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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机动车尾气检测。
加强与新城机动车排气检测站沟通指导,每季度定期联合质监部门对尾气检测站进行监督检查,着力推进能力建设,规范检测站运行管理。
全年累计检测车辆40207辆,核发绿标55653张、黄标2153张。
四是秸秆禁烧。
会同农业局制定了《长兴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加强与各单位日常工作协调,落实日常执法巡查通报制度,全面实施夏、秋两季禁烧工作。
向各乡镇(街道、园区)下发秸秆禁烧通告,制定实施秸秆禁烧工作落实情况督查方案,全面开展禁烧巡查,成立秸秆禁烧工作巡查执法领导小组,下设7个巡查组和1个办公室,环保分局(所)80%以上的执法人员参与执法巡查,巡查时间为每天8点至19点,做到对现场起火点发现一次、扑灭一次、教育一次、处罚一次,其中夏季禁烧期巡查15天,秋季禁烧期巡查45天。
电视台进行跟踪报道,对不良行为进行曝光。
夏季秸秆禁烧期间巡查共发现起火点229个,行政处罚75次;
秋季秸秆禁烧期间巡查共发现起火点15个,行政处罚7次,比去年同期有较大改善。
建立秸秆禁烧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责任人保证金挂钩机制,成立4个考核小组,采用明查与暗访、现场考评和资料考评相结合的方式,推进乡镇秸秆禁烧考核工作。
五是耐火行业转型升级。
加快推进耐火废气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全县燃煤耐火及琉璃瓦企业尾气治理设施验收,落实奖励资金发放,积极配合经信等有关部门推进全县耐火转型升级工作,完成全县8个重点乡镇耐火行业调研,积极联系对口夹浦镇、水口乡,做好企业转型升级技术指导,协助乡镇、企业完成“一乡一策”、“一企一策”制定。
3.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饮水安全。
一是开展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调整。
按照省厅的统一要求,我县对部分需要调整的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进行了调整,委托浙江大学编制了《长兴县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修编方案》,上报市局,完成湖州市统一评审,并定于11月初完成省厅专家审查。
二是开展饮用水源地排查与评估。
下发了饮用水源地安全隐患排查通知,完成了《关于合溪水库饮用水源安全保障的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对《长兴县合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建设办法》进行了修订。
5月初,对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合溪水库、包漾河地理位置、供水能力、服务人口、水质现状等基础环境状况进行了调查与评估,为科学开展水源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2014年12月初完成合溪水库合格饮用水源创建工作。
三是加强合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
多次召开成员单位和上游乡镇工作例会和现场会,明确整改内容,落实责任主体,加强工作督查,形成工作合力。
每月落实对上游四个乡镇交界断面和水库入口处、库中、泄洪处的两次人工水质监测,及时反馈结果给县分管领导、各有关乡镇;
与交警大队一起开展了合溪水库路段危化品运输车辆夜间突击检查,确保无突发事件发生。
四是落实太湖蓝藻巡查和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
落实人员加强对太湖沿岸蓝藻巡查,确保蓝藻多发季,每天1次蓝藻巡查,每周2次监测,截止目前没有出现大面积蓝藻爆发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现象。
按照相关规定,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乡镇水饮用水源地分别开展至少每月1次和每两月1次的水质人工监测,自动监测站每天进行6次水质分析,数据可实时查看。
4.健全重金属污染防治措施,深化长效管理。
一是落实长效管理常规工作。
继续开展5部门联合长效管理检查工作,督促所有在产铅蓄电池企业做好工艺装备升级、环保治理设施改造、职业卫生防护、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等工作。
目前,全县在产铅蓄电池企业废气治理设施已全部改造为滤筒+高效过滤除尘器,共改造104套;
所有企业全部改为全自动污水处理设施,其中天能电池、天能电源材料、天能动力、超威电源长兴郎山分公司、铁鹰电气、金太阳电源、宝仕电源、宝能电源、诺力电源、长广浩天电源、赫克力共16家企业投入1900万元,增加了超滤+反渗透膜法处理工艺,剩余2家企业膜处理改造工程正在改造中。
二是开展环保核查工作。
我县在产铅蓄电池企业共18家,目前已有天能电池、天能动力2家通过环保核查,江森自控、天能电源材料2家已通过省厅核查,资料上报环保部,另有超威郎山分公司、金太阳电源、宝仕电源等10家的环保核查材料已上报省厅(其中8家省厅以来长兴开展现场核查)。
其余4家企业正在准备核查资料。
三是配合省厅完成考核工作。
按照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考核办法,积极配合省厅做好2013年度实施方案考核工作,4月初,完善了各项资料准备,核实我县涉重行业废水废气中铅新增排放量、削减量、环评执行率、重点区域环境质量、重点项目完成率、重点企业达标排放率、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率、企业环评执行情况等数据,上报省厅、环保部,整个考核工作已于6月完成。
四是推进中欧合作计划实施。
1月初,召开中欧合作项目启动仪式。
3月25日,组织全县铅蓄电池企业及周边省市铅蓄电池企业开展了第一轮技术培训。
4月、5月邀请省环科院、国际铅研究中心等有关专家实地入企开展调研,提出针对性的整改建议;
7月份组织了第二次铅蓄电池行业技术交流会,11月计划组织一次危险废物管理技术培训会,目前整个合作计划正在稳步实施。
五是推进涉汞行业整治工作。
根据我县涉汞行业整治方案要求,认真落实“三个一批”,目前白岘乡1家节能灯生产企业圣迪照明已落实了关闭,其余11家企业开展整治提升,3家企业已淘汰液汞,使用固汞;
改手动注汞为自动注汞。
其余8家已基本完成整治提升任务。
11家电光源生产企业已完成含汞废物规范贮存与处置,其中昌盛新光源已完成县级验收。
6.规范固废及辐射源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一是危废管理。
我县危废产生单位主要集中在铅蓄电池、酸洗磷化、机械制造、化工等几大行业,产生单位以铅蓄电池行业最为突出,处置单位有天能电源材料、超日再生资源2家。
今年以来,切实加强了危废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的监管,通过日常检查结合交叉检查,督促危废产生单位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确保危废产生单位危废转移均委托有资质处置单位处置,委托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专业运输单位运输,督促企业规范申报转移计划,办理跨省转移手续,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规范日常台帐记录,危废应急处置预案等,进一步规范了企业危废处置经营行为,确保环境安全。
同时,启动了危废环保核查工作。
二是辐射源管理。
做好放射源、废旧金属熔炼企业长效管理,加强和谐绿色电磁宣传,审批辐射项目7只。
下发《长兴县2014年电离辐射环境监管及监督性监测实施方案》,加强放射源、废旧金属熔炼企业监管,联合市局对我县涉源企业进行排查监测,查找存在的问题及隐患,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安全。
三是污泥无害化处置。
积极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监管工作,进一步理顺污泥产生、运输、处置环节三方职责,稳步推进全县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全年湖州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焚烧污泥节能环保项目累计处置污泥3.34万吨,日均处置污泥稳定在110-120吨,全县污水处理、印染企业污泥基本得到无害化处置。
与此同时,南方水泥2期日处理200吨污泥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预计近期可投入运行。
四是污染场地排查。
我县污染场地排查治理修复工作已启动,首家排查治理修复在长兴昌盛电源有限公司关闭原址开展,目前已委托湖州中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检测评估,检测数据及评估报告已完成。
同时委托浙江理工大学开展了全县关闭铅蓄电池企业场地重金属污染状况的调查与分析。
(二)激励约束并举,紧盯总量减排目标
1.推进减排项目建设。
年初制定年度减排计划,县政府与25家责任单位、重点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
修改并出台了《长兴县主要污染物减排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污染物减排、水泥氮氧化物脱硝补助奖励政策。
明确并完成30个重点减排项目,包括完成林城污水厂提标改造、和平和美污水厂迁建;
完成4个中水回用项目,完成6家养殖场治理提升;
浙能电厂4台机组已全部完成脱硝设施建设,同步取消烟气旁路挡板;
全县11条2500吨以上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在去年完成4条的基础上,今年安排的7条脱硝设施全部建设完成。
2.开展排污许可有偿使用与规范管理。
把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作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的一项重要经济政策和手段,自2010年9月实施以来,已累计实施203个项目。
规范排污许可管理,简化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发放坚持“三结合”,即与总量控制结合、减排结合和排污权有偿使用结合,全年共办理排污许可证87家。
3.创新总量控制制度。
在去年完成28家企业刷卡排污系统安装的基础上,今年新增8家企业安装刷卡排污,合计已完成27家企业网络化、系统化和集成化,废水排放企业可在管理平台上管控,出现超标即刻发送短信告知。
主要针对水泥、印染企业实施差别化排污总量控制、差别化排污权激励、差别化排污权租赁、差别化排污收费、差别化激励奖惩,制定出台了《长兴县工业企业差别化排污权配置实施办法(试行)》。
(三)注重创建引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以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现场会在湖州举行为契机,围绕考察线路精心准备,向与会领导充分展示我县生态建设成果,提升长兴形象。
5月20日,环保部正式命名我县为“国家生态县”,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10月8日在大剧院成功举办全县国家生态县创建总结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动员大会。
牵头编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4年工作计划》,从大力推进全国第六批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建设、大力推进省环境功能区划试点县建设、大力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建设三个方面明确改革内容、年度任务。
2.落实生态市建设目标任务和生态创建。
根据《2014年生态市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和我县生态建设工作实际,上半年制定县政府与乡镇(街道、园区)、部门生态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签订责任状。
认真落实生态创建复查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督查各项迎检准备。
同时,积极配合市生态办做好省级生态市创建验收工作,配合市生态办做好国家生态市技术核查资料收集和线路安排等工作。
根据2014年生态创建目标任务,完成林城上狮村创建国家级生态村资料审核上报工作(省里今年无申报计划下达);
完成画溪街道创建省级生态街道申报工作,已完成公示,待省级命名;
成功创建1个市级生态街道、17个市级生态村、2个市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3个市级绿色社区和4个省级绿色学校;
指导2个乡镇开展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创建工作。
2.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完成第一轮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40个行政村中介审计归档工作,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加强与省厅对接,完成中央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评价自查工作。
针对第二轮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到位较晚的问题,结合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序推进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13年申报的小沉渎、北汤村已全部完成项目工程建设,资金陆续到位,现正等待综合验收。
同时,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方案评审,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技术指导。
3.深化“四边三化”行动。
年初制定出台《“锦绣长兴”专项行动2014年“四边三化”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全县“三集中五攻坚”行动计划,明确4000亩绿化任务;
今年累计完成“四边”绿化179.4公里、面积4797亩,完成县下达任务167公里、面积4000亩的107%和120%,其中:
公路边绿化20.9公里、面积1271.8亩;
铁路边绿化4.3公里、面积114亩;
已清淤河道绿化154.2公里、面积1457.6亩;
废弃矿山复绿面积1953.6亩。
累计完成河道整治1000公里,超额39倍,对全县1522公里河道保洁全覆盖;
完成废弃矿山治理18个,完成113%;
完成景区“三化”2个,完成100%。
组织开展督查通报,指导乡镇打造工作亮点,加强对乡镇、部门督查考核,通报考核结果;
每月和每季向市生态办报送条线工作进度;
完成省对市考核县级资料上报工作,代表市接受省对市“四边三化”现场考核。
4.巩固矿山码头整治成果。
对博力、德宁、锦国三家湿法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指导,实现水洗石子废水三级沉淀、回用后零排放。
严格执法检查,对福莱特、博力、大自然等多家矿山实行限期整改,对浙宝、富强实行了停产整治,对大煤山钻孔作业未能做好防尘给予处罚并限期整改到位。
配合县矿治办、国土局等部门做好绿色矿山创建,“6S”现场指导,复垦、开发利用以及生态恢复治理等多种方案的评审,对5家矿山企业机组拆除工作进行了验收,共拆除机组7套。
对矿山码头实施了整治提升专项行动,要求码头按高标准建立配套的“三废”收集与处理设施,同时对环保设施运转情况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检查。
(四)加强环境监管,提升监测服务能力
1.落实常规监测任务。
全年出具监测报告829份,检测报告412份,比对报告111份,验收报告36份,共完成监督性监测360多家次。
完成常规地表水、气、降水监测,加强2个水质自动站、2个空气自动站日常运维,共获数据1万多个。
增加了水库及上游共6个点的监测频次,特别做好藻类相关的数据的监测分析,为水库水质管理提供了较为及时的数据。
合溪水库监测蓝藻监测37次,提供数据446个。
太湖蓝藻共监测46次,测得数据2898个。
完成应急监测15次,开展应急演练2次。
配合公安开展环境涉刑案件的监测6次,为3起涉刑案件提供了主要证据报告。
积极配合大队(分局、所)开展环境执法行动,共出具报告385份。
2.对外发布PM2.5监测数据和加快水质自动站建设。
在去年9月底完成2个空气自动站改造任务的基础上,都分别新增了PM2.5监测项目,今年3月开始对外公布PM2.5数据。
完成了3个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并投入运行。
3.强化技术支撑能力。
3月份,根据局监测站和相关科室对城南工业功能区开展的铅酸蓄电池企业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周边环境质量状况的监测调查结果,形成《2014年长兴县铅酸蓄电池企业专项监测总结报告》,为后续重金属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撑。
按监测方案为治水行动提供监测支持,编制“长兴县县级河道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方案”,对16条县级河道地表水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共布设点位45个,监测项目为6项。
泗安塘、西苕溪、长湖申三条主要河流每月监测1次,其余按丰水期和枯水期要求开展监测,共获监测数据2340个。
完成全县印染整治验收监测任务。
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通过对自动监控系统网上日常巡查,今年以来累计发现异常情况1500余次,及时发送报警短信1100多条,回复省级监控巡检单182件,回复市级监控巡检单205件,回复率为100%;
完成7家企业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联网工作;
引进第三方监理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实施专业监理,全年累计实施现场监理检查60家次;
开展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对12家运行不正常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站点企业下达限期整改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确保了全县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为污染减排、环境执法等环保管理工作做好技术支撑。
(五)强化环境监察,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1.突出重点排查,深化专项执法。
春节前,开展了全县环境安全大排查,范围包括重点河流、湖库、饮用水水源地和居住区等重点敏感区域及周边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涉氨制冷企业、重点排污大户等;
开展了学校周边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对学校周边1公里范围内所有工业企业等隐患点位进行地毯式排查,确保不留死角。
分别开展了以排污收费稽查、涉气企业、涉水企业、保障饮用水安全、医药制造企业、涉重金属企业、治霾318攻坚行动工业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的“天网”2014-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专项行动。
2.严格现场执法,查处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3260人次,检查企业4940余家次,其中夜间突击检查企业811家次;
开展县级飞行监测12次,抽查企业131家,达标企业129家,达标率98%;
共立案查处118件、简易程序处罚14件,移送追究环境违法刑事责任5件,刑事拘留7人,行政拘留18人。
3.落实排污申报,推进排污费征收。
认真抓好排污费申报登记和核定工作,按照排污费申报登记和核定的工作要求,对全县的排污企业和排污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指导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排污申报登记,为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完善投诉渠道,加强信访维稳。
充分发挥“12345”和“110”投诉举报功能,完善《长兴县环保局环境投诉举报及信访件处理程序》,规范信访受理登记、转办、调查处理、回复制度和责任追究,做到件件有交办、件件有处理、件件有反馈,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1187件,处理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96%以上。
(六)推进简政放权,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1.优化服务举措,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落实强镇扩权,进一步将行政审批权下放给中心镇环保分局;
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梳理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
今年起正式启用局网上审批系统,大幅提高办事效率;
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年公开政府信息117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4条,公示环评报告全本和环境执法信息,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100%,监督性监测公布率100%;
强化中介机构管理,开展环评中介考核。
2.规范审批程序,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完善内部审批程序,优化办事流程,严防审批风险,提高办事效率。
全年共审批项目1005个(其中报告书26个、报告表240个、登记表739个);
共完成项目三同时验收项目105个,参与省市审批项目验收6家,同意试生产45家。
3.坚持规划先行,严格项目环保准入。
与经信委共同出台了《长兴县模压复合材料检查井盖及塑料造粒生产企业准入条件》,规范了模压复合材料检查井盖及塑料造粒生产项目选址和源头控制要求;
与农业局共同出台了《长兴县畜禽养殖区域规划》、《长兴县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2014—2016年)》;
积极推进画溪工业功能区和图影省级旅游度假区的规划环评,目前均已通过审查小组审查。
(七)抓实“三比一讲”,建设高效环保团队
1.加强效能督查,推进作风切实转变。
制定了年度纪检工作方案,完成了全局人员岗位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工作。
每月对局属各单位进行效能、作风督查,按时上报正风肃纪半月报。
今年以来,由于违反机关效能而被通报批评的编内1人,编外2人,因监管不力承担责任3人,直接扣发奖金6人。
2.启用信息平台,提高协同办公效率。
局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全面投入试运行,各类业务数据和资料实现共享,协同办公和环境监管能力显著提升。
同时,通过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全局信息化操作水平。
3.创新管理机制,提升干部综合素质。
通过完善工作、人事制度,创造和谐工作环境。
实行岗位定期述职,加大中层干部岗位工作实效检查督查力度,重点将中层干部岗位工作的完成进度、工作实效公开亮相。
组织2批次参加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并联系县法院行政庭组织局部分人员旁听安吉县质监局行政处罚诉讼案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空气环境质量因雾霾影响大,影响市对县考核。
2014年空气环境优良率实施AQI考核,根据生态市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考核评优前置条件要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考核结果必须达到良好以上,但由于雾霾天气较多,优良率仅为60.02%,影响到今年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二)饮用水源管理保护难度大风险大。
今年进入夏季,合溪水库个别指标出现异常,水质出现恶化趋势,尽管相关乡镇、部门已积极采取措施,起到了一定抑制作用,但饮用水源地供水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此外,作为备用水源地的包漾河周边水系蓝藻带时有出现,增加了供水安全风险。
(三)危废监管工作压力日益增大。
目前我县危废产生单位较多,产生量不断增大,且部分企业意识不够强,存在管理不规范,管理随意性较大等问题。
当前新环保法对危废处置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危废管理形式日趋严峻。
另外,部分企业产生的危废很难得到有效处置,各地危废处置单位不愿接受外地危废,导致产生单位危废大量堆存,无法正常处置。
三、2015年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
2015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也是新环保法实施的开端之年,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将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紧盯两个目标,先行两个探索,实抓两个治理,全力推进各项环保工作再上台阶。
紧盯两个目标:
一是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根据我县“十二五”减排总任务和之前各年度进展情况分析,2015年我县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预计下降率: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削减2%以上、2%以上、6%以上和7.5%以上。
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水污染减排重点工程,包括城镇截污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厂负荷提升、提高中水回用项目回用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畜禽养殖治理提升;
大气污染减排工程,包括火电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水泥企业脱硝、玻璃企业脱硫脱硝。
二是改善环境质量目标。
2015年起,全省将对县级城市空气质量(PM2.5)进行考核,重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着力工业废气治理,确保我县空气质量稳定向好,各项指标达到省、市考核要求。
继续深化“五水共治”各项牵头工作,力争交界断面考核优秀。
实抓两个治理:
一是强化工业污染治理。
做好蓄电池行业的长效管理,加快推进铅蓄电池企业环保核查工作,确保完成所有在产铅蓄电池企业通过环保部核查;
巩固印染、化工及喷水织机行业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深化水泥企业粉尘治理,完成特种水泥脱硝改造;
开展全县涉及VOCs排放企业的摸底调查,核算全县VOCs总量,逐步推进VOCs总量削减替代和废气治理。
二是深入环境综合治理。
力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总结治霾攻坚行动经验,探索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联动机制;
持续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加快在线监测和刷卡排污系统安装,加大监测网络覆盖;
做好县级“河长制”河道(夹浦港和北横港)综合治理牵头工作,强化河道水质监测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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