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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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便利、设施齐全、管理先进。
项目所在区域地质条件稳定,外部协作条件也能满足项目的开发建设需求,因此,项目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
1.1.3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在综合考虑项目整体规划、资金条件、施工条件和工程量的基础上,计划2014年8月开工建设,2015年8月投入使用,初步确定本项目一期整体建设周期为1年。
1.2项目建设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
延安新区管委会东区管理办公室
1.3项目编制依据
(1)《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
(2)民政部《关于公墓管理的暂行规定》;
(3)《陕西省殡葬管理条例》;
(4)《陕西省公墓管理规定》;
(5)《陕西省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
(6)《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民发〔2008〕203号)
(7)《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09]170号)
(8)《关于推进城乡殡葬改革和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陕政发[2012]28号)
(9)《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延政发[2012]117号)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1998年12月;
(11)《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JGJ124-99)
(12)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13)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
1.4资金筹措与融资方式
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资金来源为新区东区管委会自筹和乡政府补贴。
新区东区管委会1800万元。
1.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5.1建筑技术经济指标
序号
指标
单位
数量
1
川口乡公益性公墓总用地面积
亩
20
2
东新区管委会168亩
168
3
总投资
万元
1800
4
绿化占地
%
60
1.6项目结论
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对于殡葬改革工作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重要指示,设计方案合理。
延安市宝塔区川口乡公益性公墓本着“立足公益、尊重生命、打造精品、服务大众”的建园理念,按照省、市政府部门要求,重点解决延安市新区东区开发建设中旧坟集中搬迁安葬问题,推进公益性公墓生态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有利于优化环境,为生产力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有利于推进葬法和葬礼改革,促进乡风文明、村容整洁;
有利于节约土地、保护生态环境,为子孙后代保留更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探索骨灰处理多样化和公益性公墓建设,用现代文明的殡葬理念取代落后的传统观念,用生态的殡葬方式取代旧的丧葬习俗,是强化城市整体环境综合整治,构建生态宜居生活环境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
既解决新城建设中搬迁户的经济负担和后顾之忧,又为推进我市殡葬改革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同时坚持“透明化收费、监督化体制、现代化管理、多样化葬式及人性化服务”的服务理念,为市民提供一处集祭祀纪念、生命关怀、精神传承为一体的“生命纪念园”。
本项目建设是一项服务于人民的社会公益性项目,项目的实施不仅能加强延安市宝塔区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动一定的精神文明建设的提升,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社会效益非常可观。
第二章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
2.1项目提出背景
1.我国城市土地资源的稀缺现状
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变革,最终目的是节约土地资源,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近年来,我国殡葬改革在党和政府的大力倡导和推动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但受传统风俗、思想意识等影响,城市及周边私埋乱葬现象仍十分普遍。
随着我国可用土地资源的日趋贫乏及“城市规划”政策的相继出台,散坟占用可耕地资源,死人与活人争地的矛盾越发凸显。
同时,各地不时出现墓价疯长的情况,让很多人都发出“死不起”、“葬不起”的感慨,这让上至政府下至殡葬业者着实感觉到了殡葬行业所处的困境。
殡葬改革、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建设目前已经成为城市发展进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社会发展对于民众人文关怀的具体体现。
所以,科学规划建设殡葬设施,尤其是大力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保障好群众“死有所葬”的基本权益是当前加快城市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迫切要求,也是破解殡改难题、有效推进殡葬事业深入发展的可行之径。
2.政府对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重视
“十二五”期间,政府更加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为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形势和背景。
陕政发(2012)28号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殡葬改革和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延政发[2012]117号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都对推进和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提出了目标和要求。
本项目的建设是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延安市委、市政府“上山建城,中疏外扩”重大战略决策和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的目标要求,解决延安宝塔区东区开发建设中的旧坟搬迁问题,推进东区建设,使东区范围内迁移的坟幕及周边居民遗体(骨灰)得到安置,在田崂村修建公益性公墓刻不容缓,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主动,搞好协调配合,建设川口乡公益性公墓。
3.项目地理位置符合安葬的风水之说
地理位置是山形坐北朝南、负阴抱阳、明堂开阔、藏风聚气、青龙白虎环抱有情,主发富发贵,丁财两旺,男女寿高;
且造福无穷、荫培子孙、富贵绵远,符合公墓选址要求。
本项目建设是本着“立足公益、尊重生命、打造精品、服务大众”的建设理念,按照省、市政府部门要求,重点解决我市东区开发建设中旧坟集中搬迁安葬问题,减轻市民丧葬负担,解决“死有所葬”问题,本着“价格低、葬式多、管理好、服务优”的运营模式,既解决新城建设中搬迁户的经济负担和后顾之忧,又为推进我市殡葬改革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本项目的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殡葬改革是党和政府一贯倡导的社会变革,推进不占地或少占地的骨灰处理方式,有利于节约殡葬用地,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我市人多地少,资源相对不足,必须正视土地日益减少,环境承载能力趋弱的形势。
而且目前我市没有一处公益性公墓,乱埋乱葬问题十分突出,修大墓风气盛行,浪费了大量土地。
公益性公墓采取多种节地葬式,可节约土地大量的土地,有效解决死人与活人争土地问题,为子孙后代留下更多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2.大力推广城乡公益性公墓的需要
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主要是以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为目的,坚持公墓的公益性,墓区整体和大多数的墓位用于公益性。
本项目本身属于公益性项目,其建设管理完全是非盈利性的。
所以,本项目的建设实施,带动和推广省、市、县区域实现为城乡居民提供安葬骨灰和遗体的公共设施。
合理布局,完善的殡葬服务设施,进而建立快捷便民的殡葬服务网络,能够尽可能地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加快建设和推广公益性公墓。
3.本项目建设是倡导先进文化,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的客观要求
本项目建设实际上是一场现代文明与愚昧落后的斗争,是对丧葬陋习的革命,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殡葬活动是一个地方社会文明的一面镜子,一个地方厚养薄葬风气的程度反映了一个地方人们的孝敬观、价值观和生死观,体现一个地方社会的文明程度。
要巩固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成果,提升全体市民的文明程度,就必须高度重视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大力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殡葬文化,这既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责任,也应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
如果放任“视觉污染”的发展,放松对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的要求,不仅会影响我市投资环境,也会影响我市全国文明城市的整体形象。
4.是保护土地和森林资源的好做法
近年来,我市在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有的村、居违反国家规定,乱建墓地,坟头占地面积越来越大,墓碑越建越高,非法占用山林、耕地乱埋滥葬骨灰的问题日益突出;
上坟祭奠引发山林火灾现象时有发生;
有的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违规向城镇居民销售墓穴、骨灰寄存格位;
丧事大操大办,封建迷信活动有所抬头。
上述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乡规划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
因此,加强和规范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建设和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事业的健康发展,已成为各级政府和政府各级职能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的重要工作。
城乡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管理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努力创造人与自然高度和谐的文明城市环境;
积极稳妥地推进节约丧葬用地等优良作风,革除丧事大操大办、棺椁二次下葬等陈规陋习,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进一步加强全县公益公墓和骨灰堂的管理,建立、完善配套的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管理体系。
5.本项目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气象的展现需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现代化的加快推进,城乡面貌日新月异,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不断改善。
但我市乱埋乱葬现象十分普遍,与我市全国文明城市的整体形象不协调。
在全面推进城镇建设中,如果不对墓葬秩序混乱现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任其蔓延发展,势必对全市城镇建设的有序推进带来阻碍和负面影响。
公益性公墓是社会公益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社会进步的产物,是随着生产力发展而发展的,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个阵地,起到移风易俗,升华人们的思想的作用,使整个丧葬过程成为文明、健康、进步的活动。
城镇建设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方针和目标,而“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正是殡葬改革题中之义。
只有革除落后的传统丧葬习俗,树立文明治丧新风,才能更有效地促进城镇社会风气的好转。
只有推进葬式多样化、节地化,大力整治乱葬乱埋,才能确保市、镇和村的面容整洁,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条件,展现社会主义新气象。
第三章需求分析及服务规模与标准
3.1需求分析
公益性公墓服务对象在数量上的绝对增长性与相对稳定性是统一的。
公墓的服务对象是死亡人口,其绝对增长性体现在,根据我国现有的计划生育政策和人口状况分析,21世纪四、五十年代我国老年人口和死亡人口将达到相对的高峰期。
相对稳定性体现在,如果没有大规模的战争和自然灾害,人口的死亡数及其变化是有规可循的渐变过程,一般不会出现大起大落的现象。
这一特征为制定公墓建设发展规划和远景目标、内部经营和管理战略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和根据。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居民环保意识、文明意识的逐步增强,以及国家殡葬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公墓成为了唯一合法的专业殡葬场所。
根据延安市宝塔区计划生育局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报告中的数据,延区计生发〔2010〕57号文件,2010年度全区共出生4069人,人口出生率9.79‰,比市上下达指标低2.71个千分点;
死亡1950人,人口死亡率4.69‰;
净增人口2119人,人口自然增长率5.10‰,比市上下达指标低0.9个千分点。
随着区境交通区位大幅改善,工业、旅游经济的快速发展,规划至中期(2020年)自然死亡人口年均增长率按5‰测算,即年殡葬业务量增加。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自然死亡人口年均增长率按6‰测算,延安市充分发挥地缘优势,承接巨大的公墓需求。
3.2项目服务规模与建设标准
3.2.1项目服务规模
规划服务能力:
根据上述项目服务需求分析可知,该项目建设可满足项目服务区相当长时间内本市的服务需求,且项目的服务对象主要面向宝塔区及周边地区。
3.3.2建设标准
本公墓严格按照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标准进行,充分考虑和利用空间需求、生态保护等因素,最大限度地顺应(或营造)自然、保护自然、利用自然,同时考虑节能、环保、高效益、低维护。
参照城市的相关标准,初步确定公益性公墓的基本标准:
1.布局合理
公墓布局应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应用生态学与系统学原理,把公墓绿地系统规划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建立良好宜人的殡葬活动环境空间,使公墓功能协调,符合生态平衡要求,充分体现文化品位和个性特征,坚持继承传统殡葬文化,保持地形地貌的自然形态,使公墓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和谐融通,形成独具特色的公墓人文、自然景观。
2.基础设施完善
具备高效动态的调控管理和决策系统,不仅物流、人流、信息流等设施完备,而且文化、卫生等设施也应齐备完善。
公墓的基础设施系统主要包括供水、供电、通讯信息、交通道路、消防、应急救援等系统,公墓基础设施系统完好率是衡量一个公墓基础建设水平、公众服务能力和预警应急反应能力的重要指标,项目基础设施系统完好率≥95%,而且确保设施完备、高效、稳定。
3.环境质量高
殡葬活动需要一个清洁安全的环境,殡葬活动污染物应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
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指经无害化处理的园区垃圾数量占园区垃圾产生总量的百分比)≥90%;
污水处理率(指园区污水处理量与污水排放总量的比率)≥80%,再生水利用率(指园区污水再生利用量与污水处理量的比率)≥50%。
本公墓不仅要求空气、水、声学等环境质量达标,而且绿地分布合理,生物多样性趋于丰富,形成良好的区域生态环境和完整的公墓绿地系统,自然地貌、植被、水系、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域得到有效保护。
如空气污染指数小于等于100的天数/年≥300,物种多样性(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一个地区生态保护、生态建设与恢复水平的较好指标)≥0.5,本地植物指数(指建成区内全部植物物种中本地物种所占比例)≥0.7,建成区道路广场用地中透水性地面(径流系数小于0.6的地面)的比重≥5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指在城市建成区的绿化覆盖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绿化覆盖面积是指公墓中乔木、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50%,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95。
4.社会环境稳定
公益性公墓不但要有良好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而且必须有一个平等、自由、公正、伦理和道德的稳定社会环境。
公益性公墓的管理者和殡葬活动者环境保护的意识强,公众自觉参与环境管理率高。
公益性公墓实施文明的殡葬消费,严控废物产生,一旦产生废物应按设定的方案进行回收、再生和再利用。
做到墓穴小型化、墓区园林化,绿化覆盖率不低于75%,或绿地不低于40%。
川口乡公益性公墓的建设与发展贯穿景观生态理念,增强公墓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既满足延安市和宝塔区的需要,又对环境不构成危害。
达到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减少资源损耗和环境污染,在保持和增强未来发展机会的同时满足当代人需求的目的。
第四章项目的建设条件
项目建设条件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自然条件、项目建设用地条件以及项目建设的市政配套条件。
4.1项目建设自然条件
项目位于宝塔区川口乡田崂村榆山沟,川口乡是延安市宝塔区辖乡。
1972年设川口公社,1984年改乡。
位于市区东北,距市区20公里。
面积165平方公里。
交通便利,北纬36°
11′-37°
09′,东经109°
21′-110°
03′,暖温带气候,温差大,四季分明。
春季气候回升较快、风沙大、雨量少,有霜冻和春旱;
夏季温暖,有伏旱、暴雨、冰雹和阵性大风出现;
秋季温凉,气温下降快而有霜冻;
冬季寒冷而干燥。
1.温度:
年平均气温9.4℃;
2.无霜期:
全年无霜期170--186天;
3.降水:
年平均降水量500毫米;
4、太阳辐射总量:
年平均太阳辐射总量114.3千卡/平方厘米;
5.日照:
年日照时数为2395.6小时,日照百分率达54%;
6.气象灾害:
主要自然灾害有:
干旱、大风、冰雹、霜冻等,尤以干旱最为严重。
4.2项目建设用地条件
本项目位于项目位于宝塔区川口乡田崂村榆山沟,田崂村公益性公墓项目位于市区东面,距210国道国境线约1公里,项目选址远离城市,交通十分便利,便于市民扫墓,且可利用荒山开发,节约耕地资源,是理想的墓地选择。
项目所在区域地质条件稳定,具备三通一平的建设条件,公墓所处地属于荒地,区位条件优越,有良好的自然环境,辐射范围广,区域优势明显。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宝塔区总体规划,外部协作条件也能满足项目的建设需求,因此,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
4.3材料来源及运输条件
本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有:
砖、中(粗)砂、水泥、碎石、石料、生石灰、木材、钢材、电缆、PVC管材等,其主要材料通过汽运均可由当地购得。
第五章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在充分考虑延安市总体规划、宝塔区总体规划,项目建设的用地条件、项目的功能使用要求、周边建筑物设计风格的基础上,结合延安市有关部门的建筑设计要求和建设标准对本项目做合理、实用的规划设计。
5.1项目规划指导思想
1、贯彻“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等方针,
2、按照“城乡一体,整体推进,超前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3、坚持“透明化收费、监督化体制、现代化管理、多样化葬式及人性化服务”的经营服务理念;
4.坚持人与自然和谐项目,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5.2项目遵循的原则
建设公益性公墓应当遵循的五大基本原则:
1、节约土地资源;
2、扩大绿色空间;
3、保护生态环境;
4、保障基本需求;
5、方便群众和移风易俗。
5.3服务宗旨与目标
1.服务宗旨
修建公益性公墓的宗旨是“上为国家分优、下为民众解愁的宗旨,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为公民提供安葬(安放)骨灰或者遗体的公益性设施,坚持以社会效益为主和公益性、价格低、风水佳、服务优的服务方向,全心全意为丧户和市民服务。
2.建设目标
(1)按民政部《殡仪馆等级标准(试行)》和《殡仪馆等级评定办法》要求,按三级殡仪馆标准建设,并通过上级评定验收。
(2)努力建设成“绿色、环保、生态型”的公益性公墓,绿化率不低于50%.
5.4总体规划要求
总体规划要体现人文关怀,营造关爱平和气氛,建筑与景观自然和谐;
主体建筑应注重展示文化特色,充分利用地形高差,功能合理,交通流畅,环保节能。
从其使用性质来说,公益性公墓要有合理的选址,应考虑人的心理卫生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要远离城区的主导风向下风侧。
另外还应考虑优美的自然环境和较为便利的交通。
公墓的交通具有时段积聚性。
在清明、大型悼念活动时会有大量的人流、车流,所以要注意驻车与分流规划设计。
公益性公墓要考虑丧葬习俗的地域性和民俗性,不同的地域因为不同的历史文化发展、同一地域也可能因为不同的民族带来不同的丧葬习俗,最终对公益性公墓建筑设计提出不同的要求。
5.5方案设计
墓地建成花园式墓区,墓区坐北朝南,中间大道仿中山陵建设布局步步登高,两侧苍松翠柏、繁花绿草、百种普、中、高档各式美观墓样及凉亭墓、长廊墓等艺术墓分列期间。
墓碑主要采取卧碑方式,不得使用白色碑体,碑长不超过60cm,碑宽不超过50cm,厚度不超过15cm,倾斜度不超过15度,每个墓穴不得超过0.8平方米;
按照“墓区园林化、墓体小型化、墓碑艺术化、葬法多样化、祭祀环保化、服务人文化”的总体要求进行建设管理。
5.6业务用房建设标准
1.墙面
外墙设计应满足维护和节能要求,外墙采用300厚空心砌块,用M5水泥砂浆砌筑,外挂保温隔热性能较好的密度为18—20kg/m3的阻燃型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内墙采用120及200厚空心砌块,用M5水泥砂浆砌筑。
室内地坪以下标高-0.600处设置连续水平防潮层(采用20厚1:
2.5水泥砂浆内掺5%的防水剂)。
2.屋面
屋面为不上人平屋顶屋面,防水等级二级,二道防水设防,SBS改性沥青卷材防水,使用年限15年。
3.门窗
门窗的保温性和气密性应满足《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67-93)要求,门窗玻璃的选用应遵照《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和《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本项目门窗传热系数为2.5W/(m2.k),外门窗采用单框双玻节能型(平开)塑钢窗,外窗附带纱窗。
4.装饰
(GB50037-96)。
本项目外部装修应采用颜色明了、线条简洁、质地优良的外墙装饰材料,色彩注重与主体建筑相匹配。
各种用房的地面、踢脚板采用便于清扫、冲洗,不污染环境的花岗岩材料,墙面、顶棚采用无污染的白色内墙涂料。
5.7结构设计
1.设计依据
《建筑工程抗震分类标准》(GB50223-2008)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2.设计要求
1、基本风压
根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9-2001(2006年版),本工程按50年一遇的基本风压:
0.45kN/m2。
2、基本雪压
基本雪压为0.30kN/m2。
抗震设计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地震分组为第三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05g,场地类别为Ⅱ类,特征周期0.45s。
本建筑物为丙类建筑,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要求,本工程设计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4、建筑结构安全等级
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5、设计使用年限
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3.楼屋面均匀活荷载标准值
管理用房:
2.00kN/m2;
走廊、门厅、厕所:
2.50kN/m2;
不上人屋面:
0.50kN/m2;
上人屋面:
2.00kN/m2。
4.基础设计
工程基础拟做天然地基梁板式筏形基础(底板+基础反梁)。
设计时基础底做平,均以稍密——密实卵石层为持力层做结构平面,具体要根据岩土工程初步勘察报告实施。
5.8其他设计
5.8.1给排水设计
1.设计说明
1、设计依据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1年版)
《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1/T1477-2006
2、设计范围
给水,排水。
2.给水
1、给水水源
本项目给水水源为自打深井,供本项目室外消防用水和室内生活用水。
2、设计水量
根据国家《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年综合用水量约为0.52万立方米。
3、给水系统
生活用水、绿化浇洒等均采用自来水。
3.排水
排水体制以室内污废分流,室外雨污分流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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