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文本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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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人口特征函数,预测得到各片区车辆拥有情况:
表2-1各区域机动车分布预测
区域
2030年拥车停放需求(单位:
辆)
中心组团老城区
34161
中心组团行政中心
49553
北城组团
27644
春和组团
22431
大营街组团
46867
研和组团
22887
合计
203544
第九条用车停放需求预测
规划对各区域不同土地使用模式下的拥车停放需求规模进行分析预测。
表2-22030年各区域不同拥车停车需求
用车需求
(单位:
目的地需求(单位:
商业需求
办公需求
其他需求
27204
13515
12276
1412
35632
16805
15829
2998
21237
9897
8817
2524
18492
10106
4071
4314
29132
13071
7618
8443
22626
6715
2640
13271
154323
70109
51251
32964
第十条城市停车需求总量
至规划期末,XX城市停车需求总量为35.79万辆。
第十一条城市停车发展目标
以“公交优先、绿色出行”为城市交通发展的核心,通过静态交通与动态交通的双重引导,逐步改变居民出行方式。
停车设施供给采取配建为主,路外为辅、路内为补充的方式,建设形式以地下、立体为主,地面为辅。
基本保证“自备车位”的要求;
使社会停车泊位与机动车拥有量的比例达到15%左右,达到先进城市的一般标准;
与交通需求管理结合,综合考虑道路容量和用地要求,适当控制中心区停车供应规模;
形成以路外停车设施供应为主体、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系统,并且从近期到远期逐步降低路内停车泊位的比重。
中心区的边缘建立方便舒适、配套完善的停车换乘枢纽,提供低费用的停车设施,以鼓励人们换乘公共交通系统。
从政策、体制、管理、技术、资金、价格等方面促进停车产业化基本实现。
第三章停车设施规模及布局
第十二条停车分区及功能
XX市中心城区可划为54个停车分区,按居住、商业、办公、医疗等功能区分,包括居住21个,商业11个,行政办公1个,教育用地1个,居住商业混合用地8个,工业用地11个,特殊用地1个。
第十三条停车规模及布局
综合区域的不同性质、规模、区位、可达性的停车特征,依托片区路网的动态交通容量,鼓励停车共享、加强周转、降低通勤的停车发展战略,适当控制停车需求,明确各区域的停车规模。
表3-1规划年各区域停车规模
地带
停车设施合计
停车规模(单位:
商业医疗类
办公类
其他类
拥车
中心组团商业中心
61364
85185
48882
40922
75999
45513
357868
第四章公共停车规划
第十四条路外停车场布局准则
1、停车设施的设置首先应考虑近期的需求大小,还应考虑周围土地利用与道路交通状况,保持区域动静态交通平衡。
2、停车场的出入口应尽量设在次干路或支路上,并尽可能地远离交叉路口。
容量为50辆以上的停车场,其出入口距主干路交叉口以大于l00米为宜;
当容量少于50辆时,与交叉口的距离可小于该值。
3、停车场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300米(一般建议为250~300米),即平均步行时间3~5分钟,最大不超过7分钟,相应的步行距离为300米,最大不超过500米。
4、中心城区单个停车场一般不宜超过300个泊位。
5、停车场征用土地范围一般包括停车楼占地面积、后退道路红线、绿化用地、代征城市道路用地等几部分,其中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和绿化率按城市规划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6、停车设施的形式应因地制宜、减少拆迁。
在用地紧缺的地区应以立体停车型式为主,地下车库也应作为主要停车型式之一;
大力推广高科技产品在停车设施中的应用。
第十五条路外停车场布局
停车场车位的规划要在XX市已有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各个分区供需分析差额,在规划区内结合用地情况、停车选址模型,进行公共停车场的布设以及建设。
规划中心城区路外公共停设施规划127处,提供泊位31914个。
第十六条路内停车规划泊位设置准则
1、城市主、次干道及交通量较大的支路,不宜设置路内停车泊位。
2、根据下表,XX市中心城区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率应不小于10%。
表4-1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率
小城市
中等城市
大城市
特大城市
比例(%)
≤15
≤12
≤10
≤8
3、对居民生活影响较大的道路上不宜设置路内停车泊位。
对社会开放的大型路外停车场服务半径范围内,设置的路内停车泊位必须与路外停车管理相协调,采取相应的路内停车管理措施。
4、纵坡超过4%的道路禁止布置路内停车。
5.与慢行交通系统相衔接,避免占用主要自行车骑行廊道。
6、当道路车行道宽度小于表5-2内禁止停放的最小宽度时,不得在路内设置停车泊位。
7、路内停车泊位主要设置在支路、交通负荷度较小的次干道以及有隔离带的非机动车道上。
8、V/C为最大服务交通量与基本通行能力的比值,即道路服务水平,路内停车对道路交通的影响V/C值应控制在容许范围之内,即次干道V/C≤0.85,支路V/C≤0.90。
当V/C值超过上述规定时,如仍要设置路内停车场,则应对其影响做进一步的分析后确定是否设置。
表4-2设置路内停车泊位的道路宽度关系表
道路类型
车行道宽度
停车引导
城市道路
>
12
容许双侧停车
8—12
容许单侧停车
<
8
禁止路边停车
小区路及巷道
10
6—10
6
表4-3设置路内停车场的道路服务水平标准
服务水平
交通流动情况
饱和度
路内停车设置
交通状况
平均车速
(公里/小时)
高峰小时系数
A
自由流动
≥50
PHF≤0.7
V/C≤0.6
容许路内停车
B
轻度延误
≥40
0.7-0.8
0.6-0.7
C
可接受延误
≥30
0.8-0.85
D
可容忍延误
≥25
0.85-0.9
0.8-0.9
禁止路内停车
E
拥挤
25左右
0.9-0.95
0.9-1.0
F
阻塞
25
——
8、路内停车泊位与交叉口的距离以不妨碍行车视距为设置原则,建议与相交的城市主、次干道缘石延长线的距离不小于20m,与相交的支路缘石延长线的距离不小于10m;
单向交通出口方向,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缩短与交叉口的距离。
9、路内停车泊位与有行车需求的巷弄出口之间,应留有不小于2m的安全距离。
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应给重要建筑物、停车库等的出入口留出足够的空间;
人行横道、停车标志、让路标志、公交车站、信号灯等前后一定距离内不应设置路内停车泊位,具体参照交通部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10、依据上述原则确定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范围;
路内停车泊位设计与规划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停车泊位的大小和数量,且必须控制在停车泊位设置范围之内。
11、在一些符合条件的路段,可以根据道路的交通特征,以及当地的停车管理政策设置全天或分时段允许停放车辆的路内停车泊位。
根据停车管理的需要,路内停车场的设置应保证一定的规模,具体规模应结合道路的实际情况而定,并满足上述停车泊位设置准则的要求。
第五章配建停车规划
第十七条指导原则
1、重视城市基本泊位的作用和发展,充分体现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在城市停车系统构成中的主导地位;
2、适应机动车增长趋势,配建指标符合建筑物停车需求变化的态势,体现指标的前瞻性和适度超前性;
3、配建停车设施供应作为调节区域交通需求,引导交通出行方式优化的重要手段,要体现停车配建指标的区域差别化;
4、充分体现停车基本泊位的建设,停车泊位供给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导力量;
5、停车配建指标应同时具有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6、配建指标制定与实施与城市交通发展政策紧密协调,体现“以静制动”的交通需求管理策略。
第十八条建筑物分类
本次指标修订将XX市建筑物分为住宅、办公、商业、文体设施、医院、教育、公园、工业等8大类。
XX市配建建筑物分类与计算单位建议如下:
表5-1XX市停车配建建筑物分类
建筑物类型
分类
单位
住宅
别墅、高档公寓、商品房、经济适用房
车位/户
办公
行政办公、商务办公、其他办公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商业
商业区、独立购物中心、配套商业设施、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酒店
文体设施
影剧院
车位/100座位
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等
大型体育馆、小型体育馆
教育
大中专院校、中小学
车位/100师生
医院
医院、独立诊所
公园
一般性城市公园
车位/公顷占地面积
工业
厂房
仓储
第十九条配建停车分区
XX城市停车配建分区划分为三大类。
表5-2XX市停车配建分区方案
分区
配建停车分区指导思想
一类地区
城市历史文化环境保护、城市交通需求管理重点区域。
二类地区
城市功能、服务设施集中的区域,需要高水平公共停车服务;
城市密集区,交通供给水平提高受制约。
三类地区
城市新发展地区,交通设施发展环境良好。
第二十条停车配建指标制定
表5-3XX市中心城区建筑物机动车标准车位配建指标
建筑
性质
建筑分类
计算单位
机动车停车位
非机动车
一类区
二类区
三类区
住宅
低层联排住宅
-
1.5~2.0
商品住宅
1.0
1.2
1.5
1
经济适用房
0.5
0.7
4
办公
行政办公
0.8
商务办公
0.6
其他办公
商业
大型商场
0.4~0.6
2
独立购物中心、仓储型超市
0.5~0.8
综合市场、批发交易市场
0.5~0.6
餐饮、娱乐
2.5
旅馆酒店
四五星级
车位/客房
0.3~0.5
其他星级
0.2~0.3
0.4
医疗卫生
综合医院、专科医院
1.3
区以下医院、社区医疗设施
文体公
共设施
体育场
车位/100座
2.0~3.0
3.0
4.0
20
市级影剧院
6.0
一般影剧院
2.0
3.5
图书馆、博物馆
0.3~0.6
5
展览馆
会议中心
1.0~2.0
2.5~5.0
3.0~5.5
教育公
大中专院校
车位/100学生
70
中学
60
小学、幼儿园
30
车位/公顷游览面积
工业
厂房
0.2~0.6
仓储区
0.2~0.4
第六章专用停车设施规划
第二十一条停车换乘设施规划目标
1、基于完善的停车换乘体系,引导居民转变出行方式结构,提高公交分担率,缓解中心组团商业中心交通压力,保障中心区活力;
2、基于城际铁路、泛亚铁路中线及东线,促进区域交通与市内交通相衔接,加强XX与周边地区的交通联系,推动昆玉一体化建设。
第二十二条换乘站位置选择的原则
1、为服务范围内小汽车出行进行停车换乘提供最大的便利;
2、设置在城市主要的客运交通走廊上,服务于快速、大容量的公共交通(轨道交通、快速公交)并且与城市的主干道和快速路连接;
3、能够吸引大量的个体机动车出行,特别是以办公区为讫点的日常出行,如通勤交通等;
4、从停车换乘设施到办公区的公交出行时间应等于、最好小于采用汽车方式的出行时间;
5、应设置在老城区的外围,结合老城区的空间形状进行布置;
6、附近有多条进入城市中心区的主要道路,而且距离很近。
第二十三条停车换乘设施规模
XX市停车换乘设施规模的确定主要参考国外相关城市的经验,确定XX市停车换乘停车泊位规模为2500个。
第二十四条停车换乘系统方案
规划区共设置换乘点6个,其中对外交通与市内交通换乘点3个,包括与昆玉城际铁路的北换乘点、南换乘点和与昆玉电气化铁路的换乘点;
进入中心组团商业中心的换乘点3个,公交换乘点1和换乘点2主要针对的是中心组团行政中心进入中心组团商业中心的交通流,公交换乘点3主要针对研和组团及周边区域进入中心组团的交通流,昆玉城际南换乘点除了满足市内交通与城际铁路换乘外,兼顾承担大营街组团及周边区域与中心组团之间的交通换乘功能。
各个换乘点主要的接驳方式、建设形式、机动车泊位数及用地规模如下表所示:
表6-1换乘点一览表
站名
接驳的主要交通方式
建设形式
机动车泊位数(个)
用地规模(亩)
XX西站换乘点
轨道
地下
500
7.5
昆玉城际北换乘点
400
昆玉城际南换乘点
立体
公交换乘点1
公交
地面
19
公交换乘点2
300
11.5
公交换乘点3
15
—
2500
第二十五条公交停车规划
规划公交首末站共55个,总面积为136000m2。
其中,独立占地首末站41个,结合对外交通设施或大型建筑设置的首末站12个,路侧深港湾首末站2个。
按照分区服务、布局均匀的原则,每个片区布置一处公交综合车场。
结合大型交通枢纽布局,远期规划公交综合车场6个,总面积74000m2。
其中,现状保留综合车场1个,新建综合车场5个。
第二十六条货运停车设施规划
货运停车设施规划布局结合《“畅通XX”货运交通停车场布点规划》的研究成果,在确定中心城区大货车禁行路线的基础上,近期以现有8处货运停车场站改造提升为主,远期结合东、西绕城高速、对外交通干道走向及轨道站场周边,新建10处大货车停车场库设施,为满足城市内部物流,将现有8处货运停车场站改造为中小型货车停车场站,总共规划布局18处货车停车场。
第二十七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
以居住配建停车位、办公配建停车场、公交站等配建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为辅助,以结合城市加油站建设的快充站、换电站为补充,形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新建居住区、办公区停车位充电桩配建比例不小于总车位的15%。
优先在大型商场、超市、文体场馆等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驻车换乘(P+R)等公共停车场建设公共充电设施。
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加油站配建公共快充设施,适当新建独立占地的公共快充站。
第二十八条停车智能化规划
XX市中心城区将采取停车诱导系统与“互联网+”技术运用相结合的方式,在停车设施及使用信息数据收集和共享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停车软件的运用,并结合区域功能、道路交通、交通控制三个方面因素,针对停车矛盾较为突出的区域建设停车诱导系统。
第七章近期实施与示范
第二十九条近期目标
结合老城区拆临拆违、棚户区改造及城市旧城更新计划,优化停车系统布局并提升设施建设供给水平;
从规划引导、设施建设、政策鼓励、收费管理等多方面多途径开展停车系统综合改善工作,弥补老城区配建停车和公共停车“双缺”问题;
合理的划定路内停车泊位,采用科技手段规范、科学管理,建立完整三级停车诱导系统,推进停车设施“互联网+”技术的运用,发挥停车系统调控城市动态交通流的功能和作用。
力争用3—5年的时间,有效缓解XX老城区停车难题,为XX现代宜居生态城市建设奠定基础。
第三十条近期重点区域划定
近期重点区域为:
北至玉江大道,南至师旗路,西以昆玉高速为界,东至建设用地边界。
第三十一条近期实施原则
1、可操作性原则
规划通过有效衔接老城区拆临拆违、棚户区改造及城市旧城更新计划,制定针对性的设施建设及布局优化方案,避免纸上谈兵,提高可实施性。
2、以供定需原则
在发展战略基础上,采取以供定需的发展模式应对老城区停车设施提升改善,有效抑制、引导机动车交通的空间分布,缓解老城区交通问题、停车难题。
3、优先挖潜原则
在城市土地整备过程中,以优先挖潜为原则,避免大拆大建,充分利用梳理出来的城市“边角料”空间、公园、绿地的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设施。
4、环境友好原则
停车设施的建设不应以牺牲、破坏城市环境及景观为代价,避免占用非机动车及行人空间,实现停车设施与城市景观的有效融合。
第三十二条路外停车设施扩容规划及重点项目
结合城市公共绿地空间、拆临拆违、改变用地性质等措施,综合考虑场地周边的停车矛盾、交通组织和开口的便利性,近期规划路外公共停车设施共59处,提供泊位15484个。
分为北部、中部、南部三个片区,南、北片区以地面停车为主,主要利用现在未建设的用地。
中部片区以立体停车和地下停车为主,主要采取在临时建筑、违规建筑拆除之后建设立体停车设施、在公园改造建设地下停车场的措施。
近期优先进行停车设施扩容,建设路外停车设施5处,共提供泊位1405个。
表7-1近期行动计划项目库
编号
用地面积(公顷)
泊位数量(个)
备注
01
0.49
地下、立体
340
02
0.48
240
03
0.10
拆临拆违
04
0.28
210
05
0.35
115
1405
第三十三条规划路内停车泊位
1、取消龙马路、玉兴路、XX大道等城市主干道路边停车泊位。
2、取消聂耳路、环山路等城市次干道路边停车泊位。
3、规划确定路内停车位4720个,新增2813个,其中夜间停车位1080个。
4、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减少老城区内路内停车泊位设置,为自行车提供良好的骑行环境。
第三十四条非机动车停车设施规划
结合慢行交通系统中主要的自行车骑行廊道及城市商业网点、公交站(特别是公交起讫点)、枢纽站、机动车停车换乘点等地方设置相应的自行车存车换乘设施。
近期针对XX老城区,结合路侧绿化带,设置自行车停放点44个。
第三十五条停车诱导系统建设规划
XX老城区珊瑚路—玉兴路—环山路—抚仙路—XX大道所围合的核心区域近期优先建设完善三级诱导标志。
一级诱导为区域预告性诱导标志,位于东风路、棋阳路、南北大街、凤凰路、聂耳路等主要道路进入区域的出入口处。
二级诱导为街区诱导标志,位于内部主要道路交叉口。
三级诱导为单独诱导标志,位于各公共停车场,包括入口引导和内部引导。
第八章机制和保障措施
第三十六条机制建议
1、成立由市领导领衔的解决停车问题协调小组
专门成立由XX市领导领衔的停车问题协调小组,协调解决停车设施建设、管理、运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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