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贫困证明4篇Word格式.docx
- 文档编号:22316069
- 上传时间:2023-02-03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25.32KB
家庭贫困证明4篇Word格式.docx
《家庭贫困证明4篇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家庭贫困证明4篇Word格式.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一、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的学生。
二、本办法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院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注意保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隐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认定工作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采用民-主评议和学院评定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四、认定工作的标准是: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为两档:
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
特别困难,是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农村年收入低于3200元),依靠自己和家庭,根本无法承担其在院期间学费和生活费的学生。
或者虽然人均月收入高于400元或年收入高于3200元,但由于特殊原因(如家庭成员生并负担过重等)导致家庭经济非常贫困的学生。
一般困难,是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的学生(农村年收入低于4800元),依靠自己和家庭,无法承担其在院期间学费和生活费的学生,或因突发事件(如因灾、因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虽然在评定标准以内,但是该生已经享受到学院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奖学金或社会捐助等资助政策,能够解决全部和部分经济困难的,将认定为非困难学生或调整其困难级别。
(三)家庭人均收入虽然在评定标准以内,但是该生消费超出困难学生应有水准或有明显浪费现象的,评定为非困难学生或调整其困难级别。
五、认定工作的组织分工是:
(一)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团委领导组成,
(二)各系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核组,具体负责实施本系的认定及审核工作。
认定审核组由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学生辅导员等担任成员。
(三)各系以班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认定评议组,负责认定中的民-主评议工作。
认定评议组组长由辅导员担任,组员由学生代表组成。
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
认定评议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班级或专业范围内公示。
六、认定工作的程序是: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学工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系认定审核工作组、班级或专业认定评议组,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共同完成认定工作。
(一)每学年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学工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同时寄送《上海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1)。
在每学年结束之前,各系应向在校学生发放《认定申请表》。
(二)每学年开学前,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如实填写《认定申请表》,并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在《认定申请表》上签章证明该生家庭经济困难状况。
如未盖章或经办人未签名的视为无效。
(三)每学年开学的第一周,学生将《认定申请表》交给辅导员,辅导员负责按时收齐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生逾期不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班级或专业认定评议组负责对提交《认定申请表》的学生开展民-主评议。
新生的评定工作应在新生报到后的一个月内进行。
评议组根据《认定申请表》的内容,结合学生实际生活状况进行评定。
经过民-主评议,认定评议组填写《认定申请表》中的“民-主评议意见”后,报各系认定审核工作组进行审核。
(五)各系认定审核工作组负责审核认定评议组申报的初评名单。
如有异议,在征得认定评议组意见后予以修改。
初评名单通过后,要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将本系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审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师生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本系认定审核工作组提交异议材料。
认定审核工作组在接到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师生如对系认定审核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学院学工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复议。
学工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接到复议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如情况属实,应做出修正。
(六)公示通过之后,系认定审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填写《认定申请表》中的“系审核意见”,确定本系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审名单,并填写《上海政法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详见附件2)文本及电子文档(数据库格式),报学院学工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七)学工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汇总各系审核通过的《认定申请表》,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组审批。
同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八)每学年开学后八周内,学校学工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本学年《上海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3)文本及电子文档(数据库格式)一并报市教委学工办备案。
七、学校和系每学年应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
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受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
情节严重的,学校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对于因突发事件,使学生家庭经济遇到重大变故等需要临时认定的学生,可由学生本人向系认定审核工作组提出认定申请,并参照正常认定工作流程执行。
九、本意见自颁布日起施行。
大学生家庭贫困证明
家庭贫困证明
(2)
家庭贫困证明
学校:
贵校学生 其家长属本地居民,其家庭基本情况如下:
一、家庭人口 人,家庭年收入约 元;
二、主要收入 (填写);
三、目前家庭主要困难:
()收入****单一、()劳动力较少、()医疗支出较大、其他:
(填写)确属贫困家庭。
特此证明。
村委会(街道居委会) 乡、镇(含)或街道
或家庭联系人所在单位盖章 民政部门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盖章单位联系电话:
盖章单位联系电话:
学生家庭贫困证明范文
家庭贫困证明(3)
范文一
xx学校:
贵校学生其家长属本地居民,其家庭基本情况如下:
一、家庭人口人,家庭年收入约元;
二、主要收入
□收入****单一□劳动力较少
□医疗支出较大□其它
确属贫困家庭,特此证明。
村委会(街道居委会)乡、镇(含)或
或家庭联系人所在街道民政部门
单位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范文二
兹有我社区(村委会)居民(村民)之子女在
学校就读,其家庭人口人,劳动力人,家庭年人均收入元,属当地贫困户或特困户。
特此证明。
市县(市、区)乡(镇、街道)
(盖章)
二〇一五年月日
通用版家庭贫困证明范本
家庭贫困证明(4)
通用版家庭贫困证明范本
(1)
现特证明省市县(区)镇(乡、街道办事处)村(或居委会)组组民(市民)同志之子(女),于年月考入学院系专业年级班级学习。
陈述困难原因(家庭人口情况、地处偏远山区、家庭人均年收入情况,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家庭成员失业情况、负债情况及其他困难原因等。
)
家庭情况实属贫困,特此证明!
村委会(戒居委会)(盖章)乡镇戒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戒县级民政部门盖章)
年月日
备注:
1、请学生以当地民政部门的身份自己书写贫困证明书;
2、陈述困难原因必须详细,数据充分,能够充分说明其家庭经济贫困;
3、村委会(戒居委会)必须盖章,但乡镇民政部门及以上民政部门只需盖一个级别民政部门的盖即可。
通用版家庭贫困证明范本
(2)
二、主要收入;
村委会(街道居委会)乡、镇(含)或家庭联系人所在街道民政部门
盖章单位联系电话:
通用版家庭贫困证明范本(3)
兹有我社区(村委会)居民(村民)之子女在学校就读,其家庭人口人,劳动力人,家庭年人均收入元,属当地贫困户戒特困户。
年月日
更多*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范本
家庭经济贫困证明
家庭贫困的证明怎么写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模板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证明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申请家庭贫困证明的具体流程
大一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家庭贫困证明书要求及范文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家庭 贫困 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