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物资采购入库领用制度全解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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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由采购人员在购物票据上签名,后勤负责人、校长签字同意后,才能进行财务报销手续。
二、物资入库
1、学校采购的所有物品运抵学校后,都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验收工作由后勤办和用物部门专业人员负责:
凡一般性教学用品(如教材等)、办公用品、学生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由后勤办公室依据物资供应计划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
凡专业性较强的物品,需经后勤办公室和用物部门专业人员分别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无物资供应计划或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谁验收,谁签字。
2、保管员、后勤办公室在验收合格后,要按照物资种类、数量、规格,当日填写入库单(复写件)并签字,一份报财务处负责人备案。
所有入库物品,后勤办公室必须建立完整的财产帐册。
按物品的种类、数量、价格等分别记入固定资产帐、易耗用品帐等。
3、后勤办公室人员要定期清点库存物资,要求每月对一次账,每季度末盘一次库,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确保学校财产去向清楚,领用、借用手续完备。
4、学校库房内的各类物资要分类存放,摆放合理。
库房内一律不准存放私人物品。
库房内应保持整洁,防止物资霉烂、变质、损坏,并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等工作。
5、财务人员应当加强新增资产的管理,在核销采购发票的同时,及时办理新增固定资产的登记手续。
四、物资领取
1、学校各部门所需物品和教职工所需的办公用品,一律由办公室到后勤处领取之后发放给个人,并做好登记。
2、一般性、常规性、数量较少的物品,由申领人填报“物品领用单”,经校长签名后,到学校后勤处领取。
申领时,一律签名登记,写明领取物品的种类、数量、时间、用途,必须归还的物品还需写明计划归还日期。
3、贵重物品、仪器、电器等设备的领用,必须填写借用登记表,由校长签字批准,方可领取。
物品领用人员要签名登记,并负全责保管。
4、后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制度,不徇私情,按程序、按标准发放物品,认真做好各类物品的入库、领用登记,所有“物品领用单”统一保存,以备查验。
固定财产帐目必须永久保存,易耗物品每学期总清点一次,列帐备查。
5、凡领取必须归还的物品,至计划归还日期时(一般为一学期),应按时送还仓库,后勤人员要严格检查是否有损坏、残缺情况,分情况上报校长处理。
发现有损坏情况不上报,或未按时收还,则由后勤人员负责。
6、如果遇到领取必须归还物品的人员离职调岗或离校,由办公室催促当事人到库房办理物品移交手续或归还手续,后勤人员出具证明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如遗失、损坏则应查明原因,照价赔偿。
如因办公室或后勤人员渎职未予追还,则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7、学校财产原则上不外借。
如遇特殊情况,应由借用人(校外单位借用本校财产必须持有单位证明)填写借用单一式两份,经校长批准后,方能出借,并由借用人在借用单上签字。
借用单一份交借用人,另一份作财产借用凭单。
借用人对借入财产应负经济责任,如有损坏由借用人照价赔偿。
所借财产用毕要及时归还。
财产负责人负有催还财产、追讨赔偿的义务。
附:
茅台镇椿树小学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雷运伟
副组长:
王秀李云跃
成员:
焦飞卫、陈宾春、母美术、张孝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椿树小学,由李云跃具体负责采购、入库工作,王秀负责监督工作。
2015年9月20日
校产校舍设施维修维护制度
一、常规维修及保养
1、各类校产校舍设施常规性维修维护,由后勤负责定期检查,及时安排维修,进行适时保养,保证完好率达95%以上。
2、各类专用设备,如实验仪器、教学设备、电教设备等,由各使用部门自行安排维修及保养。
3、总务处要经常对校舍设施进行查勘,并为校产校舍的维修维护提供优质服务,一旦发现校产损坏或接到用户报修,要及时进行维修,小修一般由使用人向后勤申报,后勤在24小时内组织维修,维修结束后,由使用人验收签字,管理员复验。
4、凡属用户管理责任或人为损坏的校产,后勤应按规定追究管理部门或使用经办人的责任。
在办理赔偿手续后,及时安排维修。
二、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及保养
1、后勤应对全校校舍及附属设施经常进行巡查,发现危险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师生安全。
2、新建校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如渗漏、管道破损、墙砖剥落等,在质保期内应及时与建筑单位联系,及时修缮。
如超过质保期,应视情况及时组织维修。
3、按规定定期组织门窗油漆、墙面粉刷。
(1)铁门、铁窗及公共部位的扶手、拉手、铸铁管每三年油漆一次。
(2)木门、木窗每五年油漆一次。
(3)教室、实验室、办公室内墙3至5年粉刷一次。
(4)铝合金门窗、插销、门锁等如有损坏,影响使用,应及时修复。
(5)大型维修一般安排在假期中进行。
三、教室设施的维修及保养
1、教室的门窗、玻璃、风扣、插销、门锁、灯具、讲台、电视机、课桌椅等,由总务处完好地交班级管理。
并与各班主任搞好交接。
2、班级接受使用中,发现损坏必须及时报后勤安排修理,后勤也应主动派人巡查,以保证教室设施随坏随修。
3、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教室设施的丢失、损坏,应按规定追究班级管理责任。
后勤在巡查中发现教室设施明显损坏而班级未及时报修,总务处应及时强制修理,并可作出赔偿原修理价的50%-300%的处理。
四、水电设施的维修维护
1、校内供水、供电设施由外请水电工负责检修。
2、一般电器、管道维修报后勤安排修理,紧急情况可直接外请水电工修理。
3、提高供电、供水质量,确保无常明灯、不亮灯、失控灯及长流水、死笼头、死闸阀,使学校用水、用电正常化、规范化。
5、对校内供电、供水设施及线路、管道的完好安全状态每月检查一次,并建立检修台账。
五、其它维修
对全校办公设施(如桌、椅、橱),生活设施及其它各类设施的维修维护,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茅台镇椿树小学校产校舍设施维修维护领导小组名单:
焦飞卫、陈宾春、张孝琴、母美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椿树小学,有李云跃具体负责维护维修管理工作。
校产损毁赔偿管理制度
一、全体师生员工必须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发扬勤俭持校的优良传统。
二、班主任、部门负责人要经常检查教室、科室里的财产,对因责任事故损坏的公物要按价赔偿。
三、师生员工所借公物(如图书、仪器、体育器材、教学用品等)如有损坏或遗失,要按价赔偿。
四、专用室存放的物品,如因不负责或不遵守操作规程而造成人为损坏和丢失的,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
五、工作人员调出,所借用公物要及时上交,不得带走或转让他人,缺少、损坏的要按价赔偿。
六、音像、视听、电教仪器等贵重物品,必须按规定定时、定地借用,如有遗失或损坏处以赔偿。
七、赔偿期限一个月,逾期不赔偿者,由学校行政裁定处理。
附1:
损坏公物要及时按价赔偿,赔偿的幅度视损失程度而异,并参照学校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执行下列标准:
1.损坏玻璃(视不同规格)赔款40—80元。
2.损坏电灯(视不同类型灯)赔偿40—60元。
3.损坏门锁赔偿10—30元
4.损坏凳子赔偿10—50元。
5.损坏单人课桌赔偿20—80元,刻划桌子根据情节赔偿5元——30元。
6.损坏讲台赔偿20—100元。
7.损坏门、窗、黑板、墙壁、花坛护栏等其他公物赔偿10—150元。
8.损坏树木、花卉、盆景赔偿10—100元。
9.损坏球类、图书、文娱用品、仪器等公物,一般按原价赔偿。
10.故意损坏的,除按价赔偿外,视情节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
附2:
总务处根据校产维修情况,核定后下发赔偿处理书,由当事人签名后生效。
茅台镇椿树小学校产损坏赔偿处理书
隶属单位(班、办、室)
损坏公物负责人
损坏公物名称
损坏程度
核定赔偿价格
总务处意见
校长意见
赔偿人签字
学校节约水电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教学、办公楼宇的水电管理工作,配合“绿色学校”的创建,在满足教学和师生员工生活需要的前提下,做好节约用水用电工作,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包括:
教室、办公室、功能教室、食堂等。
一、加强用水用电的管理,坚持做到:
1、合理用水用电、计划用水用电、节约用水用电;
2、学校各室的用水用电实行统一管理。
后勤作为学校的职能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用水用电进行监督和检查。
3、全校用水用电装表计量,按消耗量计费。
4、要确保按定额指标用水用电,保证办公、教学、实验、师生员工生活的基本需要。
5、坚持把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教育作为学校的常规工作来抓,运用各种媒体,多途径、多形式、全方位开展保护环境,节约用水、用电的宣传教育,增强节水节电意识。
6、教室用灯要做到随开随关,白天教室光线充足,照度值在200勒克斯以上的不得开灯。
阴雨天室内光线不足,可根椐在教室学生人数局部或全部开灯。
做到人离灯熄。
7、办公室、教学楼内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做到人走灯熄,人走水停。
安保人员负责巡视检查,发现水电浪费的行为要及时制止,检查情况要记录备案,并纳入考核指标。
8、爱护学校楼栋内的水、电设施,严禁私自接线装灯、安装插座,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应报学总务处批准。
二、对学校空调使用的管理
1、空调的启动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启,并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严禁在冬天开启制冷或在夏天开启制热。
2、空调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循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原则。
3、空调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各部门领导是部门空调使用的负责人,各配备空调的房间应有一名使用负责人,主要负责掌握空调的使用时间,管理所属空调的正确使用,避免人为损坏,以保证空调能发挥其应有作用。
4、空调的启用应依据当地气象台的预报,按照学校规定的温度和通知的开启时间,空调方可启用,具体温度规定为:
夏季气温在平均30゜C以上可以使用冷空调,空调温度应设定在26゜C左右;
冬季平均气温在0゜C以下可以使用热空调,空调温度应设定在20゜C左右。
5、办公室、会议室安装空调的场所,必须“人离机停”,不得将空调房用于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坚决杜绝开窗使用空调现象。
6、各部门、各班级要安排人员检查空调使用情况,下班后要及时关闭空调电源,长期不使用时,应关闭漏电保护器电闸。
7、空调的维修工作由学校后勤统一安排。
三、考核与奖惩办法
(一)考核办法
由后勤、安保人员统一对各楼、各班进行定期、不定期巡视检查,检查情况记录备案,每学期结束前,进行综合评定,纳入各部门、班级考核成绩,并直接与年终综合考评挂钩。
(二)奖惩办法
1、不按规定时间、温度开启空调的,对于相关责任人处50-100元的经济罚款。
2、私拉接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的,每发现一次处以50-100元罚款。
擅自拆除计量表及加封装置的一经发现处以200-500元罚款。
3、对私接水管、偷用水、损坏供水设备者,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者并加以处罚。
茅台镇椿树小学教学器材管理制度
为加强教学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保证教学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教学仪器包括体育用具、美术、科学、数学教具、笔记本电脑、电视机等教学辅助用具。
一、使用和保管
1、教室内的设施由各班主任负责保管,合理安排使用。
2、笔记本电脑由使用教师负责保管,协调其他教师教学使用。
3、使用器材的教师在器材保管人的协调下,正常使用各种设备,并及时归还给保管人。
二、发放办法和交接手续
1、每学期开学时,各负责保管器材人员到学校保管处领取所需教学器材及其它器材。
2、每学期期末由使用各种器材的保管人将器材交回学校保管处或专用保管库由总务处组织进行清点,核实使用保管情况后,造册登记、入档。
三、责任追究
1、各类器材必须专人保管,协调使用,不得随意外借他人使用。
2、用后及时处置,即上锁或入库或拿回办公室,不得随意将器材放在公共场所而失去看护,如果丢失,有使用人赔偿。
3、凡属正常使用损坏的,学校负责修理或更换;
由于管理不善而人为损坏者,使用人员要负经济责任,由责任人负担修理的一切费用。
茅台镇椿树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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