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交易中心项目商业计划书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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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物流行业良性竞争,扶持真正的第四方物流企业成长。
全流程:
支持线上撮合、担保(货主企业——直接承运企业、仓储企业,货主企业——第四方物流企业——直接承运企业、仓储企业,直接承运企业、仓储企业——货主企业等)两种交易模式;
整合产业供应链的各个服务供应商,全流程提供服务,灵活而周到。
电子化:
货主企业或物流服务商采用全信息化模式,支持采取电脑、手机等多种载体24小时在任何地方接受物流服务,高效而安全。
(二)发展战略:
立足重庆、辐射中国、融入世界
——立足重庆:
即交易中心成立之初的1—2年时间,主要通过行政与市场手段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寸滩保税港区、渝新欧大通道、渝深铁海联运通道、渝沪铁海联运通道、国际航空港等所形成的内陆口岸优势,聚集重庆乃至周边区域生产型企业、商贸流通企业进入平台开展物流外包,以此将重庆市以及与重庆市各类生产、商贸、流通企业有密切关联的物流承运、货代企业吸附进入平台开展物流交易。
——辐射中国:
即交易中心成立2.5—4年后,通过各类物流数据的积累,将适时推出“重庆—全国物流综合价格指数”,以及“物流交易诚信指数”,为全国制定物流行业标准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以此形成影响全国物流业发展的风向标杆。
——融入世界:
即交易中心成立3年后,以全国首条地方政府有自主定价权的国际贸易铁路通道——渝新欧国际物流通道为契机,打造渝新欧一站式商贸服务平台,集合沿线各国强势货代资源,为从事全球贸易的国内外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商贸服务。
(三)经营模式。
政府指导,市场化运作。
即政府相对控股模式下,在产业政策、推广资金、入市交易、行业监督协调等方面投入资源主导本项目运作。
与此同时引入社会战略投资者,形成多元化的市场型公司治理结构,比照现代交易所经营模式,通过为物流交易的买卖双方打造展示、交易和结算、服务和监管平台,构建可持续的发展模式。
(五)投资价值。
本项目以其独特的商业模式,为投资者带来多重投资价值。
包括政府行政部门主导和投入资源价值、全国性唯一指定政府信誉交易平台价值、物流交易延伸服务价值等,为投资者带来可持续性的丰厚回报,预计项目总投入10000万元,三年即可收回全部投资,项目IRR可超过44%。
上述投资回报来源于该项目丰富而独特的投资价值:
1、重庆强劲的GDP增长带来的投资价值:
2012年,重庆市GDP达到11459亿元,同比增长13.6%,近四年保持了15.7%的平均增速,预计2015年将突破3200亿元。
加之重庆市被国家定义为长江上游的金融中心、商贸物流中心,其物流需求巨大。
2、独特业务模式带来的投资价值:
伴随我国GDP的快速发展,“物流外包化、物流信息化”已经成为我国产业供应链发展的主流趋势。
本项目通过在线撮合、在线担保交易两种模式,准确而迅速地抢占“物流外包化、物流信息化”带来的巨大商机。
3、政府投入资源带来的投资价值:
本平台将成为重庆市国有企业物流外包业务开展的法定场所。
在平台登记注册的生产型企业将获得重庆市物流集货专项补贴资金。
在平台登记注册的物流企业将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对通过平台完成的物流业务收入(包括:
货运、客运以及装卸搬运取得的交通运输业收入)免征营业税。
上述政策将迅速形成交易聚集效应。
4、行业数据带来的投资价值:
随着物流交易中心交易结算量的日益增加,各类数据将在平台聚集。
平台通过强大的数据分析技术,将有效开发出城市配送线路优化、综合物流适时最佳搭配等全新业务体系,为平台带来持续而创新的价值增长点。
二、项目设立背景:
(一)重庆物流交易中心设立的必要性:
1、内陆开放高地大物流战略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需求。
近年来,随着重庆打造内陆开放高地战略进入深水区,重庆大物流规划日益成熟。
除传统的渝沪长江江海联运通道外,目前已拥有渝新欧国际铁路通道,渝深、渝沪两条铁海联运通道,重庆国际航空港等立体化大物流网络;
同时还规划了“三基地四港区”七个国家级物流枢纽。
大物流战略从硬件建设进入到实际运营阶段,进行有效的货源组织成为该战略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需求。
交易中心的成立将有效解决聚货难问题,促进大物流战略的可持续发展。
2、重庆城市配送运力优化的必然需求。
2010年重庆市粮食、农产品、钢材、农资用品、煤炭、成品油、再生资源的城市配送运力需求总量约4245.62万吨,快递业务量2829.4万件;
而目前重庆市城市配送载运力总量仅为约90.31万吨。
预计到2015年,重庆市“6+1”产业生产总量将突破30000亿,将是2010年的3倍。
城市配送运力的优化成为未来产业发展的必然需求。
交易中心的数据分析功能,能够对城市运力进行有效的指引,以此优化配送运力。
3、重庆物流企业发展的必然需求。
目前重庆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企业总量约为4901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仅307家(外资、央企、地方国企97家,民企203家)。
通过调查发现,由于缺乏市场诚信体系,加之融资渠道狭窄,大部分物流企业生存环境堪忧。
交易中心成立后,通过交易结算数据的累计,能够有效搭建市场诚信体系,帮助银行创新金融手段,为各个物流创造成长的土壤。
(二)重庆物流交易中心设立的可行性:
1、其他地区及重庆金融要素市场建设的经验。
本项目以现实服务以及中远期服务交易为定位,符合国家政策鼓励导向。
同时,重庆先后成功组建并正式运作了包括农村土地、金融资产、药品交易等在内的八家交易所,因此掌握了建设交易所的策略、路径、模式、技术,为物流交易中心的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同时,全国各地已经开始探索物流集中交易,建立具备物流交易中心性质的交易平台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上海航运交易所进行全球海运集中交易,其发布海运价格指数已经成为左右全球海运价格的晴雨表。
2、重庆市政府及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委员会、重庆市政府物流协调办公室等主管部门支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长江上游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意见》(渝府发[2013]3号)明确要求“力争到2017年新设3―5个服务于会展、物流、批发零售贸易的专业化、跨区域电子交易市场”。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委员会、重庆市政府物流协调办公室积极开展相关筹备工作,其行业资源的行政整合优势是目前任何形式的物流交易平台所无可比拟的,为中心开展各项市场经营工作打开了绿色通道。
3、全方位的金融业资源整合支持。
物流交易中心,作为国内首家政府主导的供应链综合要素交易平台,将建立开放式的整合各类金融资源平台,充分利用商业银行、担保公司、小贷公司等金融机构和另类金融行业的资源,全面满足项目支付结算和融资业务需求,为加快交易中心功能扩大和规模扩张,提供连续不断的金融支持。
三、项目业务架构:
重庆物流交易中心将以产业供应链资源聚集的强大优势,探索生产制造业、物流业与金融业结合、共生发展的新路径。
(一)三大核心业务。
根据项目定位,本交易中心主要提供三大核心业务服务:
1、基于“货主企业——承运(仓储)企业”的实时性B2B业务。
主要包括向货主企业提供直接且实时的承运、仓储自助式交易;
向承运、仓储企业提供直接且实时的货源自助式交易。
2、基于“仓到仓、门到门”的B2B撮合业务。
主要包括向货主企业或拥有货权的货代企业,提供第四方物流撮合交易。
3、基于“物流通道产品”的激励性B2B撮合业务。
主要包括向货主企业或拥有货权的货代企业,提供具有财政激励补贴的物流通道产品。
4、基于各类物流交易的担保结算业务。
主要包括向货主企业、货代企业、承运企业、仓储企业提供业务担保结算。
5、其它衍生业务和金融伴生业务。
包括向货主企业或货代企业提供货品全程监控,向承运企业提供线路优化指导,面向物流上下游企业提供物流金融和担保业务。
(二)三大核心功能。
重庆物流交易中心三大核心平台包括集中信息公示平台、交易平台及结算平台。
1、物流信息公示:
针对需要进行实时交易的货主企业、承运企业、仓储企业可采用信息集中公示的形式开展展销,其公示展销方式包括:
1)传统互联网展示:
即通过设立展销网站,让货主企业、承运企业、仓储企业通过传统网络进行物流信息的实时发布及深入了解。
2)无线客户端展示:
即通过设立APP客户端,让货主企业、承运企业、仓储企业通过手机、平板电脑等进行物流信息的实时发布及深入了解。
3)互动多媒体展示:
即通过在重要物流枢纽、站场等货运集散区域,布置互动多媒体,进行物流信息的实时发布及深入了解。
2、交易产品及交易方式。
基于上述五大业务,物流交易中心可交易的产品和交易方式包括:
1)交易产品。
“3+2”产品:
载具承运、仓储承接、全程货运代理方案提供及执行;
限时拼货、反空特惠。
2)交易方式。
线上B2B直接交易、B2B撮合交易、B2B担保交易。
3、多元化的结算方式。
适应不同交易方式,物流交易中心交易可选择多种结算方式:
1)网上银行结算:
即货主企业通过物流交易中心的各家合作银行的网上银行进行物流交易的结算。
2)银行担保结算:
即货主企业、物流企业(包括:
货代企业、承运企业、仓储企业)通过与物流交易中心和其合作银行签订物流担保四方交易协议进行约定,确保货主企业可提前获得货款70%贷款进行资金周转,物流企业按照银行监控要求完成物流业务即可获得相关物流费用的结算方式。
3)三方支付平台结算:
即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进行物流交易的结算,以此保障货主企业的利益,确保物流服务提供的质量。
4、建立登记托管平台。
建立物流货品登记托管平台,通过托管系统记录物流货品权属关系及变更过程,从法律上保护交易双方的利益,为物流货品转让和延期交割提供技术和平台支持。
(三)建立物流服务、信用平台。
将为降低整体物流成本,物流交易中心将根据各项数据积累情况,向各个物流承运企业提供路线优化指导,货物集拼信息等服务。
同时,将根据每家物流企业的交割情况推出物流交易信用评价平台,为货主企业寻找物流企业提供参考。
四、项目运营构架:
借鉴重庆各家要素交易所运行模式,按照“3+2”平台模式建立交易中心的运行架构,根据现代公司治理要求,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组织和职能部门,以企业化机制运行的交易中心。
(一)治理结构:
重庆物流交易中心通过完善的管理与决策机制,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机制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中心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设立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层在内的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股东大会:
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聘董事,并负责制定及修改公司章程。
——董事会:
由5—7人组成,董事由出资人委派,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经出资人委派可连任。
——监事会:
由3人组成。
监事由出资人委派,其中职工代表不低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经出资人委派或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可连任。
——董事长:
由政府委派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任。
——经理层:
该中心设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出资人批准,董事可以兼任经理。
该中心可设立顾问委员会,对交易中心风险控制、运营决策提供顾问咨询服务,由董事会直接管理;
中心下设七个直属部门,包括综合行政部、市场推广部、产品研发部、风险空置部、交易结算部、信息技术部、财务部,由经理层直接管理。
(二)技术及网络架构规划:
交易中心按“三A”原理,即货主企业、承运企业、货代企业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和任何方式均可进行物流服务交易和结算的基本思想,引入现代交易所信息技术原理和模式,建立由核心系统,网站系统、交易系统、结算系统、服务系统、信息监管和外围设施系统组成的技术及其网络架构,实时满足货主企业、承运企业和货代企业发起的物流供需需求。
(三)风险管理架构规划:
重庆物流交易中心将构建“三查分离制衡机制、三阶一体风管机制”,形成全过程、全方位的分层监管体系。
——“三查”分离制衡机制:
即构建物流需求信息发布、物流交易、结算的流程分离与岗位分离机制,实现物流服务交易的前中后台分权制衡,促进业务健康发展,实现科学营运。
——整体控制、岗位控制、流程控制“三阶一体”的立体化风险管理机制:
风险管理分为整体控制、岗位控制和流程控制等三个阶段。
通过整体控制、岗位控制和流程控制的梯级发展,中心将最终建立健全基于流程控制的全面风险控制,实现中心风险管理与中心业务、员工关系、中心最高利益相结合相一致。
五、项目投资分析:
(一)投入项目及概算(参见附件一)
(二)收益来源及概算
1、收益核算依据:
1)核算基础
——以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2012年度重庆GDP总额11459亿元作为核算基数,目前重庆市物流成本占GDP总额的18%,约为2062亿元。
——未来重庆市物流消费,则参照近三年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重庆市GDP平均增长值15.7%作为未来GDP的增长幅度,同时参照中国物流采购联合会公布的1991—2010年全国物流成本占全国GDP总额的平均降幅进行取值,约为0.62%,作为重庆未来物流总体收益的核算率。
——交易中心交易规模,以交易中心工作实施步骤为基础,采取保守估算,2014年处于物流托运企业的聚集期,估计其交易规模约为10亿元;
2015年处于运行起步阶段,其交易规模估算约为20亿元;
2016年随着交易中心业务的日益成熟,则按照当年交易规模的10%进行取值;
之后,将以10%为基础,逐年递增5%。
2、固定盈利点及盈利率核算方式或取值:
1)交易手续费:
根据目前收集到的资料表明,交易中心在为承运企业或货代企业提供足够货源的情况下,暂定单向收取4‰的交易手续费应该能够得到市场认可。
(参考: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河南省粮食物流市场收取交易手续费试行标准的批复》豫发改收费【2004】1422号,明确粮食物流交易手续费为1‰—3‰)。
2)交易资金沉淀收益:
根据交易中心与物流服务供应商的结算周期推测交易中心固定资金沉淀量(固定资金=年交易规模/360天*结算周期);
再根据固定资金沉淀量,计算出沉淀资金收益,其公式为:
沉淀资金收益=固定资金沉淀量*银行金融服务年度综合收益率(3.5%)。
根据对目前重庆区域物流行业现行交易结算模式进行保守推断,交易中心的结算周期可做到1个月之久。
3)交易衍生业务可预估收益:
根据目前重庆市制造业所面临的资金压力,以及物流企业所面临的拖欠款困境,预计物流交易中心运营后将有80%的业务涉及担保交易,这必然会产生如下收益:
a、货主企业货款融资贷款利率差额收益,前期预估为总货款的0.5%;
(货款总额=物流费用/18%)
b、物流载具GPS或其它追踪器使用费,预估为10元/月/车。
(根据运管局提供数据,2012年重庆市各类货运车辆总计24.59万辆,按照初始数1%进行核算,逐年按照5%进行增长)
4)物流产业项目投融资收益:
以当年度固定沉淀资金的20%作为投资金额,按照目前工业地产项目通行的年度投资回报率(15%)进行年度平均收益的核算。
5)其它衍生服务收益:
随着交易中心影响力的提升,必将衍生出如指数服务、广告服务之类的衍生收益,但由于在没有真正实现之前,考虑到该项收益一方面难以明确具体项目,另一方面也非交易中心应有功能的直接收益,所以在本次投入产出分析暂不考虑。
2、收益及来源概算表:
(参见附件二)
3、各年度投资收益及累积盈亏一览表
年度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年度投资
3060
1840
1914
2976
2661
年度收益
——
2514.9
5441
9190
17144.1
年度毛利
-3060
674.9
3527
6214
14483.1
累积盈亏
-2385.1
1141.9
7355.9
21839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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