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加油加气充电站布点专项规划文本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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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条机动车保有量预测
预测基准年为2013年,目标年为近期至2020年,远期至2030年。
1、机动车保有量预测:
预测2020年机动车当量小汽车为23.35万辆。
其中小汽车16万辆,千人拥有量178辆/千人;
货车6.1万辆,摩托车0.65万辆;
2030年机动车当量小汽车为32.06万辆。
其中小汽车25万辆,千人拥有量260辆/千人;
货车7.2万辆,摩托车0.4万辆。
2、公交车保有量预测:
预测2020年180辆,万人拥有公交车6辆;
预测2030年220辆,万人拥有公交车5辆。
3、出租车保有量预测:
预测2020年297辆,万人拥有出租车10辆,
预测2030年325辆,万人拥有出租车8辆。
第8条加油站需求预测
预测XX县加油站2020年共需78-93座,2030年共需79-97座。
第9条加气站需求预测
预测XX县加气站2020年共需10-18座,2030年共需21-32座。
第10条充电站需求预测
近期结合公交停车场地规划建设1处充电站,远期另外结合两处公交首末站建设2处大型充换电站,结合加油站、加气站建设3处中小型充换电站。
第三章加油(气、电)站规划标准与规定
第11条加油站的等级划分
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GB50156-2012),加油站的等级按油罐的容量规模划分为三级:
(详见附表1加油站的等级划分一览表)
一级加油站油罐总容积为150<
V≤210m³
,单罐容积为≤50m³
;
二级加油站油罐总容积为90<
V≤150³
,单罐容积为≤50m³
三级加油站油罐总容积为V≤90³
,单罐容积为汽油罐≤30m³
,柴油罐≤50m³
。
第12条加油站的用地规模:
加油站用地面积推荐规模为:
一级加油站用地面积为3500~4500平方米,二级加油站为2500~3500平方米,三级加油站为1500~2500平方米。
(详见附表加油站用地面积规模推荐表)
规划初步确定以三级加油站为主,二级站为辅,一级站为油气合建形式。
第13条加气站的类型
本规划涉及的加气站类型主要有三大类,包括
1、CNG加气站——根据站区现场或附近是否有管线天然气,CNG加气站一般可分为3种类型:
常规站、母站和子站。
2、LNG加气站——将液化天然气给LNG汽车加气的站。
3、油气合建站:
包括加油站与CNG加气、LNG加气站、L-CNG加气站、LNG/L-CNG加气站合建站。
第14条加气站的等级划分
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加气站的等级按气罐的容量规模划分如下:
1、LNG加气站、L-CNG加气站、LNG和L-CNG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详见附表3LNG加气站、L-CNG加气站、LNG和L-CNG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一览表);
2、加油与CNG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详见附表4加油与CNG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一览表);
3、加油与LNG加气、L-CNG加气、LNG/L-CNG加气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详见附表5加油与LNG加气、L-CNG加气、LNG/L-CNG加气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一览表)。
第15条加气站的合理规模
XX县加气站的用地面积规模推荐为:
CNG常规站设计规模2万Nm³
/日,占地面积3300-4000平方米;
CNG子站设计规模1.2万Nm³
/日,占地面积2000-2700平方米;
LNG加气站设计规模1.5万Nm³
/日,占地面积6000-6700平方米;
CNG子站和LNG加气站合建站设计规模为CNG子站1.2万Nm³
/日、LNG加气站2万Nm³
/日,占地面积8600-10000平方米。
(详见附表6XX县加气站用地面积规模推荐表)
第16条充换电站类型及规模
1)大型充换电站:
配电容量不小于500KVA,应具备非车载直流充电机数量不少于6台,为2辆大型车或4辆小型车提供换电服务的能力,具备对中小型充电站换电电池的配送能力。
实际用地面积不小于2000m²
2)中型充换电站:
配电容量不小于100KVA,应具备非车载直流充电机数量不少于4台,为1辆大型车或2辆小型车提供换电服务的能力。
实际用地面积不小于1000m²
3)小型充换电站:
配电容量不小于100KVA,应具备非车载直流充电机数量不少于2台,为2辆小型车提供换电服务的能力。
实际用地面积不小于200m²
(详见表7充换电站用地面积规模推荐表)。
第17条合建站类型:
本次规划站点,除单建加油站、加气站、充(换)电站之外,还包括油气合建站、油电合建站及油气电合建站等多种混合站形式。
第18条加油站布局原则
(1)符合规范:
合理确定加油站的安全间距、服务半径、建设规模、油站等级。
(2)规划协调:
加油站规划要符合国家、地方有关加油站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要与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交通规划等相关规划相协调。
(3)节约用地:
不应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考虑与加气站、充电站合建
(4)面线结合:
根据加油站的服务特性,其规划布局要遵循“面线结合”的原则。
(5)加法减法:
老城区不再增加加油站,对原有加油站进行取缔或迁建或改造为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其服务功能;
其他地区(如新城区、新规划道路、大型购物广场等)的加油站数量仍然会以较高速度增长。
(6)变大变小:
城区内加油站规模以三级小型站为主,并且向“袖珍型”方向发展。
新城地区或外围快速路、干线公路、城郊结合部范围内以大型的二三级站为主,可酌情向大型规模的综合站、合建站方向发展。
(7)环保安全:
加油站的位置要满足安全防护、文物保护、环境保护、交通安全、消防规定等要求。
(8)弹性发展:
加油站规划布局需具备一定的弹性,既能满足近期需求,又能为远期发展留有余地。
第19条加气站布局原则
1、符合当地整体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方便加油加气,不影响交通。
2、加气站应选择在城市交通干道和车辆出入方便的次要干道,但不宜选在城市干道的交叉路口附近;
3、布点密度控制按加气站的服务范围,公交加气平均空驶往返里程不宜超过6km,出租车平均空驶往返里程不宜超过10km;
4、所选站址应具备适宜的交通、供电、给排水及工程地质条件以及满足有关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要求;
5、加气站可建在公交车停车、保养场内或者与加油站合建,既有利于汽车加气,又有效节约土地资源,减少投资;
6、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宜建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一级加气站、CNG加气母站。
城市中心区不应建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一级加气站、CNG加气母站;
7、加气母站设置在城区的边缘地带且宜靠近天然气高压管道或天然气门站、储配站等设施。
第20条充电设施布局规划的原则
1、充换电站的设置满足城市总体规划和路网规划的要求;
2、考虑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规划充电站位于新城区或市郊区,换电站布置在城区并与加油站、加气站共同设置,并结合首末站、停车场、大型商场或超市门口设置充电桩等充电设备;
3、充换电站的分布与电动车交通密度和充电需求分布一致;
4、与电力供应部门协调,将充电站建设规划纳入城市电网规划中,提高充电站电能供应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为充电站运营提供可靠的电力供应保障。
5、充电站、换电站、配送站以及充电桩相结合,鼓励加油、加气、换电合建。
第四章加油(气、电)站布局规划
第21条加油站布局规划:
(具体见附表8规划加油站点规划一览表)
2020年加油站总计86座,其中新建加油站13座,现状保留改造站74座。
2、2030年加油站总计90座,其中现状保留56座,新建34座。
第22条加气站布局规划:
(具体见附表9规划加气站一览表)
XX县采用压缩天然气母站、常规站和子站以及液化天然气加气站的多种经营方式;
以改造现有加油站为主,新建加气站为辅;
以油气混合站为主,纯加气站为辅。
1、2020年,加气站将达到15座,规划新增设11处。
2、2030年,加气站共达到31座,规划新增设27座。
第23条充电设施布局规划:
(具体见附表10规划充电设施一览表)
近期结合公交停车场地规划建设1处充电站,到2030年新建集中充换电站2座,油气电合建站3座。
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结合3处公交站场,规划在新老城区预留大型充换电站3座;
在中心城区和南外环路规划3处油气电合建站。
结合社区、商务楼宇、大型商业、公交换乘站等的停车场建设交流充电桩。
第24条规划站点选址
针对近期规划的加油、加气、充电站点逐一选点,新建加油站13座;
新建加气站11座;
新建充电站1座。
第五章近期建设规划
第25条近期建设重点
1)严格控制老城区加油站规模,禁止新建加油站;
对现状加油站布局过分集中的区域,依据加油站点合理服务区,适当清理部分加油站;
2)取消不规范、无证经营、入不敷出的加油站,取消设计不合理、规模过小以及道路规划拓宽后建站条件不符的加油站;
3)与加气站规划相结合,考虑设置加气站的需求,同时与加油站的清理整顿相结合,完成加油站的进一步清理改造工作;
4)在城市新区及外围干线公路上,重点新增加油、气、电站点;
5)新建居住区、公交场站提出配建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要求,核心区域内如老城区及新城商业区等将以建充电桩为主,不建设标准站。
有条件新建小区、停车场安装充电设备。
6)近期规划主要满足中心城区快速发展及外围对外交通道路的需求。
第26条到2020年,XX县加油站共计86座,加气站15座,充电站1座。
(具体见附表11近期实施计划一览表)。
第27条加油、加气、充电站站址选择基本要求:
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三个方面。
1)、与道路交叉口的距离要求。
一般要求站点离路口不小于100m,不应影响道路交叉口的通行能力。
2)、与人流聚散点和重要设施安全距离要求。
站点出入口与学校、医院和住宅生活区等设施的主要出入口距离不宜小于50m;
与桥梁引道口、隧道口、铁路平交道口、军事设施、堤防等重要设施的距离不应小于50m。
安全距离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的要求。
3)、环境保护要求。
在风景名胜区、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居民住宅小区等区域内不宜设置加油站。
加油站与城市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及饮用水源汲水点的水域距离不应小于1000m。
4)、出入口的行车视距要求
站点宜设在距道路弯道、竖曲线范围的100m之外。
5)、与铁路线路的距离要求
不得在铁路线路两侧距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铁路桥梁外侧200米范围内建设加油站、加气站等。
6)、空间布局控制要求
站点的空间布局应均衡、合理、“线面”结合。
第六章加油(气、电)站规划管理设施措施
第28条合理布局,确保规划有序实施
对加油(气、电)站建设按不同区域和不同阶段提出鼓励性或限制性的措施:
对符合规划的加油、气站予以保留、完善;
对不符合规划的加油、气站逐步予以调整、取缔;
对新建道路、新城区以及其他空白点依据加油(气、电)站布局规划进行新建;
对加油站密集的地区,进行优化调整。
第29条加强监管,强调规划严肃性
依据本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强化行业发展规划管理,严厉打击违规建设加油(气、电)站的行为,运用政府对市场监管手段,使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加油站逐步退出市场。
第30条政府支持,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政府应出台政策加强对新能源汽车的支持,采取购车补偿等措施合理引导汽车能源消费结构向低碳、环保、公共交通方向发展。
第31条一体管理,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成立行业管理组织,形成从规划、选址、审批、资金、运营等多层面的一体化管理,明确各自职责和权利,从而能够引导站点向综合化、便利化方向发展。
第32条系统配套,制定行业管理办法
制定可行合理的加油(气、电)站管理办法,指导和约束规划有效实施、和站点的建设、经营等活动。
第33条滚动实施,提出年度发展计划
主管部门应按照本专项规划尤其近期建设计划的结论,每年制定加油(气、电)站年度发展计划,并按计划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批。
第34条重视选址,强调公众安全防护
严格依据相关规范,对各站点具体选址、但站建设标准等进行深入论证,从杜绝公众安全隐患发生。
第七章附则
第35条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说明书)三部分,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6条本规划由XX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第37条文本中加下划线内容为强制性内容。
第38条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附表:
附表1加油站的等级划分一览表
级别
油罐容积(m3)
总容积
单罐容积
一级
150<
V≤210
≤50
二级
90<
V≤150
三级
V≤90
汽油罐≤30,柴油罐≤50
注:
V为油罐总容积;
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附表2加油站用地面积规模推荐表
加油站等级
用地面积范围/m2
3500~4500
2500~3500
1500~2500
附表3LNG加气站、L-CNG加气站、LNG和L-CNG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一览表
LNG加气站(m3)
L-CNG加气站、LNG和L-CNG加气合建站(m3)
LNG储罐总容积
LNG储罐单罐容积
CNG储气设施总容积
120<
V≤180
V≤60
V≤12
一级*
—
60<
V≤120
V≤24
V≤9
二级*
V≤18
≤60
三级*
V≤30
附表4加油与CNG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一览表
油品储罐总容积(m3)
常规CNG加气站储气设施总容积(m3)
加气子站储气设施(m3)
固定储气设施总容积≤12可停放1辆车载储气瓶组拖车
可停放1辆车载储气瓶组拖车
附表5加油与LNG加气、L-CNG加气、LNG/L-CNG加气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一览表
LNG储罐总容积(m3)
LNG储罐总容积与油品储罐总容积合计(m3)
CNG储气设施总容积(m3)
V≤8
附表6加气站用地面积规模推荐表
加气站性质
设计规模(Nm3/日)
占地面积(平方米)
CNG常规站
2万
3300-4000
CNG子站
1.2万
2000-2700
LNG加气站
1.5万
6000-6700
合建站
8600-10000
附表7充换电用地面积规模推荐表
类型
配电容量
充电机数量
用地面积
大型充换电站
500KVA
6台
2000平方米
中型充换电站
100KVA
4台
1000平方米
小型充换电站
2台
200平方米
附表8:
规划加油站点一览表
类型
序号
编号
位置
等级
备注
规划加油站
1
GY-01
呈祥大道与嘉汇路交叉口西100米,路北
二级站
油气电合建站
2
GY-02
呈祥大道与嘉美路交叉口西100米,路南
3
GY-03
济徐高速XX东出入口附近高速连接线路东
一级站
油气合建站
4
GY-04
南外环路与嘉山绿道交叉口东南120米
5
GY-05
嘉诚路与汇祥路交叉口西南
三级站
6
GY-06
北外环路以南,建设路以西100米
7
GY-07
北外环路与嘉兴路交叉口东北
8
GY-08
S252与日东高速交叉口,高速出入口北,S252路西
9
GY-09
327国道与S338交叉口东1500米,路北
10
GY-10
327国道与嘉兴路交叉口西1300米,路南
11
GY-11
大黄线与北外路交叉口东北
12
GY-12
大黄线与洙水河交叉处东北
13
GY-13
S252与洙水河交叉处北1000米路西
14
GY-14
南外环路以南,大黄线以东,薛公汉河以西120米
15
GY-15
省道252与南外环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16
GY-16
规划梁宝寺新驻地西北,起航路北
17
GY-17
南外环与济徐高速交叉口西500米,路北
18
GY-18
仲山镇驻地,东辛庄以南,兴华路以东
19
GY-19
梁宝寺红旗河以西,曹北村以北450米
20
GY-20
规划彭官屯社区南,临菏公路北
21
GY-21
S252与临菏公路交叉口西1000米,路北
22
GY-22
共建路与S338交叉口东2500米,路北
23
GY-23
机场快速路与洙水河交叉处西2000米,路南
24
GY-24
XX机场南,武翟山村北
25
GY-25
临菏路与嘉喻路交叉口东北
26
GY-26
规划金屯镇老屯社区北,王满路南
27
GY-27
金屯镇驻地南、105国道与济徐高速出入口西南
28
GY-28
孟姑集驻地东南,大黄线路北
29
GY-29
老僧堂镇区东700米,共建路南
30
GY-30
大张楼驻地北,S338路东
31
GY-31
大张楼驻地西3500米,共建路北,煤矿路西侧100米
32
GY-32
共建路与S252交叉口西1000米,路南
33
GY-33
滨河大道与S252交叉口南2000米,路西
34
GY-34
S252与南外环交叉口西2KM路南
合计
34个
改造加油站
XX县马村镇楚营村南济董公路35公里处西
增加加气站
XX县纸坊镇纸东村金嘉公路13公里处北
改造提升
XX县马集驻地(机场专用线6.5公里处西)
XX县满硐乡南武山村南汶金线64公里处西
XX县孟姑集乡驻地大黄线10公里处北
XX县金屯镇驻地北,105国道西
44
XX县老僧堂乡前屯村大黄线20公里处东
58
XX县满硐乡嘉金公路17.5公里处路西
59
XX县老僧堂乡驻地大黄线21公里处东
62
XX县黄垓乡张垓村338线62.5公里处北
63
XX县万张乡王桥南加汶公路7公里处
64
XX县大张楼聂庄村西济董公路4公里处
66
XX县万张乡王桥村南汶金线35公里处西
68
XX县马集下店子村东机场公路8公里处东
76
XX县三新科技实业公司加油站
82
机场路西,省道338线北
83
XX港内
17个
保留加油站
XX县城区兖兰东路87号
XX县梁宝寺镇驻地南济董公路47公里处东
XX县城区建设北路88号
XX县金屯镇驻地南105国道607公里处东
XX县东郊老327国道332公里处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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