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经理安全文明施工总交底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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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占地面积约为3300.36平方米、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7482.14平方米、规划净用地面积为15131.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8786.48平方米、其中住宅楼55258.54平方米、商铺为1109.4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1684.33平方米、(2-1#楼占地面积1363.7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6124.68平方米、总高度58.3米、2-2#楼建筑占地面积为481.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3390.53平方米、总高度98.9米、2-3#楼占地面积919.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6728.42平方米、总高度98.9米、2-4#楼占地面积为4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68平方米、总高度8.85米、本工程塔楼采用剪力墙结构体系、纯地下室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结构抗震等级、剪力墙三级、地下室相关规范的框架抗震等级三级、地下室超出上部结构相关范围内且无上部结构部分的抗震等级四级、使用年限及安全等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安全等级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甲级、建筑耐火等候高层楼一级、2-4#楼防火等级二级、抗震设防丙类、抗震烈度6度、建筑场地Ⅱ类、地下室防水等级底板、外墙二级、顶板一级、地上部分主楼防水等级为1级、屋面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为25年。
本工程正负零相对于绝对标高24.75米、地下室抗浮设计绝对标高24.3米、桩基钻孔灌注桩筏板基础。
1.3地下室人防地下室结构概况:
本工程地窒面积大、2#地下室的基础底板及地下室结构由10条后浇带分割成九部分、本工程基础为桩承台筏板基础、基础底板厚度主楼600MM其余厚度400MM、底板面标高-5,3M、局部电井坑底6.85M、集水井、污水坑底标高-5.9~6.1M、本工程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11684.33M2,其中人防建筑面积为9248M2,人防使用面积为9248M2,人防掩蔽面积为6024M2,掩蔽人数为6204人。
本工程为附建式人防,平时为地下汽车库,设2个宽度均为7米的双车道汽车坡道出入口,5个直通室外楼梯及室内5个楼梯作为平时消防疏散口。
设5个防火分区,12个防烟区。
本工程防护等级为:
常6级核6级;
战时用途为甲级常6核6级。
战时功能:
5个二等人员掩蔽所及1个移动式柴油电站。
共设5个防护单元,16个抗暴单元,防毒通道6个、共2个坡道,多个疏散楼梯,并利用疏散楼梯作为战时主次要出入口,本工程为Ⅰ类地下车库,耐火等级为一级,地下防水等级为二级。
本工程室外地坪标高为-0.30米,相当于绝对标高24.45米,室外覆土厚1.050米和1.450米。
地下汽车库防护单元技术指标
防护单元名称
平时
用途
战时
总建筑面积
人防建筑面积
掩蔽面积
掩蔽人数
疏散通道位置
非人防面积
防护单元一
汽车库
六级二等人员掩蔽
11684.33
1870
1300
见
平
面
布
置
图
2436.33
防护单元二
1871
1224
防护单元三
六级二等人员掩蔽所
1812
人防电站(交通面积)
173(241)
/
防护单元四
1894
防护单元五
1387
900
合计
9248
6024
外墙厚300mm,临空墙厚度为300mm、各单元隔墙为300mm,具体装饰装修做法参见《建筑设计施工总说明》。
结构设计概况
本工程为地下一层,为大底盘附建式人防工程,基础类型为桩承筏型基础,其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
结构类型:
本工程为核6级、常6级地下人员掩体工程,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砼强度等级:
本工程基础、筏板、水平施工缝以下的地下室外墙采用C30商品砼,抗渗等级为P6;
水平施工缝以上的地下室外墙、顶梁板砼等级为C35,抗渗等级为P6;
2#楼地下室基础砼等级为C35,地下室非人防基础顶~顶板砼等级为C35,其余人防区域砼等级为C40;
垫层100厚C15素砼,挑出长度为700mm。
砌体材料:
干厕隔墙临战砌筑,采用200厚加气砼砌块,DM10商品砂浆砌筑。
钢筋保护层厚度:
底板
顶板
顶梁
内墙
外墙
柱
外侧
内侧
板顶
板底
梁顶(侧)
梁底
室内
室外
50
25
20
30(50)
30
临空墙
门框墙
车道墙内侧
车道底板内侧
中柱
二、伤亡控制:
死亡事故、重大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和火灾事故为零。
一般工伤事故频率小于2‰。
三、安全达标:
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检查优良标准、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省住建厅《湖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鄂建文[2014]70号)等文件要求。
四、文明施工:
创建武汉市级文明工地。
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事关各施工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各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落实抓好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各工种操作规程,及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及措施,确保万无一失,为顺利完成项目部的各项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安全管理:
(1)把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具体人员,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现“目标管理,过程控制”的管理办法,确保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及队伍素质等,按施工部分列出危险点,并进行分析、评价,对照其危害程度的大小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
(2)正式作业前由施工安全负责人按照施工部位及工程进度向生产班组进行全面的、具体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必须履行签字手续存档。
施工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和部门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每周一次)、季节性、专业性的安全检查,对存在隐患的地方进行登记,定人、定时、定措施解决;
班组负责人应每天对工作环境进行检查,随时随地解决存在的隐患问题;
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记录,检查出事故隐患整改按“三定”要求对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如期完成
(3)施工人员正式上岗前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平时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班组每天布置生产任务前开展班前安全活动,根据生产任务的特点和操作环境认真讨论项目负责人的安全技术交底,研究安全措施;
针对工人的思想状况、安全技术素质、体力情况制定具体的安全注意事项,并作好记录;
特工种持证上岗;
六、安全防护
★开挖深度2m及以上的基坑周边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且防护栏杆设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设置要求:
开挖深度超过2m的基坑周边必须安装防护栏杆。
防护栏杆应符合下列规定:
(JGJ180-2009第6.2.1条)
1、防护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2m;
2、防护栏杆应由横杆及立杆组成;
横杆应设2道~3道,下杆离地高度宜为0.3m~0.6m,上杆离地高度宜为1.0m~1.2m;
立杆间距不宜大于2.0m,立杆离坡边距离宜大于0.5m;
3、防护栏杆宜加挂密目安全网和挡脚板;
安全网应自上而下封闭设置;
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挡脚板下沿离地高度不应大于10mm;
4、防护栏杆的材料要足够的强度,须安装牢固,上杆应能受任何方向大于1000N的外力。
★基坑内必须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的专用梯道,且梯道设置要符合规范要求
基坑监测
★基坑开挖前应编制监测方案,并应明确监测项目、监测报警值、监测方法和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等内容。
基坑开挖前应编制监测方案
1、建筑基坑工程监测应综合考虑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场地的岩土工程条件、周边环境条件、施工方案等因素,制订合理的监测方案,精心组织和实施监测。
(GB50497—2009第1.0.3条)
2、基坑工程施工前,监测单位应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需经建设方、设计方、监理方等认可。
(GB50497—2009第3.0.3条)
3、监测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监测目的和依据等内容。
(GB50497—2009第3.0.6条)
基坑开挖应明确监测项目
1、基坑工程的监测项目应与基坑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相匹配。
(GB50497—2009第4.1.3条)
2、一级基坑应测项目:
边坡顶部水平位移、边坡顶部竖向位移、深层水平位移、立柱竖向位移、支撑内力、锚杆内力、地下水位、周边地表竖向位移、周边建筑水平竖向位移及倾斜、周边建筑地表裂缝、周边管线变形。
(GB50497-2009第4.2.1条)
3、基坑周边有其他对位移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及设施时,监测项目应与有关单位协商确定。
(GB50497-2009第4.2.2条)
基坑监测应明确监测报警值
1、基坑工程监测必须确定监测报警值,监测报警值应满足基坑工程设计、地下结构设计以及周边环境中被保护对象的控制要求。
(GB50497—2009第8.0.1条)
2、当出现特殊情况时,必须立即进行危险报警,并应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中的保护对象采取应急措施。
(GB50497—2009第8.0.7条)
基坑监测应明确监测方法和监测点的布置
1、基坑工程监测点的布置应能反映监测对象的实际状态及其变化趋势,监测点应布置在内力及变形关键特征点上,并应满足监控要求。
(GB50497—2009第5.1.1)
2、基坑工程监测点的布置应不妨碍监测对象的正常工作,并应减少对施工作业的不利影响。
(GB50497—2009第5.1.2条)
3、基坑监测的选择应根据基坑类别、设计要求、场地条件、当地经验和方法适用性等因素综合确定,监测方法应合理易行。
(GB50497—2009第6.1.1条)
作业环境
★基坑内土方机械、施工人员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基坑土方机械安全距离
施工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
(JGJ33-2001第5.1.10条)
★上下垂直作业应按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1、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在以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否则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JGJ80-91第5.2.1条)
2、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内受影响的范围,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JGJ80-91第5.2.5条)
三宝、四口、临边防护:
(1)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
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系挂符合高挂低用要求,临边作业“四口”应有防护措施并符合要求,电梯井内每隔二层(不大于10M)设一道平网,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
七、龙门架:
(1)物料提升机应有超高限位装置、吊篮使用停靠装置,卷筒钢丝绳缠绕整齐,钢丝绳磨损不得超过报废标准,反之应立即更换,卸料平台两侧防护杆或防护严密,有定型的平台无防护门,进料口门连锁装置齐全有效。
八、施工机具:
(1)易燃易爆气瓶有防震圈和防护帽,易燃易爆材料分类堆放
乙炔、氧气应远离明火,气瓶间距小于5M,距明火小于10m必须有隔离措施。
电锯传动部位有防护罩,电锯安装后应进行验收
(2)施工机具无人操作时必须切断电源,各种施工机具必须有专人操作,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及时维修保养。
九、施工用电:
(1)不得用金属丝代替熔丝(安装工程),电工作业穿戴绝缘用品,停电时挂警示牌,带电场所作业应有专业监护人
(2)宿舍不得违章用电、用火,在建工程不得兼作住宿
(3)所有施工机具及用电都做保护接零、有漏电保护器,有开关箱。
电焊机有专用开关箱
(4)灯具金属外壳做保护接零,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必须使用安全电压供电
电线不得老化、破皮,不得使用护套线、花线及不合格电缆,用电不得无插座、插头使用,线路过道有保护,用电必须由电工接线。
(5)电缆架设或埋设符合要求,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匹配、安装符合要求
(6)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不的混接,配电符合“三级配电三级保护“要求
(7)各闸箱漏电保护器灵敏,箱内漏电保护装置参数匹配,不得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原则,各漏电保护器灵敏、有效,做好电工日巡查记录,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十、脚手架
1、脚手架的结构设计计算应符合JGJ130规范第4、5章相关规定。
2、脚手架地基与基础的施工,应根据脚手架所受荷载、搭设高度、搭设场地土质情况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有关规定进行。
(JGJ130-2011第7.2.1条)
3、当立杆地基为原土或回填土时,应采用方案要求的岩土夯实平整,并达到方案设计的承载力要求。
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垫板,垫板应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宽度不小于200mm的木垫板;
立杆垫板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lOOmm。
4、当脚手架立杆基础为混凝土(包括混凝土垫层、混凝土结构层)结构时,可根据实际情况不设底座或垫板。
5、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钢管底端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
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JGJ130-2011第6.3.2条)
6、
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JGJ130-2011第6.4.3条
脚手架连墙件设置的位置、数量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确定。
(JGJ130-2011第6.4.1条)
7、连墙件数量的设置除应满足规范的计算要求外,高度在50m及以下的双排落地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竖向间距不应大于3步距(h),水平间距不应大于3跨距(la),每根连墙件覆盖面积不应大于40m2。
(JGJ130-2011第6.4.2条)
8、脚手架连墙件必须采用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
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连接。
(JGJ130-2011第6.4.6条)
9、连墙件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应优先采用菱形布置,或采用方形、矩形布置。
(JGJ130-2011第6.4.3条)
10、24m以下的脚手架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连墙方式。
11、50m以上的脚手架应根据方案要求采取钢丝绳分段卸荷等加强措施,并应组织专家论证。
12、当第一步水平杆处设置连墙件有困难时,可采上图固定方式,斜撑杆应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脚手架立杆上,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
~60。
之间;
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13、脚手架搭设前必须组织相关搭设人员进行交底,交底要有针性能指导施工,搭设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架体施工层搭设完后,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4、施工时必须铺脚手板、脚手板材质符合要求,脚手板不得有探头板,脚手架外侧设密目式安全网,施工层设1.2m高防护栏杆和挡脚板,架体上下有安全通道,施工时不得拆除任何有关脚手架的防护,钢管等。
15、常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的双排脚手架,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等的间距应符合JGJ130-2011规范表6.1.1-1的规定和专项方案设计要求。
其中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2m。
16、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呈之字形连续布置;
高度在24m以下的封闭型双排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隔6跨距设置一道。
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
高度在24m以下的双排脚手架,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JGJ130-2011第6.6.3条)
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
之间。
17、每道剪刀撑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应符合下表规定: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
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a
45º
50º
60º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n
7
6
5
18、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应采用搭接或对接,当采用搭接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并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lOOmm。
(JGJ130-2011第6.6.2条)
19、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
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1、脚手板可采用钢、木、竹材料制作,单块脚手板的质量不宜大于30kg。
(JGJ130-2011第3.3.1条)
2、冲压钢脚手板的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中Q235级钢的规定。
(JGJ130-2011第3.3.2条)
3、木脚手板材质应符合《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中Ⅱa级材质的规定。
脚手板厚度不应小于50mm,两端宜各设置直径不小于4mm的镀锌钢丝箍两道。
(JGJ130-2011第3.3.3条)。
4、竹脚手板宜采用由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串片板、竹笆板;
竹串片脚手板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4的相关规定。
(JGJ130-2011第3.3.4条)
5、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墙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
在拐角、斜道平台口处的脚手板,应用镀锌钢丝固定在横向水平杆上,防止滑动。
(JGJ130-2011第7.3.13条)
6、脚手板的铺设应采用对接平铺或搭接铺设。
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应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度应取130~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300mm;
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应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lOOmm。
(JGJ130-2011第6.2.4条)
7、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150mm,其板的两端均应固定于支承杆件上。
(JGJ130-2011第6.2.4-4条)
8、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
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
非施工区继续营业、使用和居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GB50720-2011第4.3.4条)
①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分隔。
②非施工区内的消防设施应完好和有效,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并应落实日常值班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③施工区的消防安全应配有专人值守,发生火情应能立即处置。
④施工单位应向居住和使用者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时应组织疏散演练。
⑤外脚手架搭设不应影响安全疏散、消防车正常通行及灭火救援操作,外脚手架搭设长度不应超过该建筑物外立面周长的1/2。
架体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网间连接应严密。
双排脚手架沿架体外围应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密目式安全网宜设置在脚手架外立杆的内侧,并应与架体绑扎牢固(JGJ130-2011第9.0.12条)。
2、相接安全网各系绳沿网边均匀分布并架体牢靠固定,相邻两系绳间距不应大于750mm。
(GB5725-2009第5.1.7条)
3、高层建筑外脚手架的安全防护网、既有建筑外墙改造时外脚手架的安全防护网以及临时疏散通道的安全防护网均应采用阻燃型安全防护网。
(JGJ130-2011第9.0.12条)
4、栏杆和脚手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上栏杆上皮高度为1.2m,中栏杆应居中设置,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脚手架搭设交底与验收:
1、脚手架搭设前,应按专项施工方案向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并有书面记录。
(JGJ130-2011第7.1.1条)
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装与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架子工应持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JGJ130-2011第9.0.1条)
3、脚手架搭设完毕后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安全等管理人员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和JGJ130第8.2节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4、按照规范性文件须编制专项方案的脚手架搭设完毕后,应当组织项目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有关人员按照专项方案和JGJ130第8.2节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使用。
横向水平杆设置
★
横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纵向水平杆与立杆相交的主节点处,两端应与纵向水平杆固定。
作业层应按铺设脚手板的需要增加横向水平杆
1、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JGJ130-2011第6.2.3条)
2、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下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均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
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两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
(JGJ130-2011第6.2.2条)
3、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
4、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应大于lOOmm。
(JGJ130-2011第7.3.6条)
杆件连接
纵向水平杆宜采用对接,若采用搭接,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且固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1、纵向水平杆连接做法:
纵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立杆内侧,单根杆长度不应小于3跨,应采用对接扣件连接或搭接,搭接长度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
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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