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火灾防治安全技术措施完整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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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火灾应急组织总指挥由矿长担任,遇有特殊情况,矿长离矿时,由总工程师代替。
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调度室,由调度室统一协调救护工作。
总指挥:
矿长
副总指挥:
总工程师
安全副矿长
生产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成员:
各副总工程师
调度室
安监部
生产技术部
机电部
通防部
后勤保卫
物资供应部
人力资源部
财务部行政办公室
救护队和各施工区队及施工项目部的负责人
2、防治火灾应急组织职责:
(1)分析判断事故、事件或灾情受影响的区域、危害程度,确定相应警报级别、应急救援级别;
(2)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反应组织进行应急救援行动;
(3)总指挥批准成立现场抢救指挥部,批准现场抢救方案(或现场预案);
(4)报告上级机关,与地方政府应急反应组织或机构进行联系,通报事故、事件或灾害情况;
(5)评估事态发展程度,决定升高或降低警报级别、应急救援级别;
(6)根据事态发展,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7)监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保证现场抢救和现场外其他人员的安全;
(8)决定救援人员、员工从事故区域撤离,决定请求地方政府组织周边群众从事故受影响区域撤离;
(9)协调物资、设备、医疗、通讯、后勤等方面支持救援行动;
(10)批准新闻发布;
(11)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
二、防治矿井外因火灾的安全技术措施
1、井下电气焊工作的范围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制定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
2、所有电气设备防爆必须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过流、欠压等各种保护齐全可靠,严禁私自拆除。
加强机电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电气设备性能完好,杜绝电器设备失爆。
3、禁止井下带电检修和挪移电气设备;
电气设备检修及复电都必须按规定进行瓦斯检查,否则严禁运行、检修与复电。
4、井下使用各类油品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有专人押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油品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放在盖严的专用铁桶内。
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有专人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放乱扔。
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5、井下爆破器材库、机电设备检修硐室,必须配备灭火器材,每个场所配备干粉灭火器不少于4个,皮带机头及其硐室配备干粉灭火器不少于4个,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配备干粉灭火器不少于2个,所有机电设备硐室及爆破器材库都要存有不少于0.2m?
的灭火砂,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及时更换,保证合格。
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6、井下所有机电设备硐室及配电点、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在井下和井口房内,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7、严格井口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下井;
严禁穿化纤衣服。
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8、带式输送机的温度保护、烟雾保护、自动洒水装置等安全设施必须齐全,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井下使用的电缆、皮带等橡胶制品,下井前必须进行阻燃性实验,不合格的禁止使用。
9、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范围以内,严禁烟火或用火炉取暖,并严禁堆积任何可燃物。
10、加强地面火灾的预防,防止地面火灾危及井下。
11、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种类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12、发生电气设备火灾时,首先切断电源。
如果火势较小,易于控制,现场人员应充分利用灭火器或其它可能利用的条件进行灭火。
如果火灾规模较大,不能直接扑灭时,应尽快将火灾地点、范围和发火原因报告矿调度室,并积极组织受威胁区域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离灾区。
①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根据事故的地点、性质、规模等,立即通知可能受灾人员和受威胁区域人员,尽快按避灾路线撤离灾区,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②通知救护队井口待命;
③通知矿变电站切断火区电源;
④根据火区情况,采取井下反风等应变措施
在进风井口、井筒内及井底车场发生电气火灾时,可采用反风或风流短路的措施;
在井下其它地点发生火灾时,应保持事故前的风流方向,控制火区供风量;
在入风的下山巷道发生火灾时,必须有防止由于火风压力而造成主风流逆转的措施;
在有瓦斯涌出的采煤工作面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通风,必要时可适当增加风量或采取局部区域性反风;
在掘进巷道发生火灾时,不得随便改变原有的通风状态,需进入巷道侦察或直接灭火时,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15、健全完善消防管路系统,确保系统完善,水量、水压满足需要。
三、防治矿井自然发火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不同地点防火处理方法
1、布置在煤层中的巷道:
采用锚喷支护,冒落处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密实,或用无腐蚀、无毒性的材料进行处理。
2、采煤工作面:
采用构筑防火墙、喷洒阻化剂等防止自然发火措施;
工作面形成之时,如遇地质条件等因素变化,导致回采速度慢,回采时间超过自然发火期的,应采取预防性灌浆、注氮、喷洒阻化剂等防止自然发火措施。
3、采空区:
采用均压通风,回采结束后,对采空区及时进行密闭;
在回采工作面进、回风隅角,悬挂挡风帘,减少面后采空区漏风。
4、断层破碎处:
断层破碎带处丢煤较多,应进行喷洒阻化剂进行防火。
5、开采线:
采煤工作面开采线形成以后,及时对开采线喷洒阻化剂覆盖暴露的煤层表面。
6、停采线:
工作面回采到停采线后,对停采线进行喷洒阻化剂覆盖暴露的煤层表面。
密闭后进行灌浆处理,覆盖采空区遗留的浮煤。
(二)井下灌浆
1、灌浆方法:
采用以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设置管路灌浆为主的注灌浆方法。
2、浆液制备:
灌浆站设在地面风井口东侧,采用黄土为浆材,黄土和水的比例控制在1:
3~4,同时在浆液中加入0.5%~1%MGCl2阻化剂。
3、灌浆量: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以覆盖采空区遗煤为原则。
(三)喷洒阻化剂
1、喷洒方法:
利用3ZBQ-5/16型多功能气动注浆泵对暴露的煤层、开采线、停采线进行喷洒树脂发泡阻化剂。
树脂发泡溶液与催化剂按比例要求1:
4在一个0.5m?
的料箱内搅拌稀释均匀。
3、喷洒量: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喷洒量。
4、煤巷喷洒阻化剂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需要喷洒阻化剂的地点,采用0.5m?
的料箱现场配置树脂发泡阻化剂浆液,利用3ZBQ-5/16型多功能气动注浆泵喷洒树脂发泡阻化剂,直到喷严为止。
(四)注氮
灌注氮气作为灭火的一项主要的辅助性措施,主要分为工作面注氮、采空区注氮。
矿井装备两台DM-400/8型移动式膜分离制氮装置。
1、工作面注氮
注氮工艺采用“动态监测、适时注氮”新型工艺。
当回风隅角检测出一氧化碳和乙烯含量、工作面回风侧检测出乙烯、且一氧化碳浓度有持续升高趋势时,需迅速进行注氮。
注氮时,在工作面的进风顺槽(进风隅角)用钻机直接打钻进入采空区氧化带,然后用Φ42mm钻杆作注氮临时管路,与进风顺槽平时正常安装的Φ108mm注氮管路连接进行注氮。
其间,要配合其它防灭火措施,并加强对采空区气体的检测与分析,当乙烯消失后可停止注氮,撤出钻机、钻杆。
在工作面正常生产时,不需进行注氮。
当工作面火灾无法控制时,将工作面封闭,然后进行注氮灭火。
2、采空区注氮
当采空区内检测出一氧化碳和乙烯含量且一氧化碳浓度有持续升高趋势时,就需要向采空区内注氮。
利用防火密闭墙上预留的管孔或打钻进入采空区,与平时正常安装的注氮管路连接进行注氮。
(五)预测预报
1、利用SG-2003型自燃火灾束管监测系统对工作面回风隅角和回风流中一氧化碳、氧气及其他有害气体进行连续采样分析。
2、每天1次对工作面回风隅角和回风流中一氧化碳、乙烯及其他有害气体进行人工采样分析。
3、瓦斯检查员利用一氧化碳检测仪每班对工作面回风隅角和面风流中一氧化碳浓度进行测定。
4、每周1次对已封闭的采空区回风巷密闭内气体取样分析。
5、所有监测(检测)数据记录完整并存档1年以上;
监测日报表每天早会上报矿长、总工程师。
(六)技术措施
1、定期对注浆系统(包括地面灌浆站及其供电系统、井下灌浆管路)、注氮装置和阻化剂喷射泵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达到正常使用状态,以备后用。
2、灌浆站要保证浆池中浆液浸泡时间,搅拌要均匀,浆液要保证质量。
3、每次灌浆前灌浆工要检查管路系统及工作地点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需要注浆前必须将闸门打开,并根据实际情况注浆。
4、工作面溃浆、堵管、爆管、闸阀漏浆时,要首先通知井上停止下浆,并派人关闭上一级闸门,然后进行处理;
处理时严禁管口对人,处理不了时,要及时汇报,另行研究措施进行处理。
5、中途堵管时,将泥浆管最低闸阀打开放浆,并用清水冲净。
6、井上、下灌浆人员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严禁工作人员脱岗。
地面接到井下停止灌浆的通知后,停止灌浆;
工作面必须在灌浆口见水后,方可停水,关闭闸门。
7、煤层变厚、过断层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大灌浆量。
8、阻化剂喷射泵安装、拆除时,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转运阻化剂喷射泵时,要爱护好设备并捆封牢固;
喷洒阻化剂时,要1人开泵、1人喷洒、1人监护,管路不能缠绕;
喷洒完毕,设备和管路要及时转移到安全地点。
9、在平常不需注氮时,必须保证每半月开动一次制氮机,每次开动时间不少于3小时,保持制氮设备时刻处完好状态,以便在出现险情时能够迅速投入使用。
(七)自燃发火处置措施
任何人发现井下自燃发火或自燃预兆都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调度室应立即通知通防部门和救护队迅速查明火情,同时向值班领导和矿长、总工程师汇报。
通防部应根据火灾情况迅速采取控制火势的紧急措施,同时向矿长、总工程师汇报。
具体措施如下:
1、发现自燃征兆后,应立即查找漏风通道,判断火源位置,同时应立即打探钻,确定火源的准确位置。
2、确定火源后,要采取扑灭火源,向高温点注浆、喷阻化剂、注氮等手段,使高温点得到彻底控制。
3、对发火地点应采取均压措施,减少向发火地点的供氧。
4、当其它措施无效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
(八)其他方面
1、在编制采区设计和作业规程中,必须有专门的防灭火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2、在开采过程中,必须选择有利于防止自燃发火的巷道布置和支护形式。
优化采区巷道布置,提高回采率,工作面尽可能减少丢煤。
3、加快采煤工作面推进速度,提高回采率,尽可能地减少丢煤;
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最迟不得超过45天砌筑永久性封闭。
4、采区和回采工作面必须采用分区通风,并保持足够的通风断面;
掘进巷道禁止堆积浮煤,并尽量避免出现高冒区,出现高冒区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防火处理。
5、完善矿井通风系统,减少漏风,加强通风设施管理,风门、调节风窗等通风设施按防灭火的要求正确选择建筑位置,避免增加采空区、煤柱裂隙的漏风压差
6、对采面、已封闭的采空区,应采用均压防火技术措施,尽可能减小端口压差。
7、建立健全防灭火制度,提高防灭火人员的技术素质。
完善井上、下消防材料库装备;
机电硐室等地点的消防器材必须按防灭火要求配置齐全。
8、矿井必须采取综合以及专项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灌浆系统要进一步完善,地面注浆站要定期检查、维修维护,保证正常运转和足够有效的灌浆能力。
9、完善消防管路系统,保证用水地点水压及水量合乎要求,并按规定设置齐全三通及阀门。
10、每季度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建好记录。
11、在实践中,要积极应用防灭火新技术、新工艺,总结经验和教训,探索适合吉克煤矿的防止自然发火措施。
以上措施内容有未尽事宜之处,请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相关内容执行。
二0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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