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质量管理行为督查内容及评分表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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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规范、落实到位
文明施工
现场整洁,规范,环保
资料虚假
人员资格虚假
监理
监理实施细则、监理计划
完善、有针对性
监理工程师资格、到位
符合合同要求,及时岗位登记
标准试验、配合比设计验证审批
及时规范、资料齐全
中间交工验收及质量评定
抽检
旁站、巡视
到位、记录齐全准确
日志记录
记录真实、人手一册、每日连续
质量监理指令
指令闭合
扣3分
设计
设计交底
设计人员驻场服务
到位
设计变更
合理、及时、手续齐全
注:
1.评分分五个档次,分别为好(9、10分)、较好(7、8分)、一般(6分)、较差(3、4、5分)、很差(0、1、2分)。
2.各单位质量管理行为督查评分为各项抽查指标项评分的平均值减去应扣除分数。
附表2:
公路工程施工工艺督查内容及评分表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路基工程
土
石
方
含水量
适宜,碾压无明显轮迹、无“弹簧”
临时排水
符合规范或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造成路基严重冲刷或冲毁农田的,本项计0分。
分层厚度
满足要求,与压实功效匹配
取弃土
符合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否则本项计0分。
砌体
砌筑和勾缝
砌筑、勾缝密实牢固
软基
处理
处理范围及深度
符合设计要求
沉降观测
按要求进行设置、布点和观测
路
面
工
程
沥
青
层
材料规格及存放
场地硬化,无混堆;
集料针片状符合要求
摊铺和碾压温度、速度
现场控制有效,满足要求
均匀性
沥青用量稳定,无明显离析或明显超粒径
层间处理
无污染,粘层油适量,交通管制到位
砼
场地硬化,无混堆;
水泥存放符合防雨、防潮要求;
集料针片状符合要求
水灰比稳定,无明显离析或明显超粒径
接缝、传(拉)力杆设置
接缝平顺,填料饱满,传(拉)力杆位置准确、牢固
养生
保湿,保证养生期
基层
底基
材料规格符合要求
无明显离析或明显超粒径
适宜,碾压无明显轮迹
保湿,保证养生期;
交通管制到位;
表面无松散、剥落
桥
梁
水灰比稳定,无明显离析或超料径
湿接缝
施工规范,混凝土密实
梁板顶部浇注
平整,无浮浆
梁板存放
预拱度
支座安装
支架、模板强度与刚度
坚固稳定,无变形
外观
平整密实,色泽均匀,无蜂窝麻面。
露筋、修补,本项计0分。
钢筋
连接(焊接或机械连接)
连接(长度、角度)规范,无焊伤
存放
防雨、防潮、防(除)锈,无防护措施计0分。
预应
力
预应力筋
不绞丝、绞束,无滑(断)丝,切割规范
封锚
规范、密实
桩基施工
水下砼浇筑
连续,记录真实
钻孔施工
连续,钻孔记录完整,及时检测,清孔
隧
道
开挖
通风、照明、防尘
措施完善,运行正常
周边收敛量测
埋点、量测频率规范,数据处理及时
爆破后清理和支撑
及时到位
初期
支护
锚杆及垫板安装
符合设计
支护时间和方式
及时、规范
钢拱架与隔栅定位
防水板
焊接紧密、大面平顺、张弛适度
渗水
无渗水现象
有露筋、修补,本项计0分。
1.评分分五个档次,分别为好(9、10)、较好(7、8)、一般(6)、较差(3、4、5)、很差(0、1、2)。
2.各施工单位施工工艺督查评分以抽查指标项中实际检查项目评分的平均值计。
3.督查人员可根据工程进度和特点增加抽查指标项。
附表3:
公路工程实体质量督查内容及评分表
单位
工程
分部
标准和评价方法
基
土石方
压实度*
按检评标准规定值计算合格率。
弯沉*
连续检测时:
弯沉代表值大于设计值时为不合格,本项目评分为0分;
弯沉代表值小于设计值时,按照单点大于L+2S为不合格,计算总合格率。
随机检测时:
按照单点大于L+2S为不合格,计算总合格率。
面层
沥青层压实度*
按单点值大(等)于试验室标准密度的95%(SMA为96%)为合格,计算合格率
厚度*
按单点总厚度大(等)于设计值的95%,上面层厚度大(等)于设计值的90%时为合格,计算合格率。
底基层
按照单点厚度大(等)于设计值-15mm时为合格,计算合格率。
整体性
钻取芯样,芯样完整为合格,计算合格率。
上、下部结构
砼强度*
采用回弹法,强度推定值大于设计强度且小于设计强度的1.5倍时为合格,计算合格率。
也可利用标养试件统计评价。
钢筋保护层厚度*
采用电磁方法检测,按统计方法评定,特征值与设计值的比值应为0.9-1.3,不超出为合格,计算合格率。
钢筋位置
按检评标准的允许偏差计算合格率。
构件几何尺寸
裂缝宽度
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有关标准评价,如有超出,本项计0分。
开挖
超欠挖
按检评标准的允许偏差评价,计算合格率。
衬砌
同桥梁工程的“砼强度”。
按单点值不小于设计值为合格,计算合格率。
锚杆间距*
按实测值不大于设计值为合格,计算合格率。
锚杆抗拔力
按检评标准的规定值评价,计算合格率。
空洞(二次衬砌时检测)*
发现1处空洞,本项计0分;
无空洞,计100分。
原材料
钢材(力学性能)
水泥(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
沥青(针入度、延度、软化点)
1.各抽查指标项以其实测合格率乘以100为该项评分。
标有*的实测项目,按表中评价方法评价。
2.工程实体质量督查评分以实测项目评分的平均值计。
附表10:
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督查内容及评分表
扣分标准
满分
合同工期
违规压缩合同工期,扣20分;
20
安全生产
费用
概算中未确定安全生产费用,扣20分;
确定的安全生产费用未达标,扣4-6分;
安全生产费用支付不及时,扣4分;
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事故报告等制度,缺一项扣10分;
有一项制度无针对性或未落实,扣4分;
30
应急预案与保障措施
1.无应急预案或预案不全,扣5-10分;
预案无针对性或不可操作,扣2-4分;
未组织演练,扣2-4分;
2.未按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安全保障措施材料,扣7-10分;
资质条件
中标施工单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扣10分;
未对“三类人员”考核证书审查,扣4-10分;
10
安全监理
责任制
无安全监理责任制,扣10分;
无针对性或未落实,扣4-6分;
计划
无安全监理计划,扣10分;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
1.未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扣10分;
不及时审查或未签字,扣3-7分;
2.未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扣10分;
审查不全、不及时审查或未签字,扣3-7分;
督促隐患
整改
1.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未发停工指令,扣10分;
2.发现较大或一般安全事故隐患未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扣7-9分;
3.施工单位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未报主管部门,扣10分;
台账和日志
无安全监理台账,扣10分;
台账不全或无具体内容,未经总监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定期检查,扣4-6分;
无安全监理日志,扣2分;
1.无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或台账不清,扣5分;
安全生产费用被挪用,扣5-10分;
2.未对施工人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扣5分;
1.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培训、事故报告等制度缺一项扣10分;
有一项制度无针对性或不落实,扣4分;
2.未明确分包工程安全职责或不落实,扣10-20分;
40
三类人员
证书
“三类人员”一人无证书扣5分;
证书未复审,未参加年度继续教育,发现一人次扣2分;
发现证书伪造,扣10分;
风险管理
1.未对本工程进行危险源识别评价,扣10分;
危险源识别无针对性,扣4-10分;
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实施管理,扣7-10分;
2.未落实风险告知制度,扣10分;
未书面告知作业人员,扣4-6分;
3.无应急预案或预案不全,扣7-10分;
预案无针对性或不可操作,未及时更新,未组织演练,扣4-6分;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和临时用电方案
1.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技术措施,扣10分;
措施不全、无针对性或不可操作,扣4-8分;
2.无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扣10分;
方案未报批,扣3-6分;
方案不全,安全措施针对性不强或不可操作,扣4-6分;
3.未按规定制定临时用电方案,扣10分;
无电工巡视维修保养记录或记录不连续的,扣1-3分;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
1.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扣8分;
无到岗、离岗记录,扣1-3分;
2.特种作业人员无有效资格证书,发现一人扣3分;
施工设备
1.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或验收,扣10分;
2.无特种设备施工检查、维修、保养、使用台账,扣4-6分;
3.起重设备吊装无试吊记录,扣4-6分;
消防和危险品管理
1.无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扣10分;
无针对性或不可操作,扣4-6分;
未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扣1-3分;
2.无消防器材和危险品管理使用台账,扣7-10分;
施工驻地
1.办公生活区选址存在风险,扣5-10分;
2.未按规定将作业区和办公生活区分开,扣4-6分;
3.装配式房屋无合格证书,扣3分;
1.表中“三类人员”是指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每项最多扣减至0分;
附表11:
安全生产现场督查内容及评分表
督查内容
工程通用
现场布置和防护
1.临边、临水、洞口、陡壁等危险作业区域无防护或防护不符合规定,每发现一处扣2-5分;
未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每发现一处扣1分;
2.未按规定配置消防灭火器材,未按规定设置消防通道,扣2-6分;
3.施工现场未进行交通渠化,扣2-4分;
4.危险品存放、使用、管理等不符合规定,扣5-10分;
5.个人安全防护不符合规定,每发现一人扣1分;
临时用电
1.外电防护小于安全距离,线路过道无保护,扣5-7分;
2.临时用电未采用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每发现一处扣2分;
3.配电箱开关箱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电闸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电线老化、破皮未包扎,扣2-6分;
4.潮湿作业现场照明未使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每发现一处扣2分;
模板、支架及脚手架
1.大型模板、支架和脚手架安装与拆除违反施工程序或施工方案,扣5-10分;
2.大型模板存放无防倾倒措施,扣3-5分;
3.支架未经预压而投入使用,扣7-10分;
4.脚手架未按规定设立剪刀撑,扣4-6分;
5.脚手架10m以上未设置缆风绳,每发现一处扣4分;
施工机具
1.设备用电未按“一机一闸一保护”安装,未做接零(接地)保护和漏电保护器,1类手持电动工具无保护接零,设备工作完毕时未拉闸断电,每发现一处扣2分;
2.预应力张拉作业未按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千斤顶的对面及后面站人,扣4-6分;
3.外露传动部位无安全防护罩,露天设备无防雨设施,扣1-3分;
4.乙炔瓶、氧气瓶之间安全距离小于规定,扣2分,乙炔瓶、氧气瓶与明火之间安全距离小于规定,扣4分;
5.钢筋机械冷拉作业及对焊作业区无防护措施的,扣4-6分;
6.拌和机等设备作业和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扣3分;
垂直升降设备
1.垂直升降设备无验收合格证书,扣10分;
2.架体附着装置不稳定牢固,扣8分;
3.设备承载超过额定承载重量,扣5分;
4.吊笼出入口未设置防护设施,扣5分;
5.司机无证上岗,扣5分;
无联络工具或联络不畅通,每发现一处扣3分;
起重作业
1.塔吊基础不符合要求,扣7分;
2.起重设施未取得准用证,扣5分;
3.轨道式起重机无有效限位或保险装置,未作业时不使用夹轨钳,扣2分;
4.使用起重设备运送人员,扣5分;
起重臂下站人,扣2分;
5.大型构件空中停留操作人员离开,每发现一处扣5分;
6.司机无证上岗,扣5分;
无信号传递,每发现一处扣3分;
高处作业
1.作业平台脚手板不铺满或存在翘头板,无专设通道或爬梯,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扣4-6分;
2.高处作业人员安全带无牢靠悬挂点,每发现一处扣2分;
基坑作业
1.基坑边坡不符合安全要求,基坑边沿堆物小于安全距离,每发现一处扣2-5分;
2.基坑未按规定采取排降水措施,扣3-6分;
基坑支护未按规定观测或支护设施产生变形,每发现一处扣5分;
3.基坑未按规定设置上下通道或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扣3分;
4.有人员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扣3分;
水上、水下作业
1.无水上水下作业许可,扣10分;
2.风力超过船舶核定抗风等级仍继续作业,扣7分;
3.施工船的牵牛缆、摆动缆活动范围内未设置安全标志或无人值守或有人逗留,水上各类作业平台或人行通道不符合搭设要求,扣1-6分;
4.水下安装、电焊、切割、爆破时,未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扣7-10分;
5.潜水员无证上岗,潜水员未按规程下潜,值班人员脱岗,每发现一人扣2分;
公路工程专用
高边坡
1.高边坡作业中存在立体交叉,扣4-6分;
2.高陡边坡作业时未按规定进行有效防护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
桥梁
人工挖孔桩孔壁未进行防护,未设置高出地面围栏,桩孔边沿堆物,人工挖孔未按规定采用机械通风,发现一项扣2分;
1.索塔、立柱施工过程中未按规定设置施工电梯,扣7-10分;
2.悬索桥施工中临时工作索、牵引索、防护围栏设置不符合规定,扣7-10分;
3.跨公路、铁路桥梁施工时未设岗哨管理,或未设置防护措施,扣7-10分;
隧道
1.隧道洞口无登记记录或无交接班记录,扣4-8分;
2.隧道内作业环境条件不符合作业标准,扣4-8分;
1.有不良地质情况时,未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扣6-10分;
2.有瓦斯的隧道,未设专职瓦斯检查员,扣6-10分;
3.有瓦斯的隧道,机具、器材未采用防爆型,扣6-10分;
水运工程专用
打桩、挖泥
1.未经海事部门审批并发布《航行通告》,水上水下作业许可,扣7-10分;
2.打桩船绑、吊桩钢丝绳扣不符合规定,吊桩时吊点不符合要求,扣1-3分;
3.挖泥船主吊钢丝绳磨损、断丝超过标准,扣1-3分;
4.船舶作业未显示水上作业号型、号灯、信号旗,夜间作业照明的照度值不足,每发现一项扣2分;
沉箱出运与安装
1.沉箱顶升时,牵引绳两侧站人,发现一人扣2分;
2.沉箱吃水、压载、浮游稳定和拖力,未按照相关规范进行验算,扣7-10分;
3.气囊的额定工作压力,未进行充气试验,扣1-3分;
4.沉箱出放前,未按规定对牵引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扣4-6分;
5.沉箱移运通道、地面发现有尖锐物及障碍物,地面变形明显,扣4-6分,
6.沉箱出运作业区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戒线,沉箱溜放时无明确指挥信号及联系方式,扣1-3分;
7.沉箱浮运拖带前,未经不少于24h的漂浮试验,扣2分;
8.沉箱拖带时,沉箱顶部未设置明显的航行标志,扣1-3分;
1.每项最多扣减至0分;
附件12:
一、公路工程督查项目质量计分方法
1、项目质量管理行为评分M:
M=0.3×
A+0.4×
(B1+B2+…+Bn)/n+0.2×
(C1+C2+…+Cn)/n+0.1×
(D1+D2+…+Dn)/n
其中:
A、B、C、D分别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质量管理行为评分,均以各抽查指标项评分的平均值减去应扣除分数计。
n为督查的相应合同段数量(下同)。
2、项目施工工艺评分N:
采用各被抽查合同段施工工艺评分的加权平均值计。
即:
N=∑(Nn×
fn)/∑fn
Nn为合同段施工工艺评分,按附表2督查内容中实际抽查的各指标项评分的平均值计;
fn为合同段的合同额(下同)。
3、项目工程实体质量评分L:
采用被抽查合同段工程实体质量评分的加权平均值计。
L=∑(Ln×
Ln为合同段工程实体质量评分,按附表3实体质量督查内容中各抽查指标项评分的平均值计算。
4、项目质量督查综合评分K(满分100分):
K=(10×
M+10×
N+L)/3
二、水运工程督查项目质量计分方法
M=0.25×
(B1+B2+…+Bn)/n+0.25×
A、B、C、D分别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质量管理行为评分,均以各项督查内容评分的平均值减去扣分计。
n为督查项目相应的施工、监理、设计单位数。
按项目进行综合评分,得分以附表5、附表8督查内容中实际检查的各指标项评分的平均值计。
按项目进行综合评分,得分以附表6、附表7、附表9实体质量督查内容中各实测项目评分的平均值计。
三、公路水运工程督查项目安全计分方法
1、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行为评分S:
S=0.2×
A+0.2×
(B1+B2+…+Bn)/n+0.5×
(C1+C2+…+Cn)/n
A、B、C分别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评分,n为督查的相应合同段数量。
2、项目安全生产现场督查评分T:
T=(∑Dn/∑En)×
100
D为合同段现场督查所查内容实得分;
E为合同段现场督查所查内容应得分。
3、项目安全督查评分U(满分100分):
U=(S+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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