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红塔区研和街道办事处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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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建设项目正在实施市政及其它配套设施建设;
年产20万吨公路波形护栏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实现投产,二期正在办理前期手续;
福旺物流有限公司仓储物流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完成地勘、设计等前期工作,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塑钢窗整体搬迁、红木家具成套生产制造、玉溪市洪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仓储物流建设等项目正进行报件审批;
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已完成征地拆迁清场交地工作,即将开工建设;
晋红高速路可官1、2组保通便道、贾井1组渣场30亩土地征收完成清场交地;
六龙路改扩建、中小创业园、卫星定标场工程基础设施配套、中石油云南成品油管道工程配套玉溪油库等项目顺利推进。
(2)全面实施扶贫攻坚工作。
积极实施科技扶贫、精准扶贫和产业扶贫,对220户766人国家级贫困人口进行动态监测,发放贷款528万元。
(3)国土资源管理得到加强。
完成559亩农用地调整为建设用地的申报,涉及57个小组,1431户农户。
顺利实施8个社区74个居民小组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地籍外业调查工作,总宗地数10210宗,总面积141万平方米。
积极配合市、区卫片执法检查小组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完成43个图斑的整改。
加强民房建设管理,年内新建房农户167户,占地面积66亩。
(4)生态建设见成效
扎实推进绿化造林工程。
全年完成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造林2.08万亩,栽种村庄绿化1658株,义务植树9.14万株。
严格落实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采取超常规措施,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下大力气抓好火源管控,年内未发生森林火灾。
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全面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382户,组织申报农危改贴息贷款250户,发放贷款1738万元。
以“百村示范、千村整治”行动为抓手,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实施“百千”项目9个,1个示范村,8个整治村项目均通过市、区规划评审,待区级资金下拨到位便可启动建设。
年内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3个,总投资487.4万元,财政奖补资金160万元;
正在建设项目3个,总投资322.76万元,财政奖补资金150万元,争取2016年完工。
完成秀溪社区四组村内道路硬化工程,总投资49万元。
建设垃圾收集中转站1个,实现坝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全覆盖。
(5)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坚持把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作为保障民生的头等大事来抓,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收集用工岗位798个,新增就业478人。
抓好劳动保障维权,追回农民工工资14万元。
做好救灾、救济、拥军优属、残联等工作,落实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扎实推进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保险扩面工作。
殡葬改革工作成效明显,年内死亡285人,圆满实现两个100%的目标,组织实施了二期公益性公墓建设前期工作;
积极实施美丽校园暨校安工程、薄弱学校改造等工程,加快实施研和中心幼儿园建设进程。
农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400元,参合率达99.32%。
深入实施卫生和艾滋病防治工作,扎实推进第二轮流动人口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建立居民健康电子档案45295人。
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8‰以内。
实施文化惠民工作,群众文化生活丰富多彩。
开展自然灾害应急演练1次,建立6个应急避难场所,着手开展玉屏1组、东山5组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组织实施玉屏3组、7组,可官9组3个市级地质灾害搬迁点85户农户的搬迁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9个,比上年增减0个,行政机构1个,参公事业机构1个,事业机构5个。
分别是:
1.行政机构1个:
研和街道办事处;
2.参公事业机构1个:
研和街道财政所;
3.事业机构5个:
研和街道农业中心、研和街道社保中心、研和街道经济中心、研和街道文化中心、研和街道规划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研和街道办事处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5人。
其中:
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
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17人。
离休0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22辆,在编实有车辆17辆。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见附件)
第三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红塔区研和街道办事处决算总收入15507.94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3935.56万元,占总收入的25.38%;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其他收入11572.38万元,占总收入的74.6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1,346.6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996.92万元,占总支出的17.60%;
项目支出9,349.71万元,占总支出的82.40%;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96.9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96%。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7.30%;
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2.7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49.7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1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25.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33.71%,与上年对比增加1192.55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单位:
万元
项目(按功能分类)
决算数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32.42
二、外交支出
三、国防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
127.52
五、教育支出
1.96
六、科学技术支出
21.26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75.4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34.73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18.49
十、节能环保支出
70.97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286.76
十二、农林水支出
882.24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5.44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66.95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其他支出
1.31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本年支出合计
3825.4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2.4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工作委员会工作经费、办事处基本工资及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研和街道本级项目经费、财政所基本工资及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财政所改革业务补助经费、乡镇财政所标准化建设补助资金、纪检工作经费、第一批解决少数民族特殊困难资金、市级区级党建工作经费、困难党员补贴、党员活动室补助等工作;
(二)公共安全支出127.52万元,主要用于联防队员工资、禁毒专干工资、综治维稳、社区居民委员会社会治安环境整治等工作的开展;
(三)教育支出1.9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中心机构运作、中小学建设、幼儿园建设等工作;
(四)科学技术支出21.26万元,主要用于科普行动项目经费及科普专项补助工作的开展;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5.4万元,主要文化中心基本工资及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用于公共图书馆及文化馆免费开放、农村文化建设、文化惠农活动等工作的开展;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4.73万元,主要用于社保中心基本工资及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农村厨师培训、街道本级新农合经费、“八一”建军节退伍军人座谈会、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民政信息员生活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儿童福利资金、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60周岁以上老人保健及长寿补助、城乡居民丧葬补助、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经费、农房火灾统保经费、街道本级困难群众临时救济、残疾人参加新农合医疗、残疾人经费、农村五保供养等工作的开展;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8.49万元,主要用于村级计生宣传员、信息员生活补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新农合个人参合资助费、独生子女保健费、计生专项补助经费;
(八)节能环保支出70.97万元,主要用于规划中心基本工资及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街道本级贵姓会专项工作经费等;
(九)城乡社区支出286.76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本级中心集镇管护费、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城乡垃圾整治、垃圾转运站、玉通路围网项目;
(十)农林水支出882.2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中心及经济中心基本工资及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农技推广经费、村级动物防疫员工资、重大动物疾病防控、区级畜牧贴息贷款工作经费、中央和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林业防灾减灾经费、三资中心编外人员工资及保险、社区及村组人员办公经费及干部生活补助、拓农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相关工作经费;
(十一)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44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安全专项等工作;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566.95万元,主要用于农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
(十三)其他支出1.31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会费、老年人运动会及创建五好基层关系工作。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研和街道办事处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56.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7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2.51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1.7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通过对各个环节的管理和控制,严格“三公”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强化经费支出审批制度。
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研和街道办事处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5年决算相比增减0情况。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研和街道办事处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77万元。
购置费0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减0万元,无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
运行维护费33.77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7.67万元。
公务接待费
2016年研和街道办事处执行国内公务接待费开支22.51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
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减少4.03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区级乡街道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乡街道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
指区级各部门乡街道(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红塔区研和街道办事处
2017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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