长)
王学志(东釜山乡党委书记)
贾少军(东釜山乡乡长)
叶松(大王店镇党委书记)
李爱峰(大王店镇镇长)
刘志敏(安肃镇党委书记)
杨二永(安肃镇镇长)
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文斌
副区长李建军
李剑侠
副科杨桂桐
副局长王志海
副局长张全祝
崔占福
漕河镇、正村镇、留村镇、大因镇
义联庄乡、东釜山乡
黄明(义联庄乡党委书记)
贾文军(义联庄乡乡长)
王全兴(留村镇党委书记)
连建中(留村镇镇长)
霍启东(漕河镇党委书记)
张宏(漕河镇镇长)
赵福军(正村镇党委书记)
王梦楼(正村镇镇长)
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志海
附件4
徐水区推行“河长制”管理各级领导分包河流一览表(漕河)
河流
流经乡镇
乡镇河长
村级河长
联系方式
村名
河长
漕河
副区长李建军
副书记:
曹建章
副镇长:
王继元
辛立明
司法所长:
王福英
组织委员:
董新强
人大主席:
要熙明
副镇长李颖
留村
赵立刚(支部书记)
师庄
师全良(支部书记)
田村
田东红(支部书记)
留东营
白继光(支部书记)
东庄
陈文周(支部书记)
南高桥
王四清(支部书记)
大营
李志明(支部书记)
南亭
刘新建(支部书记)
北高桥
关大勇(支部书记)
党委副书记
崔大鹏
范马庄村
史成锁(支部书记)
小西张村
李林忠(村主任)
小东张村
刘占红(村主任)
大东张村
张洛九(村主任)
高军
龙化村
赵贷尔(村主任)
王村
贾听湖(支部书记)
贾鹏
小因村
王豹尔(支部书记兼主任)
防陵村
赵虎安(支部副书记)
崔迪城
崔振华(村主任)
李迪城
李富尔(村主任)
20
于迪城
于占齐(支部书记)
21
张建伟
北楼
连春和(支部书记)
22
东白亭
王秀军(支部书记)
23
马官营
郭亚青(支部书记)
24
河西
范大月(村主任)
25
梁家营
梁廷伟(支部书记)
26
李梁庄
梁义(支部书记)
27
漕河
孙二民(村主任)
28
平家营
平艳池(支部书记)
29
米家营
杨海涛(支部书记)
30
中所营
田福生(支部书记)
31
空城
李增喜(村主任)
32
贾官营
韩泽民(支部书记)
33
党委副书记:
郭志东
王官营村
周桂海(支部书记)
34
于坊村
易红岩(村主任)
35
南青宫村
骆凤德(支部书记)
36
北青宫村
张顺成(支部书记)
37
毛家营村
王田(支部书记)
徐水区推行“河长制”管理各级领导分包河流一览表(瀑河)
瀑河
副区长马志信
李蕴生
高峰
武装部长:
李宏勇
新立庄
陈树僧(支部书记)
郝王庄
赵永泉(支部书记)
沙口
贾国壮(支部书记)
南公
周章来(支部书记)
水磨头
王全国(支部书记)
北营
崔三群(支部书记)
扈占涛
东凡村
耿志庆(支部书记)
耿春青(村主任)
解村
詹雪(支部书记)
北凡村
刘树祥(支部书记)
孔令朋(村主任)
王欣
义合庄村
滕连军(支部书记)
坟台村
国涛(支部书记)
西张丰村
何大玲(支部书记)
东张丰村
刘洪奎(支部书记)
王马村
刘海青(村主任)
南张丰
唐二国(支部书记)
前所营
马瑞英(支部书记)
北上关
许成宝(支部书记)
城内
王玉志(支部书记)
瀑河
南关
高二东(支部书记)
南城
张铁良(支部书记)
东于庄
李强(支部书记)
西于庄
于伟东(支部书记)
刘建忠
大马各庄
王凤刚(支部书记)
广门
张爱民(支部书记)
小赤鲁
胡长河(支部书记)
大赤鲁
魏彬彬(村主任)
曲城
刘大为(支部书记)
冯家町
王增虎(支部书记)
小庞村
马彦章(支部书记)
大庞村
赵振山(支部书记)
张华村
张辉(支部书记)
城西
王学军(支部书记)
遂城
蔡仲波(支部副书记)
东关
杨军(支部副书记)
石桥
王雨清(村主任)
38
谢坊
祁永胜(支部书记)
39
谢坊营
张宝才(支部书记)
40
副镇长薛华岭
南贺寿营村
张卫(村主任)
41
葛村
张进喜(支部书记)
42
伍级村
李建书(村主任)
43
南白塔村
贾维志(支书兼主任)
44
副镇长田贺中
小千秋村
马万朋(支书兼主任)
45
大千秋村
马大壮(支部书记)
46
汉阳村
李国旗(村主任)
47
大因村
蔡笑尔(村主任)
48
任庄村
任来元(村主任)
49
宣传委员:
张增葆
肖迪城村
李占友(村主任)
50
崔迪城村
崔英怀(支部书记)
51
于迪城村
于茂田(支部副书记)
徐水区推行“河长制”管理各级领导分包河流一览表(萍河)
萍河
副书记周民选
贾诚朴
李芳
赵莹
人大副主席:
郑艳霞
田庄
田永志(支部书记)
李庄
李占月(支部书记)
西崔庄
朱六成(支部书记)
东崔庄
朱发启(支部书记)
四新庄
魏大领(支部书记)
兴隆庄
王建民(支部书记)
干沟
王来运(支部书记)
副书记:
郑春伟
商志伟
南庄头村
申志祥(支部书记)
肖金营
王杰(支部书记)
田村铺
赵彩章(支部书记)
靳旭东
郑庄村
郑建国(支部书记)
南北里村
刘志国(支部书记)
东史端村
刘占良(支部副书记)
西史端村
国自新(支部书记)
北营村
王洪山(支部书记)
南营村
刘建伟(支部书记)
徐水区推行“河长制”管理各级领导分包河流一览表(支流)
屯庄河
宋艳红
豆村
唐国龙(支部书记)
徐士军(村主任)
扈君萍
孙村
李忠(支部书记)
刘金刚(村主任)
孙村营
刘文江(支部书记)
刘洪刚(村主任)
副乡长:
张冬友
屯庄村
谢书德(支部书记)
李超(村主任)
吴占魁
城北
郭建英(支部书记)
城北庄
胡大臣(支部书记)
盘山渠
副乡长郭振坤
侯庄
侯秋生(支部书记)
景庄
牛四海(支部书记)
西张庄
张振江(支部书记)
五香坡
刘满祥(支部书记)
西丁庄
丁义芳(支部书记)
西马庄
田正勇(支部书记)
崔文生(支部书记)
义王庄
张艳超(支部书记)
刘林庄
张彦辉(支部书记)
赵庄
田文同(支部书记)
周庄
周红星(支部书记)
刘建国(支部书记)
枣园
刘海山(支部书记)
白莲峪
邱福瑞(支部书记)
西刘庄
郑宝堂(支部书记)
西田庄
田文生(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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