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管理局白皮书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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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圆满结束。
3月1日全区综合执法全面铺开,执法队人、财、物下放各街道,执法范围由原来9项扩大为“21+4”项。
市里多次推广龙岗做法。
5、数字化城管如期完成。
数字化城管区级平台及13街道指挥中心全面建成并顺利开通运行,并通过上级验收。
6、市政园林建设管养水平不断提高。
我区建成区绿化总面积达到8492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45.2%。
中心城、宝龙工业城、大工业区市政设施完好率长期保持在95%以上,达到“路平、水通、灯明、盖齐”。
7、城市管理宣传效果明显。
一是面向全社会开展“迎大运,提高城市管理”广告标语有奖征集活动。
活动共收到了来自全国各地的邮件(信件)600多封、应征标语近5000条。
二是邀请生活在龙岗的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外来劳务工、学生、普通市民等人亲自扫马路体验环卫工作,引导大家珍惜环卫工人劳动成果,爱护环境。
三是与深圳侨报社合办“迎大运、讲文明、树新风、创和谐”的专题栏目,采取“曝光不文明现象——市民点评——改正建议”三部曲的形式,引导市民在受教育的同时敢于向不文明行为说不。
该栏目先后办了11期,200多名市民参与互动,并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
二、龙岗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主要工作职责
龙岗区城市管理局(龙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能是对全区市政、环卫、爱卫、园林绿化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行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及地政监察执法职能。
(一)龙岗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城管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政、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综合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组织检查落实。
2、根据市业务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制订区城市管理的目标和计划,拟定各个时期城市管理的中心任务和工作要点,组织实施并检查落实。
3、负责全区市政道路、路灯、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户外广告等行业管理。
4、组织、协调全区有关部门和街道办进行环境综合管理和整治工作,进行城市管理的重大活动。
5、负责区中心城、宝龙工业城、大工业区市政设施(包含市政道路、桥梁、路灯、路名牌等)、园林绿化以及公用绿地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养护;
负责区中心城、宝龙工业城、大工业区户外广告、公园、广场的管理;
负责区中心城、宝龙工业城、大工业区市政设施(不含供水系统)的维护和更新改造;
参与区中心城、宝龙工业城、大工业区市政新建、扩建、改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工程的竣工验收;
负责区中心城、宝龙工业城、大工业区市政道路增开路口、占用绿地等审批工作。
6、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园林绿化等科学研究。
7、指导街道办进行城市管理工作,受理城市管理方面的投诉。
8、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全区人民城管意识和文明卫生素质。
9、拟定区城市维护费年度计划,专项经费的计划,以及资金的划拨、管理、监督;
负责有关统计、年报等汇总工作。
10、协调、指导开展全区爱国卫生工作。
11、加强城管系统的队伍建设,提高城管队伍的整体素质。
12、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龙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区城管执法局)主要职责
根据深圳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决定》(深府[2006]268号)文件精神,从2007年3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街道综合执法工作。
龙岗区全部街道均已设立街道执法队,作为区城管执法局的派出机构,以区城管执法局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执法范围由原来9项扩大为21项。
街道执法队实行区街双重领导、以街道为主的管理体制;
街道执法队人、财、物归街道办管理,日常工作由街道统筹安排和考核,实现执法重心下移,区城管执法局负责业务指导和执法监察。
1、区城管执法局作为区政府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机构,其具体职责是: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行使深圳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决定》(深府[2006]268号)规定的执法职权;
(2)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街道执法队的各项综合执法业务,组织对街道执法队的效能和业务考评;
(3)协助和配合市城管执法局组织的跨区和重大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活动,协调区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4)组织开展辖区内重大和跨街道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调工作;
(5)对街道执法队以其名义进行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进行应诉;
(6)办理区政府和市城管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街道综合执法的范围:
(1)根据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违反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绿化、风景区、市政设施、爱国卫生、犬类管理、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2)根据公安交通管理和市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擅自挖掘道路和违法占用道路施工、摆摊设点、堆放物料的行为进行查处。
(3)根据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违反社会生活噪声管理规定和未经批准焚烧废弃物的行为进行查处。
(4)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各类无证无照经营的行为进行查处。
(5)根据卫生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和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行为进行查处。
(6)根据食品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无《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食品加工单位、街头流动饮食、食品摊档进行查处。
(7)根据畜禽屠宰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私设屠宰场、非法屠宰畜禽的行为进行查处。
(8)根据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定进行建设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违法建筑物或设施依法强制拆除。
(9)根据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而非法占有、使用、处分土地或对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使用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10)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伪造、出卖或骗取婚育证明,用人单位和个人雇用无计划生育证明的流动人口或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以及成年流动人口不按照规定办理或交验计划生育证明的行为进行查处。
(11)根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无证生产经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无证生产化妆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12)根据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和街头门店、摊档经营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使用期限的食品或过期食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13)根据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改建工程(包括二次装修工程)施工的行为进行查处。
(14)根据燃气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和利用机动车辆或其他运输工具作为储存场所销售瓶装燃气的行为进行查处,直接为预约用户提供送气服务的除外。
(15)根据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未经批准从事劳务中介及职业培训的行为进行查处。
(16)根据人才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未经批准从事人才中介的行为进行查处。
(17)根据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无证及超时、超员经营娱乐场所,无证经营网吧,在街头、路面、灯光夜市摆卖、兜售非法出版物和未经批准进行营业性演出的行为进行查处。
(18)根据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未依法登记而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进行查处。
(19)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和矿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未按规定取得许可而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未经批准擅自进行采石、取土的行为进行查处。
(20)根据殡葬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非法从事或超出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殡葬服务业务和殡葬设备、用品的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的行为进行查处。
(21)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本部门推行的主要公共政策
区城管局与社会经济发展、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有关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主要有:
《龙岗区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实施细则》(深龙府办[2006]88号)及《补充规定》(深龙府办[2006]114号)
《关于龙岗区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实施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龙府办[2008]8号)
《龙岗区市政设施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深龙府办[2007]15号)
《龙岗区城中村(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深龙府办[2006]34号)
《龙岗区2007年社区公园建设实施方案》(深龙府办[2007]16号)
《龙岗区主要道路和重点商业街区综合整治与景观营造方案》(深龙府办[2006]108号)
《龙岗区垃圾转运站建设工作方案》(深龙府办[2007]17号)
《龙岗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深龙府办[2007]80号)
《龙岗区环卫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深龙府办[2007]18号)
《龙岗区沙湾特检站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广深铁路龙岗段及丹沙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深龙府办[2007]88号)
以上规范性文件均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或《龙岗区人民政府公报》上公布,市民可直接下载查询。
四、本年度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2008年,龙岗区城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思想大解放为动力,以特区内外一体化建设和迎大运为契机,积极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大力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美化城市景观,提升现代城市的品位与内涵,努力打造整洁、优美、舒适的新龙岗。
(一)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1、建立健全“三级城管网络”,理顺区、街、社区三级城管机构的管理权限和关系,完善分级管理和协调机制,实现管理重心下移。
2、全面推行环卫管理体制改革。
2008年底前,全区13个街道全面完成环卫管理体制改革,环卫清扫保洁全面实施市场化、专业化运作,彻底扭转环卫落后局面。
3、推行“政府规划、企业出资”的绿化改造新模式,积极引导企业投资建设城市绿化项目,达到政府减轻负担、社区绿化档次提高、居民满意等多方受益的效果。
4、推行城市公共绿地管养公开招标和淘汰管理机制,将考核成绩与管养经费挂钩,突出管养质量考评。
在此基础上,全方位加强对作业市场的监管,将管理覆盖到每一个角落,确保作业的整体质量和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5、实施户外广告占用公共用地有偿使用改革。
制订完善户外广告拍卖办法和拍卖方案,并将全区立柱式广告位进行分期拍卖,2008年第一批拍卖5块广告位,今后户外大型广告全部实行拍卖,逐步实现广告管理的规范化、市场化。
(二)强力推进精细化、长效化管理,全方位提高城市优美度
1、加大检查督促力度,进一步提升全区环卫、爱卫整体水平。
一是积极落实局领导定期巡查制度。
局领导、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定期深入街道开展环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街道落实整改。
二是进一步完善环卫检查考评办法,继续推行环卫检查评比制度和环卫排名公布制度,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机制。
三是继续抓好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
四是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精心组织“清洁龙岗月”和除“四害”活动,加强爱卫宣传教育,预防传染病发生。
2、加大管理力度,大力提升市政设施管养水平。
一是对全区市政道路、桥梁、照明、排水、交通等市政设施进行调研和普查,制定农村城市化过渡期满之后的管理模式,二是全面抓好中心城、宝龙工业区、大工业区市政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中心城、宝龙工业城、大工业区市政设施完好率长期保持在95%以上,达到“路平、水通、灯明、盖齐”。
3、完善综合执法监察机制,实现综合执法常态化、法制化。
一是不断完善综合执法业务量化指标,建立系统完善、操作性强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
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每季度对各执法队进行综合考核,并将考评结果进行通报。
二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按照市、区有关规定,从组织管理、队伍建设、文明执法、办案质量、执法成效等方面对各街道执法队进行全面督察,通过实施黄红牌警示、执法考核、执法队伍升级达标等方式,促进文明执法、高效执法。
三是认真当好执法队的“靠山”,全方位为街道执法队做好服务工作,在案件处理、行政诉讼等问题上给予指导和帮助。
四是积极组织各街道执法队开展培训,要求每个队员一年至少接受一次脱产培训,不断提升执法队员整体素质。
五是积极协调、指导和帮助完善综合执法队配合“大综管”工作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各街道好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各街道执法队在“大综管”工作中的作用。
4、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违法抢建“零增量”。
一是区地政监察大队加强日常检查、监督,发现涉嫌违法抢建情况,立即督促各街道及时查处。
对查处不力者予以暴光,对执行不力者追究责任。
二是继续实施查违排名公示制度,每月将街道查违工作情况在《深圳侨报》上公布,推动查违工作扎实开展。
三是切实抓好一级水源保护区的查违工作,巩固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查违成果。
四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调研,理顺部门职责,建立和完善查违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查违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
5、紧密结合“大综管”,建立健全数字化城管运行新模式。
一是建立健全对13个街道和各专业处理部门的综合评价体系,通过建立巡查通报制度、落实奖惩办法、细化考核方式等措施,不断强化各部门的责任意识,形成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约束有力、讲究效益的城市管理新机制。
二是进一步拓宽数字化城管系统的应用领域,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网络、电子监控网络等互联互通,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共享。
三是完成综合执法信息系统建设,建立覆盖各街道的数字化综合执法信息系统平台,实现综合执法的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透明化。
四是健全操作员、监督员考核、业务评价等各项内部规章制度,明确管理员、操作员、监督员工作职责。
定期组织各街道操作员、监督员进行培训,努力提高监督员和操作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并实施考核上岗制度,确保全区数字化城管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运作。
(三)深化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塑造城市形象
1、稳步推进园林绿化改造升级工程,打造“生态园林城市”新亮点。
一是以大运为标杆,对中心城龙翔大道、黄阁路等9条主要道路和各街道6条主干道两边的绿化进行升级改造,做到“一路一色,一路一树”,突出每条道路绿化的特色。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积极筹建新的市政公园和社区公园,争取年内建设完成15个社区公园。
并积极做好第三届公园文化节筹办工作,发动社区、学校、企业、民间团体广泛参与公园文化节活动,促进龙岗公园文化的建设。
三是积极组织植树节活动,发动市民参与义务植树,广种市花簕杜鹃,2008年全区完成100万棵簕杜鹃种植任务。
积极发动社会力量以认种方式,加快中心城绿化建设步伐,进一步美化中心城的环境。
四是投资1000万元对中心城22条路的行道树池进行硬底化,上半年完成18条路的建设,其余4条主干道硬底化工程与道路升级改造同步进行,彻底消除黄土裸露现象。
五是督促、指导各街道积极开展“园林式、花园式单位(小区)”创建工作,并做好2005年达标单位复查迎检工作,确保无摘牌现象。
2、进一步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环卫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是继续抓好剩余59座垃圾转运站建设及设备采购工作,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126座垃圾转运站建设,建立布局合理、运转高效的垃圾收运网络;
督促各街道对已建成的垃圾转运站加强管理和使用。
二是抓好坪山环境园建设。
年底前,完成坪山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大型垃圾卫生填埋场施工图设计工作,并全面开展相关手续的报批工作。
三是加强余泥渣土受纳场的建设与管理。
继续做好和完善大地石场、石碧石场两个受纳场和积谷田余泥专用受纳场建设的前期工作;
积极开展调研,在东部、中部、西部分别规划一个受纳场,从根本上解决全区余泥渣土排放问题。
3、全面实施城市立体空间“装修”计划,实现城市景观水平新飞跃。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以“穿衣戴帽”为主要内容的街景整治与营造,规划和督促每个街道完成1条主次干道或商业街(长度不少于300米)沿线的建筑物整治与景观营造任务,提升我区市容景观综合水平。
二是年底前完成对以区政府为中心的包括建设局、交通局、公路局、财政局、工商分局、龙岗文化中心、公安分局等12栋标志性建筑灯光夜景设计改造,提升中心城灯光夜景建设档次,打造优美的城市第二轮廓线。
三是年底前完成龙城广场音乐喷泉建设工作,让广大市民在休闲时享受音乐与水溶为一体的艺术魅力。
四是积极推广节能措施和技术,使用节能型箱变、高效光源和灯具,在有条件的道路上试用太阳能路灯,大力推广绿色照明。
4、扎实开展三项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一是完成44个居民小组和21个社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全区90%的原自然村和90%的社区创建达标。
同时,加强对已达标单位的后续管理工作,确保创建成果。
二是3月底前,完成沙湾关、丹沙路以及广深铁路龙岗段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进一步提高二线关口和铁路沿线市容环境水平。
三是按照《深圳市龙岗区市政设施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继续深入实施市政设施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市政设施管理的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和一体化进程。
四是进一步加强犬类登记管理。
指导各街道加快犬只登记、植入电子芯片工作进度,提高犬只管理规范化程度。
(四)加强舆论宣传,不断优化城市管理“软环境”
围绕区委区政府建设“人文龙岗”的要求,大力抓好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通过制作城管专题片、公益广告、电影短片,以及在各类报刊、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发表城管宣传文章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城市管理工作。
二是继续与深圳侨报社合办“迎大运、讲文明、树新风、创和谐”的专题栏目,引导市民在受教育的同时敢于向不文明行为说“不”,让全社会共同营造城市文明环境。
三是通过组织开展“百名市民走近城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代表等体验环卫活动”、“城市管理宣传周”、“公园文化节”等形式多样的城市管理实践活动,吸引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引导公众理解、关心、支持城市管理工作。
五、2008年龙岗区城市管理主要工作指标
1、完成44个居民小组和21个社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全区90%的原自然村和90%的社区创建达标。
2、完成沙湾关、丹沙路以及广深铁路龙岗段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3、继续深入开展以“穿衣戴帽”为主要内容的街景整治与营造,年底前,每个街道完成1条主次干道或商业街(长度不少于300米)沿线的建筑物整治与景观营造任务。
4、年底前,全区13个街道全面完成环卫管理体制改革,环卫清扫保洁全面实施市场化、专业化运作。
5、完成中心城5块广告位的拍卖工作。
6、完成中心城18条路的行道树池硬底化工程,彻底消除黄土裸露现象。
7、中心城、宝龙工业城、大工业区市政设施完好率继续保持在95%以上,达到“路平、水通、灯明、盖齐”。
8、继续打造公园之城,积极协调推进市政公园和社区公园建设,全年筹建15个社区公园。
9、继续大力推进垃圾转运站建设工作,完成剩余的59座转运站的建设及设备采购,全面完成126座垃圾转运站建设任务。
10、加大对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力度,坚决遏制违法抢建,努力实现违法抢建“零增量”。
并督促各街道加快符合一户一栋政策的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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