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寓股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处罚实施细则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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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随意接长电源线或不使用插头接插座的。
(罚款200元)
7、吊篮上焊接时电线绝缘皮破损,或用钢丝绳做零线。
(罚款100元)
8、未设置专职看火人或看火人不在岗的。
9、氧气乙炔瓶间距小于5米,距明火距离小于10米,乙炔瓶平置。
10、电焊、气焊周围有可燃易燃物没有妥善隔离。
(罚款200元)
11、气焊时乙炔瓶没有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或装置失灵。
12、存有可燃物仓库周围有动火作业的,仓库内没有灭火器保护的;
在可燃物旁吸烟的。
13、施工用脚手架作为吊装设备的结构架。
14、不按方案和交底作业违章操作的。
15、吊装作业使用不合格设备、设施的或吊装装备为验收及投入使用的。
16、吊装作业信号工口齿不清晰的。
17、不按方案要求安装配重。
(罚款1000元/台)
18、未配置安全绳或安全绳配置不正确的。
(罚款500元/台)
吊篮安装质量及过程维护处罚:
19、支架、篮体焊缝有裂纹、脱开现象。
(罚款500元/台)(吊篮公司)
20、无安全锁或安全锁失灵。
(罚款500元/台)(吊篮公司)
21、紧急停机动作不正常。
22、使用过程中无日检查记录表或伪造检查表的。
(罚款200元/次)(吊篮公司)
23、吊篮以为完成不及时报验。
(罚款300元/次)(吊篮公司)
24、无租赁设备资质(罚款100元)
25、安全大绳有断股的。
(罚款100元/台)
26、钢丝绳有一处断股、有一处锈蚀。
吊装处罚
27、吊装设备钢丝绳磨损,断丝断股超标的。
(罚款500元/台次)(对设备提供人)
(二)对项目部的罚款
28、无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吊篮、脚手架、吊装、高空作业(雨篷、采光顶、钢结构等作业)(罚款500元)
29、在没有安全作业的条件下,强行命令工人作业操作的。
(罚款1000元)
30、6级以上大风天气或雨雪天气仍在进行吊装、吊篮、脚手架施工。
31、未建立项目部的安全责任制(罚款1000元,仅限项目经理)
32、新进场工人未进行安全教育即上岗作业的。
33、现场施工人员违规行为超过5类的,或同类事件违规操作人员在5人以上的。
(罚款1000元,对项目部)
34、吊篮搭设不符合方案要求的。
(罚款500元/台次)
35、脚手架及吊篮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的。
(三)对区域公司的罚款
36、各区域公司未建立安全质量管理机构,处5000元罚款;
建立了但是不能履行其职责处2000元罚款,并总公司内通报限期整改,逾期不改予以重罚。
37、开工前,项目部在选择安装队后必须向公司安全质量部送报安装队伍资质及花名册,经安全质量部备案并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工,如不执行规定擅自开工,对区域公司罚款1000元。
38、工地开工前由公司安全质量部及项目部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三级教育卡。
以后新增工人要上报公司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补课.如发现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上岗作业,每人次对区域公司罚款100元。
39、劳务合同签订后2周内未给施工人员上保险,对区域公司罚款2000元。
40、工地必须服从公司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如工地贯彻不力,经公司月度安全检查评定为安全不合格工地,除按公司意见限期整改外,还将对区域公司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
41、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对区域公司罚款500元。
(4)对生产公司的罚款:
42、生产公司未建立安全领导小组管理机构的,对生产公司处5000元罚款;
建立了但是不能履行其职责的处2000元,并向总公司通报限期整改,逾期不改予以重罚。
43、新工人上岗前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每人次对生产公司处100元罚款。
44、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每发现一例对生产公司罚款200元。
二、B类罚款即一般不合格
1、吊篮没有绑扎牢固即开始作业的。
(每台吊篮罚款100元/台)
2、吊篮支架或篮体连接部位少螺栓或缺螺母的。
(罚款60元/台)
3、吊篮操作工人未取得吊篮操作证即从事吊篮操作的(每台吊篮罚款100元/台)
4、吊篮操作工人进出吊篮时,违反规定操作的。
(每人次罚款80元)
5、吊篮操作人员在两台吊篮之间进出的。
(每人次罚款100元)
6、吊篮运行中,篮内操作人员嬉戏打闹。
(罚款80元)
7、当吊篮出现故障时,不通知专业维修人员,自己随意操作的。
8、两台相邻吊篮高差超过2米的。
(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9、钢丝绳不按方案要求配置的。
(罚款80元/台)
10、有一处绳夹有松动或绳夹数量不够或安装方向错误。
11、未按规定设置安全弯或配重未绑扎无穿管。
12、未安装限位器或限位器安装不牢固、不灵活的。
13、安全大绳与结构接触部位未做防护的。
14、无每日上吊篮之前吊篮检查验收并留存记录表的。
(罚款100元/台)
15、电焊作业时不设接火措施或没有做到有效接火,附近没灭火器保护,焊机接线不使用接线鼻子的。
16、乙炔氧气气瓶的存放区域有电线铺设和油脂、油漆等易燃物存放。
17、工人作业没有班前教育的;
上午班,下午班,晚上加班每班都应该有教育。
(每缺一次教育罚款80元)
18、工人夜间加班没有足够的照明条件的。
(每个作业班组罚款80元)
19、现场存在我公司施工人员交叉作业的。
(每处罚款60元)
20、未按规定配置安全员。
(罚款100元,仅限总助或项目经理)
21、现场危险源排查不及时,不彻底的。
(罚款100元)
22、没有切实可行的专项安全应急预案。
23、必须做的安全资料缺项或安全资料某项做的不规范。
24、现场分项交底内容不明确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25、施工部位的脚手架无脚手板或存在探头板,作业面的脚手架不满铺的。
26、施工时使用的门字架搭设不牢固,脚手板铺设不合理的。
27、电焊、气焊区域内存放可燃物、易燃物品没有清理或妥善隔离保护的。
28、现场我司工作面上的临边,洞口防护不规范的,容易诱发安全事故的设施的。
29、库房管理混乱,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对区域公司罚款200元。
如特殊需要,库房需有人看管的,看管人不准吸烟及饮酒,如有违反对区域公司罚款500元。
30、动火作业手续不齐全,无消防器材或看火人对区域公司罚款500元。
31、工地发生伤亡事故,区域公司除按规定向总公司安全质量部报告外,作如下规定。
如隐瞒不报,一经查出,对区域公司加倍处罚。
工地重伤以下事故,查明原因。
如属工人违章作业;
工地违章指挥,要求工人冒险作业;
工地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而造成的,视情节轻重对区域公司处以500元到2000元罚款。
工地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查明原因。
根据给总公司造成的损失,除对分、子公司的目标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外,还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四)对生产公司的罚款
32、生产车间内私自动用明火的,检查中每发现一次对生产公司罚款100元。
33、防火器材失效或失灵的,检查中每发现一处对生产公司罚款100元。
34、酒后上班(班前2小时)的,检查中每发现一人生产公司罚款100元。
35、非维修人员私自乱接、乱动车间的电源、电气开关的,检查中每发现一次对生产公司罚款200元。
吊篮安装质量及过程维护处罚细则
36、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37、无产品合格证。
38、各梁、支架、连接不牢固。
39、吊篮开关动作不正常。
40、手动滑降不灵活(罚款100元/台)
41、多台吊篮共用一个开关或漏保的。
42、吊篮安全装置损坏或不够灵敏的,如:
安全锁、限位器、安全绳。
(罚款100元/台次)
三、C类罚款及轻微不合格
(一)对施工队的罚款:
1、一个人在吊篮内操作吊篮运行。
(罚款40元/人次)
2、对现场施工用电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的。
(罚款50元)
3、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不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的,绝缘外壳完好的。
4、配电箱不上锁的、露天电箱无防雨措施的。
(罚款30元)
5、重点保护场所灭火器数量不够或灭火器失效仍在使用的。
6、吊篮钢丝绳下端不设置配重锤的,有配重锤施工队不安装,处罚施工队;
没有提供配重锤的,处罚吊篮公司。
(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7、项目部缺少安全日志内容的。
(缺少一天罚款50元)
8、人与劳务队没有劳动合同的。
(每人次罚款50元)
9、脚手架上非工作时间,区域堆放杂物,未在下班后及时清理脚手架的。
10、吊篮内垃圾不每日清理的(罚款50元)
11、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的。
12、电焊工焊接作业时不戴绝缘手套即开始电焊作业的。
13、手持电动工具无保护接零。
14、在施工作业面现场吸烟的。
(罚款50元/人次)
15、进入现场施工不才穿防滑鞋的(指皮鞋、布底鞋、拖鞋、高跟鞋)(罚款50元/人次)
16、现场施工用电使用插线板或线盘带电作业的。
(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17、使用不合格开关箱的。
(每个开关箱罚款50元)
18、电焊工作业不穿绝缘鞋。
(每发现一人罚款50元)
19、不走安全通道的。
20、露天使用的电焊机无防雨罩的。
(罚款40元)
21、叉车工人现场违规操作。
(罚款50元/次)
22、特种作业人员如卷扬机工、信号工、架子工、焊工、电工、叉车工等未取得操作证或用假证上岗作业的。
(罚款30元/人次)
23、随意踩踏洞口防护盖板的。
24、非电工私自拉接电源线的。
25、开关箱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
26、使用不合格电缆线的。
(罚款50元/根)
27、配电线路老化,破皮没包扎的。
28、焊把线接头超过3个或绝缘老化的。
29、焊把线接长使用钢筋等导体的。
30、动火作业前不开动火证的(罚款50元/人次)
31、进入施工作业现场不戴或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帽破坏仍在使用的,如:
安全帽有裂纹、安全帽无安检标志、无合格证、戴安全帽时不系下颚带、歪戴。
32、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不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的;
绝缘外壳破损的。
33、现场吊装作业站在警戒线以内的。
34、没有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并保存记录的。
35、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没有水平安全网或是安全网破裂。
36、安全卡扣数量不够。
(罚款50元/台次)
37、高空作业时小零件和工具没有防坠落措施的。
38、高处临边作业工具箱、袋以及零星材料距临边或洞口距离小于1米的。
(每处罚款30元)
39、等室外电梯的过程中,电梯没来即走上电梯通道,在电梯口边探头张望的。
(每人次罚款30元)
40、工作过程中在高空抛投物料的。
41、在临边洞口旁休息,逗留的。
42、违反“一机、一闸、一箱、一漏”。
43、5级以上大风天气仍使用电焊的。
44、现场吸烟对区域公司每人次罚款100元。
45、现场作业人员如发现有不戴安全帽或穿背心、拖鞋的对区域公司每人次罚款100元。
46、每道工序工作前必须每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
如发现未经交底而进行作业,每人次对区域公司罚款100元。
47、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而且要有针对性,发现安全资料不全,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缺一项对区域公司罚款100元。
48、高空作业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如发现不系安全带而进行高空作业,每人次对区域公司罚款100元.
49、生产车间内发现吸烟的,检查中每发现一次对生产公司罚款50元。
50、各岗位操作人员工作前未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的,检查中每发现一次对生产公司罚款50元。
51、叉车工人现场违规操作的,检查中每发现一次对生产公司罚款100元。
52、生产设备在运行中有异常声音的,对生产公司罚款100元每台。
53、篮体底板有缝隙或孔洞的。
(罚款50元/台)
54、提升机渗漏油。
(罚款30元/台)
55、工作平台在运行中有异常声音。
(罚款40元/台)
56、不按规范要求接电源线的。
57、电缆直接与导体接触的。
58、插头、插座不完好。
59、电缆有破损并没有包扎好的。
60、护栏、蓝底、侧栏等连接不牢固或没有护栏或踢脚板。
61、电缆线接头超过三处的。
62、电箱不上锁(罚款30元/台)
63、专业维护人员无资格证书的。
64、现场专职维护人员随意缺勤的。
以上处罚,由工程质量安全部开具罚款单,检查人员签字,并经被处罚部门负责人或被处罚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对施工队的处罚,直接由工程质量安全部门经理签字批准,从工程款中扣除罚款金额。
对相应责任部门或管理人员的处罚,罚款单需由工程质量安全部经理审核签字,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及财务部门,各一份,罚款直接从区域公司账户和个人月工资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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