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项目部质量奖惩考核实施细则试行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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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开挖、支护和预应力锚索工程质量考核细则
2.开挖工程
2.1洞室开挖工程的质量奖惩规定
2.1.1爆破开挖质量检测基本标准:
2.1.1.1主体与永久工程:
围岩壁面不应有明显的爆生裂隙。
对节理裂隙极发育的岩体,半孔率应达到20%~50%;
节理裂隙中等发育者,半孔率应达50%~80%;
节理裂隙不发育者,半孔率应达80%以上。
残留孔距偏差≤5cm,两孔(间)不平整度≤10cm,平均超挖值≤10cm,最大超挖值≤20cm,无欠挖,排炮爆破台坎≤15cm。
2.1.1.2筹建期临时工程:
对节理裂隙极发育的岩体,半孔率应达到10%~50%;
残留孔距偏差≤5cm,两孔(间)不平整度≤15cm,径向平均超挖≤20cm,无欠挖,排炮爆破台坎≤20cm。
2.1.2开挖爆破前,必须有审批通过的爆破设计,若没有爆破设计,私自上钻造孔,每次罚款1000元。
2.1.3凡因人为因素(技术超挖除外)导致局部超挖大于20cm,或光爆孔半孔残留率低于第2.1.1.1条规定,将对施工队伍进行处罚。
处罚额度为:
个别部位的对施工队伍处以100元/处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元/处的罚款。
单元的处罚额度为3000~5000元/单元。
2.1.4凡因人为因素导致周边孔有剪刀孔的、排炮间台坎≥20cm,对施工队伍处以100元/孔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元/孔的罚款。
周边孔孔口及孔底超过设计孔距5cm以上的,对施工队伍处以50元/孔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元/孔的罚款。
2.1.5不允许出现欠挖,如果欠挖进行二次开挖的部位,同样对欠挖二次开挖后,如果超出规范外的超挖要按照2.1.3条的处罚。
2.1.6在造孔过程中,现场无一、二检人员或技术人员跟踪检查,且有不合格的孔存在,对不合格预裂孔罚款50元/孔,不合格爆破孔罚款20元/孔。
2.1.7装药、联网过程中,队(厂)一、二检质检人员必须旁站,三检巡视中如发现一、二检人员不在现场,则每人罚款50元。
2.1.8每茬炮开挖断面平均超挖未超过10cm(地质原因超挖除外),则免于上述处罚,并给予钻爆人员共计500元奖励,地质原因超挖以设计认定为准。
2.1.9对洞内下卧开挖按以下进行罚款:
2.1.9.1凡因人为因素(技术超挖除外)导致平均超挖大于20cm,或光爆孔半孔残留率低于第2.1.1.2条规定,将对施工队伍进行处罚。
对施工队伍处以200元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元的罚款。
2.1.9.2凡因人为因素导致残留孔孔距>5cm或两孔(间)不平整度>15cm或爆破台坎>20cm,对施工队伍处以30元/孔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元/孔的罚款。
2.1.9.3反复出现以上问题,将视情况加倍处罚。
2.1.9.4每茬炮开挖断面平均超挖未超过20cm(地质原因超挖除外),则免于上述处罚,并给予钻爆人员共计300元奖励,地质原因超挖以设计认定为准,另奖励现场施工管理人员50元。
2.1.10对露天开挖工程按以下进行罚款:
2.2.10.1喷砼支护区域:
每个考评单元平均超挖大于20cm,或周边孔半孔残留率低于一类岩石80%以上;
二类岩石70%以上;
三类岩石60%以上规定的,将视情形给予施工队伍处以100—1000元罚款,对管理人员处以50—500元罚款;
情形特别严重的加重处罚。
2.1.10.2凡因人为因素导致周边孔有剪刀孔的,对施工队伍处以200元/孔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100元/孔罚款。
周边孔孔口及孔底超过设计孔距10cm以上的,对施工队伍处以100元/孔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50元/孔罚款。
2.1.10.3每茬炮爆破后开挖预裂面炮孔壁应无明显的爆破裂隙,否则每延米爆破裂隙处以100元/米。
2.1.10.4爆破后岩石块度应基本均匀无明显的大块石,爆堆基本与爆破设计预先的相吻合无明显的爆破漏斗,如出现爆区存在大量块石、哑炮等按该部位造孔数处罚,每孔500元/孔。
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元/孔罚款。
2.1.10.5爆破孔、缓冲孔爆破效果不好,坡脚有拉茬现象,清渣完后大面起伏差较大,影响下一梯段的钻机定位、造孔,则每处处以300元罚款。
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50元/处罚款。
2.2支护工程
2.2.1喷混凝土工程
2.2.1.1喷混凝土施工前,拆除作业面障碍物,清除开挖面的浮石和墙脚的石碴、堆积物,用高压风水将受喷面冲洗干净;
对遇水潮解、泥化的岩层,则用高压风清扫。
不进行此项作业,直接喷混凝土施工的,对施工队伍处以200~1000元/次的罚款;
另对责任人处以50~500元的罚款。
2.2.1.2喷混凝土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必须有一二检人员现场旁站,否则对一二检技术人员各处以50元/次的罚款。
2.2.1.3喷混凝土表面应平整,不应出现夹层、砂包、脱空、蜂窝、露筋等缺陷;
结构接缝、墙角、洞形或洞轴急变等部位,喷层应有良好的搭接;
不存在贯穿性裂缝;
出现的渗水点应做妥善处理。
不符合以上任一项要求的,对施工队伍处以100~1000元/处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100元/处的罚款,对造成缺陷处理的所有费用由施工队伍自行承担。
2.2.1.4喷混凝土施工结束后没有对排水孔、排水沟进行清理而造成堵塞,则给予喷混凝土施工单位50元/孔或20元/m经济处罚且处理费用由施工队伍承担。
2.2.1.5未签发许可证的基岩面私自进行喷混凝土施工,则按10元/平方米进行处罚。
2.2.1.6挂网喷护中,钢筋网片没有按设计图纸进行加工,其钢筋规格或间排距不符合设计要求,则给予网片加工单位200元/m2处罚,并且令其返工。
2.2.1.7挂网喷护过程中检查发现钢筋网与锚杆或其它锚固件没有按要求联接,给予施工单位100元/处处罚。
2.2.1.8必须设置喷层厚度检测标志,喷层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有钢筋网时,喷砼应覆盖钢筋2cm以上,有型钢刚架时,喷砼将型钢刚架覆盖,并确保有一定的砼保护层。
不符合此项要求的,对施工队伍处以500元/次的罚款,处理或返工费用自行承担。
2.2.1.9喷混凝土施工结束2小时后进行洒水养护,喷水次数以保持混凝土具有足够的湿润状态为度,养护时间一般工程不得少于14天(特殊部位另行规定),检查发现养护不及时则罚款500元/单元次。
2.2.1.10喷射混凝土的回弹率控制,每一施工段洞室拱部不大于20%,边墙不大于15%。
不能达到以上控制要求,对作业单位罚款200元,另对喷射操作手罚款50元。
2.2.2砂浆锚杆施工(该内容包括预应力锚杆和锚筋桩施工)
2.2.2.1锚杆钻孔的孔位、孔径、孔深及布置形式按设计要求进行,钻孔应圆而直,孔钻好后用高压风或高压水将孔眼冲洗干净,先注浆后插杆的锚杆孔应大于锚杆直径15mm以上,先插杆后注浆的锚杆孔应大于锚杆直径25mm以上,锚杆孔孔位偏差不大于15cm,孔深误差不得大于5cm,孔向偏差不大于1~3°
不符合此项要求的,除责令补钻或重钻外,对施工队伍处以50元/孔的罚款。
2.2.2.2锚杆砂浆拌制及注浆过程中施工现场必须有一二检施工技术人员在现场旁站,否则对施工一二检处以50元/次的罚款。
2.2.2.3锚杆和锚筋桩使用的钢筋规格、长度,制作安装以及灌浆管路的埋设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否则,处以100元/孔的罚款。
2.2.2.46m以下锚杆采用先注浆后插杆法施工,6m以上长锚杆采用先插杆后注浆法施工,锚杆注浆应饱满;
抽样检查时锚杆锚固力平均值不得低于设计值,且任意一组试件的平均值不得低于设计值的90%。
不符合此项要求的,对施工队伍处以20~50元/根的罚款。
2.2.2.5钢筋网施工:
钢筋网按设计编制、接头采用点焊或绑扎,尽可能采用现场绑扎网筋,网筋与岩面大致密贴,利用锚杆端部定位。
两片网间搭接不小于20cm,钢筋网与岩面距离不得大于30mm。
不符合此项要求的,对施工队伍处以5元/m2的罚款。
2.3预应力锚索工程
2.3.1成孔:
采用钻孔法成孔时,孔位坐标误差不得大于10cm,终孔孔轴偏差不得大于孔深的2%(端头锚索)和1%(对穿锚索),方位角偏差不得大于3°
,终孔孔深宜大于设计孔深40cm并不小于设计孔深,终孔孔径不得小于设计孔径10mm;
采用埋管法成孔时,管材的选定和孔道管安装按规范要求施工。
如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应按其要求执行。
不符合此项要求的,对施工队伍处以100~500元/孔的罚款,并对责任人处以50~100元/孔的罚款。
2.3.2锚索制作:
设计长度相同的锚索,其钢绞线下料长度应相同,其长度误差不得大于10mm。
编制时,集束隔离架间距允许偏差50mm,钢绞线应一端平齐,排列平顺,不得扭结,绑扎牢固,绑扎间距宜为2.0m。
岩锚内锚固段靠近孔底的进浆管出口至锚索端部距离不宜大于200mm。
止浆环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尺寸误差±
50mm范围内。
因人为因素造成锚索制作不合格的,对责任单位处以100~500元/束的罚款,造成的损失由责任单位自行承担。
2.3.3锚索运输、安装
锚索运输与安装应按实施方案及技术要求施工:
2.3.4运输:
水平运输中索体的各支点间距不宜大于2.0m,弯曲半径不宜小于3.0m,不应使锚索结构受到损伤;
垂直运输时,吊点间距不宜大于3m,入孔前除主吊点外,其余吊点能快速、安全脱钩。
因运输方法不当造成锚索损坏的,责任单位应承担处理费用,另视损坏程度轻重对责任单位处以100~5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
2.3.5安装:
锚索安装前应对孔道、锚索进行核查。
岩体锚索应一次放索到位,避免在安装过程中反复拖动索体。
有防护套的岩体锚索,在推进时,严防索体与导管相互错动,锚索安装完毕后,应对外露钢绞线进行临时防护。
因不按要求安装而造成锚索损坏或安装不合格的,责任单位应承担处理或返工费用,另对责任单位处以500~10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罚款。
2.3.8外墩头的体形尺寸、混凝土强度等级、插筋和基岩面钢筋配置应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按500元/项对施工队进行处罚。
2.3.9张拉过程详细记录张拉力、引伸值、稳压时间、张拉次数,测力记录等,若记录与实际不符,荷载未达到设计要求或张拉时间未达设计要求便结束张拉,对施工队按1000元/次进行处罚。
2.3.10施工过程中各工序进行之前,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施工许可证后再进行施工,没有签许可证便进行施工则对施工队按1000元/次进行处罚。
第三章混凝土浇筑工程质量考核细则
3.1混凝土运输
3.1.1混凝土运输车辆未清洗或清洗不干净,罚款50~200元/车。
3.1.2混凝土运输车辆未挂标志牌,罚款50~200元/车。
3.1.3私自往混凝土中加水的,罚款100~500元/次。
3.2混凝土泵
3.2.1由于混凝土泵车等设备原因导致混凝土浇筑不能正常进行,造成停仓的,对作业厂(队)罚款1000~2000元/次。
3.3混凝土浇筑施工
3.3.1对于验收合格的基础岩面的地表水和地下水应妥善引排或封堵;
施工缝面的冲毛和打毛的时间和程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浇筑期间应保持仓内洁净无杂物,否则,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200~500元/次的罚款。
3.3.2模板制作所用的主要材料的型号、规格、尺寸、性能和表面质量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和图纸及设计文件中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乱用,否则,罚款500~1000元。
3.3.3制作模板的原材料应进行检验,不得使用未经检验的材料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
材料堆存部位应有明显的材质标记,且应符合堆放要求;
对于保管不当或检验发现有缺陷的材料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否则,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
3.3.4焊接材料要设专库进行保管,库房需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保温措施,需设货架(焊接材料堆放应距离地面0.5米以上)。
焊接材料应根据品种、类别、级别批号分别堆放,并应有明显标记,否则,处以50元罚款。
3.3.5模板制作、拼装工艺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不得擅自修改图纸和工艺要求,否则罚款300元/次。
3.3.6模板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验收资料必须真实、完整、齐全,否则,罚款500元。
3.3.7现场安装模板时,禁止拉杆焊在设计受力钢筋上,拉杆的间排距和直径应遵循有关规范及技术要求埋设,一般情况下预埋锚筋的直径应比拉杆大4mm,拉杆头的直径比拉杆大2mm,一根预埋锚筋上最多只能拉两根拉杆,否则,一经发现均做返工处理,并处以罚款50元/处。
3.3.8现场拼装和安装组合模板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程序执行,若发现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罚款100元/次,直到改正为止。
3.3.9严禁在大模板上私自开孔,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并限期修复。
3.3.10模板拆除后应及时清理表面的灰浆和焊疤等污染物,并涂刷脱模剂,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
3.3.11严禁提前拆模,合理安排拆模时间和使用正确方法拆模。
如果发现提前拆模或拆模方法不当造成混凝土边角或表面损坏严重者,罚款500元/处。
3.3.12钢筋进场必须进行试验检验,禁止使用未经检验和验收不合格的钢筋,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并作相应的处理。
3.3.13加工好的钢筋应分类堆放,标记清楚,对每一编号的钢筋均应制作标示牌,标明钢筋的使用部位及根数,作为钢筋加工的依据和质量追溯的标志。
质量部将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每次罚款100~500元。
3.3.14钢筋必须按照钢筋料表进行加工,加工应准确,如果因为加工原因造成钢筋长度、弯起点和转角以及剥肋直螺纹钢筋或镦粗直螺纹钢筋的套筒、丝扣和长度等偏差较大影响现场安装的应退回钢筋加工单位重新加工,并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3.3.15现场安装钢筋的位置必须依据测量点进行放线确定,钢筋的间排距应通过画线控制,起始层的竖向钢筋、特殊部位的钢筋和各种预埋插筋需测量队复测结果;
安装钢筋应依据施工图纸、钢筋加工料表和料牌仔细核对成型的成品钢筋,严禁错装、漏装;
钢筋的保护层需用水泥砂浆垫块或者其它有效的措施严格保证,对不按以上要求施工的,罚款100~500元,并视情况进行返工处理。
3.3.16在仓号浇筑过程中,钢筋网架上不能集中人群或堆放重的施工材料,料管和料罐下料时应控制下料速度和高度并避免造成骨料堆积,防止钢筋变形甚至造成施工质量事故。
若违反上述要求者,罚款100~500元/次,并视情况进行返工处理。
3.3.17钢筋现场焊接时焊条牌号必须和钢筋级别相适应,严禁混用;
需要烘烤后方可使用的焊条必须经过专门的烤箱烘烤,使用过程中应采用保温筒保温。
否则,罚款300~500元/次,并要求改正。
3.3.18现场施焊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挂牌施工,做到责任明确,否则,罚款50~100元/人.次。
3.3.19现场施焊时严禁在焊缝中夹带焊条、铁件等异物;
钢筋接头焊接完毕后应及时敲除焊缝表面的药皮以便于焊缝的外观检查,不允许出现咬边、夹渣、气孔及外观尺寸偏差等质量缺陷,违反上述要求的,罚款300~500元/次,并要求进行返工处理。
3.3.20止水接头未按工艺要求进行粘接;
铜止水或止浆片不骑缝、沥青麻丝不饱满者,出现以上情况,罚款200元/处。
3.3.21止浆或止水片失效,发生串区或漏水罚款1000元/灌区。
3.3.22浇筑过程中应妥善保护各种预埋件,防止下料和振捣时跑偏,若发现跑偏现象应及时处理,并且罚款200元/次。
3.3.23冷却水管应妥善保护,浇筑期间应按有关要求进行通水,测温资料的填写必须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并及时上报质量部,否则,处以50~500元/次的罚款。
对于竖向升起的冷却水管,灌浆的管口应塞紧,防止杂物掉入发生杜塞现象,违者罚款500~1000元/每一回路,并承担相应的处理费用。
3.3.24坝体排水管、排水槽必须及时保护,防止杂物吊入孔内发生堵塞。
若发生堵塞,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
3.3.25各施工单位必须积极配合质量办质检人员进行闷温温度测量、管路通试等,违者罚款200元/次。
3.3.26浇筑单位应妥善保护已安装的机电埋件,负责管口封堵的保护,未经质量办许可严禁在机电埋件上焊接拉杆或割除预埋件上的加固件或移动、取走、破坏机电埋件,否则,罚款5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3.27砂浆铺设前或富浆混凝土铺设前,老混凝土面或基础岩面必须洒水湿润,砂浆铺设厚度符合规范要求、均匀平整、无漏铺,否则,按100元/平米罚款。
3.3.28严格控制下料顺序或厚度,杜绝滚仓浇筑,否则视情节给予100~300元/次的罚款。
3.3.29仓号浇筑期间不许把施工弃水排入仓号内,仓内如有弃水、地下水、雨水、泌水等应及时排除,否则,将对用水单位和浇筑单位分别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不听指令者,视情节严重加倍罚款。
3.3.30严格按砼标号分区施工,开仓前必须把标号分区和浇筑高程线画在模板或砼立面上,若发现标号分区不清或错打料视情节给予100~300元罚款,并要求立即处理,否则加倍处罚。
3.3.31砼自由下落高度不得大于1.5m,超过时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止骨料分离的措施;
未采取措施或骨料分离不及时进行处理罚款200元/次。
3.3.32砼平仓和振捣方式,振捣时间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不允许出现漏振、过振等现象,且严禁平仓代替振捣,每查出一处罚款200元。
3.3.33必须按高程收仓并保证收仓面平整,收盘后的仓面不能有脚印或振捣棒拔出留的坑,否则每仓罚款200元,永久面收仓必须按设计高程收面,并做抹面处理。
3.3.34浇筑过程中发现砼和易性较差、坍落度比配料单偏大或偏小等现象,应及时向质量部反映,并联系调整,否则,罚责任单位200元/次。
3.3.35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施工现场必须有一、二检人员旁站监控,若“三检”人员巡视发现无一、二检人员旁站,则对施工现场一、二检人员处罚50~100元/人·
次。
3.3.36仓号验收前,资料不齐全、一、二检签字不全、测量成果不合格等,对一、二检质检人员各处以50元罚款;
资料不按时上交的,每拖后一天罚款50元。
3.3.37仓号开盘后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仓号停盘,每仓罚款2000元。
3.3.38浇筑单位在仓号模板拆除后应及时进行混凝土外观检查,并申请质检验收;
发现缺陷应及时报告质量部,严禁私自隐蔽,否则,罚款100~500元/次。
3.3.39混凝土浇筑永久面,施工工艺外观质量必须达到平整光滑,严禁出现蜂窝、麻面、错台、扭面、鼓包、凹陷、漏浆、挂帘、露筋等现象。
若出现上述缺陷则按以下规定罚款:
蜂窝:
每出现0.1m2,罚款300元。
麻面:
每出现0.1m2,罚款200元。
错台:
每出现1延米,宽3~5mm,罚款200元/m;
宽6~20mm,罚款500元/m、宽21mm以上,罚款1000元/m。
扭面:
鼓包、凹陷:
每出现一处,罚款200元。
漏浆、挂帘:
每出现1延米,罚款50元/m。
出现露筋每处罚款300元,永久外露面加倍。
3.3.40体型控制以测量变形成果为依据,永久外露面变形超过±
20mm;
永久面收面高程误差超过±
其它部位超过±
40mm;
出现以上情况者,罚款200元/点。
对于变形较大或屡次发生变形的仓号应加倍罚款。
3.3.41因振捣和养护原因造成蜂窝、麻面以及料头结合不良产生冷缝的,对蜂窝麻面按第3.3.39款的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对产生冷缝的,Ⅰ类裂缝,处以400元罚款;
Ⅱ类裂缝,处以800元罚款;
Ⅲ类裂缝,处以1000—3000元罚款,对责任者还需承担5%—10%的裂缝处理费用。
3.3.42砼浇筑后及时行洒水养护,并保持砼表面湿润,无干裂现象;
冬季对砼表面及时进行保温覆盖。
对不及时进行养护的和保温覆盖的,对施工队伍处以100—200元罚款,造成裂缝的按裂缝类别进行处罚,对Ⅰ类裂缝,处以300元罚款;
Ⅲ类裂缝,处以1000—3000元罚款,对责任者还需承担5%—10%的裂缝处理费用,责任单位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3.4混凝土温控施工
3.4.1砼入仓温度、浇筑温度、养护温度至少每4小时测一次,每100m2仓面面积不得少于1个测点,每一浇筑层不得少于3个测点,违规操作罚施工单位100~300元/次;
3.4.2量测入仓温度及浇筑温度的温度计均要求插入砼内不小于5cm,时间不小于3分钟,操作达不到规范要求时,罚责任单位50~100元/次。
3.4.3砼浇筑温度在实际监测过程中若发现超标现象,施工单位应立即向质量部和试验室等相关单位反映,以便及时查找原因,采取措施恢复允许浇筑温度,隐瞒不报或做假资料者,对相关单位罚款100~500元/次。
3.4.4对埋设有温度计的浇筑块在浇筑时应采取保护措施或派人盯仓确保温度计不被损坏。
砼浇筑完后开始温度观测,测定频次依据设计规定。
每周上报,不按要求执行,处罚300~500元/次。
3.4.5坍落度检测每班每仓不少于2次,无故不测或减少测次,罚200~500元/次。
3.4.6当浇筑块尺寸较大时,采用台阶式浇筑法,应及时平仓、振捣,减少砼入仓后在仓面堆积的时间,违规操作处罚施工单位500~1000元/次。
3.4.7外界温度较高时,要求采用喷水雾等方法,降低仓面周围气温,提高相对湿度,不采取任何措施处罚施工单位1000元/次,不按质检人员要求整改者,加倍处罚。
3.4.8仓面面积较大时,采用聚乙烯隔热卷材加以覆盖,否则,因表面砼温度过高或水份蒸发量过快造成仓面初凝及干缩裂缝等,处罚施工单位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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