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艺泽 旅游政策法规 第3周1927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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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学习法、合作探究法
教具准备
智能交互一体机、PPT
孝义职教中心教学设计(联页)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导入】
1985年5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了《旅行社管
理条例》,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旅行社管理方面的行政法规。
【学习微站】
《旅游法》最主要的三部分内容,一是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二是规范旅游市场,三是促进国家发展。
【教师点拨】
《旅行社条例》作为《旅游法》新的配套规章制度,为我国旅行社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提供了有力保障。
思考:
国内旅行社看到“五一”黄金周的国际旅游比较红火,便以代办国际旅游的名义散发广告,招徕游客参加出国旅游。
这该旅行能代办国际旅游业务吗?
答:
不能。
经营出国旅游业务的组团社必须是经国家旅游局批准注册的国际旅行社。
任何一家国内旅行社都不能经营国际旅游业务。
1996年10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第205号令,发布实施《旅行社管理条例》
2001年1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34号令,公布了《国务
院关于修改,〈旅行社管理条例〉的决定》,该决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旅行社的概念:
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
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二、旅行社的分类和经营范围
按照旅行社经营业务范围,将旅行社划分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
它们在核定的业务范围内经营,可同时经营招徕和接待,从而有利于提高旅行社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国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国内、出境入境、
孝义职教中心教学设计(尾页)
课堂教学流程图
案例导入======观看图片------------自主学习-----小组探究--------教师点拨知识点-------------小组汇报-----记忆======----习题巩固-------小结--------作业布置
导入新课、自主学习、小组合作、展示交流、效果检测、小结提升环节齐全。
课后
小记
学生
记实
案例导入效果很好,激发学生的课堂积极性
师
感
悟
要调动学生的课堂积极性,就要多动脑筋,投其所好
旅行社的设立
20
知道设立旅行社的条件
旅行社的审批程序
通过本节内容的学习让学生学会对比学习的方法
培养学生对旅游专业的专业热情
旅行社变更事项的办理
PPT、智能交互一体机
教学方法
【教师留10分钟学生小组整理知识点】
【小结】
【合作探究】
【小组汇报】
组1--------组2-------
组3--------组4--------
【自主整理知识点】
15分钟
【作业布置】
1、旅行社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2、旅行社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三、设立旅行社的条件
1、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3、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人民币,入境旅游的质量保证金为20万人民币,出境旅游为120万人民币
4、符合规定资格的经营管理人员
5、有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
6、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人民币,质量保证金为20万元人民币
7、《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总经理1名部门经理2/3名专职财会:
助会/注会
四、旅行社的审批
1、旅行社需要提交的文件
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旅行社章程
4、任职人员履历表
5、经营场所证明
6、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审批
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
政管理机关申请,审查,批准:
20日内作出受理决定《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三年
办理工商登记
(二)旅行社变更事项的办理
1、变更经营范围
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予以许可的,想申请人换发旅行社经营许可证
2、变更其他事项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等级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
案例导入====展示观察图片=====自读课本==========
======小组讨论======填写表格=========教师点拨======
小组合作探究========记忆=========
习题巩固
板书
设计
1、设立旅行社的条件
2、旅行社的审批程序
3、旅行社的变更
学生课堂上不言语、课堂上气氛不好
知识多、杂、学生记忆有难度,要督促学生整理知识点
旅行社分支机构的设立
21
旅游11
2.28
培养学生博学广杂的知识
旅行社分社的设立及管理
图示法、举例法、合作探究
【小组探讨】2002年8月,某旅行社组织散客团共40人参加“桐庐两日游”活动,该团住宿分两种标准:
一种是二星级酒店,共18人,费用258/;
另一种三星级酒店,共22人,费用298/人。
第一天游览结束,导游先安排二星级标准的游客入住酒店,然后带领22名游客到三星级酒店住宿。
但到达三星级酒店被告知,原预订房间被酒店临时取消,导游报告旅行社并多方努力,当地三星级酒店已全部客满,无奈之下只好入住二星级酒店。
该团回去后,22名游客投拆该旅行社,要求赔偿损失。
一、旅行社分社
1、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是指具有旅行社从业经历或者相关专业经历的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
“必要的导游”是指有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与旅行社签订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持有导游证的导游。
旅行社分社:
旅行社分社是由设立社设置的,在设立社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
二、旅行社服务网点
旅行社服务网点:
是指旅行社设立的,为旅行社招徕旅游者,并以旅行社的名义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门市部等机构。
设立社设立服务网点的区域范围,应当在设立社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的行政区划内。
3.《旅游法》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旅游违法行为查处信息的共享机制,对需要跨部门、跨地区联合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当进行督办。
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的情况
温故知新=======PPT图片导入========自主学习阅
=======教师点拨========记忆==========学生归纳知识点
===========师生共同小结
旅行社分支机构的设立及管理
1、旅行社分社的设立
2、旅行社服务网点的设立
学生对这部分知识比较感兴趣,积极性挺高
理论联系实际效果挺好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
22
通过本节课的学习让学生学会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
培养学生积极乐观的学习态度
举例法、自主学习法、总结归纳法
智能交互机、PPT
2002年“十一”期间,于先生随旅游团在长城游玩时,不慎踏空石阶,造成粉粉碎性骨折,导游立即用车送于先生去医院治疗,花费医疗费300元,于先生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
【知识拓展】
旅行社因导游人员违约、违规而承担的赔偿标准
未按国家或旅游行业对客人服务标准的要求提供导游服务的,旅行社赔偿旅游者所付导游费用的2倍。
导游违反旅行社与旅游者的合同约定,损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旅行社应对旅游者进行赔偿:
A.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B.违反规定,擅自增加用餐、娱乐、医疗保健等项目,应承担旅游者的全部费用;
C.违反合同旅程计划,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应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的20%;
D.擅自安排旅游者到非旅游部门指定商店购物,所购商品为假冒伪劣商品,应赔偿旅游者的全部损失;
E.私自兜售商品,应全额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
F.索要小费,应赔偿被索要小费的2倍。
导游在旅游行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旅游者无人负责,旅行社应承担旅游者滞留期间所支出的食宿费等直接费用,并赔偿全部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旅行社在旅游过程中,因相关部门违约而承担的赔偿标准:
安排的饭店,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所付房费与实际房费的差额,并赔偿差额20%的违约金;
安排的交通工具,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所付交通费与实际费用的差额,并赔偿差额20%的违约金;
安排的观光景点,不能游览,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费,并赔偿退还费用20%的违约金。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1、概念:
是指由旅行社缴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用于保障旅游者权益的专用款项。
保证金的所有权及其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期间产生的利息,属于缴纳的旅行社;
保证金为现金形式,其他有价证券、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不能作为保证金的缴付和抵押形式;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根据有关法规、
规章和程序,做出支付保证金金额的决定;
保证金必须保持满额,支付赔偿后,不足部分旅行社必须在60天内补足;
缴纳保证金的有关凭证不得作为抵押或偿还债务的凭证;
旅行社发生合并、解散、转产、破产等情形,保证金作为旅行社企业财产的一部分,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置;
旅行社终止经营,退还保证金。
二、适用保证金赔偿的情形
(1)旅行社违约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
2)旅行社的服务未达到标准造成旅游者的经济损失。
(3)旅行社破产后造成旅游者预交旅行费损失法院、国家旅游局认定的其他情形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
旅行社自身违约赔偿标准
收取预付款后,因旅行社的原因不能成行,应提前3天(出境旅游应提前7天)通知旅游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旅游者已交预付款10%的违约金;
造成旅游者误机(车、船),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的直接经济损失,并赔偿经济损失10%的违约金;
安排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协议不符,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应退还旅游者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语言导入=======学生自读课本==========教师提问检测
===========师生共同学习本节内容=========学生小组探究
==========习题巩固=========小结==========课外知识延伸
一、旅游质量保证金的管理
二、旅游质量保证金的用途
三、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划拨适用旅游质量保证的情形
学生课堂表现良好,但是还是没有充分发挥他们的自主学习能力
要多动脑想如何调动学生的课堂积极性
旅行社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23
知道旅行社的法律责任
识记旅行社的权利和义务
通过本节内容的学习让学生学会理论实际相联系的方法
旅行社的权利和义务
理解旅行社的权利和义务
导入
旅游行政管理机关的法律责任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予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擅自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学生自行总结】
旅行社的义务
1、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
2、按约定提供服务
3、提供的服务符合人身、财产安全需要
4、按规定收取旅游费用
5、旅行社应与旅游者签订合同
聘用合格的导游和领队
旅行社法律责任(补充)
1、旅行社超出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2、未按照规定办理旅行社责任保险;
3、提供的服务不能保证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需要,致使旅游
者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
4、聘用未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考核、未持有资格证书的导游、领队;
5、对提供的旅游服务项目,不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收费,
6、旅行中增加服务项目,强行向旅游者收取费用;
7、选择境外未经合法登记的旅行社作为接待社;
8、与境外旅行社未签订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一、旅行社法律责任
1、非法转让或变相转让许可证;
2、未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擅自设立分支机构;
3、违反规定设立办事处、联络处和代表处等机构;
4、委托非旅行社单位或个人代理或变相代理经营旅游业务;
5、向旅游者介绍和提供含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含有民族、
种族、宗教、性别歧视及含有淫秽、迷信和赌博等内容的旅游项目;
6、所做旅游广告不标明旅行社名称、许可证号码,委托代理业务广告
不注明被代理旅行社的名称。
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旅行社给予下列
处罚:
①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②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③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旅行社的权利
1、旅行社有权同旅游者个人或团体签订合同。
2、旅行社有权向旅游者收取合理的费用。
3、旅行社有权要求违反合同的旅游者承担相应责任
图片导入=======学生自读课本==========教师提问检测
一、旅行社的法律责任
二、旅行社的权利
三、旅行社的义务
学生通过金龙山实习对佛教知识有所了解,学习起来还不费劲
这节内容简单,课后多督促就好
中国公民旅游管理办法
24
3.1
经营出入境旅游业务的条件
图片直观教学、举例法、理论联系实际
学生活动
导入
2001年9月初,黄某在当地一家报纸上看到了某旅行社组织的海南7日游的广告,送到该旅行社报名,参加9月26日启程的海南7日游旅游团,旅行社与黄某签订了书面合同,黄某按旅行社的要求交纳了600元的预付款。
9月23日,黄某突然接到其所在公司临时安排其到北京出差一个星期的通知,他的旅游计划被迫取消,黄某送到该旅行社提出退团,但被告知预交的可600元的旅游费中,旅行社要扣除10%,即60元的违约金。
黄某不服,向当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一、组团社职责
按核定人数组织、办理签证、安排专职领队、整团出入境、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按约定提供服务、委托境外接待社签订书面合同、按计划安排旅游活动、介绍有关注意事项、遇到问题应及时报告、不得串通、欺骗和胁迫旅游者消费。
二、旅游者的职责
1、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的法律,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并服从旅游团领队管理。
2、严禁旅游者在境外滞留不归。
(一)出国旅游目的地审批规定
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经国务院批准后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公布出国旅游经营管理
(二)旅行社经营出国旅游业务的条件
1.取得国际旅行社资格满一年;
2.经营入境旅游业务有突出业绩;
3.经营期间无重大违法行为和重大质量问题
(三)经营出国旅游业务的审批程序和原则
应向省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30个工作日内,收到答复
(三)暂停或取消出国旅游业
1、入境旅游业绩下降的;
2、因自身原因,在1年内未能正常开展出国旅游业务的;
3、因出国旅游服务质量问题被投诉并经查实的;
4、有逃汇、套汇行为的;
5、以旅游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送他人出境的;
6、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认定的影响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秩序的其他行为
一、中国公民出入境旅游的条件
二、旅行社经营出入境旅游业务的条件
学生小组合作讨论积极,能全部参与课堂
学生动起来,能让枯燥的知识变得生动有趣
罚则
25
旅游12
3.2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的监督管理
出境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
出境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的监督管理
图片直观教学法、举例法、理论联系实际
(联页)
【导入】2001年9月初,黄某在当地一家报纸上看到了某旅行社组织的海南7日游的广告,送到该旅行社报名,参加9月26日启程的海南7日游旅游团,旅行社与黄某签订了书面合同,黄某按旅行社的要求交纳了600元的预付款。
未严格按照旅游计划活动,安排非法活动的,处所收取团款2倍以上5倍以下的的罚款,暂停出国旅游资格
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旅行社依法享有自己的权利,其中之一是旅行社有权要求违反合同的旅游者承担相应责任。
黄某因故不能参加旅游团,系黄某违反了其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理应承担违约责任。
旅行社因自身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
旅行社服务未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旅行社破产造成旅游者预交旅行费损失。
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旅行社给予下列处罚:
①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经过调,情况属实的,根据旅游者的实际损失,责令旅行社予以赔偿;
②旅行社拒不承担或无力承担赔偿责任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从该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中划拨。
一、提供虚假信息,由工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处罚。
1、未经批准经营出境业务的,责令停止,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2、未安排专职领队的,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3、组团社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未向旅游者真实说明或警示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暂停组团社出国旅游资格,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领队可以暂扣直至吊销领队证。
4、串通、欺骗和胁迫旅游者消费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吊销领队证。
5、旅游者在境外滞留不归,不及时报告的,给予警告,暂扣领队证,暂停处境有资格,吊销旅游者护照。
二、边境旅游
开展边境旅游必须具备的条件:
1、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国人开放的边境市县。
2、由国家正式批准对外开放的国家一、二类口岸,口岸联检设施基本齐全。
3、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接待外国旅游者的旅行社。
4、具备就近办理参游人员出、入境证件的条件。
5、具备交通条件和接待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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