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合肥市为例建立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方案的实例研究Word下载.docx
- 文档编号:22391313
- 上传时间:2023-02-03
- 格式:DOCX
- 页数:21
- 大小:24.15KB
以合肥市为例建立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方案的实例研究Word下载.docx
《以合肥市为例建立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方案的实例研究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以合肥市为例建立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方案的实例研究Word下载.docx(2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Ⅱ类地区:
环城公园路以外至一环路以内
A地段:
马鞍山路→屯溪路→合作化路→霍山路→长丰路→南淝河沿河路→环城西路→环城南路→马鞍山路以内
1550
B地段:
Ⅱ类地区内除A地段以外其它地段
1450
Ⅲ类地区:
一环路以外至二环路以内
1100
Ⅳ类地区:
二环路以外
800
(二)住宅拆迁货币补偿调节系数
被拆房屋调节因素
调
节
系
数
楼
层
三、四楼
二、五楼
2%
一、六楼
3%
七楼以上(含七楼)
4%
无厨房、卫生间
朝向
朝南
其他朝向
1%
配
套
管道煤气
-2%
无管道煤气
集中供暖
-5%
无集中供暖
(三)非住宅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
地区
类别
地区级别
营业房
住宅改营业房
工业生产、办公、旅馆用房
仓储用房
长江路、金寨路、淮河路、美菱大道沿街面墙15米以内的房屋
10500
5800
2300
2100
除A地段外的Ⅰ类地区以内的其他地段
7000
4300
2150
1950
环城公园路外至一环路内
长江东路、长江西路、金寨路、明光路、美菱大道、胜利路沿街面墙15米以内的房屋
4100
2800
2000
B地段;
除A地段外的Ⅱ类地区以内的其他地段
3600
2700
1800
1600
一环路以外
2600
1300
1200
说明:
1.营业房(不包括住宅改营业房)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格为一层价格;
营业房位于二层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格减少30%,位于三层以上的在一层货币补偿价格的基础上减少40%;
2.营业房、工业生产用房、办公、仓储、旅馆等用房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所载房屋性质,经查验《房屋所有权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两证所载面积与性质不符的,面积以较小的为准,性质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确定的性质为准;
住宅改营业房是指符合《合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房屋;
3.特定区域的拆迁项目,其货币补偿基准价格经市拆管办批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表基准价格±
15%范围内进行适当的调整;
4.非住宅的调节系数为零。
附件二、房屋单位平方米造价
(一)各类房屋单位平方米造价
单位平方米造价(元)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折旧价格(元)
九成
八成
七成
六成
五成
现浇砼框架
730
657
584
511
438
365
砖混
520
468
416
364
312
260
砖瓦、砖木
级别
一级
340
306
272
238
204
170
二级
310
279
248
217
186
155
三级
280
252
224
196
168
140
简易
180
162
144
126
108
90
表
(一)中的价格为征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单位平方米造价,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单位平方米造价在表
(一)基础上上浮10%。
(二)房屋成色折旧年限表:
年)
结
构
现浇砼框架结构
1~3
4~7
8~11
12~20
21年
以上
砖混结构
4~6
7~9
10~16
17年
砖瓦、砖木结构
1~2
3~5
6~8
9~14
15年
简易结构
1
2
3
4
5年
(三)房屋级别
一级:
24扁砖大瓦、木桁条或预制桁条、水泥地坪、标准门窗、内外墙粉刷、水电齐全;
檐高3米以上;
二级:
24斗砖墙、大小瓦、木桁条、水泥地坪、门窗齐备、内或外墙粉刷、水电齐全;
檐高2.8~3米;
三级:
18、12砖墙、大小瓦、门窗齐备、水电齐全;
檐高2.6~2.8米。
(四)简易结构:
泥焊小瓦或泥焊大瓦屋面、草屋面、芦席竹垫层、混合人字屋架、铁屋架、半屋架、半砖半土墙或土墙,不规则一门二窗、电、檐高2.6米。
(五)单位平方米造价和综合造价
1、单位平方米造价是指重新建造同等结构的房屋所需建筑材料和人工费用的价格;
2、综合造价是指按照建筑技术、土地费用、建筑材料价格、人工费用等条件,重新建造与现有同等结构、质量、标准及使用功能的平均价格,具体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费用、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附属工程费、管理费、税金等因素。
附件三、产权调换差价
(一)住宅产权调换差价标准
(单位:
被拆房结构
安置房结构
砖
混
7成以下(含7成)
7成
一
二
三
60
80
40
100
120
160
150
190
210
24米以上高层
230
250
270
290
(二)非住宅产权调换差价标准
1、营业房安置在:
一层9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二层6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三层以上3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2、其他非住宅安置在:
一层5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二层3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三层以上2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3、住宅改营业房安置在:
一层12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三层以上5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1.上述产权调换差价标准不含新建装饰及配套设施费用;
2.住宅改营业房是指符合《合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房屋。
附件四、树(花)木补助标准
树干直径(cm)
补
助
费
(元/棵)
备
注
不足5
(1)非人工培植出土高度1米以下的野生小树不予补助;
(2)树干直径应从树木出土1米处计算;
(3)花木指木本花,草本花不予补偿。
5~10
10~15
5
15~20
10
20~25
15
25~30
20
30以上
25
附件五、住宅房屋附属物、构筑物补偿标准
项 目
补偿标准(单价)
备 注
围
墙
砖
5~10元/平方米
自
拆
10~15元/平方米
简
易
5元/平方米
固定墙体柜
30~50元/平方米
100~150元/平方米
空
调
柜
式
200元
移机费
分体式
150元
窗
机
80元
热水器
太阳能
60元
电
能
煤
气
100元
有线
电视
复
建
80元/户
自行办理
不复建
300元/户
电
话
产权调换
一次性安置160元
自行办理移机
过渡性安置320元
货币补偿
160元
装饰吊顶
纸天棚
2元/平方米
自 拆
纤维板、灰板条
10元/平方米
三合板
20元/平方米
30元/平方米
墙裙
10~20元/平方米
装饰墙面
面砖
15元/平方米
包括内、外
墙面
其他
2~5元/平方米
项
目
门
铁门
40元/只
60~100元/只
木门
100元/只
坐便器
60元/只
浴
缸
150元/只
铝合金门窗
40元/平方米
自来水管
4元/米
水
池
15~30元/只
塔
50~100元/只
下水道
5元/米
窨
井
10元/只
水
压水井
600元
老
300~500元
深度5米以上
无水
井不
补偿
易
机砖井
100元/米
炉
灶
单
口
双
三口以上
250元
活动楼梯
150~200元/只
装饰地板
木地板
20~30元/平方米
地板砖
水磨石
大理石花岗岩
40~80元/平方米
分水表
30元/只
分电表
室外地坪
6元/平方米
目
水龙头
5元/只
闸
阀
电杆
泥
10元/根
木
5元/根
温房
玻璃棚
塑料棚
25元/平方米
猪
圈
砖、石
10元/平方米
迁
坟
200~300元
草
堆
1元/担
农村家用厕所砖粪坑
3元/担
1、本标准中未涉及的住宅装潢附属物补偿可根据以下定额核定:
(1)装潢使用1年以内按装潢费用的90%给予经济补偿;
(2)装潢使用1年以上3年以内按装潢费用的70%给予补偿;
(3)装潢使用3年以上5年以内按装潢费用的50%给予补偿;
(4)装潢使用5年以上按装潢费用的20%给予补偿;
2、私人申请安装的总电表、动力电装备以及单开户自来水的按申请费用50%给予补偿(恢复的不补偿)。
附件六、非住宅装潢补偿标准
(一)装潢费根据被拆迁人提供的费用支付凭证按下列规定确定:
1、拆迁装潢后使用1年的按装潢费的60%给予补偿;
2、拆迁装潢后使用1年以上不满3年的,按装潢费的40%给予补偿;
3、拆迁装潢后使用3年以上不满5年的,按装潢费的20%给予补偿;
4、拆迁装潢后使用5年以上的按装潢费的10%给予补偿。
(二)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提供的装潢费用支付凭证有异议的,根据本市房屋装潢工程预算定额标准按上述规定确定。
(三)非住宅装潢不包括添建的空调、电视、卡拉OK机及其他电器设备。
《合肥市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修改部分)
《关于合肥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产权调换差价及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的批复》
市拆管办:
报来《关于提请批准实施〈合肥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产权调换差价及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的请示》(合拆办[2006]7号)悉。
经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研究,同意对《合肥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合政[2002]195号)中的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产权调换差价及临时安置补助费进行调整,新补偿标准自2006年3月20日起实施。
附:
合肥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产权调换差价及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
一、货币补偿基准价格
(一)住宅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
区位级别
A级:
宿州路与环城北路交口—环城北路—环城西路—环城南路—环城东路—寿春路—宿州路—宿州路与环城北路交口
3000
B级:
Ⅰ类地区内除A级以外的地区
2850
亳州路与濉溪路交口—濉溪路—明光路—全椒路—屯溪路—合作化路—南淝河—亳州路—亳州路与濉溪路交口
2350
明光路与濉溪路交口—濉溪路—凤阳路—全椒路—明光路—明光路与濉溪路交口
C级:
亳州路与濉溪路交口—亳州路—南淝河—合作化路—濉溪路—亳州路与濉溪路交口
1900
史河路与合作化路交口—合作化路—黄山路—潜山路—史河路—史河路与合作化路交口;
屯溪路与合作化路交口—合作化路—望江路—马鞍山路—屯溪路—屯溪路与合作化路交口;
界首路与濉溪路交口—界首路—茨河路—蒙城北路—砀山路—板桥河—濉溪路—界首路与濉溪路交口
1750
Ⅲ类地区内除A级以外的地区
长江西路与环湖东路交口—长江西路—人工湖路—黄山路—玉兰大道—望江西路—玉兰大道—合宁高速—金寨路—东流路—环湖东路—长江西路与环湖东路交口
南淝河与当涂路交口—当涂路—临泉路—龙岗大道—合裕路—兴港路—南淝河与当涂路交口;
金寨路与东流路交口—金寨路—合宁高速—包河大道—东流路—金寨路与东流路交口
1050
Ⅳ类地区除A级和B级以外的地区
950
办公旅馆
工业厂房
16000
3500
除Ⅰ类地区A级以外的地区
13000
2900
长江东路、长江西路、金寨路、明光路、美菱大道、胜利路、滁州路、桐城路、芜湖路、五河路沿街面墙15米以内的房屋
8500
2500
B级;
除A级以外的Ⅱ类地区以内的其他地段
6500
2200
一环路以外至二环路以内区域
1400
二环路以外区域
1280
900
二、产权调换差价
(一)住宅产权调换差价标准
(单位:
200
220
240
330
350
370
390
(二)非住宅产权调换差价标准
1、营业房安置在:
一层15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二层9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2、其他非住宅安置在:
一层3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二层2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三层以上1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3、住宅改营业房安置在:
一层2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二层15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三层以上5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上述非住宅产权调换差价标准中的营业房安置在一层和二层的差价标准系安置在Ⅰ类地区的产权调换差价标准;
若安置在Ⅱ类地区,各产权调换差价标准在Ⅰ类地区基础上减少20%;
若安置在Ⅲ类地区,各产权调换差价标准在Ⅰ类地区基础上减少30%;
若安置在Ⅳ类地区,各产权调换差价标准在Ⅰ类地区基础上减少40%。
其他非住宅产权调换差价标准和营业房安置在三层以上的产权调换差价标准不随安置区域不同而调整。
三、临时安置补助费:
(一)实行产权调换的住宅,自行过渡临时安置补助费根据应安置房屋面积(包含易地安置政策性应增加的面积)在18个月以内按下列标准计算:
6元/月·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二)实行产权调换的非住宅,自行过渡临时安置补助费根据有照建筑面积在30个月以内按下列标准计算:
12元/月·
平方米建筑面积;
2、办公、旅馆、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其他非住宅临时安置补助费:
7元/月·
《合肥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除上述标准调整外,其他规定维持不变,继续执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合肥市 建立 城市 房屋 拆迁 补偿 补助 标准 方案 实例 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