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复旦大学96国际法及冲突法考研试题完全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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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述国家管辖权和国家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确定
2、试述我国关于涉外合同关系法律适用的法律制度
四、案例评析(请从国际私法的角度评析此案,16`)
1996年,海南某公司(下称海南公司)与新加坡某公司(下称新加坡公司)签订了购买坤甸木的合同,合同规定采用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方式付款。
信用证中写明遵守《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
新加坡公司凭信用证要求的单证向开证行在新加坡的议付行议付了货款,议付行要求开证行中国银行海口分行付款。
海口分行经审查,全部单证符合信用证要求,于是通知海南公司付款赎单。
海南公司通过调查了解到,新加坡公司所提供的单证全系伪造,于是拒不付款赎单,同时向广州海事法院起诉,申请冻结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广州海事法院通过审理,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关于公共秩序保留的规定排除了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的适用,并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冻结了该信用证项下的货款。
1999年复旦大学国际法专业研究生入学考试_国际法和冲突法
一、名词解释(40'
)
1、永久中立国
2、国籍
3、先占
4、布雷顿森林制度
5、冲突规范
6、识别
7、法律规避
8、系属公式
二、论述题(60'
1、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试述国际法的渊源。
(20'
2、试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15'
3、简述以下判决的法律依据(10'
甲是一瑞士公民,在法国有住所,在英国有动产,有一独生子。
甲死在法国,留下一项遗嘱,将在英国的全部财产交给其教子。
其独生子在英国法院起诉,要求继承这笔遗产,英国法院按瑞士实体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应继承90%的遗产)判决此案。
4、论述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的联系与区别。
2000年复旦大学国际法专业研究生入学考试_国际法和冲突法
一、名词解释(40)
1、《白里安、凯洛格公约》
2、强制法(juscogens)
3、引渡(extradition)
4、欧洲人权法院
5、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
6、连接点(pointofcontact)
7、公共秩序保留(reservationofpublicorder)
8、物之所在地法(lexlocireisitae)
二、论述题(60)
1、试评述凯尔森关于国际法优于国内法的一元论
2、试述世界贸易组织(WTO)与关贸总协定(GATT)的关系
3、评述冷战后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基本原则和发展趋势
4、评述“一国两制”基本原则与解决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原则之间的关系
2001年国际法及冲突法
一、名解(4分×
5)
1、法律承认(dejurerecognition)
2、卡尔沃主义(Calvodoctrine)
3、国际人道主义法(InternationalHumanitarianLaw)
4、国际礼让说(ComitasGentium)
5、反致(renovoi)
二、简述(10分×
4)
1、请简述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与强制法的相同与不同之处。
2、请简述公海自由原则的由来以及在海洋法公约中的体现。
3、请简述最密切联系原则在涉外合同关系中的适用。
4、请简述中国“一国两制四法域”的含义以及其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原则。
三、论述题(20分×
2)
1、试论当代国际人权法的形成、构成及其我国的相关立场。
2、试论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法律制度及其在当代国际经济法中的地位与作用。
2002年复旦大学国际法专业研究生入学考试_国际法和冲突法
一、名词解释:
(4分X10=40分)
1万民法
2拉忒兰条约
3血统主义
4庇护
5先占
6基线
7法律规避
8
9正常价值
10冲突规范
二、论述题:
(20分X3=60分)
1试述国际法上主权原则与人权保护的关系。
2试评国际私法的法则区别说。
3试述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的专利条款
2003年复旦大学国际法专业研究生入学考试_国际法和冲突法
一、名词解释(12*5=60分)
1.保护性管辖
2.出生地主义
3.领事
4.紧追权
5.先决问题
6.或引渡或起诉原则
7.行为地法
8.准据法
9.当代国际经济关系
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11.关税同盟
12.SDR
二、论述题(15*4=60)
1、简述当今公认的国际条约解释通则
2、评论联合国国际法语的管辖权
3、试论现在我国法律对涉外侵权关系的法律适用原则
4、WTO体制下最惠国待遇与国民待遇的关系
三、案例题(中文问答20分,英文评论10分)
有关湖广铁路债权案的英文案情介绍
1、我国政府是否应该去应诉?
为什么?
2、满清留下的债务,我国应该继承吗?
3、应该以什么理由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
4、Howaboutyourcommentontherestrictivetheoryofsovereigntyimmunity?
2004年复旦大学国际法专业研究生入学考试_国际法和冲突法
一、名词解释(5*12)
1,议定书(protocol)
2,引渡(extradition)
3,二级识别(secondarycharacterization)
4,普惠制(GSP)
5,海关估价(customsevaluation)
6,大国一致原则(concurringvotes)
7,therightofinnocentpassage
8,thePeaceofWestphalia
9,theevasionoflaw
10,lexlocidelicti
11,GATS
12,TRIPS
二,论述题(15*4)
1,论述国际条约和国内法的关系
2,简述现行外层空间法有关宇航员和空间物体法的法律制度
3,试述仲裁地法和国际商事仲裁的关系
4,论述WTO争端解决的基本程序与GATT争端解决相比的进步
三,案例题(30)
TheLotusCase
FranceV.Turkey(1927)
P.C.I.J.Reports,SeriesANo.10
OnAugust2nd,1926,theFrenchsteamer,Lotus,collidedon
thehighseaswiththeTurkishsteamerBoz-kourt,due
allegedlytothegrassnegligenceofthewatchonboardthe
Lotus,withtheresultoflossoftheBoz-kourthaving
involvedthedeathofeightTurkishsailorsandpassengers.
UponthearrivingoftheFrenchsteameratConstantinople,
theTurkishauthoritiesinstitutedproceedingsagainstthe
officerofthewatch,basingtheclaimtojurisdictiononthegroundthattheactofnegligenceonboardtheLotushas
producedeffectsontheBoz-kourt,andthusaccordingtothe
ruleofinternationallaw,onaportionofTurkishterritory.
1,whatisthenameoftheJurisdictionwhichTurkishbaseditsclaim?
Explainthatjurisdiction(pleaseanswerinEnglish)
2,IstheactionoftheTurkishauthoritiesconsistentwith
internationallaw?
Why?
(pleaseanswerinEnglish)
3,如果本案发生在离开中国海岸线24海里的地方,根据<
海洋法公约>
我国法院对此案有没有管辖权?
为什么?
2005年复旦大学国际法专业研究生入学考试_国际法和冲突法
一.名词解释
1.juscogens
2.internationalhumanitarianlaw
3.stateresponsibility
4.lexfori
5.governinglawofcontract
6.reservationofpublicorder
7.exclusivejurisdiction
8.Incoterm2000
9.反补贴税
10.特别提款权
11.跟单托收
12.TRIMS
二.论述题
1.试论联合国宪章原则下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法及其基本制度
2.简述国际私法中协议管辖的含有,条件和限制
3.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中“预期违约”制度和中国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的基本内容及其比较
三.案例题
巴塞罗那案评述
1.比利时可否为保护本国国民利益相西班牙提起诉讼.(国际法保护性管辖考点)
2.国际法中如何确定公司的国籍?
巴塞罗那公司的国籍如何确定
3.MakeabriefcommenttothiscaseinEnglish.
2006年复旦大学国际法专业研究生入学考试_国际法和冲突法
一、名词解释(5*12=60)
1、stateimmunity
2、law-makingtreaty
3、charterofouterspace
4、conflictsflaw
5、毗连区
6、renvoi
7、lexcausae
8、MIGA
9、转移定价
10、……
11、normalvalue
12、loisdepolice
二、论述题(20*3)
1、试述联合国安理会的基本职权、面临困境和可能的改革方向。
2、试述《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对当今国际投资法的意义。
3、试述国际私法上关于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法律适用的原则,并请说明我国是如何解决这方面的法律冲突的?
三、案例分析(10’*3)请注意所要求的语言
Mexicov.theUnitedStates(关于用尽当地救和外交保护)ICJ
Questions:
1.What’sthefunctionofConsularagents?
Whatrightwasviolatedinthiscase?
(PleaseanswerinEnglish)
2.IstheUnitedStatesresponsibleforitsomission(nonstoppingofexecution)?
(PleaseanswerinChinese)
3.HowisthejurisdictionofICJdeterminedingeneral?
(PleaseanswerinChinese)
2007年复旦大学国际法专业研究生入学考试_国际法和冲突法
一、名词解释
1.Exclusiveeconomiczone
2.univerasryjurisdiction
3.fiveprinciplesofpeacefulcoexistence
4.refugees
5.revolving
L/C
6.cumulativeassess
7.settingasideofawards
8.safeguard
9.doctrineofthemostsignificantrelations
10.proofofforeignlaws
11.personallawoflegalperson
12.Locallawtheory
13.Principleofmostsignificantrelationship
二、论述题(60"
1.在什么情况下,多边条约对非缔约国权利义务产生法律拘束力?
2.论述国际货物买卖关系法律适用的准据法范围及使用方式。
3.论述国际投资法中母公司对子公司债务承担的理论和实践。
三、案例题(30"
主要叙述美国冲突规范关于公共政策的适用
Brandiesco.v.Cabbarianco.
1.ExplainthedefinitionofpublicpolicyofinternationalprivatelawandconflictlawofU.S.
2.DoyouthinktheamendmentarbitralawardiscontrarytotheU.S.publicpolicy?
3.Pleasemakeabriefcommentonthiscaseintheviewofinternationalprivatelaw.
2008年复旦大学国际法专业研究生入学考试_国际法和冲突法
一、名词解释(顺序不记得了)
1.PeaceofWestphalia
2.TRIPS
3.Forcemajeure
4.Characteristicperformance
5.Comitasgentium
6.Jussanguinis
7.Formulaofattribution
8.CEITAC
9.Evasionoflaw
10.Protocol
11.
12.(还有两个想不起来了,想起来以后随时更新)
二简答题
1.从联合国会员制论述为什么台湾不可能加入联合国
2.国际贸易中的“相同产品”(likeproduct)在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和反倾销中法律
意义有什么不同?
对国际贸易有何意义?
3.物之所在地法的适用原则是什么?
该原则的适用范围和适用例外是什么?
三案例
案例,一共三个问题,主要用国际贸易案例考涉外合同的管辖和准据法适用,最后用英语
对照前面的陈词写个辩护词(基本可以照抄)
2009年复旦大学国际法专业研究生入学考试_国际法和冲突法
1、pactasuntservanda
2、LeagalofNation
3、lexlocidelicti
4、theproperofcontact
......
二、简答题
1.条约冲突规则
2....
3.....
三、案例
说的是一个德国人的国籍问题(ICJ)
案例:
诺特鲍姆案
材料一弗里得立希•诺特鲍姆1881年生于德国汉堡,其父母均为德国人。
依德国国籍法规定,诺特鲍姆出生时即取得了德国国籍。
1905年,在他24岁时离开了德国到危地马拉(以下简称危国)居住并在那里建立了他的商业活动中心和发展事业。
他有时出差到德国,或到其他国家度假,还曾经去探望他的自1931年起就居住在列支敦士登(以下简称列国)的兄弟;
但直到1943年他的永久居所地都在危国,大约在1939年他离开危国到汉堡,并于同年10月到列国作暂短的小住,然后于同年10月,以德国进攻波兰为标志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的一个多月后他申请取得了列国的国籍。
依列国1934年1月4日公布的国籍法规定,外国人取得列国国籍必须的条件有:
必须证明他已被允许若取得列国国籍就可以加人列支敦士登的家乡协会(Homecorporation)。
免除这一要求的条件是须证实归化后将丧失他以前的国籍;
——至少在列国居住3年,但这个条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例外而免除;
诺特鲍姆申请取得列国国籍,同样适用该法的规定。
同年10月13日,列国国王发布敕令,准他人籍和发给国籍证明。
1940年初,他返回了危国,继续从事他的商业活动,并申请将他在外国人登记册上注明的德国国籍改为列国国籍,得到了危国当局的准许。
1941年12月11日,危国向德国宣战。
1943年11月19日,危国警察当局逮捕了诺特鲍姆,并把他交给了美国军事当局拘留在美国集中营。
同时扣押和没收了他在危国的财产和商店。
1946年,他获释放后,向危国驻美国领事馆申请返回危国,遭到了拒绝后,他只得到列国居住。
列国于1951年12月7日向国际法院提起诉讼,反对危国逮捕诺特鲍姆和没收他的财产,认为这是违反国际法的,应给予损害赔偿和补救。
危国对图际法院的管辖权提出了初步反对。
法院裁决,确认它对本案有管辖权,否定了危国关于管辖权的初步反对。
之后,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并于1955年4月6日做出判决:
驳回列国的请求,支持危国的抗辩,认为危国提出了一项很好的原则,即国籍是个人与国家间联系的基础,也是国家行使外交保护的唯一根据。
但法院并不认为由于列国赋予了诺特鲍姆国籍,它就有了对抗危国的根据,法院也没有考虑诺特鲍姆列国的国籍效力。
国际法院认为,国籍是属国家的国内管辖范围,图籍的取得是国内法规定的,行使保护权是国际法问题。
国际实践证明,国家行使国内管辖的行为不是必然地或自动地具有国际效力。
当两个国家都赋予一个人国籍时,问题就不再属其中一个国家的国内管辖,而扩展到了国际领域,如果他们的观点限于国籍专属国内管辖,处理这种事件的国际仲裁者们或第三国法院将允许冲突存在。
为了解决这种冲突,恰恰相反,他们要确定是否如此赋予的国籍就加诸了有关国家承认该国籍效力的义务。
为了决定这个问题,它们提出了一项标准,选择了真实有效的国籍,即该国籍符合基于个人与国籍国间有最密切的实际联系的事实。
所谓最密切的实际联系的事实包括惯常居所地和利益中心地,家庭联系,参加公共生活,对子女的灌输,对特定国家流露出的依恋等。
不同的因素在不同的案件中的重要性是不同的。
即所谓“诺特保姆原则”(theprincipleofNottbom)
材料二美国外交保护法所适用的公民范围:
继承、父母血统、自然取得等
问题:
1.国际法院能够判决列国的国籍联系理由充分合法吗?
Why?
2.What'
sthedifferencebetweentheprincipleofNottbomandAmericandiplomaticprotectionlaw?
(InChinese)
3.如果在今天没有战争背景的情况下,国际法院仍可判决列国国籍联系不成立吗?
(InEnglish)
答案要点:
1.判决列国的请求应不合法充分有效,因为根据实际联系原则,诺特保姆并未与之发生实际联系。
结合案例详细分析具体原因,关键词:
法律规避敌侨中立国
2.不同点:
诺特保姆原则强调严格实际的国籍联系,必须在生活。
经营、居住等方面有密切往来,美国法规定了法定条件,不以密切联系为必要条件。
3.在当今情况下,只要不存在规避强制性法律的非法意图,或有重大情势变迁,可以允许。
2010年复旦大学国际法专业研究生入学考试_国际法和冲突法
法律确信(OpinioJuris)2010
是惯例形成习惯的一种心理因素,指各国认为该惯例是国际法所必要的,因而相约共同接受其约束,承认其具有法律拘束力。
祖父条款(GrandfatherClause)★★2010重点
GATT适用的例外之一。
在GATT1994中,“祖父条款”是指一国在正式加入WTO之前国内法中某些已经实施的与GATT相违背的措施,WTO允许该国继续实施一段时间。
该条款基本内容是WTO允许缔约国可在与国内现行立法不相抵触的最大限度内临时适用GATT第2部分,即如果国内法的规定与GATT第二部分相违背,可以作为例外或以国内法优先。
“祖父条款”使成员国可在不修改国内立法的前提下履行GATT义务,但它具有明显的不合理性,常常成为各国保护国内产业的手段。
目前其适用范围仅限于海运方面的优惠。
资本弱化(ThinCapitalization)★★★2010重点
国际避税方法之一,是指使企业中股权资本远远低于其借贷资本。
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是跨国公司主要以贷款而非股本金的方式为其在外国的子公司提供资金;
二是子公司在母公司的安排下从外部正常地借贷资金并由母公司担保的融资做法。
采用资本弱化,跨国公司可得到以下税收上的好处:
1.母公司可获得稳定的贷款利息;
2.母公司的贷款利息在子公司所在国可得到税率上的好处;
3.母公司还可从避免双重征税中享有好处;
4.子公司支付的贷款利息在计算其纳税所得时可作为费用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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