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战略启示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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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商的电子商务利用率为38%,在尚未使用电子交易的企业中,35%的企业计划在一年内使用,54%的企业考虑在未来三年使用,仅有11%企业表示没有考虑使用互联网进行采购。
二、美国政府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关政策
美国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是与美国政府的大力扶持政策密不可分的。
1996年下半年,美财政部颁布了有关"
全球电子商务选择税收政策"
白皮书;
1996年底,克林顿总统亲自倡导成立跨部门的电子商务管理协调机构:
美国政府电子商务工作组,负责制定有关电子商务的政策措施,并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实施;
1997年7月1日,克林顿总统颁布了联邦政府促进、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
全球电子商务框架"
。
该框架确立了联邦政府政策的基本框架,对于美国乃至世界各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在"
中,联邦政府提出了发展电子商务的五项原则和九项政策建议。
(一)美国发展电子商务的原则
1、私营部门必须发挥主导作用
因特网发展应该以市场为驱动,因为创新、拓展服务、广泛参与、降低价格等只有在市场主导的环境下才能实现。
在一种受管制的行业中则无法实现,即使是在某些需要共同行为的领域,政府也应该尽可能鼓励产业界自我管理以及私营部门带头。
2、政府应该避免对电子商务的不当限制
买卖双方在通过因特网进行产品或者服务买卖并达成合法协议的过程中,尽可能将政府的参与或干预最小化。
政府将严格控制对通过因特网进行的商务活动制定新的以及不必要的规定,简化政府办事程序或者避免征收新的税收和关税。
3、为商业发展营造合适的环境
当政府必须参与时,政府参与的目标应该是支持和创造一种可以预测的、受影响最小的、持续简单的法律环境。
那些需要政府干预的领域,政府的作用应是确保竞争、合同履行、保护知识产权和私有权利、防止假冒、增强透明度、增进商业贸易、促进争端的解决。
4、政府必须认清因特网的特性
因特网的优势和获得的巨大成功在一定程度上应该归功于其分散的本质(decentralizednature),以及其自下而上的管理方式(bottom-upgovernance)。
过去60年来为电信、无线电和电视行业建立的规范框架对因特网来讲可能并不适用。
对现有的一些可能阻碍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法规应该重新进行审议、修改或者废止,以满足电子时代的新要求。
5、因特网上的电子商务应该在全球范围内促进
当今因特网本身就是一个全球性的市场,网上交易的法律框架必须打破地区、国家和国际之间的界限,采取一致的管理原则。
对因特网进行完全不同和多重管理只会阻碍自由贸易和全球商业发展。
(二)美国发展电子商务的政策
1、关税和税收
因特网上进行交易的产品或服务,都应该是无关税的,亦即不应该对电子商务征收新的税收。
因为因特网是一种全球的媒介,所有的国家都应该从这种无壁垒贸易中受益。
现有的适用于电子商务的税收应该在全国范围内施行一致,并且做到易于理解和管理。
根据现有的税收原则,州和地方政府应该合作制定出统一的、简单的电子商务税收方法。
2、电子支付系统
在电子支付系统发展初期,迅速改变着的商业和技术环境,使得制定及时、合适的相关政策非常困难。
因此,法规和规则不应当缺乏灵活性,不应当是高度约束性,否则会对电子商务发展造成潜在的伤害。
近期而言,电子支付个案监测的做法是可取的方式。
3、电子商务通则
政府支持制定一套国际统一的贸易规范以促进电子商务。
这种规范应该鼓励政府对电子合同的认可;
鼓励国际普遍接受电子签名以及其他类似授权程序的规则;
促进为国际贸易活动制定可替代的争端解决机制;
制定可预测的根本原则,使权责明确;
让电子注册的使用合理化、简单化。
4、保护知识产权
因特网上的商务活动经常涉及到知识产权的销售与认证。
为此,政府将研究并征求公众对保护数据库方法的建议;
促进全球共同努力,为相关专利提供有效的充分保护,建立能够决定专利要求效力的标准;
在全球开展工作,以解决那些由于不同国家对因特网相关商标的不同处理方式而引起的争端;
建立审议域名的分配制度,以创造更加竞争的、以市场为基础的体系,并力争造就因特网这种自下而上的管理模式。
5、隐私权
政府支持私营部门建立有效的、用户友好的以及自我规范的隐私管理体系的工作,这包括促进对个人隐私认知的机制、网上选择的应用、信息的公平获取与利用,以及争端的有效解决。
对于那些不能完全由产业通过自身规范和技术独自解决的隐私权问题,政府将和产业以及有关各方共同寻找合适的解决方法。
6、安全
全球信息基础设施必须是安全且可以信赖的。
如果用户对他们网上的通讯安全不够信任,认为他们的数据不能避免被截取或者更改,那他们也就不会利用因特网来进行商务活动。
政府正在与产业界合作,采取措施,促进这种市场驱动的重要公共基础设施的发展,并满足社会和用户对安全和可靠性的需要。
7、电信基础设施和信息技术
全球电子商务依赖现代的、严密的全球电信网络,以及与之相连的信息的应用。
然而,许多国家现有的电信政策正在阻碍先进数字网络的发展。
美国将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以消除竞争、客户选择、低价格和更优服务的壁垒。
8、内容
政府鼓励产业界进行自我规范,采用有竞争性的内容评价体系,开发有效的、用户友好的技术工具(如过滤和封锁技术),从而使父母、教师以及其他人员能够阻挡不适当的内容触及儿童。
9、技术标准
互联网的技术标难以及其他相互作用的机制应该由市场而不是政府来决定。
技术在快速变化,如果政府试图建立技术标准来管理互联网的话,将只能导致阻碍技术创新。
(三)美国发展电子商务的具体措施
"
作为美国政府发展电子商务的战略性政策框架,反映了产业部门、消费群及网络界的广泛意见与要求,体现出联邦政府大力促进从业者与消费者参与电子商务的战略意图。
这一框架自诞生之日起,一直是美国政府电子商务发展政策的纲领性文件,美国政府电子商务工作组每年报告执行情况,提出政策调整与更新战略建议,并促进相关政策及战略的实施。
纵观"
所确定的原则与相关政策建议,不难看出美国正在以下几个方面,致力于电子商务在美国以及全球的发展。
1、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商务模式,要求必须有良好市场环境。
包括适宜的社会环境、竞争环境、管理和服务环境等。
为此,政府强调市场化原则,主张发挥私营企业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主导作用,鼓励私人投资,建立自律性产业规范与规则,尽量减少政府的干预。
2、创造适宜的制度环境
电子商务的发展还需要适宜的制度环境。
为此,政府必须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电子支付系统、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安全、个人隐私、电信技术标准等。
比如1998年10月,克休顿总统颁布了"
因特网税收自由法案"
,规定3年内免征因特网或因特网接入使用税;
2000年6月,国会众议院通过"
电子签名法"
,使得电子签名与书面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这些都是政府为创造良好制度环境所采取的重要举措,正如戈尔副总统于1999年底指出的:
我们必须向前看并扫清目前存在的、制约21世纪电子商务发展的障碍。
3、电子商务的全球化
因特网全球性开放的特点,使得建立网上国际贸易自由区的理想成为可能。
为此,必须打破地区、国家和国际之间的界限,建立一套国际统一的贸易规范与法律框架。
包括对电子合同的认可、接受电子签名以及其他类似授权程序的规则、制定争端解决机制、制定权责明确的根本原则等等。
为此,政府率先实施网上贸易免税政策,并主张和推动各国对网上贸易免征关税。
1998年5月,克林顿总统亲赴世贸组织部长级会议,敦促各国支持美国关于电子商务完全永久免税的建议。
尽管发展中国家存在种种担心,但132个成员国还是签署了《关于电子商务的宣言》,规定至少1年内免征互联网上所有贸易活动关税。
4、确立一致性原则
美国政府认为,对因特网采取完全不同和多重管理措施,只会阻碍自由贸易和全球商业发展。
为此,依据"
所确定的原则与相关政策建议,美国大力促进世界各国及国际组织对其"
柜架"
的认同。
事实上"
框架"
一出台就受到发达国家的普遍支持,成为商讨全球电子商务政策及法规问题的准则。
1997年12月,欧盟与美国发表了有关电子商务的联合宣言,与美国就全球电子商务指导原则达成协议,承诺建立"
无关税电子空间"
;
1998年5月,世贸组织132个成员国签署"
关于电子商务的宣言"
,随后OECD国家也接受了关税豁免建议,世贸组织也已认可这一原则,1999年2月,欧盟又提出建立一个旨在协调全球通讯,特别是电子商务的国际宪章的提议:
1999年5月,美日两国发表联合声明,双方在关税、税收、隐私权、身份确认等方面确定了共同原则,强调了两个经济大国在电于商务方面进行磋商与合作的重要性,表明两国意欲通过他们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与影响,联手制定电子商务全球框架,以保持和增强两国的领先地位。
5、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投入
1993年,美国政府颁布"
国家信息基础设施"
(NII)行动计划以及信息高速公路规划,计划投资4000亿美元,用20年时间,逐步将电信光缆铺设到所有家庭用户;
1994年美国政府提出建设全球信息基础设施(GII)的倡议,旨在通过卫星通讯和电信光缆连通全球信息网络,形成信息共享的竞争机制,全面推动世界经济的持续发展;
2000年美国政府向信息和通讯产业投入8.5亿美元,政府还提供1.1亿美元用于发展第二代互联网,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物质技术基础。
另外,美国政府在促进Internet的普及和发展方面也不遗余力。
如在Internet商业活动还不普及时,政府便出资使Internet免费运行,直至其运行良好为止;
1997年,美国政府还规定各级政府部门必须网上购物达到450万件,以培养网上购物的习惯。
目前依据"
规定的原则,美国分别与日本、法国、加拿大、荷兰、爱尔兰、澳大利亚、韩国、菲律宾、智利、埃及等国签署了"
电子商务联合宣言"
这些宣言不仅确立了这些国家与美国"
一致性的电子商务发展原则,并且内容基本上是"
的翻版,即便是智利、菲律宾等发展中国家也确立了与美国一致的电子商务发展原则。
可以说,"
正在成为各国电子商务政策的准则,其核心在于市场环境与制度建设。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电子交易平台的安全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和电子商务的流行,频频露面的网上黑客使得网络的安全问题日益引起关注。
目前,各厂商和专业网站普遍采用包括防火墙、长密钥(128位)加密通讯、数字ID等先进的加密和认证措施,并配置了先进的入侵探测系统。
但是,2000年2月初,网上黑客利用Denial-Of-Service技术大规模袭击Yahoo等各大知名网站的行动,使人们对网络交易的安全再次产生了疑虑。
这些网上黑客充分利用目前网络的高带宽,通过挟持一批主机对网站服务器进行简单但有效的大规模"
轰炸"
,使一批著名的、自诩难以攻破的网站崩溃。
人们不免担心,如果黑客对从事金融和股票交易电子商务网站进行攻击,这种后果和损失将会是何等巨大。
因此,美国联邦执法和司法部门联合有关私营机构正加紧制订有关法规和对策,加大对网络犯罪的监控和惩治力度,以确保蓬勃发展的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不会因此受到重挫。
(二)电子交易平台的标准
由于电子商务平台由各个厂商自行开发,因此,许多商业信息和标准各有不同,购买商和普通客户经常陷于迷惑之中,不利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
为此,美国电子商务界的领导者正积极采取有关行动。
2000年6月6日,由美国当今网络和电子商务领域的佼佼者AOL、AT&T、DELL、Microsoft、NetworkSolution和TimeWarner公司组成的美国电子商务和消费者保护集团,提出了旨在保护在线消费者、促进全球电子交易的一套电子商务指南,该指南建议:
从事电子商务的公司应依据现有的工业标准和要求,向客户提供更加全面、详细和标准化的公司和产品信息,采用经过加密的、可靠的交易过程来保证商务活动的安全和客户的隐私,建立一个调解电子商务交易争议的系统等等。
(三)电子商务的税收
目前,美国对网络经济发展争议最大的问题之一就是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
美国对电子商务缓征多重和歧视性联邦税收的暂行政策2001年10月就要到期,为此而建立的美国电子商务顾问委员会经过长达3年的研究和辩论,于2000年5月4日以28对9票通过了向国会建议将该缓冲时间延长到2006年10月并取消所有网络接入收入联邦税的决定。
至此,支持互联网商务交易免税的一派暂时取得了胜利,但对该问题的争议将会继续下去,特别是随着电子商务在美国经济中所占比重上升,围绕电子商务税收的争论将会更加激烈。
(四)许多美国传统企业对电子商务准备不足
美国的B-C和B-B电子商务虽然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总量上与传统的商业相比,仍然处于附属地位。
由于种种原因,美国传统商业企业进入和开展电子商务的速度十分缓慢。
据统计,美国2/3的制造企业仍然没有准备开展电子商务,大部分企业仅仅是将企业网站与内部的商业运作简单的集成在一起,真正使用互联网进行采购和销售的企业数量不多。
(五)网络泡沫的负面影响
美国网络经济带来增长奇迹的同时,也给电子商务带来了大量的泡沫成分。
1997年以来,依靠大量风险资金支撑的美国网络和电子商务公司发展过于盲目,过高的期望值和较低的收益形成了鲜明对照,以上市为目的炒作,使得网络和电子商务企业特大量金钱花在广告和营销上,缺乏扎实稳固的基础,难以经受资本市场波动。
2000年3-4月,美国股市以网络股为首的大幅下跌,大批网络和电子商务公司损失惨重,例如美国主要开发B-B领域电子商务软件的Ariba和CommerceOne公司仅在2000年3月份就损失了数十亿美元的市值,从事网站投资的美国SafeguardScientifics公司亦被迫宣布停止对B-B商务领域的投资。
这给大有潜力的电子商务的发展蒙上阴影。
但正如美国财政部副部长罗杰?
奥尔特曼所指出的那样,网络科技股神话的破灭并非是一面倒的坏事,它可以使迷失的人们觉醒,令高科技带来的新文化重回正轨。
四、美国关于电子商务的发展战略
美国是电子商务发展最早和最快的国家。
为发展电子商务,美国政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制定电子商务的发展规划,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研究,积极创造适合电子商务发展的环境。
主要做法有:
(1)1993年美国政府颁布了"
行动计划和信息高速公路计划,计划投资4000亿美元;
(2)1994年美国政府提出建设全球信息基础设施的倡议;
(3)1996年美国政府开始修订《统一商务法典》,增订《计算机信息交易统一法案(UCITA)》;
(4)1996年5月成立国会互联网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电子商务的管理规则和各项政策;
(5)1998年4月美商务部公布了政府第一份研究信息技术对经济影响的报告《新兴的数字经济》;
(6)2000年美国政府财政预算中又拨出8.5亿美元投向信息和通信产业,政府还提供1.1亿美元用于发展第二代互联网。
五、美国发展电子商务的启示
(一)电子商务发展的早期需要政府的介入和扶持
电子商务融合了计算机产业、通信产业和信息服务产业等一大批高新技术产业,因而,技术密集高、研发投入大、风险较高。
而且,电子商务有效的需求市场尚未成熟。
因此,在电子商务发展的初期,对于企业来说,从事电子商务肯定会一定的风险,企业难免存在种种顾虑,这就需要政府的介入与扶持,制定各种优惠政策,在税收、贷款、融资等方面,给予支持,减低企业的风险,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美国早在1998年就出台电子商务交易免税法案,并投入巨资发展国内的通信和互联网产业,这些举措对于促进电子商务的成长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在电子商务的发展过程中,政府的作用主要是营造环境
在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政府的主要作用是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竞争、合同履行、保护知识产权和私有权利、防止假冒、增强透明度、增进商业贸易、促进争端的解决等。
但是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应尽可能将政府的参与或干预最小化。
(三)统一的标准是发展电子商务的基础
电子商务的本质是互联、互通、互操作,而这是奠定在电子商务平台具有统一标准的基础上的。
如果没有统一的标准,连互联、互通都很难做到,互操作也就无从谈起了。
(四)加快传统企业信息化进程将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纵观电子商务的发展过程:
电子商务从20世纪90年代初、中期开始发展,至90年代末发展到第一个高潮,在2000年跌入谷底,此后,开始缓慢回升至今。
2000年网络泡沫破灭后,人们更深地体会到:
企业,尤其是传统企业才是电子商务的主体。
因而,在电子商务发展到今天,必须要有大量的传统企业的加盟,才能推动电子商务走向下一个高潮。
如果说电子商务的第一个高潮是众多网络公司"
兴风作浪"
的结果,那么,电子商务的第二个高潮必将是大量传统企业"
推波助澜"
的结局。
企业信息化是B2B电子商务的基础。
但事实上,传统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速度十分缓慢,许多企业对电子商务准备不足,即使是美国的传统企业这一现象依然存在。
因此,必须提高传统企业对电子商务的认识,加快其信息化进程,以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五)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的国际合作
如果人为地对因特网采取完全不同和多重管理措施,只会阻碍自由贸易和全球商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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