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会展分类标准和认定办法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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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中国农业会展分类认定工作办公室”将对所有会展项目数据资料予以保密。
第十三条本《方法》由“中国农业会展分类认定工作办公室”负责说明。
附件2
中国农业会展分类标准
本标准通过对农业会展活动主题、功能、运营、成效等11项内容设定指标,将在华境内举办的农业会展活动加以系统分类,在汇总、归纳农业会展数据信息的基础上形成分类结果。
标准共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侧重考察农业会展活动的属性和特点;
第二部分侧重衡量农业会展活动的组织运作水平和现实成效。
第一部分
本部分共包括六项,各项内每一类别下,各条间如无“或”关系,则各条均应满足。
第一项依照会展活动主题定位、展商和观众的行业类别,分为:
综合性
会展活动主题不限定特定的农业分(子)产业,而设定为“大农业”或“广义农业”;
对农业设备、技术和产品参展没有特定领域的明确限定;
参观观众构成难以明确归属于任何农业分(子)产业。
专业性
会展活动主题限定为特定的农业分(子)产业,如畜牧业、渔业、果业等,或具有特定属性的某类农产品产业,如有机产品等;
参展企业70%以上与特定产业相关,
或专业观众70%以上与特定产业相关。
附属性
在以农业和其他非农产业作为共同主题的大型会展活动中,以农业为主题的展现区域达到总展现区域面积20%以上;
农业领域的专业观众数占专业观众总数达20%以上。
第二项依照会展活动国际化程度和区域阻碍力,分为:
国际性
国际展商占展商总数比例在10%以上;
国际专业观众占专业观众总数比例在5%以上。
全国性
国际展商占展商总数比例在10%以下,国际专业观众占专业观众总数比例在5%以下;
举办省(区、市)参展企业占总参展企业比例在50%以下,举办地专业观众占专业观众总数比例在80%以下。
地区性
举办省(区、市)参展企业占总参展企业比例在50%以上,举办地专业观众占专业观众总数比例在80%以上。
第三项依照会展活动对区域经济、农业产业进展的要紧功能,分为:
集散区导向型
在农产品中心集散区固定或巡回举办;
宏观目标和实际功能侧重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
产业区导向型
在特定农产品生产、加工集中地固定或巡回举办;
宏观目标和实际功能侧重推动特定产业规模化进展。
招商区导向型
在农业资源区、生态区或综合开发区固定或巡回举办;
宏观目标和实际功能侧重推动吸引国内外投资和促进地点经济进展。
第四项依照参展企业实际展出内容,分为:
生产资料型
以农业生产资料、投资品为要紧展品的企业数占实际参展企业总数70%以上。
消费产品型
以各类初级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和可供消费者直截了当消费的产品为要紧展品的企业数占实际参展企业总数70%以上。
复合型
各类农业企业和产品均未达到以上两类标准的。
第五项依照会展组织运作模式,分为:
政府主导型
政策性投入占会展项目总投入的40%以上;
主承办机构以政府有关部门为主,招展招商较多依靠政府引导和支持。
社会事业型
政策性投入占会展项目总投入的40%以下;
主承办机构以公益机构或事业单位为主,招展招商要紧靠市场化运作。
市场主导型
无政策性投入;
主承办机构不包括政府机关,招展招商完全实行市场化运作。
第六项依照会展项目进展态势和增长潜力,分为:
培养型
当届会展项目收入小于项目投入;
总展览面积连续三届届均增长率在10%以下。
成长型
当届会展项目收入与项目投入大致持平;
总展览面积连续三届届均增长率在10%以上。
收益型
当届会展项目收入大于项目投入;
总展览面积保持稳固,或特定年份显现临时性缩减但缩减率在10%以内。
第二部分
本部分共包括五项,每项又分为A、B、C三类,每一类内多条并列,如各条间无“或”关系,则各条原则上均应满足。
第一项依照主、承办机构资质和会展项目社会认可度,分为:
A类
会展项目连续举办5届以上;
项目获得国际重大会展认证机构(UFI、IAEM等)认证或认可,或在中央部委机构注册备案,或主办机构为省部级单位;
承办机构具备完备办展资质及5年以上办展体会。
B类
会展项目连续举办3届以上;
项目获得国内会展认证机构认证或认可,或在省部级以上机构注册备案,或支持机构为省部级单位;
承办机构具备完备办展资质及3年以上办展体会。
C类
会展项目连续举办不足3届;
项目无相关会展认证机构认证或认可,在省部级以上机构无注册备案;
承办机构具备较为完备的办展资质。
第二项依照会展活动高新技术含量和优质产品比重,分为:
同期至少举办1期国际性研讨活动和论坛;
高新技术企业占参展企业和产品总数的比例在30%以上,或通过国家级绿色、有机认证的产品占参展产品总数的比例在30%以上。
同期至少举办1期全国性研讨活动和论坛;
高新技术企业占参展企业和产品总数的比例在15-30%之间,或通过国家级绿色、有机认证的产品占参展产品总数的比例在15-30%之间。
高新技术企业占参展企业和产品总数的比例在15%以下;
通过国家级绿色、有机认证的产品占参展产品总数的比例在15%以下。
第三项依照会展活动展现成效和服务治理水平,分为:
特装展位面积占净展览面积的比例在40%以上;
具有完备的展商观众数据库、注册门禁系统和知识产权爱护措施。
特装展位面积占净展览面积的比例在20-40%;
具有较为完备的展商、观众数据库和知识产权爱护措施。
特装展位面积占净展览面积的比例在20%以下;
或不具有完备的展商、观众数据库和知识产权爱护措施。
第四项依照参展商、专业观众及社会媒体的评判,分为:
老展商占参展商总数的比例在60%以上;
展商和观众中意度平均值在4以上;
参展支出占参展企业年内同类活动打算总支出的比例在15%以上;
展期显现展商、观众投诉事件3起以下。
老展商占参展商总数的比例在40-60%之间;
展商和观众中意度平均值在3.3-4之间;
参展支出占参展企业年内同类活动打算总支出的比例在10-15%之间;
展期显现展商、观众投诉事件10起以下。
老展商占参展商总数的比例在40%以下;
展商和观众中意度平均值在3.3以下;
参展支出占参展企业年内同类活动打算总支出的比例在10%以下;
或展期显现展商、观众投诉事件10起以上。
第五项依照会展活动达成直截了当经贸成果的效率,分为:
净展览面积占总展览面积比例超过50%;
展商行业相关度评判平均值在50%以上;
会展活动每平米成交额与每平米展位价格比值超过20:
1。
净展览面积占总展览面积比例在30-50%之间;
展商行业相关度评判平均值在30%-50%之间;
会展活动每平米成交额与每平米展位价格比值超过10:
1、不足20:
净展览面积占总展览面积比例不足30%;
或展商行业相关度评判平均值在30%以下;
或会展活动每平米成交额与每平米展位价格比值不足10:
附件3-1
中国农业会展分类指标信息表
展会名称
(中文)
(英文)
展会定位①
(自我认定)请从每行中只选择一项
□综合型□专业型□附属型
□生产资料类□消费产品类□复合类
□政府主导型□社会公益型□市场商业型
□国际展□区域展□地区展
□集散区导向型□产业区导向型□招商区导向型
□培养期□成长期□收益期□萎缩期
举办时刻
举办周期②:
(请从中选择一项,如为定期请填写办展频率)
□定期办展频率:
年期
□不定期
举办地点
举办地是否固定③:
(请从中选择一项)□固定□多地巡回□无固定举办地
要紧展出内容:
(150字以内简要填写)
展出产品类别比例:
生产资料%消费产品%
展会宏观目标:
(请从中选择一项)
□农产品产销对接□特定产业规模化□吸引国内外投资
要紧同期活动④:
1.3.
2.4.
(后附填表说明)
主办机构
承办机构
支持机构⑤
是否有注册审批⑥:
(如有请填写审批机构信息,并附审批复印件)
□有审批机构名称:
□无
是否有国际认证⑦:
(如有请填写认证机构信息,并附认证复印件)
□有认证机构名称:
□无
政策性投入占项目总投入比重:
□0%□0-40%□40%以上
展会规模
展会共举办届数
届
本届
上届
上上届
总展览面积
m2
每标准展位面积
标准展位总数
个
标准展位价格
(以人民币计)
元/个
特装展位面积
特装展位空地价格(不含搭建费,以人民币计)
元/m2
展商信息
参展商数
家
国际参展商数
举办省(区、市)参展商数⑧
高技术展商⑨数
老参展商⑩数
观众信息
专业观众⑪人数
位
国际专业观众数
举办省(区、市)专业观众数⑫
是否对非专业观众⑬开放:
(如对非专业观众开放,请填写观众总人数)
□是展期观众总人数:
位
□否
观众是否收费:
(如对观众收费,请填写收费标准并选择票证有效期)
□是收费标准:
元/人(当日有效□展期有效□)
贸易成效
展商行业相关度⑭
%
总成交额⑮(以人民币计)
万元
意向贸易额(以人民币计)
投资合作合同额(以人民币计)
列举成交额最大的3个项目信息:
1.
2.
3.
附件3-2
展商意见调查表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中意度调查
(请在右侧相应格子内打勾)
专门中意
中意
一样
不中意
专门不中意
1.总体评判
2.实现贸易成效
3.组织、接待、服务
4.宣传成效、展商(观众)质量
5.产品、技术新颖度、有用度
6.价格、展出成本
您认为本展览存在的要紧问题和您的建议:
参展情形调查
您在本届展览上的展位面积:
m2(空地展位□标准展位□)
展台是否特装:
是□否□
展位租金支出占您参展总支出的比例大约为%
参加本展览的届数共届
参加本展览您的要紧收成包括:
(请从中选择您认为最要紧的2项)
签订供货合同□提升公司形象□拓展公共关系□
联络老客户□开发新客户□推介新产品□
交流信息和技术□其他收成(请简要列出)
您认为本次展会上与您业务相关的参展企业占所有参展企业的比例是%
今年内您参加同类会展活动共个
本展览上的营销费用占您年内同类会展活动参展预算的大约%
下届是否有意连续参展:
是□否□尚难确定□
为方便与您保持长期联系,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姓名:
职务:
联系:
:
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
附件3-3
观众意见调查表
参观意向调查
参观本展览您的要紧收成包括:
签订采购合同□学习新技术□了解新产品□
寻求合作伙伴□了解市场情形□
其他收成(请简要列出)
下届展览是否有意参展或参观:
有意参展□无意参展但会连续参观□无意连续参观□
填表说明
1.鉴于不同主办机构会展统计标准不尽相同,为保持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特就以上表格中的若干项目说明如下:
①请在填写前认真阅读《中国农业会展分类标准》(附件2)第一章的内容,对比相应标准做出选择,每行最多只能选择一个。
②举办周期指两届会展活动之间的间隔时刻,如为定期,则办展频率应填写为“一年二期”、“二年三期”、“一年一期”、“三年二期”、“二年一期”等形式。
③“多地巡回”指会展活动在多个地点轮番举办,其中至少2个地点举办2届及以上。
④要紧同期活动要紧指各类与展览同期举办、主题相关的经贸论坛、洽谈会、产品推介会、展销活动、技术交流会、产品使用培训、景观展现、娱乐表演等活动,请择要填写。
⑤指授权或同意将本机构名称列入“支持机构”并对外宣传的部门机构。
⑥指在省部级以上单位注册备案或经省部级以上单位审核批准。
⑦指获国际知名展览认证机构,如UFI、IAEE等的认证,并获相关证书。
⑧举办省(区、市)展商指参展企业注册经营地点在会展活动举办地省内,省外或境外企业在举办地的代理或分支机构不算此类。
⑨高技术展商指企业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产品通过国家绿色、有机认证的参展商。
⑩老展商指累计参加该展会2次及以上的展商。
⑪专业观众应指在主办机构数据库中有登记注册,并从主办方猎取会刊的付费(若会刊对观众免费则此条件不计)观众。
⑫举办省(区、市)专业观众指注册经营地点在会展活动举办地省内的公司或居住地在会展活动举办地省内的个人。
⑬非专业观众指未经主办方注册登记、无法获得准确信息的观众,要紧指社会公众。
⑭展商行业相关度为参展企业对参加同一会展活动的所有企业中与自身业务相关的企业所占比例的评判的算术平均值,其值介于0-100%之间,通过对“展商意见调查表”(附件3-2)中“您认为本次展会上与您业务相关的参展企业占所有参展企业的比例是%”项所得数据算出。
⑮指会展活动期间直截了当达成的贸易合同总金额,没有在会展活动期间签订协议的不应计入,应计入下一项之“意向贸易额”,“总成交额”不应在“意向贸易额”项下重复运算。
2.此表应如实、详尽填报,表格可依照内容自行调整,无准确数据的项,请填写“N/A”,不要空项。
3.为保证以上数据的真实性,参加分类认定的会展项目须对展商和观众发放统一格式的意见调查表(见附件3-2,3-3),并将许多于展商总数15%和专业观众总数5%的意见调查表(原始表)随“中国农业会展分类指标信息表”一同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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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农业 会展 分类 标准 认定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