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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存百姓”就成为唐太宗采取一系列经济方法的起点。
如继续推行均田制;
租庸调的剥削比隋朝有所减轻;
遇灾荒派人赈恤等,确实是这一思想的实施。
在政治上,唐太宗以宣扬“存百姓”作为收取民心,缓和阶级矛盾以巩固统治秩序的手腕。
“食为民天,农为政本。
仓廪实那么知礼节,衣食乏则忘廉耻。
”[5]百姓有饭吃,才能谈得上巩固统治秩序和推行封建的伦理道德。
说明他已朦胧地意识到经济关于政治、道德等上层建筑所引发的决定作用。
唐太宗还常常把自己打扮成百姓利益的代表者。
他宣称“朕理天下,本为百姓;
非欲劳百姓以养己之亲也”。
[6]又说:
“朕每一坐朝,欲出一言,即思此一言于百姓有利益否”。
[7]办情形“恐不称天心及百姓意”[8]。
乃至贞观二年,京师蝗灾大起时,他竟吞食蝗虫以冀“无害百姓”。
这种言行,史不绝书。
虽有自我溢美之意,但也说明他确实熟悉到缓和乃至消弭与百姓之间的矛盾是十分必要的。
但是,他毕竟是封建帝王。
不管如何打扮,也不可能成为百姓利益的真正代表者。
在他言谈的字里行间,却流露出十分可怕百姓的惶恐心理。
“天子者,有道那么人推而为主;
无道那么人弃而不用,诚可畏也”[9]。
他那个地址说的“道”,正是“存百姓”的“为君之道”。
因此,唐太宗熟悉到,可否存百姓,是关系到国家之存亡、皇位之得失的大事。
恩格斯说:
“自从阶级产生以来,从来没有过一个时期社会上能够没有劳动阶级而存在……没有一个生产者阶级,社会就不能生存。
因此,那个阶级在任何情形下都是必要的。
”[10]一千连年前的封建帝王,能熟悉到这种存在的必要性,并升华到理论的高度作为治国之道提出来,不能不说是他的灼见。
但唐太宗的“存百姓”与恩格斯的科学总结又有重大区别。
因为唐太宗是把它看成“为君之道”提出来,自然就把存百姓看做是国君对百姓的一种“恩赐”。
他曾宣称要“赐天下之人,皆使富贵”,还说:
“夫黔首苍生,天之所甚爱也。
为其不能自理,故立君以理之”。
[11]在他眼里,百姓是无知无能的人,要靠国君的“恩赐”和“抚育”。
这种唯心主义的英雄史观与马克思主义人民群众制造历史的唯物史观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还必需指出:
唐太宗提出“存百姓”,只是作为一种手腕。
其目的是保住统治阶级的久远利益,子孙后代的荣华富贵。
“朕成天孜孜,非但忧怜百姓,亦欲使卿等长守富贵”[12]所谓“优怜百姓”,只只是是“惟令百姓安静,不有怨叛罢了”。
[13]可见,他的真正目的是为了少数统治者的荣华富贵,这与马克思主义为广大劳动人民造福的目的又是背道而驰的。
唐太宗提出“存百姓”,继承和发扬了古代的民本思想。
它的实施,有利于百姓的休养生息,有利于社会经济的恢复和进展。
既符合人心思治的要求,又反映了地主阶级力求维持长治久安的愿望。
其进步意义是应该确信的。
“正身修德”
唐太宗是很是注意自我修养的。
共修养之道是“正身修德”。
“君天下者,惟须正身修德罢了。
另外虚事,不足在怀”。
[14]他以为“人主惟在德性”,把道德修养提高到足够的高度来熟悉。
何谓“正身修德”?
从唐太宗及其臣僚们的谈论来看,包括如下内容:
第一,主张以封建的理论道德、专门是仁义诚信来作为增强自我修养、律己待人的行动准那么。
唐太宗常常称赞一些“仁人”、“义士”。
如他赞美姚思廉不惧兵刃以明大节为“仁者有勇”;
又深叹曾竭诚为李元吉效劳的谢叔方为“义士”。
唐太宗以为,国君增强以仁义为内容的道德修养是件大事,“抚九族以仁……倾己勤劳以行德义,此为君之体也”。
[15]魏征说:
“非仁无以广施,非义无以正身;
惠下以仁,正身以义”。
[16]君臣说法,言异义同。
都是以仁待人,以义律己的意思。
魏征还说:
“为国之基,必资于德礼;
君之所保,惟在于诚信”。
[17]唐太宗也宣称要“专以仁义诚信为治”。
贞观初,有人上书唐太宗,提出用佯怒以试群臣来达到去佞臣的方法。
唐太宗感到:
法虽善,但利用诈术,违背了诚信的道德准那么而没有采纳。
可见,唐太宗是以恪守封建道德为美德来增强自我修养的。
第二,唐太宗“正身”,主张以君主的表率作用来作为推行政令的一种力量。
他并非把“正身”仅仅看作个人一辈子活小事,而是把它同国家的理乱直接联系起来。
以为“假设安天下,
必需先正其身,未有身正而影曲、上理而下乱者”。
[13]指出只有君主先正身,才能治理好国
家。
他还强调了身教的作用:
“君子之化下,如风偃草。
上不节心,那么下多逸志;
君不约己
而禁人为非,是犹恶火之燃,添薪望止其焰;
忿池之浊,挠浪欲澄其流,不可得也。
莫假设先正其身,那么人不言而化矣!
”[19]魏征也说:
“君人上者,正其身,不令而行;
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20]这说明唐太宗君臣把“正身”和治国紧密结合起来,作为推行政令的力量.。
贞观年间政治较清明,政令推行较好,与此关系甚大。
再次,唐太宗“修德”,主张以敦行俭仆和布德施惠作为修身养性和安宁民心的手腕。
《帝范》卷下《崇俭篇》说:
“圣代之君,存乎俭仆……不以身尊而骄人,不以德厚而矜物。
”《诫盈篇》又说:
“夫君者,俭以养性,静以修身”。
马周以为自古明王圣主都是“俭仆于身、恩加于人”。
[21]魏征也力劝唐太宗“布德施惠”。
唐太宗“修德”,正是以此为准绳的。
他自称每当闲居静坐之时,常常自我检讨。
在这种“内省”功夫中,发觉了自己的嗜欲是伤身的祸害。
因此,他敦行俭仆便从本身控制嗜欲开始。
贞观二年,大臣们请营建一阁给唐太宗居住,他却嫌花费太多,以汉文帝惜十家之产不建露台为表率,竟不准建造。
贞观七年,唐太宗出巡蒲州,刺吏赵元楷雕饰院宇、隆重迎接。
还特意饲养了百余只羊和数千条鱼作礼物预备送给皇亲国戚。
唐太宗到后却训斥他说:
“此乃亡隋弊俗,今不可复行。
当识朕心,改旧态也!
”[22]赵元楷终于在羞愧和可怕中死去。
唐太宗还对统治阶级内部王公百官的住行、衣饰、婚嫁、葬丧等项,都作出较俭仆的规定。
不合规定者,一概禁止。
唐太宗能如此控制自己和统治集团内的奢侈、不受礼,对改变那时的社会风气起了极大的阻碍作用。
“由是二十年间,风俗简朴,衣无锦绣,钱财富裕,无饥寒之弊”。
[23]尽管那个地址不免有虚夸美化成份,但当时显现崇尚俭仆的好风气是可信的。
这还能够从朝庭中高级官僚的住所情形取得佐证:
据《贞观政要》卷六所载,中书令岑文本“宅卑湿,无帷帐之饰”。
户部尚书戴青归天时,“其居宅弊陋,祭享无所”。
尚书右仆射温彦博“家贫无正寝,及薨,殡于旁室。
”魏征也“宅内先无正堂”。
就连合法年华的长孙皇后,也“性尤俭约,凡所服御,取给罢了。
”[24]这位年仅三十六岁的皇后在临终前对唐太宗说了一番很是动人的话,念念不忘吩咐唐太宗对他“俭簿送终”,不要“劳费天下”。
所有这些都说明,贞观年间君臣上下的相对俭仆是无可非议的。
俭仆是中华民族的美德。
古来治世,无不崇尚俭仆。
唐太宗能以此言传(教育子女)身教(作表率),对他治国的成功是起到了必然作用的。
魏征就确信了唐太宗“抑损嗜欲、躬行俭仆、内外康宁、遂臻至治”[25]的功绩。
固然,咱们不能离开那时的历史环境和唐太宗所处的特定地位来看他的俭仆,不能以“箪食瓢饮”来苛求封建帝王。
有一种意见,依照马周贞观十一年的上疏“今京师及益州诸处,营造供奉器物,并诸王、纪、主衣饰,议者皆不以为俭。
”[26]来讲明唐太宗的奢侈,这是不够全面的。
假设咱们详细考察马周的上疏,将会发觉:
其一,此情形是承办者所为,唐太宗并非知晓详情。
其二,什么缘故马周勇于将不节俭的情形郑重上疏、在皇帝眼前告一状?
因为马周深知唐太宗能制止这种奢侈之风。
果然,唐太宗马上承认是“朕之过误”,当即命令停止营造器物。
这不正说明唐太宗能注意俭仆吗?
但必需指出,到了贞观晚期,俭仆之风有些淡薄,奢侈之风渐兴。
这也是封建帝王合乎逻辑的转变。
即便晚期,唐太宗比起那些奢侈的皇帝,也仍不免小巫见大巫。
另外,唐太宗还注意“布德施惠”。
贞观二年,曾用御府金宝赎回农人因灾荒卖掉的子女。
贞观五年,又用金帛买回因隋末丧乱而逃到突厥去的男女八万口。
还释放宫女三千,任其出嫁等等。
在必然程度上安宁了民心,起到了缓和阶级矛盾的作用。
总之,撇开其修养内容而不谈,唐太宗那种“克己自励”的修养精神,提倡作表率和敦行俭仆的思想作风,不但在古代思想的文库中光荣夺目,今天拾来也仍不失其辉煌。
“抚之以仁义,示之以威信”
唐太宗除主观上增强自我修养外,还针对那时的社会现实,提出了礼、法兼治的思想。
按他自己的话说,确实是“为国之道,必需抚之以仁义,示之以威信”。
[27]“抚之以仁义”确实是推行以仁义为核心的封建伦理道德的教化,作为巩固统治的精神支柱。
“示之以威信”确实是施刑罚。
他以为,二者相结合,能够移风易俗,由乱至治。
《旧唐书·
刑法志》云:
“古之圣人为人父母,莫不制礼以崇:
敬,立刑以明威。
”正是唐太宗这一思想的归纳。
唐太宗把推行封建伦理道德的教化放在重要位置上。
他言谈时仁义不绝于口。
并把是不是行仁义看做是国家盛衰、治乱的重要标志。
他以为,隋炀帝的败亡,是由于仁义不修、群下怨叛所致;
突厥的颉利可汗也因不行仁义而遭灾衰亡。
在他眼里,行仁义可移风易俗;
可避免兵变;
乃至能够免灾除祸。
因此,“仁义之道”这种精神的武器比物质的武器(唐太宗称为甲仗)加倍有效。
那么,唐太宗的“仁义之道”究竟指什么呢?
他虽没有作具体的阐发,但在《贞观政要》卷六中他如此说:
“朕今所好者,惟在尧舜之道,周孔之教”。
还说,尧、舜是以“仁”统率天下;
桀、纣是以“暴”统率天下。
自前人君,行仁义那么理,行暴动那么败。
由此可知,他的“仁义之道”第一是指尧、舜等古帝王行仁政、反暴政的治国之道。
第二即是指周孔之教,即封建的品级名分和伦理道德,包括制度、纪纲等。
唐太宗确实是通过行仁政,立制度、纪纲,推行封建伦理道德来实现他的“礼治”的。
如他命高士廉修撰了《氏族志》,从头规定了品级名分,调整了统治阶级内部的关系。
又设置弘文馆,立孔子庙堂于国学。
增设学舍四百余间,大收天下儒士。
唐太宗并多次亲临学舍视察。
由于他的重视和提倡,显现了“四方儒生,负书而至(京师)”的盛况。
乃至吐蕃、高昌、新罗、高丽等地酋长也派子弟前来求学。
兴起了一代学风,造就了一批统治人材。
他如此做,对改变社会风气也起到了必然的作用。
并专门快就收到了“百姓渐知廉耻,官人奉法、盗贼日稀”[28]的成效。
因此,“抚之以仁义”事实上确实是以立制度纪纲、进展教育事业,推行封建伦理道德为中心的思想道德教育运动。
诚然,唐太宗推行的只能是封建的道德,但他在重视改造社会风气、重视做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这点上是无可厚非的。
这也是他治国成功的因素之一。
在推行道德教化的同时,还必需施刑罚。
这确实是“示之以威信”。
唐太宗对法律的制订和实施相当重视。
曾叫房玄龄、长孙无忌等人修订了我国封建社会最完备的一部法典——《唐律》。
其法治思想的特点是立法的宽简和执法的慎审。
“用法务在宽简”。
那时修订的法律比隋朝时“减大辟九十二条,减流入徒者七十一条……凡削烦去蠹、变重为轻者,不可胜纪”。
[30]又据《旧唐书·
太宗纪》载,唐太宗曾多次“亲录囚徒”、“亲览委屈”。
足见他执法的慎审。
他在保护法律方面,有两点是值得称道的:
第一是他不因处帝王高位而徇私破坏法律,在必然程度上把自己置身于法律的约束之下。
如贞观九年,岷山都督高甑生因犯法被判减死徙边。
高甑生是原唐太宗秦府的功臣,有人上书请求宽恕。
唐太宗说,虽是老手下,过去有功不能忘记,但理国遵法,必需一概看待。
此刻假设赦了他的罪,就开了侥幸的路子,何况国家功臣很多,假设甑生获免,谁不想恃功犯法?
因此不能免罪。
他乃至对自己的儿子,也只是分迁就。
如唐太宗第五子李佑因“溺情群小、尤好弋猎”。
唐太宗派权万纪作他的教师。
后来李佑竟进展到杀死权万纪而谋反的境界。
唐太宗洒泪写下诏书:
“往是吾子,今为国仇”,派人缉捕归案,然后赐死于内省。
终于为了统治阶级的久远利益而大义灭亲。
[31]固然,唐太宗也有“以私乱法”之时,但他又采取了一种特殊的“请罪于天”的方法来保护法律的威信。
如广州都督党仁弘,因枉法取财被判死刑。
唐太宗不忍杀他,但又怕破坏法律,因此就列数了自己“以私乱法”的三条罪状,当着群臣的面向天请罪,既免了党仁弘的死刑,又保护了法律的威信。
[32]第二是唐太宗奖励刚直不阿、敢于依照法律对错误裁决提出异议的人。
如贞观初,判元律师死刑,孙伏加提出按法律不该判死刑,从而改了原判。
唐太宗把价值百万元的兰陵公主的园子赏给他,以示奖励。
后来又有柳雄冒充资历当官,将判死刑。
戴胄以为按法只能判徒刑,也改了原判。
唐太宗奖励戴胄据法力争的精神。
从而勉励各级官吏遵法和护法。
总之,唐太宗强调遵法和保护法律的威信,不轻易徇私破坏法律的精神是难能宝贵的。
他立法、执法的宽平和慎审,废止了许多酷刑酷法,又是历史的进步。
但是,封建的法律,不管立法怎徉完善、执法如何宽平,都只能是地主阶级统治人民的工具。
关于被统治阶级的招架行为,却不曾有什么宽容。
贞观二年,唐太宗亲自下令“自今奴告主者,不须受,尽令斩决。
”[33]对奴仆能够不问青红皂白,格杀勿论,与对官吏的宽容是何等鲜明的对照,这也确实是封建统治阶级对人民群众的一种示威吧!
在封建专制制度下,法律是惨白无力的,也不可能显现真正的法治。
帝王的旨意大于法,封建的伦理道德也往往凌驾于法律之上。
宗法关系和家长制的统治使得“无法无天”的现象触目皆是。
唐太宗也似乎意识到了这一点。
他总结历史体会说:
“朕看古来帝王,以仁义为治者,国祚延长;
任法御人者,虽救弊于一时,败亡亦促。
”[34]由此看来,他礼法结合是以礼治为主、法治为辅,前者是一长久之计,后者是拯救时弊的权宜之策。
因此,唐太宗法治思想的另一特点是用法律来保证封建伦理道德的推行。
在执法的同时,他也把自己的言行视为法律。
“人君执奖惩,贵在必信”。
[35]并宣称要“使大信行于天下。
”[36]他把是不是失信看做比遵法更重要。
因此,唐太宗的“示之以威信”,除“以法明威”外,也包括了“以言示信”的意思。
这是唐太宗总结出来的适合于专制封建社会的一条治国体会。
“任贤达、受谏诤”
唐太宗在同群臣讨论守天下难易时说:
“任贤达、受谏诤即可,何谓为难?
”[38]的确,任贤与纳谏是唐太宗治国、守帝业的重要方法,也是他政治上成功的要紧因素。
唐太宗在位期间,显现了许多名臣、贤相,真可谓“人材辈出”。
究其缘故,就因为唐太宗“任贤达”有独特的创见。
第一,唐太宗知道人材之宝贵,有求贤如渴的心情。
“照车十二,黄金累千,岂如多士之隆,一贤之重,此求人之贵也。
”[39]他对人材价值的估量,远远超出于同时期人。
他还自称“朕思贤之情、岂舍梦寐。
”这是他能够不拘一格选拔人材的起点。
唐太宗曾让封德彝举贤,封说未见奇才。
唐太宗驳斥他说:
“古之致治者,岂借才于异代乎?
正患己不能知,安可诬一世之人。
”[40]可见,他相信人材就在当世,只怕被埋没了。
因此,他随时注意发觉人材,也可谓为一名“伯乐”。
如中郎将常何上奏,他从奏章中流露出来的才华,发觉了起草奏章者马周。
那个那时只有二十九岁的“家客”,随即被召人宫加以任用,不久被提为监察御史。
又唐太宗曾听说,昔时窦建德征战时,将要杀一县城户曹张玄素,竟有千余人为张请命而免。
唐太宗即位后,慕名召见他,录用为给事中。
再因崔仁师“手不执本”上奏数千言“一无差殊”,而发觉了他的才能,提拔为给事中。
唐太宗提拔刘仁轨、张行成等人都可看出他有独具识才的慧眼。
但光靠他本人是不能完成选才用人之大任的。
为了广开才路,唐太宗除通过科举考试选拔各级官吏外,还曾下令五品以上京官各举县令一人,刺史由自己亲自挑选。
并屡下求贤诏令。
如此就开通了各类渠道,动员起整个官僚集闭来发觉人材。
他乃至还考虑过让人“自举”,即“毛遂自荐”。
后因魏征反对,可能没有实行。
由于唐太宗“广开线人、求访贤哲”,才显现贞观年间人材云集的盛况。
第二,唐太宗确信了“贤”的两个标准:
德性和学识。
“今所任用,必需以德性、学识为本。
”[41]唐太宗提出这一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一直为后人所推崇并袭用。
在那时士族势力还相当雄厚的情形下,提出这一标准并非轻而易举。
要坚持实施,更需冲破重重阻力,纠正偏向、排除各类干扰。
在这方面唐太宗的要紧做法是:
(1)不以个人亲疏恩怨为差,反对任人唯亲。
他说“朕之授官,必择才行。
假设才行不至,纵朕至亲,亦不虚授,襄邑王神符是也。
假设才有所适,虽怨仇而不弃,魏征等是也。
”[43]他登位之初,有人请将秦府旧兵授武职追入宿卫。
“朕以天下为家,不能私以一物,唯有才行是任,岂以新旧为差”。
[43]终没有许诺人家的请求。
并表示:
“朕以宗亲及勋旧,无行能者,终不任之。
”[44]相反,关于有才行的人,他却不计较私仇加以任用。
如薛万彻,原是李建成的部将。
玄武门兵变后,逃入终南山,唐太宗数次派人请他出来,后任武将战功卓著,成为那时的三大名将之一。
可见,唐太宗坚持了一条“任人唯贤”的线路。
(2)不因资历、家世高低为差。
并非论资排辈。
唐太宗的官僚集团中,有关陇贵族,也有新兴庶族地主或寒门儒生。
只要有德和才,他“不以卑而不用,不以辱而不尊。
”[45]唐太宗亲自选拔了“孤贫勤学”、“落拓不为州里所敬”的年轻人马周为监察御史,又任用“素寒贱,以农为业”的亡命者张亮为御史医生,直至工部、刑部尚书。
一批非士族又无资历的人取得重用,说明他在选才上是有些不拘一格的。
另外,他还在“百官中有学业优长、兼识政体者,多进其阶品,累加迁擢。
”[46]因此《旧唐书·
太宗纪》称唐太宗“拔人物不私于党,负志业咸尽其才。
”是基本符合事实的。
(3)德才不可偏废。
贞视三年,唐太宗发觉吏部用人有“惟取其言词刀笔、不悉其景行”[47]的重才不重德的偏向,就要吏部尚书社如晦加以纠正。
他还说:
“误用恶人,假令强干,为害极多。
……必需才行俱兼、始可任用。
”[48]唐太宗正是如此来坚持实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的。
再次,唐太宗在用人问题上具有初步的辩证观点。
他以为:
知人之事,自古为难。
因此要慎重、全面地看一个人的功过善恶。
“不以一恶忘其善,勿以小瑕掩其功”。
[49]他也没有效静止、僵化的观点看待一个人。
李道宗传》载有李道宗因功受赏,官至礼部尚书,因贪赃被罢官削封,然后再度起用为礼部尚书的事。
李道宗两起一落,都是唐太宗所经手。
如此的高级官吏,犯了罪不姑息,该罢那么罢,又能再度起用。
这除说明唐太宗奖惩之严明外,也流露了他用人的辩证思想。
同时,他用人专门注意扬长避短。
“人不可求备,自当舍其短而用其长。
”[50]还以为:
“官不得其才,比以画地作饼,不可食也。
”[51]这种对人不求全责备,强挪用一技之长、扬长避短的思想,是唐太宗选才用人的精辟见地,属实宝贵。
但更令人惊叹的是他对朝中要紧大臣的优缺点几乎了如指掌。
在《唐鉴》卷六中,唐太宗对长孙无忌、高士廉、唐俭、马周、褚遂良、岑文本、杨师道、刘洎等大臣的优缺点如数家珍地列举了出来,而且说得大体切合事实。
这没有一番调查,考察的功夫是办不到的。
他知道知人之难,才有善任之举。
乃至对地址官,唐太宗也以为是“理乱所系”而不放松考察。
他把都督、刺史的姓名写在屏风上,随时记下他们的政绩,以备升黜和奖惩。
总之,唐太宗在选才用人中所流露的辩证思想和独特的考察方式,是他能“知人善任”的关键所在。
共中精到的地方,具有额外的辉煌。
最后,唐太宗还十分重视官僚机构的精简和对官吏的奖惩。
他刚登位,就下令并省许多州县,中央文武官员从二千多人削减为六百四十三人,大大地精简了官僚机构。
“官在得人,不在员多。
”[52]为了求其精,做到劝善惩恶,他慎重地对待官吏的奖惩。
指出“赏当其劳,无功者自退,罚当其罪,为恶者戒俱。
”[53]贞观元年,照功行赏,以房玄龄,长孙无忌等五人为第一。
唐太宗的从叔淮安王神通不服。
唐太宗当众说理摆事实,指出:
“叔父于国至亲,诚无所爱,必不可缘私,滥与功臣同赏耳。
”[54]说得神通理屈词穷,世人也口服心服。
贞观二十年,唐太宗派孙伏伽等二十二人巡查四方,考察各级官吏。
查明情形后,由唐太宗亲自决定“以能进擢者二十人,以罪死者七人,流以下除免者数百千人。
”[55]如此做对维持官僚机构的精干和相对清明,起到了踊跃的作用。
唐太宗这种“省其官、清其吏,举天下职司无一虚授”[56]的善政,一直为后世所赞颂。
总之,唐太宗在“任贤达”方面流露出来的思想和采取的方法,对人材的开发作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奉献,是值得认真总结的。
唐太宗是以“受谏诤”著称的封建皇帝。
其受谏的事例不足为奇,不必赘述。
据史书载,唐太宗面貌威严,百官进见时往往可怕得惊惶失措。
他感到如此有碍于人家进谏。
故每当有人上奏时,他老是表现得和颜悦色,希望能听到批评意见。
这说明了唐太宗有虚怀纳谏的诚意。
他特意提高了谏官的地位,规定宰相人内议国事,必需谏官随入,预闻政事。
对勇于犯颜直谏的人给予奖励。
如张玄素因上谏停修洛阳乾元殿,得赏绢五百匹。
姚思廉上谏劝太宗不要游幸九成宫,得赐帛五十段,魏征前后进谏二百余事,也屡受奖赏。
唐太宗除本人受谏外,还要求各级官吏也要受人谏。
他说,假设自己不能受谏,又怎能谏人呢?
在他的踊跃提倡下,贞观初年,进谏、纳谏蔚然成风。
不管是京城大官仍是地址小官;
文官仍是武将;
乃至妻、儿、宫妾都勇于进谏。
如此,唐太宗就自觉地在周围树立了许多线人,以期做到“兼听那么明。
”他乃至将人家上书奏章贴在房壁上“出入观省”。
唐太宗什么缘故兴纳谏之风呢?
一是吸取了历史的教训。
隋炀帝“不闻其过,遂至衰亡”[57]的惨剧他还经历犹新。
秦二世偏信赵高、梁武帝偏信朱异、隋炀帝偏信虞世基到临危还不得而知的历史教训使他深深感到兼听纳下、下情上通的必要。
二是他有必然的自知之明。
作为封建帝王,唐太宗并无把自己神化,也不主张他人把他神化。
他曾对萧瑀说:
“朕以弧矢定四方,用弓多矣!
而犹不得其理。
况朕有天下之日浅,得为理之意固未及于弓,弓犹失之,而况于理乎?
”[58]用弓打了天下,还不能真识弓,何况治理国家呢?
这一比喻是客观的。
说明他没有把自己看做万事皆知的神人。
他还对魏征说过:
“公独不见金在矿何足贵耶,善冶锻而为器,人乃宝之。
朕方自比于金,以卿为良匠而加砺焉。
”[59]把自己比作尚未冶锻成器的矿石,知道自己并非完人,也会有过失。
因此他多次公布引导大臣谈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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