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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希望有一天能够实现多数人说了算吗,如果多数人的意见都不值得尊重,一些人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一些人愤怒也是因为怀疑出版社受到了“不可抗力”,但这个猜测无法证实,的确我也无法证伪。
但如论如何,这都不算个大事,不值得“不可抗力”大动干戈;
即便小动干戈,也是民间反对在前,是裤裆和舌吻呈现在前,我猜出版社社长早就是热锅上的蚂蚁,正好借机收场。
李方
冯唐谈《飞鸟集》:
这个世界的宽容度和审美令我失望
2015年末,冯唐翻译的泰戈尔名著《飞鸟集》引发争议,终至于出版社主动下架。
“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
”事情发生之后,冯唐在微博上用十个字回应了对“下架”的看法。
然而,事情并没有因此而画上休止符。
因为《飞鸟集》而缺席印度书展的冯唐终于“闲”了下来,本来不想再多说什么的他突然拧劲儿又上来了,想要把这事儿“掰扯”清楚。
于是,冬日一个寂静的上午,冯唐在自家书房接受了北青艺评的采访。
聊天过程中,他不时起身在书架上寻找谈到的诗人、诗歌,从《诗经》《全唐诗》到北岛、顾城、张枣……偶尔念上几句,一道斜光映在桌上一本摊开的《飞鸟集》上,光斑闪烁的那一句是——
你对我微笑不语
为这句我等了几个世纪
有印度网友要“绞死冯唐”
“没想到我的国际化之路是这么走出去的”
问:
本来这个时候您应该在印度书展的,结果因为闹这么一出,印度也去不了了。
据说,《飞鸟集》翻译的争议已经蔓延到了印度,有印度网友说要“绞死你”?
冯唐:
这是真的,中国也有这样的“键盘侠”。
我完全没想到,我的国际化之路是这么走出去的。
(笑)作为一个中国作家国际化之路有多难啊,我想到了开始,没有想到结局。
虽然您人没去,但是好像印度人民对这个事情的关注还在发酵。
是的。
驻中国的印度几家主要媒体都来找我了,总体而言还是表示理解。
一个记者是我的读者,他看过《北京,北京》,他说你其他书比这个黄多了。
我主要表达了几个意思:
第一,我对泰戈尔是很尊重的;
第二,我的翻译过程是非常严谨认真的,并不是为了名为了钱为了亵渎而亵渎。
他们原先给出去的信号是说有人在亵渎他们的文化使者。
你本来打算怎么去跟印度人民解释这个事儿?
这个问题很好。
第一,我想说所谓的美感是没法讲的,就像观点对观点,我觉得谁也胜不了谁,美感更是,认就认,不认就算了。
特别是在中国,这么多媒体的审美,你没法跟他争,反而能讲的是宽容,是对创作的尊重,少谈一些阴谋论,多看看作品,在你掌握资料之后再发言。
这事闹这么大,您是什么心情?
我是抱着写小说人的心态,我把它当成一个文化事件,看各种人在其中表现,有一种“看热闹”的旁观者心态;
第二,毕竟是我的事儿,我也把它当做一种修行吧。
开始负面的声音排山倒海,后来慢慢的声音平衡了一点。
就没有一点不高兴吗?
其实没有,我只是觉得这个世界和我之前的判断不太一样,特别是宽容度,审美能力,出乎我的想象,有点失望,而不是生气。
遇到这种事,我以前就是息事宁人算了。
可是反而这几天来又激起了我当时说韩寒那次的心态,我觉得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
《飞鸟集》这件事有两点我觉得是原则问题:
第一,翻译自由的问题。
我当时说文学“金线”实际上是说有一个水准问题,但并不是说只有一个原则,金线之上百花齐放,不是说一定要写成汪曾祺那样的才叫美文,写成别样的就不叫美文。
翻译也一样,“信”“达”“雅”这三个字是严复提出来的,他自己都没有怎么严格遵守,我觉得艺术就不应该存在唯一的“金”标准,如果有这样的标准,杜尚往蒙娜丽莎脸上画胡子算什么呢?
过度限制多样性最后是很惨的一件事。
都已经这个年代了,民众的一些常识,所谓的宽容离真正的文明社会还差得太远。
你有权利不喜欢,但是你没有任何权利让别人噤声。
每个人都有翻译的自由,什么叫胡来?
我觉得这是底线问题。
我基本英文是懂的,我汉语也出过很多书,且不说我汉语有多天才,不说英语有多好,但是很有可能比你们好得多,我选择这样翻译一定有我自己的考虑。
那些所谓的原则,不好意思,都不是我的原则,我不认这些东西,我凭什么要跟着别人所谓的唯一的标准走?
首先还不是争好坏的问题,是争权利的问题,你能不能这么做?
我觉得这是一个大是大非的问题。
我最近在看日本26岁的天才小诗人石川啄木的诗集,周作人翻译的,他所有的诗都只用了三句,“在东海的小岛之滨/我泪流满面/在白沙滩上与螃蟹玩耍着。
”“不能忘记那颊上流下来/眼泪也不擦去/将一握砂给我看的人”“对着大海独自一人/预备哭上七八天/这样走出了家门。
”他把日本排句都弄成三句,我觉得很了不起,即使在形式上都很了不起。
这种创作自由你都不给的话,那这个世界还能存在什么东西?
第二,这是一个基本审美的问题,如果大家认真看了我的翻译,认真看了郑振铎的翻译,认真看了泰戈尔《飞鸟集》的英文原文,如果还说冯唐的翻译一无是处,或者差得很远,我只能说这个人的审美有严重问题,至少跟我理解的审美体系差得太远了。
你偏说明式家具比宜家的要差那我也没有办法,那你只能自求多福了。
从这个角度,我又发现中国人的美学教育比常识教育还差,美盲比文盲更多。
很多人对所谓的权威,莫名其妙地过度崇拜,其实从某种程度上解释了中国很多问题,要不然成神,要不然就是屌丝,中间状态他们不允许。
那个年代的现代汉语,还在一个形成期,因为他们是成名的人,因为他们是郑振铎,因为他们是郭沫若,所以他们那个时候的中文就很好,那是扯,我觉得这太不实事求是了。
郭沫若的《女神》有哪几首是好诗?
美感不好不要侮辱别人的美感。
所以,基于这两点原则,我有资格翻译,而且我觉得也翻译得不错啊。
你有你的声音,我有我的声音。
我也不觉得《飞鸟集》是写给儿童的,我也完全没有想去亵渎泰戈尔,去糊弄,如果让我重新去翻译,还是会这么做,不会做任何改变。
别人认为我应该怎么样去做,他们可以自己去嘛。
一场有预谋的“炒作”?
我讨厌任何形式的阴谋论
你说持“阴谋论”的人很多是缺乏常识,这件事情“炒作说”确实一直不绝于耳。
为了炒作不能炒到下架了吧?
这不是儿戏,它如果要再印总得给再印的理由吧?
现在也没人跟我商量,很有可能我就不同意改,那咱们就不出了,所以这对出版社是没有任何好处的。
这本书7月份就出版了,怎么到年底才开始“炒作”?
这书多卖跟我一分钱利益都没有,我拿的是稿费不是版税。
实话讲,我也不缺这点名气。
我记得最早看到的一篇文章是《王小波十五岁便明白的道理,冯唐四十四岁还没想明白》,文章说王小波在小时候听哥哥念到査良铮先生的翻译:
“我爱你,彼得兴建的大城/我爱你严肃整齐的面容/涅瓦河的水流多么庄严/大理石铺在它的两岸……”作者觉得这是好的中文,而我四十四岁了,还不觉得郑振铎翻译的是好中文。
我只是笑了笑,不知道写这篇文章的作者多大岁数、小时候看什么中文长大的,我一直没培养出从翻译作品中学习汉语的习惯,我学习汉语的材料是《诗经》、《史记》、《资治通鉴》、历朝笔记、唐诗、宋词、元曲、明清时调。
隔了三天,别人转给我另一篇文章《冯唐翻译了飞鸟集,于是泰戈尔就变成了郭敬明》,我还是没当回事儿。
这种句式听上去气派,但是用的人很可能也没读过原文、我的翻译,很可能也没读过多少郭敬明。
你如果真仔细看了,很有可能觉得郑振铎的翻译更接近郭敬明呢。
再过几天,舆论就变得令人拍案惊奇了,再然后,几乎是全媒体覆盖,可能也就莫言得诺贝尔文学奖时享受过这种待遇。
个人风格凌驾于泰戈尔之上违背翻译伦理?
让作家来翻译就一定会这样
回到翻译的问题上,对你最大的质疑是,每个人都有创作自由,但翻译不能篡改原意,把自己的风格凌驾在原来作者的风格之上。
这我觉得又是一个挺扯的事,特别是对于翻译。
创作无非是把你心中的一些东西用自己的三观,用自己的语言逻辑体系再掏出来放在文字上,其实翻译没有什么本质区别,无非那边是另外一种文化另外一种文字写出来的东西,而不是你心里理解的某种东西,可是说到底最后也是需要你心里理解,你要理解人家用人家的语言,在人家那个时代,在人家那个文化背景下想说什么意思。
哪有能一一对上的?
那是翻译机。
所以,你追求的实际上是魂的一致,魂的尽量接近。
有人认为好的翻译应该是透明的,你要尽量呈现原来作者的本意和风格。
布罗茨基就曾说:
诗人译诗不仅要有个性,还得有“牺牲”,而这才是“成熟个性的主要特征”,这也是对“任何创作和翻译的主要要求”。
当泰戈尔在写下那些英文的时候是怎么想的?
而且你知道之前误翻了多少?
泰戈尔50多岁写的这个诗集,根本就不是适合儿童阅读的东西,原来翻译成儿童读物还好意思说我篡改?
让一个作家来翻译,一定会有他自己的风格,好作家一定有自己的语言风格的,他是要对自己的语言有贡献的,有一些词甚至是他造出来的。
那些所谓的传统翻译家无非是那个时代的谷歌翻译机。
我们看傅雷的翻译,大家认为罗曼·
罗兰就应该是这个味道,你知道罗曼·
罗兰是什么味道吗?
而且我基本可以负责地说,跟傅雷呈现的中文一定不是一个味道。
“大千世界在情人面前解开裤裆”太下流?
“裤裆”比“面具”更尖锐,更真实
要自己解释一下“裤裆”“大地很骚”“我会给你新生哒”这几句争议诗为什么要这么翻吗?
有时候是通过适度的夸张。
有读者解读得挺符合我本意的:
泰戈尔的诗写作完成,就是跟自己的表述告别。
冯唐翻译,就是可以按照他的认知二度创作,有他自己在诗中的权衡配比。
“大千世界在情人面前解开裤裆,绵长如舌吻,纤细如诗行。
”这段翻译的原文是“Theworldputsoffitsmaskofvastnesstoitslover.Itbecomessmallasonesong,asonekissoftheeternal。
”郑振铎翻译的版本是“世界对着它的爱人,把它浩瀚的面具揭下了。
它变小了,小如一首歌,小如一回永恒的接吻。
”马尔克斯曾说过,凡赤身裸体做的事,都是爱。
所以世界对它的爱人揭下面具的方式,冯唐换作了解开裤裆,同样的比喻,冯唐用了舌吻,加深了程度,多了一个借代诗行,拓宽了广度。
我觉得,世界对着它的爱人,把它浩瀚的面具揭下,坦率地讲它不直接,泰戈尔想表达的意思可能是人在情人面前,在爱人面前,大千世界有可能是一个人,有可能是一个真的所谓的世界,如果假设是一个男女之情,实际上是他揭下面具还不如解开裤裆更能让人明白它的意思——我对你没有任何秘密,我希望把我整个人给你看,包括我自己不理解的秘密,包括我身上所有的光明和黑暗。
所以,他已经把它拟人化成一个情人之间的关系。
反过来,从一个人去看一个世界,一个人去看一个很复杂的事物,一个人去看一个情人,实际上也是你要解开他的裤裆你才能真的看到他的本质,这个裤裆要比面具尖锐得多,平常人也不戴面具,但是平常人都有裤裆对吧?
是有一些离经叛道的地方,但是我并不是哗众取宠,我是有考量的。
一些翻译家认为你不能加入原文没有的东西。
他们缺少创造力,这得看你能理解到什么程度。
那个“哒”字很多人认为你是为了强行押韵,反而会有一些打油诗的感觉。
你看原文“Thenightkissesthefadingdaywhisperingtohisear,Iamdeath,yourmother.Iamtogiveyoufreshbirth。
”郑振铎的译文是:
夜与逝去的日子接吻/轻轻地在他耳旁说道:
/我是死,是你的母亲/我就要给你以新的生命。
我觉得它有一点像一个妈妈在哄孩子,她跟孩子说话,她是一个很强的女人,里面很多也是很强的口语话,“白日将尽/夜晚呢喃/我是死啊/我是你妈/我会给你新生哒。
”里面有一些虽然强行押韵,有一些也是没有韵的。
合适而已,我的“度”我来控制,你的“度”你来控制。
实际上我是表达了那种软软的、慢慢的意味,如果你很硬的说,我会给你新生,就没意思了。
诗歌一定要押韵?
我认为的好诗基本都是押韵的
你对押韵有一种执念。
这是我个人的看法,我认为诗一定要尽量地去押韵,否则还不如写散文呢。
这种押韵在很大程度上帮助了诗的流传,帮助了诗的吟唱,大量让我最感动的诗基本都是押韵的。
我给你找一个例子,其实非常有力量,你看《飞鸟集》里的这首:
我不知道
这心为什么在寂寞中枯焦
为了那细小的需要
从没说要
从不明了
总想忘掉
你说这孩子能懂吗?
好多东西就不是给孩子看的。
刚才说诗的押韵问题,我觉得这只能说大家各有观念,我有我的观念,你有你的观念,至少我认为押韵是我的努力,是我该做的事情,而且押韵的确给诗造成了很多的难度,这也是我愿意花时间去做的。
你看顾城的“黑夜给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如果变成“光线”或者变成“太阳”,效果就差了好多。
再看这首:
自信你说
再不把必然相信
再不察看指纹
攥起小小的拳头
再不相信
一定是押韵的,只不过有的时候是不严格的,比如张枣的这首,
二月开白花,你逃也逃不脱,你在哪休息
哪就被我守望着。
你若告诉我
你的双臂怎样垂落,我就会告诉你
你将怎样再一次招手;
你看见什么东西正在消逝
我就会告诉你,你是哪一个
刚才提到您喜欢的张枣的诗,您看过张枣译诗吗?
有些形式感的东西也破坏掉了。
对。
但我觉得至少要给大家一个选择,不能说这种执著是错的。
短期内不会再做翻译了,太难了
你在《飞鸟集》的后记里写了两个干不了的职业——一个是律师,一个是翻译。
因为“语言是人类发明的最具欺骗性的工具,文化是某个人类种群最大的信息集合,翻译是用最具欺骗性的工具在两个信息之海中间架一座准确、流畅、景色优美的桥梁。
”经历这件事情后,以后还敢做翻译吗?
太难了,你要好好地揣度别人。
我喜欢的好多作家他本身文字里带着的那种节奏往往是这个作家自己的节奏。
所以诗歌翻译,我短期不会做了,太难。
最近你的视频节目《搜神记》开始播了,大家又开始担心冯唐要继续祸害《搜神记》。
哈,那个没有什么可祸害的,《搜神记》原来就是一个中流的笔记小说而已,我是给它们注入新的灵魂,我是想视频化小说创造过程,访谈这些原型,自黑自黑,大致就是这样。
现在基本上还借着《搜神记》在写短篇小说的状态,我是希望每一集一个原型写一个短篇小说,而且题材形式可能完全不一样。
如果这个节目我做三季,每季12到13个故事,我就有近40个短篇小说故事出来,之后要扩长篇就扩长篇,要改电影就改电影,这辈子创作力被耗尽了也无所谓了。
胡适宽容比自由更重要
——1959年11月20日演讲《宽容与自由》
十七八年前,我最后一次会见我的母校康耐儿大学的史学大师布尔先生(GeorgeLincolnBurr)。
我们谈到英国文学大师阿克顿(LordActon)一生准备要著作一部《自由之史》,没有完成他就死了。
布尔先生那天谈话很多,有一句话我至今没有忘记。
他说,“我年纪越大,越感觉到宽容(tolerance)比自由更重要”。
布尔先生死了十多年了,他这句话我越想越觉得是一句不可磨灭的格言。
我自己也有“年纪越大,越觉得容忍比自由近更重要”的感想。
有时我竟觉得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
没有容忍,就没有自由。
我十七岁的时候(一九O八)曾在《竞业旬报》上发表几条《无鬼丛话》,其中有一条是痛骂小说《西游记》和《封神榜》的,我说:
《王制》有之:
“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
”吾独怪夫数千年来之排治权者.之以济世明道自期者,乃懵然不之注意,惑世诬民之学说得以大行,遂举我神州民族投诸极黑暗之世界!
……
这是一个小孩子很不容忍的“卫道”态度。
我在那时候已是一个无鬼论者、无神论者,所以发出那种摧除迷信的狂论,要实行《王制》(《礼让》的一篇)的“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的一条经典!
我在那时候当然没有梦想到说这话的小孩子在十五年后(一九二三)会很热心的给《西游记》作两万字的考证!
我在那时候当然更没有想到那个小孩子在二、二十年后还时时留心搜求可以考证《封神榜》的作者的材料!
我在那时候也完全没有想想《王制》那句话的历史意义。
那一段《王制》的全文是这样的:
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
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
行伪而坚,言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
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
此四诛者,不以听。
我在五十年前,完全没有懂得这一段话的“诛”正是中国专制政体之下禁止新思想、新学术、新信仰、新艺术的经典的根据。
我在那时候抱着“破除迷信”的热心,所以拥护那“四诛”之中的第四诛:
”我当时完全没有梦到第四诛的“假于鬼神……以疑众”和第一诛的“执左道以乱政”的两条罪名都可以用来摧残宗教信仰的自由。
我当时也完全没有注意到郑玄注里用了公输般作“奇技异器”的例子;
更没有注意到孔颖达《正义》里举了“孔子为鲁司寇七日而诛少正卯”的例子来解释“行伪而坚,言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
故第二诛可以用来禁绝艺术创作的自由,也可以用来“杀”许多发明“奇技异器”的科学家。
故第三诛可以用来摧残思想的自由,言论的自由,著作出版的自由。
我在五十年前引用《王制》第四诛,要“杀”《西游记》《封神榜》的作者。
那时候我当然没有想到十年之后我在北京大学教书时就有一些同样“卫道”的正人君子也想引用《王制》的第三诛,要“杀”我和我的朋友们。
当年我要“杀”人,后来人要“杀”我,动机是一样的:
都只因为动了一点正义的火气,就都失掉容忍的度量了。
我自己叙述五十年前主张“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的故事,为的是要说明我年纪越大,越觉得“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
我到今天还是一个无神论者,我不信有一个有意志的神,我也不信灵魂不朽的说法。
但我的无神论与共产党的无神论有一点根本的不同。
我能够容忍一切信仰有神的宗教,也能够容忍一切诚心信仰宗教的人。
共产党自己信仰无神论,就要消灭一切有神的信仰,要禁绝一切信仰有神的宗教,——这就是我五十年前幼稚而又狂妄的不容忍的态度了。
我自己总觉得,这个国家,这个社会,这个世界,绝大多数人是信神的,居然能有这雅量,能容忍我的无神论,能容忍我这个不信神也不信灵魂不灭的人,能容忍我在国内和国外自由发表我的无神论的思想,从没有人因此用石头掷我,把我关在监狱里,或把我捆在柴堆上用火烧死。
我在这个世界里居然享受了四十多年的宽容与自由。
我觉得这个国家,这个社会,这个世界对我的容忍度量是可爱的,是可以感激的。
所以我自己总觉得我应该用容忍的态度来报答社会对我的容忍。
所以我自己不信神,但我能诚心的谅解一切信神的人,也能诚心的容忍并臣敬重—切信仰有神的宗教。
我要用容忍的态度来报答社会对我的容忍,因为我年纪越大,我越觉得容忍的重要意义。
若社会没有这点容忍的气度,我决不能享受四十多年大胆怀疑的自由,公开主张无神论的自由。
在宗教自由史上,在思想自由史上,在政冶自由史上,我们都可以看见容忍的态度是最难得,最稀有的态度。
人类的习惯总是喜同而恶异的,总不喜欢和自己不同的信仰、思想、行为。
这就是不容忍的根源。
不容忍只是不能容忍和我自己不同的新思想和新信仰。
一个宗教团体总相信自己的宗教信仰是对的.是不会错的,所以它总相信那些和自己不同的宗教信仰必定是错的,必定是异端,邪教。
一个政治团体总相信自己的政治主张是对的,是不会错的,所以它总相信那些和自己不同的政治见解必定是错的,必定是敌人。
一切对异端的迫害,一切对“异己”的摧残,一切宗教自由的禁止,一切思想言论的被压迫,都由于这一点深信自已是不会错的心理。
因为深信自己是不会错的,所以不能容忍任何和自己不同的思想信仰了。
试看欧洲的宗教革新运动的历史。
马丁路德(MartinLuther)和约翰高尔文(JohnCalvin)等人起来革新宗教,本来是因为他们不满意于罗马旧教的种种不容忍,种种不自由。
但是新教在中欧北欧胜利之后,新教的领袖们又都渐渐走上了不容忍的路上去,也不容许别人起来批评他们的新教条了。
高尔文在日内瓦掌握了宗教大权,居然会把一个敢独立思想,敢批评高尔文的教条的学者塞维图斯(Servetus)定了“异端邪说”的罪名,把他用铁链镇在木桩上,堆起柴来,慢慢的活烧死。
这是一五五三年十月二十三日的事。
这个殉道者塞维图斯的惨史,最值得人们的追念和反省。
宗教革新运动原来的目标是要争取“基督教的人的自由”和“良心的自由”。
何以高尔文和他的信徒们居然会把一位独立思想的新教徒用慢慢的火烧死呢?
何以高尔文的门徒(后来继任高尔文为日内瓦的宗教独裁者)柏时(deBeze)竞会宣言“良心的自由是魔鬼的教条”呢?
基本的原因还是那一点深信我自己是“不会错的”的心理。
像高尔文那样虔诚的宗教改革家,他自己深信他的良心确是代表上帝的命令,他的口和他的笔确是代表上帝的意志,那末他的意见还会错吗?
他还有错误的可能吗?
在塞维图斯被烧死之后,高尔文曾受到不少人的批评。
一五五四年,高尔文发表一篇文字为他自己辩护,他毫不迟疑的说:
“严厉惩治邪说者的权威是无可疑的,因为这就是上帝自己说话。
……这工作是为上帝的光荣战斗”。
上帝自己说话,还会错吗?
为上帝的光荣作战,还会错吗?
这一点“我不会错”的心理,就是一切不容忍的根苗。
深信我自己的信念没有错误的可能(infallible),我的意见就是“正义”,反对我的人当然都是“邪说”了。
我的意见代表上帝的意旨,反对我的人的意见当然都是“魔鬼的教条“了。
这是宗教自由史给我们的教训:
容忍是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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